第二十七章
多谢金风细细梧桐坠兄弟的打赏……还有一位朋友写了本《位面交易狂徒》的书,感兴趣的可以去看看……
纵然是还没有进入最轰轰烈烈的鼎盛时期,却正是跑马圈地的最好时刻!
看来,本天师把飞云部的安置的妥当之后,还是要尽快回到中土一次再说。
就在文飞向着心事的时候,那些个狩猎部落早已经发现了飞云部的到来,紧张的派出人手前来交涉。
不过,这也并不奇怪,数千的人马移动过来,这么大的动静,怎么可能没有半点发现。
“你们是哪个部落的,为什么这个时候过来!”一个脸色惨白的部落首领,来到了飞云部的前面。
虽然他带着十几个武士,但是这些人来到飞云部之前,也和他们的首领一般,此刻已经再无半点人色了。
看着飞云部如此的兵强马壮,个个骑着马匹,亮闪闪的武器在太阳下面闪烁这光芒。只是这一切,就足够他们心惊胆战的了!
铁制武器也有些扩散到了他们的部落,然而数量极少。也就是首领身上有着一把,十分珍惜。
然而眼前这些人们却不一样,他们是不论从上到下,个个身上都装备着铁制武器。大多数人还不止一件,不仅有铁制的斧头或者砍刀,一般身上还多出一只长矛来。
“我们是飞云部的,正在迁徙的路上。”阿苏趾高气扬的道:“正好碰上了你们这次的狩猎。我们不要多的,只要三成!”
那首领勃然大怒:“休想,我们花费了这么长的时间,才把几万头野牛围去了跳牛崖。你们休想就这么容易从我们手中抢走三成的猎物!”
“原来你们是用跳牛崖来猎杀野牛!”阿苏听了,更是大喜:“那么我们更不放过了,要是不给我们的话,我们就只好拿刀来抢了!”
文飞不断的摇头,心中暗叫这些印第安人们。连抢劫都说的如此直白和天经地义。根本不带半点遮掩。
那首领忍气吞声,然而却说:“现在我们撤开包围,大半的野牛都会跑掉!”
“那你们一头野牛也得不到,而且还会面临我们飞云部的愤怒。我们飞云部有着最强大的巫师。能够变出最锋利的刀剑……”
“咳咳……”文大天师真的听不下去,这种没有营养的对话了。只是淡淡的说道:“这样吧,这次捕猎算我们联手。其他东西我们都不要,我们只要野牛皮!”
“不可能!”对付的首领大怒,比阿苏要三分之一还愤怒。靠着狩猎为生的部落,一切生活物资都是从野牛身上得到的。
野牛全身都有用处。除了肉以外,皮可以做成印第安帐篷和衣服,骨头则用来制做工具,甚至**也是他们日常喝水的工具。
文大天师张口就要所有的牛皮,就是要让他们所有人都没有衣服穿。和帐篷睡。
阿苏大怒,抽出刀来:“居然敢这么和我们尊贵的巫师说话,信不信我杀了你们!”
后面的飞云部武士也纷纷抽出武器来,面露愤怒之色。文大天师几乎就相当于是他们部落的神灵。
这些人敢这般和他们的巫师说话,就足以让他们愤怒了。便是放走所有野牛。也要杀光他们的族人,以洗刷侮辱!
很多时候,两个部落连绵几百年的仇恨,就是因为涉及到双方巫师的一点小事而引起。
对方首领族人明白这个道理,然而见着文飞,还是有些骇异不信的问道:“这就是你们的巫师?”
听了这话,飞云部的武士们越发的愤怒。只等文飞一句命令,就要把这些人全都剁成肉酱去。这是质疑他们的巫师了?
对方首领接着就醒悟了过来,明白了这个道理,暗暗叫苦。他只是见飞云部如此强大,根本没有想到,其貌不扬。看起来一点没有巫师模样的文大天师,居然就是飞云部的巫师。
在他心目之中,或许阿齐曼巫师都算得上另类,或许只有他们部落那种老迈干瘦,整天神神叨叨的。才叫做巫师。
文飞一笑,并不计较:“我的话还没有说完,野牛皮给我。我可以拿东西跟你们换,看到这些衣服没有!”
飞云部的人自豪的挺起那些被他们装饰的花花绿绿的老式军装。
整个飞云部上下,除了文大天师自己不肯穿这么土鳖的衣服。但是飞云部上下,却个个都引以为荣,都是清一色的老式军装。并且更加土鳖的在上面装饰鸟羽和花朵……
这般模样,或许会让任何一个穿越者发噱。但是却不知道这种整齐划一的衣服,足以带给别人的震撼感。尤其是敌人!
这也是军装带来的最大用处,只是对于文大天师这般眼光见识的人就没了影响,下意识的忽略过去。
在他看来,自己带领的迁移之中的飞云部更像是一群难民。但是在对方首领和武士看来,这种全部一样的服装,在几千人身上,有着说不出的美感。
“我用这些衣服和帐篷和你们换,怎么样?”文飞笑道。
这话让双方之间都**了起来,飞云部的人可不想把自己的东西给让出去。宁可动刀枪把属于别人的东西给抢过来!
“巫师,何必和他们这么客气!”阿苏叫道:“杀光他们,我们来为巫师你捕猎足够的野牛皮!”
文飞手一摆,制止了飞云部的喧哗。这个时候,才可以看出他对整个部落的巨大影响力,一摆手,就让飞云部的**平静了下来。
实际上,几千人的队伍排的十分长,真正能够听到双方交涉的,也就几十人而已。
“怎么样?想好了没有?”文大天师淡淡问道。
对方首领冷汗都流了出来,道:“我们是三个部落一起动手围猎,我一个人做不了主,需要回去商量,很快会给你们一个答复!”
文飞淡淡的道:“可以!”
一旁的飞云部的人们个个目光如刀,巴不得他们不答应。在他们这些充满了小农意识,不对,还是猎人意识的观念之中。
为什么要把本部落这么好的东西给了别人?不就是野牛皮么?我们自己就可以猎杀。
以前卖给阿齐曼部落,那大家是一家人还好说,而眼前的这些部落,却就不一样了!
现在,文大天师也可以慢慢理解这些人的心态了。最为关键的是,以印第安人的生产力水平来说,部落无法扩张太大。
便是阿齐曼部落接连吞并两个部落之后,也不得不分家。虽然有着忌惮文大天师的意思,但是本身也是人口多了,范围之内的猎物就不够的意思。
但是这种问题,对于文大天师来说,从来就不是问题,他只恨人口太少。
飞云部的人开始安营过夜,只是用了一个多小时,就把连绵不绝的大营给立了起来。
这么一路来,文大天师有意的用兵法来约束这些印第安人。便是安营扎寨,也都是用着兵营布置。
他在北宋时空,本身就是带过大军的统帅,耳濡目染之下,对于这些事情都是十分熟悉。
这一刻这数百计的帐篷搭建出来,咋一看是杂乱无章。但是却是十分严谨,气度森严。
现在飞云部的生活在文飞来了之后,得到大规模的提升。大块的野牛肉在篝火之上烤着,更多的是在大锅之中煮着。
烤肉虽然好吃,但是常吃下来,难免发腻。而能用一些野菜,煮着野牛肉来吃,更是能换口味,感觉舒爽。
这些印第安人部落,以前几乎所有东西都是从野牛身上获得,几乎和最原始的野人也都差不多。会烧制陶器的也都少的可怜……
这是最基本的道理,能容易的获得各种工具,就没有动力驱使去发明探索新的工具。
所以炖煮的工具也都极少,文大天师带来了铁锅,更有各种香料。锅里肉汤烧沸,滚滚香味融入夜风之中,让人食指大动。
饭后再煮上一锅浓浓的茶叶喝了,更是有解腻通爽之效。
这里原本是没有茶的,但是自从文大天师带来这东西之后。立刻和香料一般,变成了飞云部的人们最喜欢的东西之一。除了铁制武器,香料,便是这茶叶了!
不过,也不奇怪。这东西,原本就是中土文明控制四夷,甚至是和西方贸易获得大量顺差的最为重要的商品之一了。
那些草原上的游牧部落其实和印第安人部落差不多,也都是常年吃肉,没有浓茶解油腻,却是万万不成。
飞云部的人们围在篝火边吃喝享受,另一边的三个部落,却就没有这么好事了。
大人物们心情沉重,聚在一起不知道讨论些什么。其他的普通人们却就不时的嗅到了那些从来没有嗅到过的奇异香味,口水就越发的不由自主的流了下来。
对于他们来说,这个飞云部太神奇了,拥有一切美好的东西。
穿的是他们从来没有见过的衣服,只要看起来就觉着比野牛皮制成的要舒服的多。用的是闪闪发亮的铁制武器,他们的首领就只有一把,平常小心翼翼的舍不得给任何人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