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晚上忘记关窗,一股凉风从窗户的缝隙中吹进来,让还在被窝里的我不免打了个寒噤,草莓君眼眸紧闭,一点要转醒的迹象都没有。

我下床关窗户,然后随便拾了地毯上的几件衣服穿,是草莓君的蓝色卫衣和黑色运动裤,肥大但质地柔软,当时的心情就像小时候偷穿妈妈的高跟鞋,我轻手轻脚地出了卧室,然后裹了一件大衣开开心心地出门买早餐。

是个难得的大雾天气,路口的汽车都一股脑儿地聚拢了过来,本想多呼吸点新鲜空气的我,拢了拢衣服拎着早餐赶紧回家。

打开饮水机,把昨晚散落在茶几上的文件整理好,然后才慢吞吞地到厨房找碗碟把早餐盛出来,白瓷碗底发出柔和的光,豆腐脑看起来很嫩,我忍不住先喝了两口。

依次将它们端到茶几上,刚准备进去叫草莓君起床,草莓君便自顾地在卧室大喊起来:“TMD,你又偷穿我衣服!”

“什么叫偷穿,我在地上捡的!你没听过一句话吗?早起的孩子有衣穿。”

“放屁!”

草莓君裹着被子倚在床头,像只吊在树上的蚕蛹,后来大概因为情绪激动,被子滑下来一点,露出他小麦色的肩膀。

见我的眼神老在他肩膀上流连,他赶紧又缩回被子里,冲我大声嚷嚷着:“赶紧把衣服脱下来,给我!”

“我给你拿别的。”

草莓君咆哮:“我就想穿你身上这一身。”

“不好意思,先到先得。”美好的一天从抢衣服开始。

都说桌上的那块放了很久的过期糖果其实没什么价值,可一旦有了两个小朋友,那它一定会被争抢。这也就是为什么一个人生活觉得孤单,两个人生活会对周遭产生一点兴趣的原因吧。

2

早餐买到了草莓君爱吃的牛肉包子,他吃得一脸满足,可他仍旧对我穿了他衣服的这件事念念不忘:“别以为我吃了你买的早饭就会原谅你。”

为了表达他的愤怒,他那天十分勤快地用洗衣机洗了自己所有的衣服,唯独没有给我洗,一边晾衣服还一边小人得志地看看我。

我不甘示弱,故意冲着草莓君扬了扬宽大的袖子,因为袖口肥,我的手腕越发显得细,手臂还没放下便收到了傅辰星发来的消息,说是很久没聚了,晚上请我们去吃饭,想想晚上没啥事,我一口应下来。

草莓君听到了我们的谈话,没有一点高兴的样子,一脸愁容。

“咋了,有人请你吃饭还不开心?”

草莓君懊恼:“我秋衣秋裤全洗了!”

“啧啧啧,勤快反被勤快误。”

“我又没想到今天会出门。”

想当年,冬日里谁穿过秋裤,个个都是要风度不要温度的主,可现在也学会了里三层外三层。

3

晚上我们如约而至,我借给草莓君一条我的秋裤,他穿上之后还挺合适,我忍不住奚落一番:“你的腿跟我一样长!”

“放屁,那是因为你胖,我瘦。”

傅星辰请我们吃的是虾蟹火锅,服务堪比海底捞,结果傅辰星吃了还没两口就被客户叫走了。

“我们大老远过来,你竟然临阵逃脱!”

“哎,客户命难为啊,我先去给你们把钱付了。”

草莓君戏精附体:“我们在乎的是钱吗,我们在乎的是你这个人!”

傅星辰淡漠地看了草莓君一眼,一副对我们了然于胸的样子,都是一根绳上的蚂蚱谁不知道谁。

果真傅辰星才走没多一会儿,草莓君就开始感慨:“希望天天被人这么请吃大餐。”

4

虽然不是一个最适合吃螃蟹的季节,但锅里的螃蟹还算肥,顶着一个红红的外壳,让人口水直流。

我还没想好吃哪一只,草莓君已经把剥好的蟹肉丢进了我碗里,虽然蟹肉挑得细致,但态度十分不好,见我迟迟不下筷子,草莓君嚷嚷道:“快吃,凉了不好吃了。”

“我自己会弄!”

“就你那个笨样,鱼刺都不会吐,你确定会吃螃蟹?”草莓君向来怼我不留情面,但他嘴巴虽毒,手上却一刻都没闲着,不一会儿我的小盘里就摆满了各种海鲜的肉。

我看着我面前的盘子,有些恍惚。我和草莓君在一起快要两年,这期间已经数不清我们一共吃过多少次饭,他从起初的疏远淡漠,到后来主动给我夹菜,挑鱼刺剥虾,慢慢对我的口味了如指掌,这些改变细微而又漫长,兴许连他也没有察觉。

爱情也许会消逝,但一个又一个习惯却足以刻骨铭心,这也是某天草莓君问我是不是非他不可的时候,我说“是,习惯了”的原因。

坐在我对面的这个男人,眼眸清冽,不苟言笑,有时候眉眼里像是漫进霜雪,让人后背嗖嗖发凉。可也就是同样这双眉眼,有时候会温柔地看着我,一如夜色,映照霓虹。

5

吃完饭我们又一起去逛旁边的夜市,之前有个客户就是在夜市旁开了一家奶茶店,好久不听到她的消息,不知道生意怎么样。

结果到了一看,店面早已换了,草莓君不留情面地评价道:“干不下去倒闭喽。”

“还不到半年吧,光装修就20万呢!”

“没办法,开着只会赔更多的钱。”在实体经济不景气的今天,我们见了太多难以支撑下去的客户,而优胜略汰,市场只会留下更好的。

我心情沉重地挽上草莓君的胳膊,已然没有了逛夜市的兴趣。夜市繁华依旧,行人如织,每个商户都有他想要守护的小小摊位,可支撑着一个又一个寒冷的夜晚能挣多少钱呢?

我正胡思乱想着,脑袋突然吃痛一下,草莓君低沉的声音从我脑袋上方传来:“你就别瞎操心了,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活法。”

他总是能清醒地面对整个世界,像阳光一样坦坦****。

再往前走,有一个小贩再卖花,不同于花店里的精致,这里的花论斤称,每一束都是满满的一大捧。

我挑了一束最不起眼的情人草,几乎寻不见它的花朵,只是在绿色的枝茎上绣着星星点点的紫色花苞,而这么一大捧只要13元。

我觉得自己捡了个大便宜,连走路都有点飘,草莓君十分不理解我,像看智障一样看着我:“一堆草有啥好开心的?”

“你没有听说过一句话吗,和喜欢的人一起看花,是对花的赞誉。”

“原话不是和不喜的人去看花,是对花的冒犯吗?”

“你怎么知道。”这是我很喜欢的作家写过的一句话,难道草莓君也喜欢这个作家?

草莓君抿抿嘴,一副不情愿的样子承认道:“我偷偷看过你的摘记本呗。”

“这么关心我啊,是不是喜欢我?”

“嗯……喜欢你这头猪。”

6

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摆弄花草,花束很大,足足插了三个花瓶,将散落在地上的枝叶打扫干净,开始拍照。

草莓君本来就对我买了一堆草回来的举动嗤之以鼻,看到我给它们拍照更觉得难以理解,他倚在沙发上百无聊赖地按着电视换台的按钮,然后吐槽现在的演员越来越没有演技了。

“你去演,就你演得好!”

“没你演得好,你个戏精。”说话间隙我已经拍好花束的照片,照例去沙发上跟草莓君抢位置。

他不愿意让开,我只好先躺下,然后把腿搭在他的腿上,他聚精会神盯着电视显然是已经找到了他心仪的电视节目,于是不再同我计较。

屋里的暖气烘着我的脸,我撸起半截袖子开始修图,后来觉得眼睛实在睁不开,便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不知道过了多久醒来,草莓君仍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电视屏幕上的动画映在旁边镜子上明晃晃的,我身上多了一件羽绒外套。

“哎,不小心睡着了,几点了?”

“不到十二点。”

“睡觉吧?”

“嗯。”

“那你抱我去房间!”

草莓君把我抱起来,吐槽道:“事事!”

我极少反刍这一天,因为一切都显得平常和琐碎,可是看似普普通通的一天却在我心里留下温馨的感觉,我能够记得的,是草莓君的满目愤怒与温柔。

生活会有很多巧合和错过,我们毫无准备,可也正是这一件又一件小事的交织会让我们觉得惊喜连连,无论是好的还是坏的,然后在我们脑海里留下印记。

这所温暖的房子里有你的怀抱,和一份归属。从今往后,倦鸟归巢,万般皆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