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廿四章 多尔衮千里追凶,钱九逸扬名北国(二)

雪越下越大,小小的雪花随着寒风渐渐长大,终于成了鹅毛一般。虽然说是下雪不冷化雪冷,但在此刻,即便是钱逸群这样的修为,也很难抵抗得住这突如其来的降温。

还好有翠峦山,只要觉得身体有些冻硬了,钱逸群便回去那个温暖如春的世界,洗个热水澡,喝碗热汤,然后打坐休息,等身体彻底好了,方才出来继续赶路。

老鹿是很早就罢工了,这么冷的天,没有干料和精料的搭配喂食,即便长了毛皮也有些扛不住。何况麋鹿本就不是深山老林的物种,它们更喜欢丘陵湿地。

狐狸在翠峦山中放风的时候问钱逸群:“你有何打算?”

“我说了呀,去沈阳屠城。”钱逸群吹开热汤,喝了一口,道:“皇太极这回事倾巢出动,我只要混进沈阳,四处放火,就说皇太极死了,你说他们会不会乱?”

狐狸眼珠子滴溜溜转了两圈:“你还真是阴狠。”

钱逸群叹了口气:“这也是没法子,国家颓唐至此,道人我也只能心狠手辣了。只希望沈阳的汉人别死太多。”

狐狸暗道这人还算是有些人性,还没到为了目的不择手段的程度。不过眼下两国交战,明国势弱,用下狠毒手段削弱敌人也是理所当然的事。狐狸反倒担心钱逸群的安危,就算是钱逸群玄术了得,真要是被女真人团团围住,终究有不虞之测。

“你自己玩吧,”钱逸群喝了汤,“我差不多也该再神游一回了。”

《游仙书》给了钱逸群神游上界的能力,但是钱逸群本身的修为到底差些,上次回来之后总觉得精神有些不济,就连打坐入静的程度都受到了影响。总算这种影响随着时间会渐渐消散,最近钱逸群被迫进翠峦山的时间太多,索性再去一次。看这回能捞到点什么东西。

有了上一次的经验,钱逸群循着游仙书里的指引,很快就进入不同于夜晚休息的定境之中。他很快就穿过了天与地的通道,进入一片奇异的世界。

在这个世界里,他并没有看到上次的建筑物和符兵,入目之处只有一片茫茫林海。鲜艳而层次丰富的绿色填满了整个世界,钱逸群飘**在空中,不由感觉到心旷神怡。彻底忘记所有的烦恼。

突然之间,一个奇妙的声音闯入了他神识。

——好像是音乐!

无论是传统古风味十足的大明,还是千奇百怪的前世,钱逸群都没听到过这样的节奏。他下意识地循着音乐声飘了过去,只见一群**上身,腰间围着草裙的蛮荒土人正在一堆燃烧的茅草前匍匐顶礼、载歌载舞。

这是最原始的祭祀。

钱逸群不知道自己与他们信奉的神有什么关系。他环顾四周,并没有感应到任何与他一样的神魂。

——不管怎么说,我这也算是跟“神”沾边,且下去看看。

钱逸群充满了好奇,往下飞去。

“愿林中能够采到更多的浆果……”

一个突兀的声音出现在钱逸群的耳旁。

钱逸群心道:最原始的祈愿还真是客气。不过我又有什么办法呢?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有神听到了这个祷告。

声音一次次在钱逸群耳畔响起,坚定且清晰。

钱逸群渐渐感觉到了身体沉重。好像有了实体,这是他上次完全不曾感受过的感觉。他凝神内视,发现自己再不是一个单纯的神魂,还多了一个小小的点。

这个点仿佛蕴含着整个灵蕴海。

——如果我将灵蕴以木炁的形式耗散出去……

钱逸群念头一动,那个点顿时爆炸开来,辐射处无尽的灵蕴。这些灵蕴如同甘霖一般洒落下来,落在大地上。沐浴着树林和土人。

载歌载舞的人群没有丝毫反应,而匍匐在地的祭祀们纷纷仰头,衷心感恩。

——我莫非客串了一把神灵?

这种从未体验过的感受让钱逸群颇有兴趣。更让他惊奇的是,地上很快就长出了竹笋和果树,简直堪称神迹。当所有土人都沸腾起来之后,这些植物轻轻吐出精纯的灵蕴,重新回到了钱逸群身中。

乃至更多!

钱逸群正想多做些这种利人利己的事,突然身子一扯,再次被拉回了自己在翠峦山中的身体。

——虽然什么都没得到,但是这种感觉不错。

钱逸群缓缓睁眼,这才发现自己的脸上带着愉悦的笑容。他伸手抹了一把脸,突然怔住了……

紫府之中的四个魄,竟然全都化作了光球,再看不到一丝半点的人形。在光球外围,又多了一曾青色的光环,这也是他从未见过的。

——境界提升了啊!

钱逸群颇有些惊喜,虽然感觉这种境界在心性上的比重更大,对于自己如今打打杀杀的术士生活没有太大帮助,但是有提升终究是好事。他在洞里走了走,活动血脉,又在洞口呼唤狐狸回来,给它吃了肉,这才重又回到了那个冰天雪地的世界。

有那么刹那,钱逸群甚至有些恍惚,不知道哪个世界才是真正的家。

还好,这种错觉很快就消失不见了。

因为他在雪地中听到了一丝杂音。

这声音是大队人马在雪中跋涉的踏雪声。

钱逸群的心算很快给出了两者的距离:三里路。

自己竟然听到了一公里以外的声音!

钱逸群颇有些惊喜,暗道:看来凝练魂魄对身体的影响也很大,难怪全真敢用三分命七分性去修行。

在人的社会本能推动下,钱逸群想都没想就奔向了在雪中赶路的那队人马。

那是一对蓄着发,盘着发髻的汉人商队。

这在金人占领下的金国实在太过可疑,瞬间就浇灭了钱逸群的一腔热血。没有一个正常的汉人在这片土地上敢留着发髻,因为女真人的法令粗暴而具有执行力:任何一个过路的女真人都可以抢劫他们、杀死他们、将他们占为自己的奴隶……还会得到整个女真社会的褒奖和羡慕。

面对这样作死的节奏,钱逸群很快就隐遁身形,远远跟在他们后面。

整支商队在风雪中被拉成了一条,车马之间的空隙越来越大。领头的人朝后面吼了几句,但是声音一出口便被风吹散。

“停下扎营!”

唯一听到这句话的人,是钱逸群。

钱逸群看他们正在忙碌,取出了女真骑手的衣服甲胄和刀刃,很快就换在了自己身上。只是这一头头发若是剔去,还得留上一年多。好在女真人的棒槌头盔附带护脖,只要扎严实些便看不到鬓角了。

他散开发髻,戴好了头盔,最后检查了一遍,选了个风小的时机,高声喊着举刀冲向商队。

商队异常地冷静,为首那人迅速从怀里掏出一张黄旗,正方形的黄旗,高高举了起来。这是正黄旗的旗帜,表明了他们的身份。

钱逸群很快就冲到了他们面前,商人中已经有十来个壮汉抽出刀护在自己领队的身后,显然不惧怕他一个落单的鞑子。

领队旋即吐出一口流利的女真话,神情不卑不亢,好整以暇,十分从容。

钱逸群道收起刀,问道:“会说汉话么?”

商队流露出浓浓的戒备之情。

“你是汉人?”那领队皱眉道,脸上立刻爬满了不屑和鄙视。

“我是旗人,我主子给我抬了旗。”钱逸群从来都是撒谎没压力的人,“你们这是要去哪儿?”

“营口。”那领队显然看不上一个刚抬了旗的包衣奴,又问道,“你怎么一个人在这儿?你的马呢?”

钱逸群三分真七分假地说了妖道闹营的事,又说自己跟着巴牙喇追击,结果半道上迷了路。

“咱们现在在哪儿?”钱逸群咬着儿化音,装出一副北国腔调。

那领队又打量了钱逸群一番,道:“再往前走就是十三屯。”

“行,我跟你们走,你们有吃的么?”钱逸群问道。

领队点了点头,旋即再也不跟钱逸群多说了,开始指挥自己的人搭起了帐篷。

钱逸群混在人群中,大咧咧地找地方坐了,看着他们动手干活,倒真有些旗人的味道。

领队很快就找了个机会,拉了个半老的小老头闪到了树后,低声道:“掌柜的,这人肯定不是旗人。”

那掌柜的点了点头:“我看也不像,哪有旗人这么好说话的?张头,你看这是什么路数?”

张头摇了摇头:“看不准。要说他是明军的夜不收,可这跑得也太远了。关宁军哪里还有这么大的魄力?何况大凌河还被围着呢。”

“会不会是土匪的探子?”掌柜的问道。

“女真人的地界,汉人都没几个,哪里来的土匪?”张头不屑道,“要真有土匪,早就被那帮女真人都抓回去当包衣奴了。”

掌柜的想想也是这个道理。土匪在关内是凶神恶煞,在这儿就是人家的财物。

“那现在……”张头又道,“掌柜的拿个主意呗。”

“带着。”掌柜的一咬牙,“留在身边总比放出去好。等到了十三屯,让女真大兵来跟他说。”

“若是他不敢进屯……”张头迟疑道。

“给他的肉里下点料。”掌柜的嘿嘿笑了起来。

一蓬新雪没有压实,砰然落地,吓了两个密谋的人一大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