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14
英国,伦敦。
“亨利,之前写的那几封信有什么回音吗?”一个身材修长偏瘦的青年懒洋洋的倚在办公桌前,抬头向站在门口的人问道。
青年金色的头发并不像时下绅士那样梳理的一丝不苟,反而显得有些颓废的搭在额前。
“先生,报社说只有一位回了信,并且附了一部中篇小说。”顿了顿,那个名叫亨利的年轻人说:“是整部小说。”
“哦?”青年的眼皮略微的抬起,让人看到了那双灰绿色眸子中的兴味。青年勾了勾嘴角,问道:“是谁?”
“是那位笔名为‘艾柯瑞斯(Aquarius)?艾治(Age)’的简?贝内特小姐。”
闻言,青年的眉毛高高的扬起。
艾柯瑞斯?艾治,宝瓶时代(Age of Aquarius)吗?有意思。没想到南方那种落后的地方竟然会有基督徒取这种笔名。
她难道不知道进入宝瓶时代代表着什么吗?
“等等,你刚刚说回信的是那个写个故事大纲就来投稿的女人?”青年忽然想起来什么,问道。
“是的,是住在哈福德郡的简?贝内特小姐。”亨利低头回答。
“把她寄过来的小说拿来我看看。”青年说到。
“这……”亨利有些犹豫。
“怎么?那小说写的太好了,让编辑部那帮老东西爱不释手了?”青年开玩笑一般的说。
“我不知道,先生。本来我是要把手稿一并带回,但是编辑部的先生们仍然在讨论。”本来没什么表情的亨利说到这儿,忽然皱了皱眉头,然后继续说:“先生们似乎在探讨情节……大约是,男主人公应不应该做什么事情。”
“哦?她写的是什么小说?”青年来了兴趣,问道。
“是一部哥特风格的小说,先生。”
听了亨利的话,青年有些失望的靠回椅子,喃喃道:“哥特风格的小说还能写出什么好东西,那帮不学无术的老家伙。”
“先生,一会儿有您跟棉花供应商们和另外几家纺织厂主人的宴会。”亨利果断的放开了他这个纯粹是想要找乐子的话题,继续下一个。
青年的精神瞬间萎靡,没力气的说:“亨利,我昨夜似乎着凉了。”
一直低着头面无表情的亨利忽然抬起头,看着青年,说道:“您昨夜被姑娘们围着谈笑风生的时候似乎并没有任何着凉的迹象。”
“那就是舞会结束时等马车等的太久了。”青年面不改色的说。
“尼古拉斯?德?杜兰先生!”亨利加重语气。
“好好好,把衣服给我准备好。”青年揉揉头发,站起来,说。
“哦,对了,有时间把那个女人写的小说拿来我看看。”进入更衣室前,青年对亨利说道。
“是的,先生。”
《灰烬》
请不要好奇心和同情心泛滥,尤其是在夜晚的时候。因为你不知道你救回来的这个人究竟是什么。
他可能是个受伤的骑士,可能是个落难的王子,也可能是一个……嗜血魔鬼。
尼古拉斯坐在晃动的马车里,手里拿着厚厚的一沓信纸,就着黄昏略显昏暗的光,读着纸上流畅而娟秀的书法。
故事开篇于一个烂俗的故事。美丽而善良的领主的女儿带着负责守护她的骑士救了昏倒在河边的受伤男子。一日后那个男子在紧关着门的房间里面消失了,只留下一个红的如血的宝石挂坠。
少女只是收下了那个美丽的挂坠,却不知道她救下的那个男子每个夜晚都会回来暗中窥测这个竟然阴差阳错的救了自己的凡人。
有了这样的一个开头,后面的故事就容易猜出了。一直隐匿在暗处男子在少女的父亲同其他领主战争失败的时候,救下了险些被辱的少女和她的骑士,并把他们带回了一个每扇窗子都拉着厚重帷幕的城堡里面。然后,在一个个美丽夜晚的相处中,情愫逐渐产生。而这时,少女才发现了这座气氛永远诡异的城堡的秘密。
黑色的棺材,新鲜的尸体还有淋着鲜血毫无圣力的十字架。
少女终于发现那个手执高脚杯与她在壁炉旁聊天的英俊男子不是英雄,甚至不是人类,而是一个吸血鬼。
他手中高脚杯里面装的也不是窖藏了二十年的红酒,而是……鲜血。
读到这里,太阳已经完全落山了。
纸上的字迹再看不清,尼古拉斯这才放下信纸,不再试图辨认上面的字迹。
他小瞧了那个女人。
故事讲到现在,不曾出现他所认为的几乎成了哥特式特有的那些低俗描写。单靠她的讲述,他就仿佛感受到了古堡的阴暗,那些狰狞的藤蔓,脸色苍白毫无血色的仆人以及永远毫无生气的白天。就连玫瑰花,似乎都只在晚上绽放。
在少女发现他的英雄是一个会露出獠牙咬破人类脖颈的吸血鬼的那一幕,就连尼古拉斯自己都觉得震撼。尽管现在的小说再写那些精怪,主人公也都是人类。而一般都是善良而勇敢的男女主人公打败古堡里面邪恶的魔鬼,最后幸福的在一起的故事。可是,那个女人居然告诉他,这个无论是语言,表情,穿着,举止都被描写的极尽优雅的如同一个真正贵族的男人,竟然是一个邪恶的吸血鬼?
一个吸血鬼会有她描述的那样内敛却炽热的情感,那样矛盾却复杂的人性吗?
“亨利,那帮老头当时到底在争论什么?”尼古拉斯身处两根手指,揉了揉眉心,问道。
“似乎是在说该不该把凯瑟琳变成一个……吸血鬼。”
尼古拉斯一愣,然后瞬间想到。尽管场景被描写的如此恐怖,可是那个叫做凯瑟琳的女孩跟那个与自己同名的男主人公似乎,已经相爱了。而吸血鬼在所有传说中,都拥有那受了诅咒一样的长生。如果最终这个故事要以时下流行的大团圆为结局,那么也只有将凯瑟琳变成吸血鬼了。
可是……尼古拉斯皱着眉头,看着自己读完的,不到四分之一的信纸。难道她要用接下来的四分之三描写怎么变成吸血鬼吗?
“快点回府。”尼古拉斯吩咐道。
“今天不去拉文德小姐的聚会了吗?先生?”
“不去了,掉头,回府。”
“好的,先生。”
那天在梅里顿,伊丽莎白跟威科姆先生散了一会儿步,晚上,就冲到了简岚的房间,对她讲威科姆编排达西先生的那些话。
听着伊丽莎白号称完全不带个人偏见的描述,简岚仿佛看到了一个刻薄吝啬远胜阿巴贡的阴暗又猥琐的人物形象。
妹儿啊,你确定你口里的这个是达西么?
简岚囧然的看着伊丽莎白,如此想到。
那时简岚早就恢复冷静了,但是看到对威科姆深信不疑的伊丽莎白,简岚还是在心里默默的说了一句:看吧达西先生,知道自己多失败了吧,我妹纸不仅完全不相信您是个人品高尚的,还把你用各种表现手法加工成一个小说一般的人物……
想了想,简岚还是决定暂时不为达西先生说好话。一来自己一直以来都是达西先生傲慢的受害者,没什么立场说达西先生好,二来,自己又不能说什么妹纸你不知道,达西的妹妹差点儿被威科姆拐私奔了,咱小妹妹今后也确定一定以及肯定的会被威科姆拐了。
不过此刻简岚忽然觉得有什么不妥的地方,但是想想,又觉得好像没什么。想不通,简岚索性也就不想了。
不过不久之后,当简岚终于领悟到那时有什么不妥的时候,简岚简直想要跳脚骂街了。
这坑爹的原著!
“达西,这次去伦敦是要与哪位美丽的小姐相会吗?”把达西送上马车的时候,宾利先生眨眨眼,挪揄道。
“不知道如果伊丽莎白小姐看见你这副样子,会怎么想。”达西瞥了一眼宾利,淡淡的说。
“达西!我发现你自从来到哈福德郡以后就越来越刻薄了!”宾利抗议的嚷嚷着,道:“我只是作为朋友关心你!我真的不明白为什么,你的足迹几乎踏遍了英格兰,甚至整个欧洲,却决意不为任何人所动。”
“我同样不明白你,宾利。”达西停下上车的动作,看向好朋友浅绿色的眼睛,问道:“你真的爱上伊丽莎白小姐了吗?爱她到不在意以后她那些……”达西停了停,最终没有将‘低贱’一词说出来。“爱她到不在意同她那些亲戚来往?不在意她那些举止不得体的姐妹?”
宾利愣了愣,然后又嚷嚷起来:“达西,真的,愿上帝宽恕你。姐妹?难道贝内特小姐在你眼里也不体面?玛丽小姐在你眼里也不得体?在我看来,不过是那两个最小的妹妹缺乏管教罢了。”
宾利没有注意在提到贝内特小姐是达西眼中一闪而过的情绪。
“而且,我早就说过,就算她的舅舅多到能塞满吉普赛街,也不影响她们的可爱!”
看着宾利,达西眼中闪过一丝笑意,只不过一闪而过。接着,达西开口道:“但是如果你真的同伊丽莎白小姐结合,也就意味着你要全盘接受贝内特家族的一切。到时候的麻烦可不仅仅只是几个举止不得体的亲戚。”
也不知道达西是在说给谁听。
宾利想要说些什么,却被达西打断了。
“好了,你最好还是考虑清楚。”
说完,达西上了马车,头也不回地走了。
他从没有决意不为任何人所动。
达西转过头,看着向后退去的田间景色。
只是没有碰到母亲说过的那个人罢了。
不过,真的没碰到吗?
“至于您,达西先生,既然您是来乡下地方散心,看我们这些人的笑话来了,那么也请您当好一个观众,最好不要太沉浸在剧中情节,小心最后泥足深陷,无法自拔。”
那个软糯好听的声音,那句话,仿佛再次出现在耳畔。
“泥足深陷?无法自拔?你太自视甚高了,贝内特小姐!”
达西沉下脸,自言自语道。
第二天简岚早晨散步时,发现达西先生果然不来了。
简岚后悔的在心中抽打自己一百遍啊一百遍。你不来要柯林斯先生对谁奉承去啊?!
认命吧,这就是女人,她的名字叫做反复无常。
“达西有些事务,昨夜就去伦敦了,但是在我们举办舞会的时候会赶回来的。”宾利先生回答。
达西先生,我从未这样期盼过您的存在。扭头看见在宾利先生面前恭维赞美达西先生的柯林斯先生,简岚在心中哀嚎。
又过了两天,就到了她们菲利普姨妈家聚会的那一天,哎,也就是贝内特太太口中的二十四户人家一起吃饭的消息灵通的那种聚会啊o(╯□╰)o
简岚趁着她的柯林斯表哥赞美菲利普姨妈的时候,在伊丽莎白和玛丽的掩护下溜走了。她容易么她?甩掉柯林斯表哥的简岚想。明明穿的是西方名著,非整的跟穿了什么谍战小说似的。她什么空城计,反间计,走为上计的全都用上了。
最后成功的换来了贝内特太太对简岚大呼:“简,就可怜可怜我脆弱的神经吧!”
说实在的,贝内特太太,你敢摸着内衣说,咱们家谁敢不可怜您的神经吗?你敢吗?!
就算是莉迪亚不也在您脆弱的神经前俯首投降吗?
虽然在腹诽,但是简岚只是特纯洁又温顺的看了贝内特太太一眼,然后委委屈屈的低下头,没有说话。
娘嘞,如果她有幸穿回去,一定要去考考中戏北影啥的,然后专挑小白花演,她轻车熟架了都。
贝内特先生的眼睛从报纸上抬起来,笑呵呵的看了一眼简,眨眨眼睛,然后又埋头进报纸里面去了。
“哦,贝内特先生,你说说简,她怎么能这么冷落柯林斯先生?!”贝内特太太见大女儿油盐不进,转而游说贝内特先生。
“我的贝内特太太,你还想要简怎么热情?要知道,就连伊丽莎白都没有对你钟爱的那位宾利先生那么热情。”
“说起来我就生气,莉奇!你难道不想当内瑟菲尔德的女主人了吗?!”贝内特太太的怒火被成功的转移到了伊丽莎白身上。
看着伊丽莎白比简更加油盐不进的模样,贝内特先生再一次笑着对简岚眨眨眼睛,然后默不作声。
贝内特太太这一类妇人向来有这样的特点,引开她的注意力,说不定她过一会儿就去找希尔吩咐什么了,自然而然就把你忘在脑后,反之,如果跟她辩论,那么你是永远不会赢的。因为她永远有一个大杀器——那个对她不离不弃的好朋友——脆弱的神经。
不得不说,贝内特先生,您已经把那货的脾气摸透了。看着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又开始跟莉迪亚赞美英俊的红制服威科姆的贝内特太太,简岚心想。
简岚低头,继续做手中的针线活。
回归菲利普姨妈的聚会,话说简岚左拐右绕的来到一个稍微偏僻的房间,几个军官还有夫人分成两桌在打牌。人太少,不容易隐藏,简岚撇撇嘴,打算再找个地方,最好有大窗帘神马的,自己到时候往后面一站,肯定让那个柯林斯先生找不到自己!安全呆到聚会结束,直接上床睡觉。她那恪守各项礼仪的表哥肯定不会再烦她了。
“贝内特小姐?”
一个很好听却不是很熟悉的声音在简岚的背后响起。
迅速调整好自己的表情,优雅的转身,看向声音的来源。
英俊的不像样子的面容,不自觉放电的双眼,薄而性感的嘴唇,明媚却略显轻佻的笑容再加上那身能坑杀万千少女师奶的红制服。
就算是见过各种二维三维美男的简岚都不得不说,威科姆确实有让人迷恋的资本。他的笑容就像罂粟,明明知道危险,却还是会被不由自主的吸引。
想来达西先生也不会跟一个那么猥琐的男人相爱相杀……脑补他和达西两人【独处】的情节,简岚捂脸~
看着这样的威科姆,又想起来九五版里面那个看着就一副纵欲过度模样的威科姆,简岚不由得在心底骂了一句。
这坑爹的电视剧!
作者有话要说:本来打算说不太清楚宝瓶时代的同学去度娘一下,记过沧海自己去度娘了,居然出来的百科是神马岛国的电影漫画,尼玛!不知道国内能维基不?
对于宝瓶时代星相学家有各种解释和学说,但是比较靠谱的是从工业革命开始进入宝瓶时代。
宝瓶时代与双鱼时代区分的一大特点就是,双鱼时代以信仰主宰世界,而宝瓶时代则从信仰转变为智慧,确切说是科技。由科技解释一切原来被称为神迹之类的现象神马的。呃,大概就是这样。沧海之所以比较喜欢这种说法,是觉得这个最符合事实。就拿建筑来说,从古希腊的帕特农神殿,到罗马的万神殿,到圣索菲亚,再到哥特式的教堂(沧海最爱!尤其是法国Chartres的圣母院),无不是倾尽全国之力花费几十年甚至超过百年才建好的。为的就是宗教,和信仰。多立克式的柱子,浮雕,哥特式代表的有顶尖的拱,无不是艺术嗷嗷嗷~但是看看工业革命之后,英国为了举办世界博览会建的水晶宫,低造价,迅速建成这些都是水晶宫的特点,最后再到美国的摩天大厦。雄伟的建筑的主要功能已经不是给教徒们提供一个可以想象天堂是什么样的地方,不是为了让教徒们膜拜,而是纯功能性的应用,一切美都被最简化,最重要的要求是要在最小的地方里塞最多的东西和人╮(╯▽╰)╭
咳咳,说多了……
抱住蛋黄酱~有爱的长评哇
亲亲2905917童鞋……谢谢乃的地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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