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纬高她两届,因其父亲在瑞县做生意,便插班到她所在的小学读五年级,和哥哥王悦华一个班级。
他跟哥哥很要好,每次下完课,哥哥的那帮同学总在她家做作业,而每次又数他的速度最快,做完作业,他会信手在门口的水泥地上画出一道道粗细适中的粉笔线来,画完格子便教大家一起玩跳房子。她的年龄比他们小,即便简单的游戏也不得要领,哥哥总骂她笨,只有他,不嫌弃地带她一起玩,记忆里,那次他俩占的房子最多。
她因此注意到他的手指,笔直而修长,那双手似乎天生适合持笔,不管是钢笔、铅笔、粉笔甚至是毛笔,都写的那么漂亮。或许是因他写着一手好字,常常在学校宣传栏板书。
那时下午的课程已全部结束,全校都在大扫除,她自告奋勇地要求为宣传栏配画,除了不用忍受尘土飞扬,还因为有他。
他执一截粉笔,横竖勾划,端正的字体在黑板上错落有致,那粉笔磨擦黑板的沙沙声,像是一只纤细的手指在她心头一撇一捺地镌写。
她就在他身旁心不在焉地画着画,看到最后的成稿超出了原先设定的版面,占据了本应配字的地方,她傻眼了。
沙沙的写字声戛然而止,她心里直发慌,扭过头见他正在看她画的画,他不但不怪她占了他的地方,反而把自己刚辛苦写好了的板书毫不犹豫地擦掉了,只为了留空给她。
后来,他到瑞县一中读初一,她渐渐地就总盼着周日,因为这个时候,他会来找哥哥打一个下午的篮球,然后在她家蹭顿晚饭,偶尔顺带辅导她的功课。那是她最用心的时候,凡是他讲过的知识点,她都能举一反三、融会贯通。
她跟着他的脚步升了瑞县一中,她读初二时,他已转回宜江读高一。
她和同桌叶宛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叶宛不仅长得好、成绩好、人缘也好。身为同桌的她没少帮她接过男生递来的情书,也曾很不地道地讹诈过不少男生。她记得叶宛每看完一封信后,有个习惯,会把纸抹平折叠成一只纸鹤,用笔标注好日期,放进一个塑料瓶中密封好。她就总在想,叶宛是不是已有喜欢的人了?否则怎会拒绝得那么干脆冷静呢?她就不会这样做,她曾把收到的情书当着那个暗恋她很久的男生的面给撕了,笑看那名男生在众人面前羞红了脸。
那天负责取信的生活委员临时有事,她自告奋勇地充当信使,在一叠来信中,意外看到有一封信,笔迹熟悉到不可思议,她以为是自己看走了眼,在那个浅蓝色印花信封上写着漂亮的钢笔字:叶宛亲启。她不记得当时是怀着怎样的心情把那份信给到叶宛的,似乎既惊又怕。
偏偏那一次,叶宛读完信后,既没有如往常一样叠成纸鹤,用笔标注,也没有沉默不语不为所动,而是轻轻地笑了,笑容羞涩袅袅,如三月的一缕春风徐徐吹开含苞的蓓蕾。
她的脸色直发白,这才知道,原来叶宛心底是有秘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