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二章 放血

像是有一根丝顺着线头的方向在纱车上飞快的转着,有什么东西也如同在迷雾里渐渐清晰起来,孤影当然没有做梦,事实上,她这几夜睡得都着实是不大安稳。

她是谁,她究竟从什么地方来。

在南屏不在的时候她也曾私下看过自己身上的伤口,一道道血痕结了拁,心口那个位置的伤痕尤其显眼,活像是有谁拿刀给戳开了她的心脏似的。

这样惨重的伤,怎么会是一句被恶人所伤就能够解释得了的。

天罗。

她只是在一枚白玉簪里发现这两个字,空心的簪子,一转动珍珠的,就自动的从簪子里掉出一张小小的卷的细细的桃花笺,上面有人用小篆细细写了两个字,天萝。

桃花笺细致精巧,孤影抚着上面的笔迹,似乎都能看到提笔那人微微上扬的唇角。

当是公子自成画,刀光才罢墨痕潸。

她确实是不记得那人的样子,但是打心底里,她也确实知道,那人不会是南屏。

“是,我在想,你是不是有什么瞒着我。”

南屏面上还是笑着的,但是不知怎的,她就能知道,他此时决计没有看起来那么温柔,所以连说话都索性摊开了讲明。

孤影这样想着,微微扬起了头。

“你想知道什么为什么不直接来问我呢?”

“你会告诉我实话吗?”

她的反驳毫不留情,连眼神里都多了一分不自知的不以为然。

果然,就算忘了前尘,她终究还是她。

南屏苦笑一声,说不清是在笑自己还是别人。

“不会。”

他声音温柔,却带着不容否认的意味,“孤影,你只要知道,我不会害你,就算这天下人都会负你伤你,可我,是不会伤害你分毫,若有一日我违背此誓言,就叫我死后堕入阿鼻地狱永生永世不得超生。”

“发誓而已,做不得数的。”

良久,她才收起眼底的那些情绪,淡淡的回了这样一句。

“我不喜欢孤影这个名字,天萝挺好的,你以后就叫我天罗好了。”

“好,我答应你,天萝。”

像是有一丝无奈在男子眼里划过,最终他还是点了头,伸手顺了顺少女额前的碎发。

凤琛已经不知所踪,况且此地里千秋,海束都足足有千里之遥。

他在带走天萝的时候就已经收到风声,有一支隐世家族正在秘密的打听着凤琛的下落。

他什么也没做,只不过好心的给递去一个信儿罢了。

南屏微微低下头,很好的掩饰了自己的情绪。

天萝。

这名字确实比孤影要来得有人间气味一些,一个名字而已,算不得什么大事。

这样想着,南屏眼神里的笑意就略略深了一些,他伸手把桌子上的药碗重新拿进托盘里,起身欲走。

“南屏。”

已经改正了称呼的楼天萝突然开口,似乎有些犹豫,但随之还是挤出来一句话。

“对不起。”

南屏微微一怔。

这一世,即使已经经历过这么多事,但她这具身体也还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小姑娘,虽然往常楼天萝的表现让人很难把她跟真实的年纪联系在一起,但是不得不说,失忆了的她还是有那么一点少女天生的楚楚可怜。

这一句道歉有些不情愿,有些懊悔,也有些软绵绵的负气。

他不傻,怎会听不出来?

端着托盘的手隐隐颤抖了一下,南屏费了很大的力气,才忍住没有回头过去抱住她。

两辈子的失而复得,他纵是堪当大任又如何,身负异族血脉由如何,只有真正是去过的人才知道,什么叫情难自持。

好一会,南屏才平息了自己心里那些翻涌的不知道是什么滋味的情绪,轻声道:“我去准备一下,过会,我带你去出去走走吧。”

说完,便匆匆带上门走了。

好半天,楼天萝才摇摇头,无奈的笑了一声。

“真是个傻子”

或许真是因为这具身体本来年轻,她又丢了记忆的缘故,现在的楼天萝,一颦一笑都带着点少女的轻快。

她自然不知道这些过往,但是无论如何,她终究是不讨厌南屏的。

不仅不讨厌,还有些说不上来的熟悉。

或许,自己真同他是一对恋人,也未可知。

只是

目光在装盒里的白玉珍珠团花簪上闪了闪。

楼天萝不由自主的伸手,把簪子拿在手里细细端详了一番,桃花笺被她细心的又收了进去,但是即便如此,只要一想到那两个细细的小篆,她心里就又有些疑惑,有些柔软。

倘若她真的是南屏的恋人,未过门的妻子,那么这个给她写小篆的人又会是谁呢?

秦玫嫣放了第三碗血的时候,唐木才终于摆摆手说够了。

三天,不过三天。

秦玫嫣原本花团锦簇的脸庞就跟漏了气似的,一点点苍白的不像样子,连原本饱满的腮帮子都凹了下去,看上去整个人都憔悴了许多。

这也是意料之中的。

纯阴命女子的精血本就是十分金贵,况且这回又一连取了三天,唐木望着秦玫嫣苍白的脸,说不心疼也确实是假的。

到底是打小看着长大的丫头,又出落的这么水灵,全族上下,哪一个不是把她捧在手里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这回可好,倒是让她不折不扣的受了大罪。

“丫头,疼吗?”

唐木接过血,又是关切又是抱歉的问道。

“不,我没事唐叔,只要凤琛哥哥没事就好。”

秦玫嫣挤出一个虚透了的笑,她此时也确实是浑身都没了力气,冷汗珠子黏在头上,不用照铜镜她都能知道,自己现在肯定是一副虚弱透了的样子。

知道归知道。

只要能让凤琛哥哥承了她这份情,一切就都是值得的。

眼见着眼前的小丫头的脸上写满了值得的大字,唐木只能笑一声,端起了第三碗精血。

朝床铺上那个昏迷不醒的男子走去。

纯阴血本就是纯阳体男子的大补物,何况唐木这个人做事一贯爱做个十全十美,索性提功运气,一手端碗,一手蘸血,就着自己一身的功夫,硬生生把精血灌进了人事不知的凤琛身体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