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尼玛
递给她。
她双手接过不存在的书包,端正平放在双腿上。
「谢谢。」她说。
我笑了起来,高中时的所有回忆也一并回来。
车子动了,我们很有默契都不再开口,就像高中时的相处模式。
但我偶尔会偷瞄她,我猜她应该也会偷瞄我。
除了不再穿高中制服、不再戴银色金属框眼镜、头发长了些外,她的样子几乎没有改变,顶多就是少了些青涩。
她突然抬起头与我四目相对,我们相视而笑后,再缓缓移开视线。
异常白皙的肤色、淡褐色的瞳孔、深邃的眼神和双颊的粉红依旧。
虽然她不是混血儿,但她一定是我的阿尼玛,这点毋庸置疑。
车子开始减速,似乎快靠站了。
「栀子花开了。」她从上衣口袋拿出一片白色花瓣。
『没想到又到了这个季节。』
「时间过得真快。」
『是啊。』我说,『不知不觉已认识三年多了。』
刚闪过「我要下车了吗?」与「难道你你不下车吗?这两个疑问时,她突然站起身,拉着我左手,走向公交车前门,在车停后下车。
「就这个部分最难。」她笑了笑,「因为我也得一起下车。」
我笑了起来,没想到她还是遵循以前下车时只聊两句的惯例。
而且这句「下车小心」听起来依旧如朝阳般温暖。
这里是很典型的农业乡镇,空气中充满泥土的味道。
沿着道路走10分钟后,右转进一条乡间小路,不远处有个小山坡。
走近那个小山坡时,阵阵浓郁的花香扑鼻而来。
原来有一整排矮栀子树,洁白油绿的挺立在稻田旁,悠然自得。
洁白的花朵像冰肌雪肤,油绿的叶子丰厚扎实。
我们找个地方坐了下来,在和煦的阳光下,赏花闻香。
栀子花的花形优雅、香气浓烈,正如她的文静典雅和热情特质。
「你怎么知道这个地方?」我问。
「我四处去打听。」她笑了笑,「刚好班上有个同学的老家就在这里,她说这个小山坡上的栀子花开得很漂亮。」
我突然醒悟,不管是在公交车上让我回味高中时的美好记忆,还是坐在这里赏花闻香,她一定花了很多细腻的心思。
她果然是善解人意、细心体贴。
『很抱歉。』
「干嘛突然说抱歉?」
『下礼拜天你生日,但你一定回家过母亲节。我没办法帮你庆生,而且认识你至今经历了三个情人节,也从没送过你任何礼物……』
「其实你早已经送过我情人节礼物了。」
『哪有?』我大吃一惊,『我怎么不知道?』
「接下来是重头戏。」她站起身。
『嗯?』我很纳闷,也跟着站起身。
「你从那里走来……」她指着20公尺外的树,「我从这里开始走。
当我们擦肩而过时,你要表现出又惊又喜的样子。明白了吗?」
『明白什么?』
「去站那里就对了。」她推了推我,「等我点头后,就开始走。」
我一头雾水,但还是听从她的话,走到那棵树下。
当她点头后,我们朝着对方走去。
擦肩而过时,我试着做出又惊又喜的表情。
「花好美哦。」她说。
『什么?』我停下脚步。
「唉呀,你不能说话啦。」她说,「再来一次。」
我走回那棵树下,等她点头后,朝着她走去。
擦肩而过时,我再做出又惊又喜的表情。
「花好美哦。」她说。
我没有任何反应,继续往前走。
「喂。」她叫住我,「你应该要停下脚步呀。」
『可以跟我解释现在是什么情形吗?』
「剧情是这样的。」她说,「我们本来认识,但已经多年不见,所以擦肩而过时,你才会又惊又喜。」
『那我应该会叫你啊,为什么我不能说话?』
「因为你不知道我的名字。」
『我还是可以说天啊或好巧之类的话。』
「不。」她摇摇头,「因为你并不期待多年后的我,还认识你。」
『那为什么我要停下脚步?』
「因为你一直很喜欢我呀。」她说,「多年后的不期而遇,你难道不会停下脚步吗?」
『好。』我问:『又惊又喜、不能说话、停下脚步,然后呢?』
「你发现我完全认不出你,只说了句花好美哦,你并不觉得伤心难过,反而觉得很满足,并相信这将是你这辈子最美丽的记忆。」
『所以我该怎么做?』
「想办法用表情或肢体动作,表现出这种复杂的心情。」
『你把我当奥斯卡最佳男主角吗?』
「这样吧。」她说,「你原先是又惊又喜,但发现我不认识你,你的表情显得有些失落,然后慢慢回复正常。你始终注视着我的背影,背影消失后,你转头看着身旁的栀子花,最后嘴角扬起一抹微笑。」
『这……』
「再来一次。」她说。
我只好就定位,心里默念所有表情和动作的顺序。
「花好美哦。」她说。
擦肩而过时,又惊又喜,停下脚步。
然后默默注视她的背影,表情由失落慢慢回复正常。
她越走越远,直到看不见她的背影,我再转头看着那一排栀子花,最后嘴角扬起一抹微笑。
「怎么样?」她从远处跑回来。
『我的表情多样而不重复、内敛而不浮夸,应该可以去当演员了。』
「那就好。」她笑了笑,我们又在原处坐下。
『为什么要演这场戏?』
「想给你今生最美丽的记忆呀。」
『最美丽的记忆?』
她从随身携带的小包包里拿出一张粉红色卡片,递给我。
这张卡片上方还打了个小圆洞,我只看了一眼,便大吃一惊。
并同时混杂了讶异、疑惑、兴奋、尴尬、害羞等表情.「你的表情果然是多样而不重复、内敛而不浮夸。」她笑了笑:『这……这张卡片……』我竟然结巴。
「所以我刚刚才说,你早已送过我情人节礼物了。」
她说高中时她家就在公交车终点站,那年情人节爱情留言活动期间,她下车前都会花些时间看看那些爱情留言卡。
当她凑巧看到我写的卡片时,便拜托司机给她。
「我说这张卡片是写给我的。」她说。
他笑了笑,没多说什么,便将这张卡片给她。
「原本只想保留这张卡片当作自己的美丽记忆,没想到我们却在去年栀子花开时重逢了。那时我心想,或许在某年栀子花盛开的季节,可以营造卡片写的情景。』她笑了笑,「当你说我是你的阿尼玛,我就决定在今年5月让情景成真。不过最难找的场景是开满栀子花的山坡,我问了很多人、找了很多地方,才找到这里呢。」
我想开口说些什么,但因感动而说不出话来,也不知道要说什么。
『嗯?』
「即使我说你是我的阿尼姆斯,也只能代表你是我最喜欢的人之一。
可是你真的是我最喜欢的人,没有之一,真的没有之一哦,你就是我最喜欢的人。」
我脑海里莫名其妙想起
我突然有一股冲动,想学尾崎丰唱这首歌给她听。
『我唱首歌给你听。』
『Oh?My?Little?Girl。』我说,『本想送你这张专辑当生日礼物。』
「没错。唱给我听,就不用买来送我了。」
『我……』
「开玩笑的。」她笑了,「这张专辑我早买了。唱吧。」
『我刚刚太冲动了,请你忘掉这件事吧。』我怯场了。
「身为你的阿尼玛,我命令你唱。」
这两个礼拜来我反复听了上百遍,这首歌我几乎可以琅琅上口。
我当然无法跟尾崎丰的原唱相比,何况没有音乐伴奏,只能清唱。
还好参加过合唱比赛,练过男低音,因此唱得不算难听。
「唱的不错哦。」我唱完后,她拍拍手。
「记得歌词的最后一句吗?」
「那你知道是什么意思吗?」
『我发誓永远永远都不分开。』
『这种可能性应该是98%。』
「为什么不是100%?」
『因为剩下的2%,1%是世界末日,1%是外星人来袭。』
「不用再走操场三圈了。」
『嗯?』
「如果每年栀子花盛开的季节,我们就来这里赏花闻香、听你唱歌,今天的一切就会是真实的、活生生的感觉,而不再只是美丽的记忆而已。我相信只要我们在这里看到栀子花开、闻到栀子花香,那么这种感觉就会一直存在,不会褪色、也不会变淡、更不会消失。」
『那么每年栀子花的花季,我们就一起坐公交车来这里看栀子花吧。』
「嗯。」她笑了起来,「一定哦。」
栀子花香气随着她的笑容扩散开来,原来她才是最芳香的栀子花。
我20岁的人生像白开水一样,虽然平淡,但很健康。
只因认识栀子花女孩,我才沸腾。
淡蓝的天、橙色的阳光、温和的风、眼前散发青春气息的女孩。
这是我的栀子花女孩,我打从心底深深地觉得,我真的喜欢她。
深深的、深深的,深不可测。
她就是我的阿尼玛。
~The?End~
14.?后记:写在阿尼玛之后
《阿尼玛》这本书共13万字,断断续续写了11个月。
与之前的写作经验相比,这次的写作条件比较严苛。
我不再有很长一段空闲的时间可以写(比方寒暑假),我只能每天抽点时间,一点一滴写完。
开始动笔是2012年6月,距离上一本2010年10月出版的《蝙蝠》,已经超过一年半。这段期间我一个字也没写。
并非没有写作的念头,只因教书的工作兼了行政职而力不从心。
但去年6月发生了一些事,我便下定决心提笔,再贯彻意志写完。
至于发生什么事,那就是另外的故事了。
原本想先写篇三万字小说热身,然后再写篇十万字小说。
《阿尼玛》的第一章其实就是那篇三万字小说的雏形雏型。
后来觉得这几年已写了好几篇三万字小说,如果再加上这一篇,而且万一不幸又写得很好,搞不好你从此会改叫我「三万蔡」。
所以我决定写长,把预计之后写的十万字小说纳入结构。
最后长成《阿尼玛》。
多年以前听朋友提起她高中放学时坐公车回家的往事。
她说在公车上,坐着的学生会主动帮站着的学生拿书包,即使彼此来自不同学校而且根本互不相识。
我听完后觉得很温馨,很想为此写篇故事,但直到今天才完成。
也许现在的学生会觉得那是天方夜谭,根本是唬烂;但很遗憾,这是真实的事,不是为了使社会祥和而编织出的神话。
至于原先构想的十万字小说,主要以1980年代末的大学生活为背景。
虽然之前写的小说常提及大学生活,但这篇侧重在「社团」方面。
这是以前很少碰触的东西。
《阿尼玛》的时间轴为1992至1994,比原先的设定晚了几年。
而且本来会拉长至1999年,但最后停在1994年5月。
剩下的部分,有缘的话再以另一个故事呈现。
我念大学时,班上有50几位男同学,但只有两位女同学。
某次我睡过头没去参加的班会中,有位女同学提名我当公关,我因而担任大一下学期班上的公关。
至于她为什么要提名我?到现在一直是个迷。
她和我几乎没有任何交集,也不算熟,彼此只知道是同学关系。
我猜想她也许只是不爽我没来开班会,于是就给我一个教训而已。
总之我没问她为什么提名我,只是默默接受必须当公关的残酷事实。
第一次约女孩子联谊,对方就告诉我端午节过后才有空。
当时挫折感很重,之后回想起来却觉得她很幽默。
第二次约的是校外女孩,在速食店碰面讨论。
一坐下她便说,她对活动形式和地点没意见,因为女生只负责玩。
所有的一切由男生去打点,而且女生交的钱要比男生少100块。
那时的我年轻气盛,一句话都没说,转头就走。
对不高、不帅、个性内向、不太会说话的我而言,当公关其实很怪。
就像我们会觉得大猩猩很适合当保镖,但看到猴子当保镖就觉得怪。
因为担任公关,不得不主动接触一些陌生的女孩。
有的和善亲切,有的趾高气扬;有的美丽大方,有的营养不良。
对我来说,都是难得的经验,让我学习到尊重、包容与沟通。
《阿尼玛》提到荣格分析心理学的一些皮毛,我其实是戒慎恐惧。
虽然这毕竟只是一部小说,读者不会以较高的标准去审视;但对我而言,我绝不会因为写的是小说而随意卖弄大师的理论。
可惜个人学养不精,书中所言或许有谬误之处,只好请你包涵。
如同之前的写作经验,《阿尼玛》的写作期间也发生一些不好的事。
比方电脑荧幕在完稿前三天突然坏掉、备份的随身碟突然无法读取。
不过这些跟小皮的死亡相比,根本微不足道。
小皮的死对我而已打击很大,以致写完《阿尼玛》要再写这篇后记时,脑袋几乎一片空白,不知道该写什么?
今年3月初的某个夜晚,小皮吐了一地。
原以为可能只是吃坏肚子,但之后连续两天不吃不喝、全身瘫软。
我急忙抱着它求医,做了检查后,肝功能和白血球指数飙高,而且腹腔疑似有颗肿瘤。
医生说小皮十三岁了,希望我要有心理准备。
我让小皮住院一星期,我每天去看它时,感觉它都有好一点点。
最后甚至已经可以站起身对我摇尾巴,不像刚住院时的浑身无力。
但白血球指数依然居高不下,而且完全不进食,只靠灌食和打点滴。
我试着拿些饲料给它,没想到它竟然吃了几口。
医生让我带它回家观察看看,可以进食的话状况就不至于太差,不过要按时回诊,检查白血球指数。
可能是被关在医院太久了,回家后的小皮精神很好。
而且食量也渐渐回复,我一度以为小皮已经痊愈。
但两个星期后,小皮又全身瘫软,不再进食。
它维持瘫软的状态整整一天后,突然挣扎着起身,拖着脚步,打开阳台的纱门,到阳台排泄。
排泄完后,气力放尽,再度瘫软,无法走回客厅。
我抱着它走回客厅,它依然全身瘫软在地,动也不动,像是狗布偶。
我怀疑它甚至连眼睛都没眨。
小皮,我知道你累了。如果休息够了,就起来好吗?
因为不想弄脏家里,小皮生前最后的一丝力气,就用在挣扎着起身,拖着脚步走到阳台,打开阳台的纱门。
而这也是我所看到的,小皮最后的身影。
第二次抱着它求医,我已做好心理准备,小皮应该也是。
它看着我的眼神,似乎是告诉我,它该走了。
医生检查的结果显示,胸腔已布满大小不等的肿瘤。
我做了安乐死的决定,然后火化遗体,骨灰洒在土里当作花肥。
我心想将来我死后,这样的处理应该也可以。
4月1号愚人节当晚,我离开学校后直接到医院。
医生告诉我,小皮下午时走得很安祥、没有痛苦,后事也处理好了。
我说了声谢谢,付了所有费用,匆匆离开医院。
从医院回家,只要经过两个红绿灯,我想我应该可以做到。
但过了第一个红绿灯,我就几乎看不到路。
把车停在路边,眼泪扑簌簌流下来,止也止不住。
勉强回家后,我以为眼泪应该流干了,便坐下来吃晚饭。
『小皮的事处理好了。医生说小皮走得很安祥。』我说。
「这样也好。小皮那么老了,也该回去了。」
『可是……』
可是小皮死了啊。
这13年来陪着我走过所有欢笑悲伤崎岖挫折的小皮死了啊。
才刚扒了一口饭,以为早已流干的眼泪又开始拼命掉。
泪水顺着脸颊滑到嘴边,最后流进碗里。
小皮死后一天内,我把它的碗、狗链等等所有物品全部丢掉,让家里不再有任何小皮的东西或是可以想起小皮的东西。
刚开始的一星期很不习惯,出门前没有它欢送、回家后没有它迎接。
饭后会想到该带它出去散步了,半夜会想到它碗里的水是否空了?
这13年来,每当我写东西时,小皮总会安静趴在脚下陪着我。
我常边打字边用脚掌抚摸它的身体。
当我困了,起身要到**睡觉时,通常已是很深的夜。
小皮也会随后起身,摇摇晃晃走回它的位置继续睡觉。
如果我将来还写东西,那我得先习惯没有小皮趴在脚下
的旋律和歌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