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施希安匆匆从隔壁城市赶回来到警局保释妹妹的时候,就发现妹妹已经抱着头缩在警局角落的椅子小角里,谁叫也不理,谁问也不说话了,安抚她的女警员正端着茶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满室的警员也局促着等待着嫌疑人近一步的状态反应,然后就等来了嫌疑人的监护人,不禁开始局促起来,毕竟他们将人带来的时候还是好好的,如果监护人以他们施行强制性迫使嫌疑人合作为理由向他们上司进行投诉的话,他们也是毫无办法的。

好在,着个男人的脸色虽然不好,看他们的眼光好像也想将他们全杀了的样子,但总算是个冷静的男人,一句话不说,先去安抚精神受到严重打击的妹妹去了。

“希宁?希宁?是我呀!”

“呃?啊……哥……哥……”

她这个时候好像才又一点反应,直接抱着哥哥就不撒手的哭了起来,并且一个劲的表示着自己清白。

“哥!你相信我,我真的不知道为什么会有那样的状况,我也不知道我究竟是怎么了竟然记不起那天被绑架之后的情况,我也不知道什么失踪人口,更不记得自己竟然曾经伤害过堂姐,那些事他们说都是我干的,可是我真的没有,没有感觉也不敢相信真的会那么做,你相信我,一定要相信我。”

她哭的泪眼婆娑,整个身体都在发颤中,好像纠结了很长时间依然没能从自己的脑中找到合适的答案,可是她一直的表示自己丝毫不知情又没有人会相信,如今见到自家亲哥哥了,所有的委屈和恐惧全都来了,一时间哭的谁都挡不住,很快就将施希安的衬衫给染湿,施希安只是心疼的将她拦在怀里,柔声的安抚着。

“乖!没事的,哥相信你,你也相信哥,这件事很快就会解决,很快就会没事的。”

之后,略和警局交流一下,他先将人带回了医院,前后事发不过三四个小时的时间,希宁的精神似乎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打击,一下子,本来近来就更加消瘦的女孩子精神看起来更加的消瘦了,让人看着就心疼,而最令她苦恼的不是这些外界给她的纷扰,而是她强迫自己去记忆,而再也无法寻回的,流失掉的记忆。

第二天,席宫墨以警方强制性带走公司正在医院养伤的艺人,以及随便将不实视频放到网上宣传对公司重点培养的艺人造成精神和名誉损失以及经济上的损失为由,将D城警局以及最初宣传这个视频的“博客网站”告上法庭,同一时间对外媒体公开一定

会不惜代价追究到底。

随即,施希安在第二天也请名嘴律师向D城地区最高的行政机关投诉,D城警方强制性将在院养伤的妹妹带到警局进行强制性的询问,更步步揣测性的对重伤中的病人进行精神催逼,以至于造成妹妹精神上的错乱损伤,并且对网络监管部门也提出诉讼,网络监管部门让这种影响网民风气的东西招摇大摆的显示在市民面前,是不是代表着更多有辱市民声誉安危的视频网络都不会去管去问?要求,不追查出投放视频的主谋,以及那些跟着起风混淆视听的媒体对他妹妹不公开道歉,绝对不会善罢甘休。

一时间,因为一个视频引发的新星绯闻纠纷正式发展成行政官司案件,在国内,更在D城如火如荼的进行着。

席宫墨和施希安在D城本来就是一个高调一个低调的两大人物,他们绅士的时候绝对有绅士最好的风度,当难缠的时候,也有人遇到过,也绝对不是三两下就可以摆平的人物,换言之,他能待你如至交好友,也能在不愿意时弃你如律,所以,没有人愿意在不能成为这两人朋友的情况下愿意去惹怒这其中的一人。

何况今天D城警局和“博客网站”一连得罪了两个同样难缠的男人,这就不得不让人们为这两个部门的高管头疼了。

于是,本来成为众矢之的处于弱势的希宁一下子因为这两通实际上合成一宗的案子,将她的形势大大的提升了。

事态严重,还有几宗人口失踪案关联着,行政部门警方上级都关注了这起案子,媒体市民更是睁大了眼睛等待这个案子的事态发展,于是D城最高人民法院以最快的速度成立了司法处理小组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原告被告诉讼案件整理妥当,两方律师也均到位,事情发生的第三天,所有有关系的人就都被传讯到庭,包括旧工厂的主任,以及视频中唯一清晰的知道有关于施家的人。

文诗陪着希宁在原告台上,旁边坐着的除了席宫墨和施希安分别请来的两个合作的律师,席宫墨和施希安也分别在她们两边坐着陪审,后面还有西拉艾丰等和他们关系好的一些朋友陪审,对面是被告的警方网站以及两个传媒公司的代表。

因为有关市民的强烈要求,要第一时间最先看到最真的案件结果,所以案子实行的透明化的审讯方式,除了必要的陪审团其他的都是权威的媒体代表在旁做着现场直播。

当一切流程进行完毕后警局强行带走伤患嫌疑人的案子,以新警员

血气方刚不熟悉提审嫌疑人的流程为由,由D城警方的最高管理向受害人道歉最先告一段落;一个小时过去了,外面的媒体争先报道里面自家传出的今天的审讯结果,一方面发挥着夸张的想象力再做真实报道之后的参水更具吸引力的报道。

而里面,双方律师粗枪舌战,为各自的当事人辩护着,同样的,一方律师团对战两个强劲的年轻律师,也丝毫占不到什么先机,就如同,这两个年轻律师所代表的那两个男人一样,在律师界,也是轻易不能让人撼动的。

到了视频这一观点,监管部门和网站的人员对于受害人的伤害首先也做了第一步的道歉,但是关于监管不严推广不良信息这些罪名却怎么也不肯承认。

网络是自由的国度,一般不是宣传恐怖势力暴力分子和煽动民心民怨基本是是不会被禁市民的ID的,这点可能是他们监管部门的不足之处,同样也是没办法避免的网络漏洞所在,不然现在网络上也不会出现那么多病毒,传出影响民风的污秽信息了。

至于负责找出投放视频ID的信息却怎么也不肯退让。

“市民有权在网络上传播无关于国家利益煽动民风的任何信息分享和传播,我们也有权保护市民的ID信息以及个人资料,原告方的要求过于过分,请恕我们无法配合!”

“监管部门也应该有核实传播信息的真实性吧?这种损害人身声誉的消息也一律被默认吗?”

“无风不起浪,阁下又怎么能够确定今天的事是凭空而来?”

“单凭这句,我们也完全可以再控告阁下接下来的一个人身伤害罪吧?”

“原告律师原来是靠着揣测判定案情的呀?”

“是被告律师给了我们揣测的理由了才对。”

“不管怎么说提供网民的ID地址和个人信息是相对违反规则的,我的当事人不会允许。”

“是怕拱出那个人会为自己招来麻烦还是说阁下的当事人不舍得那个人来面对这么多谴责的目光?”

被告律师拍案而起。

“单凭这一句,我们也可以起诉阁下一个人身攻击罪!”

“网络管理法也提出,当司法机关涉及网络调查时网络协管部门有责任提供全方位的配合,双方提供应有的证人和信息本来就是案件审讯中正常的程序,我们提出疑问并且有完全的依据,阁下又有什么充足的理由来驳回,不能提供造事者的基本信息?”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