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咬着牙,捂着撕裂的伤,艰难的走进电梯,关上电梯的那一瞬间,我整个人脱力的滑坐在地。浑身颤抖得厉害,使不出一丝气力。

应该早就明白,他从不关心我爱吃什么,喜欢做什么,不过问我的朋友和我的家人,他表现得完全像是一个随时准备抽身离开的陌生人。

在一起生活了两年的丈夫,可悲的却只能用‘陌生人’三个字分道扬镳。

像是安慰着受尽委屈的小孩,我安慰着自己:“黎洛欣,你做得很好,离开原皓臣的世界,你就重生了,死过一次就不会爱了,不爱了……”

原皓臣没有再找过我,倒是丁默雪给我打过一次电话。

电话里,她带着胜利者的喜悦,趾高气昂,得意的问我:“你知道为什么皓臣最终还是选择和我在一起么?”

说实话,我没兴趣知道为什么。在我看来,成王败寇,输了就是输了,讲再多为什么都徒劳无功。

我只想从这个坑里快速爬起来,在接下来的余生里,如何反败为胜,步步为赢。

不过我还是听完了她最后胜利的宣言。

“你对皓臣确实很好,皓臣也常说,失去黎洛欣,这个世界上不会再有第二个人这样爱他。不过很可惜,你给不了他想要的东西!”

“是么?你怎么知道我给不了他?”

“皓臣很有野心,我可以帮他走向人生的颠峰,而你,还是找个安于现状的普通男人嫁了吧,别再缠着皓臣了,他跟你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我冷笑了下,从下定决心离开原皓臣的那一刻起,所有怯弱都丢掉了,因为我已经没有什么东西可失去的。

“丁默雪,你可能不太了解我,不知道你了解狼吗?狼倾其一生,只认定一个伴侣,从一而终,直到死亡。原皓臣暂时交给你看着,别把他养坏了,我终有一天会来接他回去。”

直到时间过了很久很久,回想那日的痛不欲生,我到现在都在颤抖。爱情究竟是什么我说不明白。但它从你生命中离开的时候,痛得那么真实,仿佛在你的心尖生生剜了一大块肉,每一次呼吸都需要足够的勇气。

时光荏苒,眨眼就过了两年。

两年前,我带着满身伤痕离开这个熟悉的城市。两年后的今天,我带着刚满一岁的儿子,还有……名议上的丈夫从美国归来。

老妈一直不肯原谅我,不管是自做主张连个婚礼也没有的嫁给原皓臣,还是改嫁给华人美籍的莱希·卡米尔,以至于多出个一岁的小外孙都未能见上一面。

将行李搬好的第二天,大哥打来一个电话。

“欣欣,明天上午九点,在白茵大剧场有一个拍卖会,我这走不开,你帮我去一下吧。”

大哥子承父业,接手了家里的海产公司。严格来说,我们家是七八十年代的暴发户,没什么特别的家族背景。

我家在小渔村,爷爷那辈靠打渔为生,供我爸念了大学,我爸忠爱养鱼行业,挺有经济头脑一人,便带着全村的渔夫有计划的开始办起了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