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向一个人允诺说:“我可以满足你的三个愿望,但有一个条件——在你得到想要的东西时,你的敌人将得到你所得到的双倍。”

于是这个人提出自己的愿望:第一个愿望是“得到一大笔财产”,第二个愿望还是“得到一大笔财产”, 第三个愿望是:“将我打个半死”。

这句话反映的心理活动是这样的:如果把我打个半死,那么我的敌人岂不是要被完全打死。如果是这样,那么他从我身上赚到的“便宜”,岂不是要付出生命的代价?虽然为此我要被打个半死,但为了不让敌人白白占得好处,也是值得的!

虽然这只是一个笑话,但在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新闻中曾报道了这样的例子:一对夫妻离异时,根据法官的判决,丈夫必须将自己财产的一半转让给妻子,于是,为了不让妻子轻易得到一大笔财产,丈夫竟然将价值几百万美元的车子和房子以十美元的低价出售。这样,妻子肯定不能从中得到好处,丈夫也损失了一大笔财产。

社会心理学家认为,人与生俱来就有竞争的天性,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比别人强,每个人都不能容忍自己的对手比自己强。因此,人们在面对利益冲突的时候,往往会选择竞争,拼个两败俱伤也在所不惜;就是在双方有共同利益的时候,人们也往往会优先选择竞争,而不是选择对双方都有利的“合作”。这种现象被心理学家称作“竞争优势效应”。

要消除“竞争优势效应”的副作用,就要推崇“双赢”理论。著名心理学家荣格有这样一个公式:“我+我们=完整的我”,绝对的我是不存在的,只有融入我们的“我”才是“完整的我”。一个人要想实现自身价值,就必须与周围的人友好相处,精诚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在竞争中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