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初年梁启超和章太炎的史学[1]
一、梁启超的“新史学”理论的提出
19世纪90年代中叶至20世纪初年的十几年中,也就是在清皇朝统治的最后十几年中,中国历史发生了重大变化,中国的国际环境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历史发展的节奏加快了,历史学的近代化历程也加快了步伐。史学上有一件轶事,对于说明这两个方面的变化是有启发的。这件轶事是:
当黄遵宪在驻英使馆任职时,薛福成在驻法使馆任职行将期满归国,这时黄遵宪把《日本国志》寄到巴黎,请薛作序,并致意云:“方今研史例而又谙于外国形势者,无逾先生,愿得一言以自壮。”薛乃为之序,时在光绪二十年(1894年)3月。序文称赞《日本国志》是一部“奇作”,“数百年来鲜有为之者”。序文论到日本明治维新以来的形势和中日关系的现状及前景时说:“百务并修,气象一新,慕效西法,罔遗余力。”“富强之机,转移颇捷,循是不辍,当有可与西国争衡之势。”序文预测中日关系,或为“仇雠”,或为“唇齿”,这取决于形势的发展,并强调说:“然使稽其制而阙焉弗详,觇其政而瞢然罔省,此究心时务、闳览劬学之士所深耻也!”这是强调了解中国近邻日本历史与现状的重要。序文最后说:“速竣剞劂,以飨同志,不亦盛乎!他日者,家置一编,验日本之兴衰,以卜公度之言之当否可也。”[2]作为史家和外事活动家,这些话是意味深长的。果然,薛序墨迹未干,爆发了甲午中日战争;次年,《马关条约》签订,舆论哗然,国人震惊。随着洋务破产,西学沛然而兴,改良呼声日高。然而,“百日维新”失败,东西列强串通,改良自强之梦终于破灭,于是乃有资产阶级革命党人的兴起。这一段历史风云反映在史学发展上,是资产阶级史学家之史学理论和历史思想的提出,梁启超和章太炎是这方面的代表人物。在中国近代史学萌生过程中,他们比魏源、王韬、黄遵宪更向前迈进了一步。
梁启超早年就学于广州学海堂,光绪十五年(1889年),广东乡试中举人第八名。次年,结识康有为,执业为弟子,研究新学,宣传变法。戊戌政变后,政治思想日趋保守。他对于西学有广泛的涉猎,宣传阐释,不遗余力,史学是其所长,影响亦最大。
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29岁的梁启超在《清议报》上发表《中国史叙论》一文,次年,他又在《新民丛报》上发表长文《新史学》。这两篇论文,是中国资产阶级史学家批判传统史学,试图建立新的史学理论体系的重要标志。[3]《中国史叙论》,是作者计划撰写一部中国通史的理论构想,多着眼于“中国史”范围提出理论问题,并加以阐释。《新史学》,是作者在《中国史叙论》的基础上,就普遍的史学理论问题做进一步阐发,所论诸项,仍以中国史学居多,但在理论上具有更广泛的意义,故作者以“新史氏”自称,呼吁“史界革命”,倡导“新史学”。梁启超在这两篇论文中,运用西方学者的历史哲学(主要是近代的历史进化论思想)和史学方法论,结合中国史学的历史,提出并且阐述了如下一些史学理论问题:
一是关于历史撰述的性质和范围。作者在两篇论文中都论到史学的“界说”,而关于历史撰述的性质和范围,则是“界说”中居于首要地位的问题。他写道:“欲创新史学,不可不先明史学之界说。欲知史学之界说,不可不先明历史之范围。”[4]他首先论述到的问题是“历史者,叙述进化之现象也”。这里说的“历史”,按其意当是人们书写出来的历史,即历史撰述。历史撰述是“叙述进化之现象”,这实际上是指出了“新史学”的历史撰述的性质,进而也指出了“新史学”的性质。作者由史学又讲到“历史真象”,认为:“就历史界以观察宇宙,则见其生长而不已,进步而不知所终,故其体为不完全,且其进步又非为一直线,或尺进而寸退,或大涨而小落,其象如一螺线。明此理者,可以知历史之真象矣。”这里说的“历史”,是指客观历史的运动。作者肯定历史是进化的,又认为其进化的轨迹“如一螺线”,这就把中国传统史学中的朴素进化观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准上来。作者论述历史撰述的范围说:“历史者,叙述人群进化之现象也。”这里说的“历史”,仍当按历史撰述理解。作者认为:“凡百事物,有生长、有发达、有进步者,则属于历史之范围”,说明客观历史所包括的范围是极广阔的,那么何以历史撰述单止“叙述人群进化之现象”呢?他阐释说:“进化之义既定矣,虽然,进化之大理,不独人类为然,即动植物乃至无机世界,亦常有进化者存,而通行历史[撰述][5]所纪述常限于人类者,则何以故?此不徒吾人之自私其类而已。人也者,进化之极则也,其变化千形万状而不穷者也。”这是明确指出了人类进化在事物进化中是最复杂的。因此,他进而认为,历史研究有“广义”和“狭义”之分:“言历史之广义,则非包万有而并载之,不能完成,至语其狭义,则惟以人类为之界。”通常的历史撰述,“常限于人类者”,正着眼于狭义的历史。这种划分在理论上是有意义的。作者的论述并未就此结束,他继续写道:“虽然,历史[撰述]之范围,可限于人类,而人类之事实,不能尽纳诸历史[撰述]。”在作者看来,并非人类中的任何事物都可以反映进化法则,“故欲求进化之迹,必于人群”,“盖人类进化云者,一群之进也,非一人之进也”。具体说来,后人之所以能够胜过前人,都是“食群之福,享群之利,藉群力之相接、相较、相争、相师、相摩、相**、相维、相系、相传、相嬗,而智慧进焉,而才力进焉,而道德进焉。进也者,人格之群,非寻常之个人也”。通观梁启超所论,一是强调人类群体在历史进化中的作用,二是这种作用在横向上表现为相较、相争、相**、相维,在纵向上表现为相系、相传、相嬗等许多方面;概而言之,这种“进化之迹”,分别表现为智慧、才力、道德的进步。他的结论是:“历史[撰述]所最当注意者,惟人群之事,苟其事不关系人群者,虽奇言异行,而必不足以入历史[撰述]之范围也。”[6]就历史观的发展来看,从尊天命到重人事,是一大进步,从重视个人的作用到重视人群的作用,又是一大进步。但梁启超讲“人群进化之现象”,几乎没有触及“人群”的物质生产活动对于这种“进化”的关系,这是他的局限性。
二是关于历史哲学和史学的社会作用。作者指出:“历史[撰述]者,叙述人群进化之现象而求得其公理公例者也。”这里说的“公理公例”,就是他说的历史哲学。作者认为,史学(即关于历史的研究和撰述)是由“客体”和“主体”结合而成的。所谓客体,“则过去、现在之事实是也”;所谓主体,“则作史、读史者心识中所怀之哲理是也”。他进而阐述道:历史研究和历史撰述,“有客观而无主观,则其史有魄无魂,谓之非史焉可也(偏于主观而略于客观者,则虽有佳书亦不过为一家言,不得谓之为史)。是故善为史者,必研究人群进化之现象,而求其公理公例之所在,于是有所谓历史哲学者出焉。历史[撰述]与历史哲学虽殊科,要之,苟无哲学之理想者,必不能为良史,有断然也”。梁启超从历史研究、历史撰述中之客体与主体的关系,提出历史哲学的重要,这在史学理论的发展和建设上是有重要意义的。他认为,不探求“公理公例”即忽视以至无知于历史哲学,必有二弊,一是“知有一局部之史,而不知自有人类以来全体之史也”,二是“徒知有史学,而不知史学与他学之关系也”。这就是说,只有公理公例即历史哲学,才能指导人们由局部而认识全局,由史学而联系他学。他的表述虽未尽准确,但历史哲学的综合概括作用之对于历史研究和历史撰述的特殊重要性,在中国史学上作为一个理论问题提出来,是前所未有的开创性贡献。梁启超又指出:“所以必求其公理公例者,非欲以为理论之美观而已,将以施诸实用焉,将以贻诸来者焉。历史[撰述]者,以过去之进化,导未来之进化者也。吾辈食今日文明之福,是为对于古人已得之权利,而继续此文明,增长此文明,孳殖此文明,又对于后人而不可不尽之义务也。而史家所以尽此义务之道,即求得前此进化之公理公例,而使后人循其理、率其例以增幸福于无疆也。史乎!史乎!其责任至重,而其成就至难!”[7]这里,作者是从进化的观点和文明的连续与发展来阐述史学的社会作用的;而这种作用并不仅仅是对于一人一事之经验教训的借鉴,而主要是从公理公例中得到的启示,即“循其理、率其例”而促进进化、增长文明。这就是公理公例即历史哲学的作用。中国传统史学上关于史学的社会作用的思想资料、文献资料非常丰富,梁启超却能不落窠臼,从理论上阐述史学的社会作用的重要,这是他的“新史学”理论体系的又一个显著特点。
此外,梁启超还讲到了“史学与他学之关系”。这方面的论述,是梁启超“新史学”理论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他认为“徒知有史学,而不知史学与他学之关系”,是以往史学家的一大缺陷。其所论,涉及地理学、地质学、人种学、言语学、群学、政治学、宗教学、法律学、平准学以及论理学、心理学、伦理学、文章学,还有天文学、物质学、化学、生理学,等等。梁启超在这些方面的认识,多来源于西方资产阶级学者的一些说法,即便从当时来看,有的也是不正确的,但从他倡导的“新史学”的方法论来说,在当时还是有积极意义的。
三是关于对中国传统史学的批判。《新史学》第一节首论“中国之旧史”,是梁启超为创“新史学”而对中国“旧史学”展开批判的论纲,而这种批判又贯穿在《中国史叙论》、《新史学》二文的始终。梁启超肯定了中国传统史学是发达的,甚至认为:“于今日泰西通行诸学科中,为中国所固有者,惟史学。”但是,他对这种“发达”又是持否定态度的。他说:“兹学之发达,二千年于兹矣。然而陈陈相因,一丘之貉,未闻有能为史界辟一新天地,而令兹学之功德普及于国民者,何也?吾推其病源,有四端焉。”他说的“病源”四端是:“一曰知有朝廷而不知有国家”,“二曰知有个人而不知有群体”,“三曰知有陈迹而不知有今务”,“四曰知有事实而不知有理想”。又说:“以上四者,实数千年史家学识之程度也。缘此四蔽,复生二病。”他说的“二病”,一是“能铺叙而不能别裁”,二是“能因袭而不能创作”。又进而认为:“合此六弊,其所贻读者之恶果,厥有三端”,即“一曰难读”,“二曰难别择”,“三曰无感触”。这就是梁启超对“中国之旧史”的总的批判纲领。文中议论排击,气势颇盛,而多以近代西人、西史为据。认为:“《二十四史》非史也,二十四姓之家谱而已”,“若《二十四史》,真可谓地球上空前绝后之一大相斫书也”,本纪、列传,一篇一篇,“质而言之,则合无数之墓志铭而成者耳”;中国史学没有“经世之用”之书,“汗牛充栋之史书,皆如蜡人院之偶像”,“非益民智之具,而耗民智之具也”。总的来看,梁启超对“中国之旧史”的批判,慨然有不容分析之势,这在当时大力提倡西学、批判中国传统之学的历史条件下,在思想上和观念上,对中国史学的发展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从今天的认识来看,他的许多断语,可以说误解强于精审,谬误多于正确。究其原因,主要有两条,一是这种批判不是建立在科学分析的基础上,故其论断带有武断的感情色彩;二是误认为在“新史学”和“旧史学”之间决然存在着一条鸿沟,有完全对立之势。这使他得出了“虽谓中国前者未尝有史,殆非为过”的错误结论。他后来撰《中国历史研究法》(1921年),讲授并编订《中国历史研究法补编》(1926—1927年),对“中国之旧史”的看法有不少变化,反映了他认识上的发展过程。
四是关于撰述中国通史的构想。梁启超曾经打算撰写一部中国通史,以区别于旧有的中国历史撰述。他的这一计划终于未能实现,只留下《中国史叙论》这一撰述中国通史的构想,成为他的“新史学”理论体系的一个具体表现形式。此文除扼要提出“史之界说”作为总论外,依次概述了中国史的范围、命名、地势、人种(即民族)、纪年、史前史、时代划分七个方面的问题。其中,除纪年一节论证以孔子生年为中国史纪年之始,没有什么理论价值,其余各节各有程度不同的理论价值。他在《新史学》中写了“论正统”、“论书法”,也可以看作是他关于中国通史构想中的两个理论问题。
梁启超的“新史学”理论体系,尽管带有明显的片面性,尽管多源于西人、西史之说,但它通过中国史学家的论述并结合改造“中国之旧史”的明确目的而提出来,在中国史学发展上,尤其在中国史学的近代化过程中,仍具有重要的意义。它标志着传统史学在清代后期之延续的历史的结束,标志着中国资产阶级史学在理论上的初步确立。
二、章太炎历史思想的时代特点
章太炎早年师从俞樾,就读于杭州诂经精舍。甲午中日战争后,他忧于国事,赞成维新变法,为《时务报》撰述,发表政论,宣传改良。戊戌政变后,八国联军入侵,民族危机严重,乃立志革命,渐与康、梁保皇立宪主张分途,并与孙中山定交。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以《苏报》案与邹容同时入狱。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出狱,任《民报》主编,大力阐发推翻清朝、“建立民国”的革命主张,同立宪党人展开激烈论战,其文慷慨犀利,“所向披靡,令人神旺”[8],成为资产阶级革命派的杰出的理论家。
从19世纪末至20世纪最初10年,是章太炎思想最活跃的时期,他从维新转向革命,不仅是政治观上的转变,也是历史观上的转变。他的历史思想和史学活动,深刻地反映了这个时期中国历史的时代特点。他的代表作《訄书》、他关于撰写《中国通史》的计划、他的《驳康有为论革命书》等,显示了资产阶级革命派在史学上的活力,在中国史学近代化过程中占有突出的位置。章太炎后来被尊为“国粹”派大师之一,但他并不是只重“中学”、“旧学”的学者,他在甲午中日战争以后所撰写的著作,反映了他对“西学”、“新学”有广泛的涉猎和吸收,在历史观、社会观、自然观方面都有所表现。在这一点上,他同梁启超有不少共同之处。但他同梁启超也有不同之处,除革命与改良的区分外,在学术上章太炎对于“中学”的素养显然高出梁启超,故在中西之学的结合上,其论点更近于平实。他的历史思想,同样表明了他跟梁启超的这种区别。
首先,关于《訄书》。《訄书》是章太炎的政论、史论的结集。訄,以言相迫之意。“訄书”,即时势紧迫之论。《訄书》初刻本,刊于光绪二十五年十二月(时为1900年1月),汇辑作者戊戌以来论文50篇(另有一种传本,书末有补佚2篇)。光绪二十八年至二十九年(1902—1903年),作者重订《訄书》,增加了庚子(1900年)事变以来所撰之文,自我批判先前的尊清思想,明确表明由赞成变法维新转向倡导反清革命,共辑入论文63篇,“前录”2篇(一说另有“附录”4篇),于1904年在日本铅印出版,1906年重印。初刻本由梁启超题写书名,重订本则由邹容题写书名,也反映了作者思想倾向的变化。[9]重订本《訄书》内容广泛,涉及中国历史、文化、现状和中西政治、文化的比较,以及对中国历史前途的关注与构想。《訄书》关于历史和史学之论述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广泛吸收西人、西史(兼采日本、印度学者)之说结合中国历史与史学,阐述了作者许多新的见解。作者认为:“六艺,史也。上古以史为天官,其记录有近于神话,学说则驳。”他考察一些国家学者的撰述或古文献所记,在自注中指出:“古史多出神官,中外一也。人言六经皆史,未知古史皆经也。”[10]他在论述希腊文学发展“秩序”之后写道:“徵之吾党,秩序亦同。夫三科五家,文质各异,然商、周誓诰,语多磔格;帝典****,乃反易知。繇彼直录其语,而此乃裁成有韵之史者也。盖古者文字未兴,口耳之传,渐则忘失,缀以韵文,斯便吟咏,而易记忆。意者苍、沮以前,亦直有史诗而已。下及勋、华,简篇已具,故帝典虽言皆有韵,而文句参差,恣其修短,与诗殊流矣。其体废于史官,其业存于朦瞽。繇是二《雅》踵起,藉歌陈政,同波异澜,斯各为派别焉。”[11]这里,作者关于史诗的产生及早期史官记事在文体上的特点的见解,对于说明《诗》、《书》的史学特征,是很重要的。作者认为,人种和民族的发展有一个漫长而复杂的历史过程。他指出:“然自大古生民,近者二十万岁,亟有杂淆,则民种羯羠不均。古者民知渔猎,其次畜牧,逐水草而无封畛;重以部族战争,更相俘虏,羼处互效,各失其本。燥湿沧热之异而理色变,牝牡接构之异而颅骨变,社会阶级之异而风教变,号令契约之异而语言变。故今世种同者,古或异;种异者,古或同。要以有史为限断,则谓之历史民族,非其本始然也。”[12]作者以世界历史的广阔视野,从地理、血缘、社会、法律法规等多方面因素来看待民族的发展,无疑具有理论的意义。尤其是作者提出了“社会阶级”、“历史民族”的概念,更为可贵。作者在本篇中对中国之“历史民族”的概述,亦可成一家之言。凡此,《訄书》提出了一些独到的见解,从史学发展来看,均有深入研究的必要。其中的《商鞅》、《明农》、《别录甲》、《别录乙》等篇,在历史人物评价上,也有不少独到之见。这本书在史学上的这些特点,都是值得重视的。
其次,关于撰述《中国通史》的思想。章太炎也曾经计划撰写一部《中国通史》。梁启超的《中国史叙论》发表后,他曾致书梁启超表明了这种意向,认为:“所贵乎通史者,固有二方面:一方以发明社会政治进化衰微之原理为主,则于典志见之;一方以鼓舞民气、启导方来为主,则亦必于纪传见之。”[13]他在致吴君遂书中,也再三说到关于通史撰述的问题。章太炎关于编纂《中国通史》的思想和计划,见于《訄书·哀清史》篇的附录,即《中国通史略例》和《中国通史目录》。章太炎对历代正史不取完全否定的态度,这是他不同于梁启超的地方。他认为:“自黄帝以逮明氏,为史二十有二矣(原注:除去复重《旧唐书》、《旧五代史》二种)。自是以后,史其将斩乎!何者?唐氏以上,史官得职,若吴兢、徐坚之属,奋笔而无橈辞。宋、明虽衰,朝野私载,犹不胜编牒,故后史得因之以见得失。作者虽有优绌,其实录十犹四五也。”[14]他认为自明以上,历代史书尚有可取之处。章太炎说的“史其将斩乎”,是指“清史”而言,故有《哀清史》之作。他认为:清史之作,“大凡纪传,财成于史馆,直载其事,顾不详其所因缘。私传碑状,虽具道委曲,大氐谀诬也。且贞信以婴戮,则国史不列,便辟以遇主,则草野不讥:朱紫玉石,贸然淆矣”。他在上一篇《哀焚书》中尖锐地指出:“焚史隐恶,至今而弥甚。”“长国家者不务子孙万世之计,而肆忿悁于一眴。方是时,则诚满志矣。数世而衰,而斧柯之伐,其则不远。”他对庚子之变后,清皇朝诏焚《中西纪事》、《海国图志》等书,尤感悲哀。他的这些话,揭露了清皇朝对撰写本朝史的控制之严。章太炎对于完全更改传统史学“义法”的主张持慎重态度,他写道:“或曰:西方晰人之史,种别为书。若汉之十志,与《儒林》、《货殖》诸传,述其委悉,皆可令各为一通,与往者二十二家异其义法。今作史者,方欲变更,虽斩焉无忧也。抑吾未闻事迹不具,而徒变更义法者。夫近事闻其省,不闻其敕,故骋而上襄,以造《中国通史》。”[15]可见,他认为仿效“西方晰人之史”,必以阐述“事迹”为基础,若“事迹不具”,仅仅“变更义法”,是不可取的。章太炎关于撰述《中国通史》的理论和结构可概括如下:第一,强调贯串“社会政法盛衰蕃变之所原”的哲理阐述。章太炎肯定《通典》、《文献通考》二书近于“分析法”和杜佑的“评论”,肯定王夫之的《读通鉴论》、《宋论》近于“演绎”之法,认为他们的缺陷是:“若至社会政法盛衰蕃变之所原,斯人暗焉不昭矣。”他认为清代考史学者王鸣盛、钱大昕等治史,又有“昧其本干,攻其条末”之弊。而他所撰《中国通史》的主要宗旨是“镕冶哲理,以祛逐末之陋”。以今言之,即注重理论,把握历史变化“之所原”这一基本主线。第二,主张“分时”与“分类”相结合。他指出:“西方作史,多分时代;中国则惟书志为贵,分析事类,不以时代封画:二者亦互为经纬也。”即以事类为经、时代为纬,互相补充。他认为划分时代的作用,“斯在扬摧,大端令知古今进化之轨”;条其事类即“各为科目”的作用,在于“使一事之文野,一物之进退,皆可以比较得之”。第三,认为对于史书体裁的变革要“能破”、“能立”,做到“以古经说为客体,新思想为主观”。章太炎认为,“史体变迁,亦各殊状”,其中应以反映思想进化为主。他指出:“所谓史学进化者,非谓其廓清尘翳而已,已既能破,亦将能立。”他认为,破与立主要不在外在形式,而在内在思想。因此,他不是简单地摒弃前人的遗产,而是把它作为研究的对象,并在研究中贯彻自己的新见解。章太炎是赞成“新史学”的,但他的见解显然比梁启超《新史学》所提出的一些看法要深刻得多,包含着批判继承史学遗产的自觉意识。章太炎正是在这种理论指导下,提出了他的《中国通史》的结构:一是《典》,记制度;二是《记》,记重大事件始末;三是《考纪》;四是《别录》,记与政法、学术、种族、风教有关的人物;五是《表》,《帝王表》和《师相表》以省《考纪》、《别录》之文,《文儒表》以明儒林文苑之“次第”和“统系”,《方舆表》和《职官表》以救地理、百官“繁文难理”之弊。这是由五种体例结合而成的一部综合体《中国通史》的框架。清初马骕撰《绎史》,已有此意,但他还局限于传统史学的藩篱之内,而章太炎的《中国通史》结构,却已注入了“新思想为主观”的历史哲学,反映了史学近代化过程中在中国通史撰述构想上的新进展。第四,提倡综合研究和“旨在独裁”的史学方法与治史风格。章太炎认为:“今日治史,不专赖域中典籍。”举凡“皇古异闻,种界实迹,见于洪积石层,足以补旧史所不逮者”,都应予以吸收,而“心理、社会、宗教各论,发明天则,烝人所同,于作史尤为要领”。他主张充分利用神话学、人类学、民族学、考古学的新材料,参考心理学、社会学、宗教学的理论,以扩大史料的范围,丰富历史研究的理论。章太炎尤其强调中外历史比较研究的史学方法,认为:“亦有草昧初启,东西同状,文化既进,黄白殊形,必将比较同异,然后优劣自明,原委始见,是虽希腊、罗马、印度、西膜诸史,不得谓无与域中矣。”这些认知和方法,都反映了以“新思想为主观”的原则。章太炎强调指出:“今修《通史》,旨在独裁,则详略自异。欲知其所未详,旧史具在,未妨参考。”他说的“旨在独裁”,是认为治史应提倡提出独立的创见。他认为:“苟谓新录既成,旧文可废,斯则拘虚笃时之见也已。”[16]这说明他的“旨在独裁”的创新精神又是同实事求是的态度结合在一起的。章太炎关于撰述《中国通史》的理论和方法,有的已超出它本身的范围而具有普遍的意义。
最后,关于《驳康有为论革命书》。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四月,章太炎为驳斥康有为的《与同学诸子梁启超等论印度亡国由于各省自立书》、《答南北美洲诸华商论中国只可行立宪不可行革命书》所鼓吹的力倡保皇、反对革命的谬说,写了此文。它鲜明地反映了章太炎的资产阶级民主派的革命主张,是他一生中最光耀夺目的鸿文之一。这是辛亥革命前极有分量的政论,也是一篇精彩的史论。章太炎针对康有为所谓“革命之惨,流血成河,死人如麻,而其事卒不可就”的论调,根据英、奥、德、意、日各国的历史事实,驳斥了立宪可以避免“流血”和“死人”的谬论,认为即便是立宪也要通过暴力才能实现。既然革命与立宪都必须凭借暴力,那么为什么在中国非走革命一途不可呢?章太炎认为:立宪是“自上言之,则不独专恃一人之才略,而兼恃万姓之合意”,革命是“自下言之,则不独专恃万姓之合意,而兼恃一人之才略”。二者比较,革命“所倚赖者为多”。因此,立宪难得有出路,而革命则可望成功。章太炎的这些分析,联系上文所引他讲到的“社会阶级”的观念,可以认为他在理论上已接近阶级论的边缘了。章太炎又针对康有为所谓“中国今日之人心,公理未明,旧俗俱在,革命以后,必将日寻干戈,偷生不暇,何能变法救民,整顿内治”的谬说,驳斥道:“岂有立宪之世,一人独圣于上,而天下皆生番野蛮者哉?”这是触及历史创造者的问题了。章太炎继续写道:“人心之智慧,自竞争而后发生,今日之民智,不必恃他事以开之,而但恃革命以开之。”他举历史上李自成起义为例说:“李自成者,迫于饥寒,揭竿而起,固无革命观念,尚非今日广西会党之侪也。然自声势稍增,而革命之念起;革命之念起,而剿兵救民、赈饥济困之事兴。岂李自成生而有是志哉?竞争既久,知此事之不可已也。”同样,以今日而论,“民主之兴,实由时势迫之,而亦由竞争以生此智慧者也”。这一段精彩、犀利的驳论,仍然建立在竞争学说即进化论的基础上,但所说“时势”与“智慧”的关系,实已包含着若干真理的成分。章太炎进而一字千钧地写道:“然则公理之未明,即以革命明之;旧俗之俱在,即以革命去之。革命非天雄、大黄之猛剂,而实补泻兼备之良药矣!”[17]革命,能够明公理,去旧俗,改造社会,这就是他对于革命的历史作用之认识的结论。
章太炎在辛亥革命以前的论著,与史学相关联的并不限于以上三个方面。这里所论列的,是最能反映他在这个时期的历史思想和史学思想所具有的时代特点。
清代后期,在中国近代史学萌生和发展过程中,“新史学”是资产阶级“史界革命”的纲领和追求的目标。从世界范围来看,它是当时史学发展的大趋势的一个反映;从中国范围来看,它是中国资产阶级改良派和革命派登上历史舞台之短暂的活动在史学上的反映,对推动中国史学的近代化,有重大的作用。但是,“新史学”的倡导者、赞成者,因其政治倾向的殊异和史学修养的差别,以及对中西史学之理解与如何结合上处置的不同,因而呈现出错综复杂的局面。资产阶级改良派之堕入保皇主义的泥潭,无疑局限了他们的史学家继续有所作为。而资产阶级革命派,曾借“史界革命”之风起而有所述作,用以宣扬社会革命,为辛亥革命做了舆论上的准备,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但是严格说来,这个时期的资产阶级史学家并没有真正建立起完整的“新史学”的理论体系,没有写出反映“新史学”这一目标的权威性著作。因此,他们没有能够从根本上完成扬弃传统史学的历史任务。而在辛亥革命之后10年左右,随着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的传入,以及20世纪20年代至30年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的诞生,资产阶级史学家倡导的“新史学”,在总的发展趋势上,也就日益失去它原有的光辉。
[1] 原载《史学史研究》1993年第1期。
[2] 薛福成:《日本国志序》,《日本国志》,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1页。
[3] 这两篇论文,后来分别收入《饮冰室合集》第1册《饮冰室文集》,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以下所引,均据《中国史叙论》、《新史学》二文,为避累赘,不一一作注。
[4] 梁启超:《新史学》,《饮冰室合集》第1册文集之九,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7页。
[5] 方括号中“撰述”二字,系引者所加,下同。
[6] 梁启超:《新史学》,《饮冰室合集》第1册文集之九,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9页。
[7] 梁启超:《新史学》,《饮冰室合集》第1册文集之九,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10~11页。
[8] 鲁迅:《且介亭杂文末编·关于太炎先生二三事》,《鲁迅全集》第6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第546页。
[9] 辛亥革命以后,作者再次修改此书,重新编次,更名《检论》,收入作者手订《章氏丛书》,反映了他思想上的又一次变化,但这不是本文重点讨论所在,故注而不论。《訄书》版本甚多,今据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出版的《章太炎全集》第3卷(朱维铮校点)。
[10] 章太炎:《訄书》第十二《清儒》,《章太炎全集》第3卷,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154页。
[11] 章太炎:《訄书》第二十五附《正名杂义》,《章太炎全集》第3卷,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226页。
[12] 章太炎:《訄书》第十七《序种姓上》,《章太炎全集》第3卷,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170页。
[13] 参见汤志钧编:《章太炎年谱长编》上册,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第139页。
[14] 章太炎:《訄书》第五十九《哀清史》,《章太炎全集》第3卷,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325页。
[15] 章太炎:《訄书》第五十九《哀清史》,《章太炎全集》第3卷,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328页。
[16] 以上参见章太炎:《中国通史略例》,《章太炎全集》第3卷,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328~332页。
[17] 以上所引《驳康有为论革命书》,均据《章太炎全集》第4卷《太炎文录初编·文录卷二》,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178~18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