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背叛
我在第四章已经开始解释背叛问题。我们已经看到,一旦一个人类动物不再能够设法将下述两类利益,即鼓励人类动物成为主体的无偏涉的利益,与纯粹和单纯的利益以其自身统一可行的假定联合起来,那么就无法清楚地确定前者是否胜过后者。
我们在这里所处理的可被称为危机的时刻。真理—过程“就其自身来说”是未受危机影响的,它由一个事件启动,原则上延伸到无限。能够进入危机的是某一个或某几个“某人”,他们进入由这一过程所诱发的主体构成之中。每个人都很熟悉这样的危急时刻:情人面对的危机、研究人员受到的打击、战斗性的懈怠、艺术家的贫乏。或者某人在试图明白—道数学证明中的持续性失败,或者一首诗难以简约的晦涩,其美丽却能被微弱地觉知到等。
我已经解释了这样的经验来自何处:是在利益要求的压力之下——或相反,是由于在主体的持续忠诚的内部新的要求——我所习惯于维持的幻像作为自我形象的破灭,在我的日常利益与无偏涉利益之间、在人类动物与主体之间、在必死的和不朽之间的混淆。而在这一点上,我遭遇到的是在这一真理伦理所提议的“继续前进”,与我所是的仅仅必死的“坚持存在”的逻辑之间进行单纯的选择。
忠诚的危机总是随着一个形象的破灭之后,将一致性的格言(因此是将伦理学的格言)“继续前进”置于考验之中,即使是当你已经失去了线索,当你在过程中不再感到“被抓住”,当事件本身已经变得模糊,当其名字已经失落,或当它似乎命名了错误的(如果不是幻像)的东西,还是要继续前进。
因为,幻像的众所周知的存在对于将危机结晶化来说是一个强有力的动力。意见告诉我(因此我告诉我自己,因为我从来不在意见之外),我的忠诚很可能是施加给我自己的恐怖,因此,我所坚持的忠诚看起来非常像——简直太像——这个或那个被证明了的恶。这总是一种可能性,因为这一恶(作为幻像)的形式特征正是真理的那些特征。
这样,我就暴露在背叛真理的**之中。背叛不仅仅是放弃,不幸的是,一个人不会简单地放弃真理。否定我自己之内的不朽完全不同于放弃,不同于妥协:我必须总是说服我自己,使自己相信,这里所讨论的不朽从未存在过,因而我的感觉会聚在对这一点的意见上的,而全部意见的目的,正在于通过为利益提供服务而否定这一点。因为如果我承认不朽的存在,它就会命令我继续前进;它具有真理所诱导的永恒力量。结果,我必须背叛正在成为主体的我自己,我必须成为那个真理的敌人,那个真理的主体正是我构成(或许是由他人陪同的)的“某个人”。
这就解释了为什么以前的革命一定要宣称它们曾经在错误和疯狂中失落,为什么旧情人不再理解他为何爱上了那个女人,为什么一个倦怠的科学家开始产生错误的理解,并且通过官僚常规使其自己的科学发展遭受挫折。由于真理的过程是一个内在固有的断裂,你只能通过断开与你被抓住的断裂之间的联系,才能“离开”它(也就是说,根据拉康强有力的术语,这就叫作回归“物品的服务”)。而与断裂的这一断开有其连续的动力。处境的连续性和意见的连续性:所有以前在“政治”或“爱”的名义下出现的东西,最多只是一个幻想,而最糟糕的则是一个幻象。
因此,正是真理伦理的失败,在危机难以决定的关键点上,使自己表现为背叛。
这是一种没有回归的恶;背叛在幻象之后,真理使之可能产生的恶的第二个名字。
2.不可命名的
我说过,真理转换了信息交流的规范并改变了意见的范围——这就是它的“回归”效果。这倒不是说,这些意见变成了“真”(或假),而是它们没有真理的能力——真理在其永恒的多重存在上,仍然对意见没有影响。但它们成了其他。这意味着以前显而易见的判断不再成立,他者成了必要的,交流的手段改变了,如此等等。
我将这一对意见的改组称为真理的力量。
现在,我们必须自问的问题是:在追求其忠诚历程的处境中,真理的力量有潜力成为一切吗?
真理的全部力量之假设所暗含的是什么东西呢?为了理解这一点,我们必须牢记我们的本体论公理:一(客观的)处境,尤其是一(主观)真理“运行”期间的处境,永远是多重的、由无限要素(这些要素自身也是多重的)所构成的。那么,意见的一般形式又是什么?一种意见乃是运用于这一或那一客观处境中的要素的判断——“今天有暴风雨”;“我告诉你:所有的政治家都是腐败的”等。为了能够“讨论”处境的诸要素——就是所有属于这一处境中的要素——必须以某种方式来命名它们。“命名”仅仅意味着人类动物正适合于就这些要素进行沟通,将其存在社会化,并且根据其利益来管理它们。
让我们将“处境的语言”称之为命名构成处境的要素的实际可能性,因而也是交流关于它们的意见的实际可能性。
每一真理都这样涉及处境的要素,因为真理的过程都不过是从事件的视角对这些要素进行考察。在此意义上,真理—过程确定了这些要素,进入一真理的主体构成的某个人,将必定通过使用处境的语言——作为“某个人”,就像其他每一个人那样用这些语言——为确认这些要素做贡献。从这一立场上看,真理—过程穿过处境的语言,正如它穿过每一种要素的知识。
但是,根据真理而对一个要素进行的考察,同根据意见而进行的实用性评估完全不同。它不是将这一要素包容进人类动物的利益中的问题——人类动物的利益无论如何都是存在分歧的,因为意见是相互矛盾的。它只是按照固有的、事件之后的断裂而展开的对这一要素的评估。这一评估自身是客观的,它寻求赋予该要素以一种永恒性,以便同成为不朽的“某些个人”保持一致,这些个人参与了真理的主题,而该主题提供了评估的实际基础。
从这一点我们可以得出一个关键性的结论:真理最终改变了处境中的诸要素的名字。这意味着,它自身对要素的命名是实际命名之外的某种东西,在其出发点上(事件、忠诚)及在其终点上(一个永恒的真理)都是如此,即使是在真理—过程穿过处境语言的情形中也是如此。
这样,我们就必须承认,除了使意见的交流得以可能的客观处境的语言之外,还存在着一个使命名真理得以可能的主体—语言(主体处境的语言)。
事实上,这是一个不证自明的要点。科学的数学化语言绝对不是意见的语言,包括关于科学的意见语言。宣布爱的语言可能事实上是非常陈腐的(例如,“我爱你”),但它在处境中的力量却是完全不同于对同样这些词语的一般使用。诗人的语言不同于记者的语言,而政治语言是如此独特,以至于对意见的听众来说,它听起来像是难懂的行话。
重要的是,指向意见的真理的力量在与主体语言的接触中,迫使实际的命名(对客观处境的语言)屈服并改变形象。正是这一点且唯有这一点,才在真理的影响之下改变已确立的交流规范。
现在,我们可以界定真理的全部力量会是怎样的:它可能意味着从真理—过程的视角来对客观处境中的所有要素进行命名和评估的能力。尽管主体语言僵化而教条(或者“盲目”),但它却以自己的公理为基础来声称命名实际的全体,并因此改变世界的权力。
当然,处境语言自身的力量是不受限制的:每一个要素都可以从一个既定利益的视角来进行命名,并在人类动物之间的交流中得到判断。但是,由于这一语言在任何处境下都是不一致的,且委身于实用交流,因此,它的总体化使命没有太大的重要性。
相反,当我们面对主体语言(军人、研究人员、艺术家、爱人……的语言),作为真理—过程的结果,这里的全部力量的假设就具有了一种完全不同的秩序。
首先,我们因此假定,客观处境的总体性可以按照一个主观真理的具体一致性而组织起来。
接着,我们假定排除意见的可能性。因为如果主体语言覆盖的是与处境语言一样的范围,如果真理可以对每一个要素发言,那么某一真理的力量就将不只是通过歪曲实用的和交流性的含义来展现自己,而是通过真实命名的绝对权威来展现自己。那样,该真理就会推动单纯用一种主体语言来取代处境语言。这就是说,不朽将会进入存在,作为对承担不朽的人类动物的全盘否定。
……
因为事实上,每一个真理都在其所诱导的主体之构成中假定了“某个人”的坚持,即总是在真理中被抓住的人类动物的双面活动。即便是伦理的“一致性”,如我们所见,也只是在忠诚中对于坚持的无偏涉诺言,而坚持的起源还是利益。因此,任何试图给一个真理强加全部力量的尝试,都将摧毁这一真理的根基。
不朽只能在必死的动物中存在,并通过必死的动物而存在。真理只有通过意见的构造才能使自己实现单称化的渗透。我们所有人都需要沟通,我们都必须表达我们的意见。正是我们,作为我们自己,才将我们自己暴露给正在成为的主体。除了我们自己的历史以外,没有任何其他历史;没有什么真实的世界将要到来。世界之为世界是,也将仍然是在真与假的名下。任何世界都不可能成为善的一致性的俘虏,这个世界在,也将仍然在善与恶的名下。
只有当善不再立志要给世界涂上善的色彩时,善才会是善的,它的全部存在都在于一个单称真理在处境中的出现。因此,真理的力量也必定是无力量。
将某一真理的力量绝对化的所有企图,都会构成一种恶。这种恶不仅摧毁了处境(因为想要根除意见的意志,从根本上说与想要根除人类动物中的动物性,即人类动物的存在的意志,乃是一回事),也打断了真理—过程,正是在真理过程的名义下它才前进,因为它未能在其主体的构成内部坚持利益的二重性(无偏私的利益与纯粹单纯的利益)。
这就是为什么我将这一恶的形象称之为灾难,是被真理的力量的绝对化所诱导的真理的灾难。
真理不具有全部的力量,这意味着,在其终极分析中,主体—语言,真理—过程的生产,没有力量去命名处境中的所有要素。至少一个实际要素必须存在着,即在处境中的多重性存在,这一存在仍然难以达到真实的命名,且是只为意见保留着的,只留给处境的语言,至少真理不能强制的一点。
我将把这一要素称之为真理的不可命名。[4]
不可命名并非“其自身”不可命名:对于处境语言来说,它可能是可接近的,而且我们一定可以交换关于它的意见,因为交流不存在限制。不可命名是就主体—语言而言的不可命名。我们可以说,这个术语不能轻易变成永恒的或不朽的。在此意义上,它是关于处境的纯粹实际的象征,是其自身没有真理的生命的象征。
要决定一个具体类型的真理—过程的不可命名的点究竟在哪里,这对于(哲学)思想来说是个难题。在这里,问题不在于要做出这样的决定。因此,我只要说,就爱而言,可以确定的是,性的快感本身是不能通到真理(那是关于两人的真理)的力量的。对于代表了最卓越的无矛盾思想的数学来说,正是无矛盾这一点是不可命名的:我们知道,事实上是不可能从一个数学体系的内部来证明那个体系的无矛盾(这是哥德尔的著名定理)。[5]最后,共同体和集体是政治真理的不可命名:每一个试图在政治的意义上命名一个共同体的努力,都诱导了一种灾难性的恶。
在此,重要的是一般的原则。在这个案例中,恶是想要以任何代价且在真理的条件下,去强制命名那不可命名的。这恰恰是灾难的原则。
(与事件联系在一起的)幻象、(与忠诚联系在一起的)背叛,以及(与真理的力量联系在一起的)对不可命名的强制命名:这些就是恶——这些恶只是由于我们承认唯一善(真理—过程)才产生的——的三种形象。
选译自[法]阿兰·巴迪欧:《伦理学:论恶的理解》,皮特·哈沃德英译本,伦敦,Verso出版公司,2001。王云萍译,梅立谦、万俊人校。
[1] [德]弗雷德里希·尼采:《论道德的谱系》。这是尼采最系统的著作,总结了他对价值的“致命”批判。
[2] Nasser,埃及前总统。
[3] 强制正产生于真理与知识“之间”;虽然只有真理“强制”,但“强制是可被知识证明的一个关系。在这本书更富技术性的部分,巴迪欧解释了“强制”是由真理的肯定而强加的过程,借此,在一个处境中的知识次序被改变,以便这一先前“不可认识的”肯定能够被弄成是属于该处境的。因为,如果它坚持的话,“一个真理将强制处境以这样的方式去安排自身:这一开始只被算作无名的[或一个系列的子系列]的真理,将最终被承认为一个术语[或一个系列中的要素],并且内在于处境的。”(同上书,377页)更准确地说,说处境(即事件中)的一个术语“强制对主体—语言的陈述的意思是,这一陈述在来临的处境中的可证明性,等于将这一术语属于从属程序中产生的不可识别的部分(或子系列)”。这一陈述的正面“联结”在改变了的、后事件的处境中将是可证明的、可知的。
在其更为严格的数学意义上,即在1960年首次由保罗·科亨(Paul Cohen)(在一次有点像是《存在与事件》背后的事件之方式的研究中)提出的意义上,“强制”是一个过程,通过这个过程,一个从属的子系列或“延伸”被加给一个系列并被从属于该系列。[在“强制中牵涉到的”]关键观念将是在普遍的数量词[A:“对所有……”]与存在性的数量词[E:“存在着”]中间偏好性地对待前者。[保罗·科亨:《系列故事与连续性假定》,112页。]换言之,强制赋予一个最低限度的、具体化的普遍性,以超过任何确定的或有限的个性特权。这一过程的数学论证太过复杂,这里甚至没办法进行综述。
[4] 阿兰·巴迪欧:《条件》,1992年版。在这一著作集中,有两篇是关于不可命名的,即《关于减法的讲座》,以及《真理:强制和不可命名的》。
[5] 科特·哥德尔(Kurt Godel):“论数学原理之不可正式命名的命题及相关体系”,载《全集》,第一集,145~195页。很重要的是,要理解这一著名的定理确切地说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