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际关系的要素

社会关系与人际关系

人间发生的事物常被归因于社会王国,因此模糊了在本质上不同的人生的两个领域的非常重要的分界线。大约在50年前,当我自己开始寻求在社会知识方面的认识而使用到我当时还不知悉的人际(the interhuman)[1]这个概念时,我本人犯了同样的错误。从那时起,有种观念对我来说变得越来越清晰,那就是,我们必须把我们的存在作为一个独立的范畴来处理。如果用数学术语来表述,甚至可以说应该把我们的存在作为一个独立的维度来处理。由于我们对人的存在那么熟悉,以至于迄今为止它几乎逃离了我们的视线。然而洞察其特性不仅对于我们的思考而且对于我们的生活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

我们也许会这样来描述社会现象:一定数量的人,生活在一起,相互紧密联系,有共同的经验和反应。然而以这种方式联系在一起只是意味着每位个体的存在都被包括和容纳在一个群体的存在之中。这并不意味着在群体中的人与人之间存在任何种类的个人关系。他们确实会感觉到他们以某种方式具有所属关系,可谓他们与群体外的人在所属关系上有着根本的不同。确实人与人之间的接触,尤其是在较小的集体中的人与人之间的接触,常常有利于个体关系的诞生,但是从另一个方面说,这也使个体关系的产生更加困难。确实在历史上存在过的群体中曾经出现过两个成员之间的非常紧密和亲密的关系——比如说,在日本武士或多利安武士中出现的同性恋关系,这些关系都有利于增加群体的内聚力。但是从总体上看必须说群体中的主要因素,尤其在人类历史发展的后期,更倾向于压制个人关系而支持纯粹的集体要素。在后者独立统治或处于支配地位时,人感觉到自身被集体支撑着,使他们不再感到孤独,不再对世界和失落充满恐惧。当这种情况发生时——对于现代人来说,这种情况的发生具有实质性,在集体的挺进面前,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关系似乎在不断退却。集体的目的在于制约个人生活倾向。似乎在集体中紧密联系的人只应该关注集体的工作,集体能够容忍的个人之间的伙伴关系只能居于其次。

有一次我参加了我与之没有所属关系的运动。当队伍通过一个大的城镇时,我感觉到了个人与集体这两个领域的明显区别。我的一位朋友是这次运动的领导人之一。我感觉到一种悲剧性的发展趋势即将影响我的朋友的命运。出于同情我参加了这次运动。正在列队的时候,我与他进行了交谈,也与另外一名死亡正在降临到他头上的好心的“狂热分子”进行了交谈。那时候我还感觉到这两个人确实在那里与我作对。他们在距离上离我很近,而心灵上却离我很遥远。他们与我那么不同,以至于我的灵魂持续地受到这种不同的折磨,而且这种不同以其真实的存在与我相对立。然后队伍开始出发。过了不一会儿,我摆脱了对立情绪,被拉入队伍中,同时进入了毫无目的的行进阶段。很明显,对于那两位我刚与他们交换过意见的人来说,一切依旧。又过了一会儿,我们路过了一间咖啡屋。昨天我刚与一位知交不深的音乐家来过这里。就在我们路过这间咖啡屋的那一时刻,门开了,那位音乐家站在门槛上,看着我,很明显他只是看着我并向我挥手。我似乎立刻就被从队伍中拉了出来,离开了与我一同行进的朋友,站在那里,与那位音乐家面面相觑。我忘记了我正在与队伍步调一致地行进。我感觉到我正站在那里带着微笑无言地回应着他的召唤。当我意识到这种事实的时候,由我和我的伙伴领头的队伍已经离开了那间咖啡屋。

人际关系领域远远超越了那种同情。这种简单的事件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正如两个陌生人在一辆拥挤的有轨电车上交换了眼神,立刻又回到了那种互相没有愿望知晓对方的满足状态。但是冤家之间不经意的碰头也都属于这个领域,这种相遇会影响对方的态度。也就是说,无论多么难以察觉,在二者之间确实在发生着某种事情,无论当时是否通过某种情感表现出来。惟一重要的是对于这两个人中的任何一位来说,对方都成了特殊的他者。双方都意识到对方的存在,并以这样的方式与他相互联系:互不把对方看成其客体,或当成对象来加以利用,而是当成生活中的伙伴,即使它只不过是场拳击赛。存在主义者的著名论断之一是,人与人之间的基本因素是人对于他者来说是个客体。如果这种情况属实,人际关系中的特殊现实,人与人之间接触的事实就会被大幅消除,但没有被完全消除。让我们来举个粗略的例子。假设两个人正在相互对视。这里关键的不是双方互相把对方当成客体,而是他们都没有完全那么做,因为他们这么做会是失败的。我们与所有的存在物的共同点是我们能够被当成观察的客体。作为人,我的特权是我能够通过隐藏我的存在的活动,建立起一种对于客体化来说无法通过的屏障。只有在伙伴关系中,我的存在能够被理解为一个存在着的整体。

社会学家可能反对把社会关系与人际关系加以区分,而认为社会实际上是建立在人的关系基础上的,这种关系理论被认为是社会学的基础。但是在这里“关系”这个概念的模糊性变得明显起来。例如,当我们谈到工作中两个人之间的同志关系时,不仅意味着同志间发生的事情,而且意味着一种持久的倾向。在这些发生的事情中,其中甚至包括诸如对不在场的同志的回忆这种纯粹的心理过程,这种倾向得以实现。但是在人际关系这个概念中,我仅指人与人之间实际发生的事情,无论是否是完全相互性的或者倾向于发展成为相互关系。双方的参与在原则上是不可缺少的。人际关系领域是个整体,其中一个人与另一个人相对立。我们把没有展开的人际关系称为对话关系。

因此试图把人际关系现象理解为心理现象是根本错误的。当两个人在一起交谈的时候,一方在听而一方在准备说。在这种情景中,心理现象当然是这种交谈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对于对话本身来说,这只是隐藏着的附属物。在语音中充满着含义。这种含义既不可能在双方中的一方那里找到,也不可能在双方在一起时找到,而只能在对话本身中,在他们共同生活的“之间”中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