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1920)(节选)

《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1](1920)(节选)

一、世俗禁欲主义的宗教基础

在历史上一直有四种主要的禁欲主义新教形式(就这里所用的新教一词的意义而言):1.加尔文宗,指其在西欧、主要是17世纪的西欧有较大影响的区域所采取的那种形式;2.虔信派;3.循道派;4.从浸礼运动中分裂出来的一些宗派。这些宗教运动相互之间的界限并不十分清晰,甚至它们与那些宗教改革后的非禁欲主义的教会之间的区别也并非绝对鲜明。就循道派而言,此派18世纪中期从英国国教内部发展而来,其奠基人最初并无意创建一个新的教派,而只是试图在旧教会中唤醒禁欲主义精神。只是在其发展的进程中,尤其是在其向北美大陆延伸的过程中,循道派才最终与英国国教分裂。

虔信派在英国,尤其在荷兰,首先是从加尔文教运动中分裂出来的,初期它与正统尚存不甚紧密的联系,而后经过不易察觉的蜕变,逐渐脱离了正统,直至17世纪末,在斯彭内尔[2](Spener)的领导下,虔信派终于融入路德派。尽管教义方面的调整不够理想,虔信派毕竟始终是路德教会的一支。只有由亲岑道夫[3](Zinzendorf)主持的宗教集团像循道派一样,被迫组合成一个特殊的派系,这个集团处于摩拉维亚弟兄会中,曾不断受到胡斯派[4](Hussite)和加尔文宗的影响。加尔文宗与浸礼派在发展初期曾一度尖锐对立,但到17世纪后半期,两派联系甚为密切。甚至在17世纪初英国和荷兰的独立派各派系中,这个转变也并不突兀,正如虔信派所示,向路德派的过渡也是一个逐渐的过程;加尔文宗与英国国教会[5]的关系同样是如此,尽管无论从外部特征,还是就其最必然的拥护者的精神而言,英国国教与天主教的关系更为密切。不管是附和禁欲运动的大众还是其最坚定的倡导者,都曾从根本上反对过英国国教的信仰基础,这一运动被称作清教[6],即取这个词十分模糊的最广泛的外延;但即便这二者之间的差异也只是在斗争的进程中逐步明朗化的。即使我们这里对政府的组织等问题不感兴趣,并基本不予考虑,事实并不因此而发生改变。教义方面的不同,包括最重要的不同,如预定论和称义论[7]上的不同,都是极复杂地交错结合在一起的;在17世纪,这些差异,虽然不无例外,却是经常地阻碍教会维持其内部统一的。首要的是,我们感兴趣的各种道德行为在大相迥异的各派信徒中展现出相同的形式,这些派系或从上述四种源流中分支而来,或源于其中几种的组合。我们将看到,大相径庭的教义基础也可以与相近的伦理准则相联系;况且用以拯救灵魂的重要写作手段,即主要是各派的诡辩概要法,随着时间的推进也相互影响;因此这些派系虽然在实际行为上存在着巨大差异,我们仍然发现它们之间有着大量的相似之处。

我们似乎最好是完全不考虑教义基础与伦理理论,而着重探讨那些能够确知的伦理行为,但这是不可能的。毫无疑问,禁欲道德的各种不同的教义基础在激烈抗争后消失了,然而与这些教义的原始联系在后代非教条的伦理中遗留下重要的痕迹。况且,只有基于对最初思想体系的了解,我们才能认识这种道德与来世观念的联系,而来世观念曾绝对统治过那个时代最圣洁的人的灵魂。没有这种笼罩一切的力量,那一时期也不可能有足以严重影响现实生活的道德觉醒。

自然,我们所关注的并不是当时理论或官方在伦理概要里传授的是什么东西,无论这通过教会戒律、牧师职务和布道产生过多么实际的重要作用。毋宁说我们只对与此大不相同的另一些问题感兴趣,即由宗教信仰和宗教活动所产生的心理约束力的影响,这些影响转而指导日常行为并制约个人行动。而这些约束力在很大程度上则是从它们背后的各种宗教思想的特点中衍生出来的。那时的人们热中于抽象的教义,甚至这种热忱本身也只有当我们了解了这些教义与实际宗教利益的关联时才能理解。因此,对教义做点考察是必不可少的,尽管这对于不搞神学的读者来讲似乎索然无味,而对于神学家来讲,却又过于草率而未免失于肤浅。当然,我们只能以各种理想类型的人为的单纯性样式来着手呈现这些宗教观念,这些理想类型是充分完善的,但又是在历史中难得见到的。因为,正如人们不可能在历史实在中截然划分各种界线一样,我们也只能企望通过对其最首尾一贯的逻辑形式的研究,来理解这些观念的独特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