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1 理论基础:改革以民生为根本导向
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为改革提供哲学依据
一场改革的成功与否,往往与它指导思想的科学性密切相关。作为无产阶级重要的思想武器,马克思主义至今仍然显现出其强大的生命力,它不仅为我们带来符合国情、惠及全民的社会主义制度,在改革与发展的过程中也不断发挥其重要的战略引领作用。
辩证唯物论的观点认为:在认识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应坚持从客观出发,发现、分析并解决问题,才能探知到事物发展的最基本的规律。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了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这与马克思主义唯物论的核心观点是一致的。全面深化改革是一次重要的实践,要完成这一实践依然要从实际出发,按照客观规律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改革应从这一实际认知出发,在总结民生建设取得成就的同时,正确认识现阶段的矛盾与不足,从民众关心的问题入手,不断推进改革进程的扩展和深化。
唯物辩证法的观点认为:矛盾是普遍存在的,任何事物在其发展过程中都或多或少存在着矛盾。矛盾的两个方面既互相斗争,又共同存在,它们一起决定着事物的属性。在社会这个有机体中,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不断推动着社会前进。社会主义制度并非既成的、固定的,在发展运行的过程中也包含各种各样的矛盾。马克思曾就“未来社会”的改革提出期许,指出“一切依次更替的历史状态都只是人类社会由低级向高级的无穷发展进程中的暂时阶段”,恩格斯也认为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东西,而应当和任何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把它看成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社会主义制度的历史性和矛盾性,强调了社会的发展需要通过变革实现。
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不仅是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而且是变革社会制度、推动历史发展的决定性力量。在阶级社会中,生产关系的根本变革、社会形态的更替都是通过人民群众的革命来实现的。无产阶级领导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更是依靠大多数人民群众实现的。应该认识到当前我国社会主义改革之所以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与依靠人民群众、不断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密不可分。再好的改革如果失去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也终会走向失败。当前,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应积极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落实到实践中,改革目标的设计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归宿、改革方案的制定要充分征求不同社会阶层的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改革方略的实施要认真汲取来自群众的新做法和新经验,确保改革做大民生发展蛋糕,发展成果由全民共享。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民生发展谋划为改革夯实理论基础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们实现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到独立国家的身份转变,引进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以推动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在党执政历程中,不同领导集体从社会实际出发,对民生建设展开积极谋划,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方面取得了辉煌成就。
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以解放思想为突破口,在对国内外形势进行综合考量后,及时提出了实行改革开放的重大决策。邓小平同志认为,要从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问题出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民生活先好起来,先富带后富。在此基础上,邓小平同志提出了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命题,并于党的十三大提出国民经济“三步走”战略,对国民生产计划做出阶段性部署。这一阶段,从政策上提出了改善民生的一系列举措,初步建立起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民生发展模式,提出了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共同富裕为目标、以“三个有利于”为评价标准等一系列有关民生建设的重大战略思想。
江泽民同志在改革发展的进程之中,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为民生发展的战略目标,把全面创新作为民生发展的动力,指明了民生发展的新“三步走”战略途径,着力解决收入差距过大和分配不公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提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注重满足人民群众更高层次的生活需求,从执政党的角度强调民生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继续大力推进民生建设,并把它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有机统一起来,深刻阐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民本思想,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并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提出“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系统描绘了和谐社会的发展蓝图。这一阶段,改善民生被确定为社会建设的重点,公平正义被确定为社会建设的目标。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发展民生事业的重要性,民生连着民心,民心关系国运,要把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贯穿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之中。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的,全党同志一定要永远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应通过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通过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和共享发展,大力提升发展质量,不断消除地区差距、收入差距、城乡差距,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5.1.2 历史依据:民生建设关乎改革成败
国外经验:民生建设状况关乎改革的效果和成败
苏联僵化的计划经济制度和贫富悬殊的“拉美困境”为我们提供了前车之鉴,我们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应注重吸取其经验教训,坚持改革的民生导向。苏联经济在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有过一段时间的稳步发展,列宁认识到当时社会发展的历史任务,提出要大力发展生产力,实行新经济政策,不断改善民众贫困的生活状况。但在后来的改革进程中,“片面发展重工业,不重视提高和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僵化的计划经济使国家和社会遭受重创,整个国民经济发展比例严重失调,民众难以得到无产阶级政权承诺给民众的“和平”“土地”和“面包”,反而在束缚社会生产力的高压政治下饱受困苦。“人民的福祉,销匿在个人政治奢望的围栏下。”身负执政重任的苏共,把民众的衣食、住、行都忽略了,人民的根本利益得不到满足,生活得不到改善。苏共的失败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改革没有从满足人民需求出发,无法给百姓带来真正的实惠,没有解决好民生问题。可以说,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长期得不到满足,没有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是苏共改革失败和苏联剧变的深层次原因之一。同样,由新自由主义指导的拉美改革,只关心“程序正义”和“行为正义”,不承认“分配公正”和“社会公正”,过于注重“效率”而牺牲“公平”,不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导致贫富悬殊的“拉美困境”“拉美陷阱”,同样是因忽视民生而使改革进入艰难困境的案例。
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民生改革实践也为我们理解民生问题的重要性提供了参考。当前,欧美一些福利国家,为了维护资产阶级的统治,保持社会稳定,实行了诸多保障民生措施的改革,内容涉及失业保险、养老保险、贫困救助等,以改善工人阶级和弱势群体的生活状况。虽然这些改革只是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所许可的范围内对资本主义制度采取局部调整和改良,是围绕着为“资本”服务的社会调节手段,归根结底是为了资产阶级的利益,丝毫没有改变剥削和压榨的本质,但也反映出正是由于他们对民生的重视和保障,才能不断地促进社会变革和发展。总之,不管在哪种社会制度下的国家,在改革中政府对民生的态度以及所采取的政策和措施,都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改革的效果和成败。只有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将它作为改革的核心步骤和关键环节,才能促进改革的顺利进行。
国内实践:民生建设状况影响改革的进程和发展
从我国的改革实践来看,对民生问题的把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改革实施的最终成果。纵观我国改革历程,改革从一开始就立足于解决当时的主要民生矛盾,对影响经济发展的“大锅饭”“平均主义”进行变革,要求改变民众贫困的生活状况,以保障民众的生存底线。初期的改革大大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普遍性受益的“增量改革”得到了民众的积极支持和拥护。邓小平同志对此成就发出“我们现在的路子走对了,人民高兴,我们也有信心”的感言,改革的成功可以说归功于党和政府对民生的重视,从“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到“共同富裕”,从“以人为本”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的由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社会主义改革事业,具有鲜明的民生指向,其出发点与归宿皆在于改善和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以期达至共同富裕、民生幸福。
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在改革取得巨大成就并不断发展的进程之中,由于社会矛盾的动态演变,又产生了诸多新的民生问题,如贫富差距过大、社会分配不公、利益固化、公平与效率失衡。在某些领域过度重视经济发展和效率,忽视民众生活需要和社会公平,导致两极严重,使改革进入“停滞”甚至“倒退”状态。改革的复杂性增大,不确定性增加,动力减弱,甚至出现了“改革疲劳症”。改革中出现矛盾和问题虽然具有一定的历史必然性,但并不能因此就忽视或抹杀矛盾和问题。改革是民众利益关系的调整,关键要看大多数人民群众是否从改革中得到了实惠。
40年的改革中有许多成功的举措,如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等,也有不甚成功的改革,如教育制度、分配制度等至今仍在不断调试运行,将民生问题放置的高度和对现实矛盾的界定把握都会影响改革的最终成果。全面深化改革应旨在实现高水平、共享式的民生,真正使改革成为“人民的改革”。从以上的改革实践我们可以看出民生在改革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民生”是“改革”的“重心”和“目的”,只有以“改善民生”为“根本目的”的改革才能成功。这些对我国当前以改善民生为旨归的全面深化改革具有重要的指导和借鉴意义。
5.1.3 现实动因:民生问题日趋复杂
民生诉求的变化发展倒逼改革产生
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民众对于民生问题的理解及诉求也发生了诸多变化。改革应从实际出发,把握民生诉求的动态演变过程,立足于民众关注的焦点问题及现实需要。当前,民生诉求的变化发展也呈现出新特点。
首先,诉求内容持续增多。近年来民生诉求领域越来越广泛,在数量上也呈现出持续增加的趋势。民众的利益诉求不再停留在“吃饱”“穿暖”等单一的生存需求上,而是迅速扩展至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如物价、房价、教育、就业、养老、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治安、交通、文化、生态环境保护等。从横向上讲,依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民众在取得经济利益满足自身生存需要的基础上,会制定更高的奋斗目标,反映在民生诉求上即为对参与公共生活、实现个人权利等方面的需要。只有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才能真正依靠和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促使改革顺利进行。从纵向上看,当前我国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阶层之间的民生出现不平衡性问题,一部分人通过政策、身份、地位先富起来的同时,另一部分人在相对意义上变得更加贫困,不可避免地造成民众的心理失衡。
其次,诉求层次明显提升,民生诉求的层次变化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从“增收入”到“求幸福”,群众的温饱问题目前已得到基本解决,能够获取一定收入并维持正常生活,但由于种种原因,群众幸福感不强,对幸福的追求已成为民众心之所向;二是从“求重视”到“享尊严”,随着群众公民意识的逐步提高,自主意识逐步增强,他们更加重视自身的人格尊严,越来越强调平等和民主;三是对公平正义的呼求,社会公平正义缺失是当今社会的一个严重问题,分配不公、司法不公等社会不公现象严重影响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近年来群众对实现公平正义的呼声不断高涨,已成为群众对党和政府的重要诉求;四是更加关注公共服务领域,公众诉求越来越突出地体现在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文化、食品安全保障、环境保护、治安、权利保障、社会救助等非公共服务领域;五是从关注自我逐步延伸到关注整体,改革开放以来,群众绝大部分诉求集中于直接利益相关领域,即围绕自身或自身所属团体利益进行诉求,而随着群众综合素质和公益意识的提高,与群众自身利益无直接联系的各种诉求呈明显增加之势,公益诉求的增多就是典型代表。
民生供给的方式转变促进改革深化
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了相应的民生资源分配方式,当时的民生资源完全是政府性的公共供给,具有一定的普利性和公平性。随着党和政府对社会矛盾和社会主义制度认识的不断深化,我国确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逐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同时,政府重视市场主体在民生供给中的作用,市场逐渐成为民生资源的重要供给主体。民生改革的实际成效不仅与改革内容和目标息息相关,一定程度上也与主体的认知和实践存在联系。因此,改革也应关注民生供给主体,确保改革成果有效实现。
改革对经济建设的强调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资本逻辑的蔓延,民生领域的改革进入一个怪圈,即改革涉及哪个领域,这个领域的民生问题就会更为凸显,例如住房领域的改革并未切实解决住房难、住房贵的问题,教育领域仍然存在教育资源不平衡的问题,这些都与市场经济发展中过分重视效率而忽视公平性密切相关。与资本逻辑相对应的现代性,按照韦伯所指出的主要表现为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如果改革过分强调工具理性,忽视价值理性,即忽视价值主体的根本利益,不仅不利于个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实现,更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及其公平正义,会逐渐成为阻碍改革的重大因素。因此,改革必须要转变思路,从资本逻辑转向生活逻辑,以大多数民众的生活需要和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