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公安人员的进一步侦查,人为故意纵火的因素被彻底排除了。

那个在“篮河第一楼”一楼库房里发现的塑料桶,是库房保管员盛水用的。

省公安厅消防总队全面介入,终于查出了火灾的真正原因:初三(2)班的学生在自己接的电插板上给复读机、单放机充电。由于插板质量不合格,再加上电路负荷过重,久而久之便烧坏了两线中间的塑料隔板。插板内的两线接触的时候,初三(2)班的同学锁上门到电教中心上机去了。两线接触的后果是烧着了学生们私接的明线,明线又引着了木头墙板。这样,那场可怕的大火便烧起来了。

鉴定结论的结语是人为失火。人为失火的性质仅次于人为纵火。这个结论当然是有些人所希望的了。不管怎么说,你违规用电了,否则,这火能烧起来吗?也就是说,这场大火跟“篮河第一楼”的主要建筑材质,有一定的关系,但关联不是太大。不是直接而是间接的一种关系。

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成了失误和渎职了。

对于这场大火所造成的后果,失误显然是太轻描淡写了。当然了,如果查不清楚朱坤荣这样做的其他原因,恐怕对于朱坤荣来说,那就只能是“轻描淡写”了。而问题的焦点就到了渎职犯罪上了!到目前为止,仅仅是渎职而已,就像朱坤荣的行为一样,你并没有查出其他的因素。比如,渎职者有没有受贿嫌疑?始作俑者有没有其他主观上的故意?等等等等。

这就是汤小泉感到头疼的问题。

如果是这样,渎职者就不可能被从重处罚,人家这样做并没有收受好处,甚至连饭都没有去吃一顿。也就是说,没有任何主观上的故意,你就是量刑定罪,也罪不至死啊!

同样的道理,坤荣仿古建筑公司的老板朱坤荣,也很可能会逃脱法律的严惩!

如果是这样,九泉之下的一百零七个灵魂能安宁吗?这一百零七个孩子的家长,包括一百零七个家长的直系亲属,往少里算,一千人总有吧?这一千位受害者亲属,再加上同情这件事的善良的篮河人民,他们能接受这样的结果吗?

汤小泉并不是无中生有,想把简单的问题弄复杂了。汤小泉不是那样的人,也不可能做那样的事。问题是除了怀疑这个天衣无缝的结果外,还有两个疑团,他始终解不开。

第一个疑团是,为什么出事的地方都有你王迪书的书法条幅?是王迪书真的要求这些单位“依法办事”?还是另有隐情?

第二个疑团是,为什么王迪书、官阶平反复催促让快点结案?为什么他们一而再、再而三地强调,死的死了,活着的还要保护!从街道到区上,从区上到市里,牵连了这么多的干部,我们于心不忍啊!所以,我们要保护和爱护基层的干部,他们也不容易啊!

王迪书、官阶平说这番话的时候,一个代表省政府,一个代表省委!

汤小泉就不明白了,王迪书、官阶平在说这些话的时候,为什么就不能感受一下一百零七位孩子们家长的心情呢?对渎职犯罪者于心不忍,对受害者家属,怎么就于心能忍呢?

同时,自从办案以来,求情说话的人用络绎不绝来形容,绝非夸张之辞。为什么这么多的人,为他们说话,甚至是开脱呢?

这一切,都是汤小泉反复思考的问题。

面对这一切,汤小泉没有退缩。从省委书记同意暗中调查王迪书的那一刻起,他就下定了必胜的决心。

给省委书记汇报后的当天晚上,汤小泉兵分两路,调查王迪书条幅的来龙去脉。一路由他亲自挂帅,对渎职人员重新审讯;一路由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兼起诉处处长高久辛挂帅,在外围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