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兰公司连轴转的汤小泉,接到了苏兰芳的电话。苏兰芳说:“唐叔叔,我有重要的情况向你报告。同时,想请你给我帮个忙。”

“我?给你帮忙?”汤小泉直截了当地问:“不能在电话里讲吗?”

“不能!”

“那好!”汤小泉说:“你说吧,什么地方?”

“在你办案的他方。”

“在我这?……苏老师,行,我马上派车去接你!”

汤小泉派自己的专车,把苏兰芳拉到了专案组里。听完苏兰芳讲的一切后,汤小泉问了苏兰芳两个问题:一个是你能否保证兰宗震的清白?二是,王副省长给区委、市委、报社写的条幅,绝对是钱一中送去的?

苏兰芳的回答是肯定的!

这个王迪书是怎么了?为什么到处插手、到处写字呢?或许这一次,就能抓住他的狐狸尾巴。过去的几起案子中,包括银池县发生的“山湾事件”,凡是他写过条幅的单位,包括公检法,都程度不同地起到了干预办案、包庇坏人的作用,尤其是“山湾事件”中的银池县法院营私舞弊案,以及电视台播虚假新闻但事件。虽然结果和条幅没有证据上的因果关系,但是,在汤小泉心里,这种因果关系是成立的。现在,又出现了王迪书的条幅,而且,如果兰宗震通过苏兰芳带给他的信息是正确的,那么十条山街道,确切地说是钱一中,又通过王迪书的条幅,制造了一起冤案。

证明这是起冤案似乎费不了多大的劲儿,只要这是一起冤假错案,他汤小泉就有办法弄个水落石出。但是,单纯地为兰宗震清洗冤屈,这案子就有点简单化了。汤小泉的意思是,通过这起冤案,彻底地揪出王迪书这条大鱼的尾巴来。他感到,兰宗震给他传递的也是这样的信息。因为,兰宗震怀疑,王迪书是十条山街道办事处的真正后台。这小子,还真有点是检察人员的材料呢!如果,兰宗震真是冤枉的话,他打算这件事之后,把兰宗震调到市检察院来。

想到这里,他决定让区公安局、十条山街道办事处的有关人员,充分地在这场戏里表演。让他们“螳螂捕蝉”,市检察机关来个“黄雀在后”。到那个时候,看王迪书敢不敢保护你们?如果他要在市检察院也插一杆子,那么,汤小泉就敢理直气壮地收拾他!别看我汤小泉的级别比你低!

主意已定后,汤小泉向苏兰芳面授机宜:你马上回去告诉兰宗震,别理他们,让他们把案子交到区检察院。如果有必要的话,我出庭为兰宗震辩护,让法院当庭放人。考虑到新闻媒体这一块,我会让市检察院办公室主任代表检察院到所有媒体去一趟,要求他们这个案子有一定的特殊性,暂不予报道!此事不准对外传,要绝对严守秘密!另外,对于兰宗震的安全,你放心,区看守所所长是我的学生,他会保护兰宗震的。

苏兰芳见汤小泉对此事大包大揽,放心地回去了。

接下来的事情,真就像钱一中威胁的那样进行了。他们先是请来了所有媒体的记者,但记者们一听是兰宗震的事儿,任你说得天花乱坠掉头就走了。钱一中在媒体上贬兰宗震的目的没有达到,就催促公安局加快办案速度。没有过上几天,公安局就把兰宗震的案子移交到了区检察院。

就在兰宗震被关进看守所的当天,苏兰芳不明不白地被人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