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我们对恋爱的定义很是朦胧,只是知道对某个人有了好感之后,就会想和她(他)在一起,我想大多数所谓早恋的人都会有这样的同感。但是后来我知道我这样的想法也是比较幼稚的,因为社会这个大环境早已把一些人的灵魂洗刷了。
在我初中的时候,我的身旁曾经发生过一件让我非常震惊的事情。
事情是这样的,我们学校的一个小伙子喜欢上了邻校的一个小女孩,两人情投意合,但却不能在一起,并不是有哪根蜡烛出来捣乱,或者父母出来干涉,他们地下工作干得不错,老师和双方的父母都一直被蒙在鼓里。问题出在和他们一样大的同龄人的身上。在那个小女孩的学校,同样有一个喜欢着她的小伙子,看着自己喜欢的女孩把自己拒绝了,却和别人打得火热,心里很不是滋味。被拒绝掉的这个小子不死心,每天都骚扰那个女孩,于是我们学校的那个小伙子找到邻校的那个小子谈了一次,谈的结果是小伙子被那小子狠狠地打了一顿,并且警告小伙子以后离那个小女孩远一点。但爱情并不是靠打出来的,小伙子依然和小女孩在一起,这样就激怒了邻校的那个小子。于是有一天,小伙子在送女孩回家的路上遭到了十几个人的围殴,被打得胃出血外加几根肋骨断掉。
这样女孩就被抢走了,成了那个小子的女朋友。最后的结局就是——小伙子身上留下了不可弥补的伤痕,青春的纯洁的爱情就这样轻易地被强奸了。
至于那个女孩,我想只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她真的是个好女孩,只是不想看到自己心爱的人再次受到伤害;第二种情况就是她是一个傻B。
我想不明白那个邻校的小子抢来的是什么东西,是人,还是爱情?如果爱情都可以抢的话,那么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东西不能抢呢?那个为了所爱的女孩而受到双重打击的人又做错了什么呢?因为年轻,就可以伤害吗?伤害无辜的人,伤害所爱的人。
这就是我们纯洁的爱情,这就是我们纯洁的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