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里兹是被火怪推醒的,天色已经黑尽,晚餐也已给他准备好,看见玉米面包弗里兹猛然想起来自己承诺过要给下午拣橡子优胜的孩子奖励,被糖熬焦这事一打岔全都忘记了。

赶紧取出一块深色的麦芽糖敲碎,挑出三块大小看起来够体面的吩咐火怪帮自己把奖品送去,不出所料的听到了孩子们兴奋的叫声。

自己则带着剩下的糖来到第二个发酵桶边上,一摸桶沿已经只是温热,从一号发酵桶中舀来几勺富含酵母菌的酒浆倒里面,又把糖丢进去搅拌均匀,再从一号桶拿来木盘做了一趟隔绝空气的操作,剩下的就由酵母菌来完成了。

糖对发酵前期酵母菌快速增殖是很重要的,酵母菌自己能够分解淀粉,但有现成的低糖它的繁殖速度会更快。

自己前几天准备的发芽大麦太少,只够糖化这一头用,为了后面每天酿酒考虑还要多准备些麦芽才行。

别人酿威士忌的麦芽是一次发好许多烘干磨碎方便随时取用,包括梁平原来的药厂也是这么做的,生产时直接投料买来的干麦芽粉。

然而自己再要烘麦芽结果只怕又是累死的下场,弗里兹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渴望身边有几个21世纪水平的技术员。

几口填饱肚子,来到陶窑前这里只有孤零零的看火人“郊狼爪子”,火膛中的火苗不大不小正合适,说了几句他都听不懂,用手势比划让他把更多的煤搬过来放窑边上方便取用,他倒是懂了。

估算了一下已经烘烧的时间眼下还不到开始预烧,弗里兹向他比了个好的手势,回到屋里将深色的麦芽糖块都用绳子捆上,拎着就去了黑脚的棚屋。

“白皮肤是还想要更多人吗?你也看得到,部落里边就只有这么多人,能给你的我都给了你,打猎的人再减少肖尼人冬天就要饿肚子了。”

“这些石蜜都归你们,但是我又多了十八桶的份额喔。下面等陶器烧出来我要扩大制石蜜的数量,真的还需要人手。我记得你们在山这边遇到过列纳佩人,你们可以带着酒和石蜜去找他们借人。”

列纳佩人也是说阿尔冈昆语的民族,和肖尼人没有语言交流的太大障碍;此外由于历史上肖尼部落广泛的迁徙和奴隶贸易活动,整个美国东部的印第安人和他们都打过交道,以至于美国东部印第安人把肖尼人的语言当作是一种贸易通用语。

这也是为什么后来几个肖尼酋长可以顺利的串联起多族泛印第安联盟,语言沟通没有困难+外交属性max。

“白皮肤说的酒黑脚还没有看到,白皮肤能对着空空的两手喝出酒来吗?”

“我答应了你会酿出酒来,你就一定会喝到在自己部落酿的酒。我来是想让肖尼人开始学说我的语言,我放手一次今天的石蜜就成了这个样子,先知你不希望有一天快酿好的酒也被女人们因为听不懂我的话弄坏味道吧。”

黑脚并不想惹怒这个年轻的白人,这几天和他在一起待时间长的肖尼人都学到了有价值的技术,哪怕是十鱼那么愚蠢的家伙也学到了制作一种毒箭,他一个人打回来的火鸡所有人吃上几天都吃不完;更何况制陶和酿酒的知识更加宝贵,自己这次冒险的收获将会让部族里所有首脑都嫉妒的发狂。

黑脚发现这个白人就像有一个装着许多神奇玩意的大口袋,如果只是让他自己来可能就只会摸出需要的那一样,自己可不止想要他摸出来的,黑脚希望给他一点压力,让他把口袋提起来往外倒!

但是像石蜜被肖尼女人熬坏这类事情确实不能再发生了,今天听到消息的时候黑脚也生了半天的闷气,白人又没有藏着掖着什么她们怎么就学不会呢!

“白皮肤想怎么安排她们学白人的话都可以,记得不要耽搁酿酒的事情。”

“先知可以放心,还有五天肖尼人自己酿的酒就可以喝到了,”说完弗里兹就打算离开。

“等一等,这里是你要的白石头,你带走吧,”黑脚拿起脚边的一个皮口袋递给弗里兹,自从知道这个白人不是想要猎人搜集漂亮的石头之后,他就让猎人们重新去搜集一些跟白色沾边的石头。

白人离开棚屋后黑脚心痛的拿起一块糖,好好的怎么就熬焦了呢,真可惜啊!

不知道受影响会难吃成啥样子,他用小刀敲下一小角放进口中。嗯?黑脚顿时一愣,肖尼女人报告说熬坏了白人也说坏了,这味道是坏了吗?!

他当然不明白甜味能够完美掩盖苦味,比如果仁糖如果是自己家做的可以放心大嚼,而街头摊贩卖的那种混进去霉烂的果仁都根本吃不出来。

另一边弗里兹把袋子里的石头都倒了出来,不出所料大部分都是好看的长石和石英,有两个比较致密已经玉化了的在国内大概还能当玉石换点小钱。

倒是有一块灰扑扑带白色斑点的石头像是自己要找的东西,弗里兹举起斧头一敲,没费什么力气就把它敲断成两截,这石头很脆,断面也是灰色,没问题的话就是自己想找的石灰石了,自己居然要他们去找白色的石头,也不知道当初怎么想的,要是山里没有白色汉白玉那岂不是一辈子都找不到。

本来晚上抓阄抓到烧窑的是跳鹿,但深知烧窑技术必须传授出去的弗里兹把火怪也叫来了。

两人替换下已经看了几个小时火的郊狼爪子,按照弗里兹的要求各自往火膛里面加煤,预烧阶段的温度比烘烧要高,但又不能过于迅速升到高温,如果升温太过猛烈可能会因为温度不均和粘土中一些不稳定物质的分解不彻底导致陶器变形和起泡。

不时的加煤鼓风让煤烧的更旺有明亮火焰的同时没有烟,这样要一直保持到天亮。

弗里兹当然不会只靠眼睛看是不是炉火纯青来判断温度是否升高了,他扛着铁铲爬上坡顶,把铁铲侧着架在烟道口子上观察,窑内温度梯次升高,烟道口是最低的,一旦铁铲变成红热则代表着窑室温度应该已经超过500摄氏度,具体的温度差距有多大还跟陶窑结构有关,铲子不过是一种参考。

这些道理他也掰碎了讲给火怪和跳鹿听,当然是以不科学的方式,比如火焰颜色就有红色和亮眼的红白色的区别,从橘红到亮度越来越高接近发白代表着温度一步步升高,什么是温度概念根本没法教给他们,就说热这个模糊的名词吧。

火怪听了之后在地上画着一些看不明白的图形,跳鹿则搔着头请教弗里兹。

“弗里兹朋友我还是不懂颜色代表热是怎么回事?”

弗里兹忍住没翻白眼,“我打个比方,就好像太阳刚刚升起的时候是红色的,你感觉是不是温暖啊,等到它越升越高的时候红色越来越淡,阳光越来越亮是不是晒在身上都热的发烫呢。”

“原来颜色和热是这样的关系,分开我都知道放一起就糊涂了,你打的这个比方真好,我一下子就记住了。”

呵呵,能不好吗,老夫子两千多年的经典辩论借用来给你上科学课,这比喻都听不懂就真难办了,弗里兹越发感到自己穿到这样一个时代太糟糕。

此时的美国在国际上就是咸鱼一条,商船被北非海盗扣留收买路钱政府只能乖乖交赎金,贸易战打的国内民生艰难,联邦政府背着独立战争的巨额国债无力发展经济,从南到北拓荒者跟印第安人的矛盾正处于激化中,几场战争眼见得不可避免。

而自己眼下就想安安静静的做点实业,过上天天有白面包和牛排吃的日子,靠谱点的工人却很难找到。

现在美国大量识字的定居者只能到北边的新英格兰清教徒聚居地区去找,自己跟他们一没交情二么信仰也不对路,想忽悠点人过来困难重重,也难怪美国工业首先在北方发展起来。

“弗里兹朋友,你来到部落之后我们的日子比过去更快乐了,你是肖尼人真正的朋友,为了表示肖尼人的友谊让我给你起个肖尼名字吧,就叫——‘烧头’。”

弗里兹眼角的余光瞟见火怪张大了嘴想说啥没赶得上,好么这跳鹿也是个傻子,要说自己不生气是不可能的,飞来横祸把头发烧成那样自己本来就不希望别人注意,这傻子倒好非得把这事情挂在嘴边上。

不过呢,自己何必和他生气,不妨逗他一逗。

“跳鹿朋友,我不喜欢这个名字,我知道印第安人可以有不止一个名字,我可以给自己起一个,比你起的这个更合适!”眨了眨眼弗里兹继续说道,“你看我给你们带来了石蜜,印第安人过去也经常叫尊敬的白人爸爸,你不如就叫我糖爹(Suger Daddy)吧!”

历史上印第安人在很多时候称总统、国王或者有身份的白人为白爸爸,他们自己并不觉得是侮辱。

他们也极爱给别人起印第安名字,比如被苏人杀死的卡斯特将军就有个印第安名字——辰星之子,也有起的没这么拉风的,大陆会议汉考克议长的印第安名字叫“伟大的树“。

糖爹这称呼相当于中文干爹的意思,但另有更深一层的涵义,特指大龄男性和女孩建立在金钱、物质上的暧昧关系。现在弗里兹把这个词先占用了想必以后人们会继续发掘出什么甜爹、蜜爹的第二涵义,有人自甘堕落,弗里兹消灭一个词能影响啥呢。

“这名字意思很好,读起来也顺口,糖爹、糖爹……”跳鹿没有反对,还大为欣赏,把这个称呼念了一遍又一遍,弗里兹快要憋不住笑啦。

弗里兹拼命忍住笑意,对跳鹿说:“以后你可以这么叫我,但是我还是更喜欢你叫我弗里兹,在其他白人面前时也别这么叫。“

“糖爹你真是一个好白人,我的一个祖先曾经跟随马丁.夏尔提埃来到山这边,他也是一个好白人。

那时候这里有许多的白尾鹿,肖尼人可以用鹿皮换来许多的朗姆酒和白兰地尽情痛饮,可惜他去世后他的儿子是个禁酒份子,要在部落里禁止肖尼人喝酒。”跳鹿舔了舔嘴唇,“真想过一天祖先那样痛饮的日子啊!”

弗里兹心里对跳鹿这样贪杯的肖尼人无语的很,酒精和天花毁掉了北美印第安社会的根基,可是他这种糊涂蛋还沉迷于酒精的**不能自拔,白人根本不需要用枪炮仅仅用朗姆酒就征服了北美印第安人,谈判时用不再卖酒做威胁就能使印第安首领们妥协让出大片土地。

“酒你们早晚会有的喝,那些坏白人已经跑你们的土地上去盖房子了,你还光想着喝酒,”弗里兹打算再逗逗他。

“肖尼人根本就不怕那些白人胆小鬼,即使他们派来军队肖尼武士也不会认输,我妻子的父亲就打败过红外套的白人军队,从那以后他们的军队再也不敢在肖尼人面前出现!”

这话信息量太大,弗里兹还要消化一下,红外套指的是英军,再没出现很正常因为独立战争爆发了,这大概指的是英军最后一次跟肖尼人作战;看跳鹿的年龄他的岳父参加的不是庞蒂亚克战争就是邓莫尔战争。不过自己听说他们走印第安战道推测他们来自北方,邓莫尔战争却是在南方。

其实这是弗里兹不了解肖尼人的风俗,肖尼人不能和同一个氏族的人结婚,类似于同姓不婚的传统,所以他们四处迁徙也有一个作用就是为青年人找到婚姻的伴侣,父系社会的肖尼人部落成员交换是很频繁的,他们可以自由加入到其他远方的部落。

而跳鹿提到的邓莫尔战争是英军在13殖民地和印第安人打的最后一仗,也是邓莫尔勋爵无视1763年皇家条约中对土著民族的承诺进行的战争独走,他费尽心思夺取俄亥俄河以南的土地到头来不过是为新生的美国做嫁衣,战后几个月独立战争就开始了。

1774年英军加上民兵一共出动两千三百人,他们的对手pekowi部族肖尼武士仅有将近三百人。

肖尼人诱敌深入,选择路易斯上校这一路英军进行歼灭,他们乘夜色扎好木筏渡河接近英军营地,还分出人手埋伏在英军可能败退的几个方向务求一网打尽。

肖尼人原计划黎明时发起奇袭,却被两个溜号去树林打猎的英军撞见,枪响了,一个英军乘着夜色逃回去,按计划奇袭已经不可能!

天亮后肖尼武士将出营的三百英军彻底击溃,可是追击中的武士完全失去了指挥,这时英军的另一支两百人援军却恰好赶到,他们列好队拯救了溃败的英军。

战斗从对射打到肉搏,连骑兵冲击都能挡住的步兵线列也挡住了勇武的肖尼武士。

亲历者心有余悸的回忆说:疯狂的肖尼武士迎着弹雨发起了绝望的冲锋,直到撞在英军枪口上。

战斗打到中午,为了保存实力酋长玉米根决定撤退。

这一仗打死英军75人另有70多伤者,被震惊的殖民地人不愿继续打下去了。要知道此战英军阵亡数字比在整个第一次鸦片战争中阵亡的还多。

肖尼人也损失40多人,这样的损失肖尼部族根本承受不起第二次!精妙的谋略、英勇的武士缺少组织也撼动不了步兵线列,pekowi部族首领们痛苦的决定进行和谈,肖尼人没有输在战场上仍然输掉了这场战争,而其他未参战的四个肖尼部族将之视作耻辱不承认这一和谈结果。

值夜是很枯燥的,单纯为了解闷的话跳鹿倒是个不错的伴儿,满口的印第安色段子,他还是个肖尼吹,把自己和祖先的赫赫战功吹嘘了个遍,弗里兹听了哈哈大笑,没有文字的传说真实性就当是听封神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