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申年八月,地处江南的南京正是菊黄蟹肥之时,不少官宦人家或是殷实富户,纷纷忙着欢度中秋。名士和诗人尤其热爱这种秋高气爽的季节,登高赋诗,赏菊饮酒,都是他们最为热衷和最为擅长的雅事。虽然就在几个月前,他们的君父崇祯已经绝望自缢于京师,而关于清军就要南下的消息也不断同南逃的士民一起到来,但这座江南最富庶最繁华的城市依然是一派歌舞升平:秦淮河上,画舫云集;夫子庙畔,歌吹沸天。
这年八月,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人称史督师的史可法接到一封来自北京的信,信是大清摄政王多尔衮写来的。这是中国古代史上最著名的信件之一。这封信中,多尔衮一方面指斥南明君臣有仇不报,有贼不讨,却忙于偏安自立;一方面则声称,大清的江山并非得之于明朝,而是得之于李自成。南明君臣偏安南京,政治上和军事上都没有前途。史可法应该审时度势,及早归降。史可法当然不可能投降,一个月后,史可法回信给多尔衮,表示宁为玉碎,不为瓦全,要他或者南明政权投降,都是不可能的事情。
这两封信最耐人寻味之处在于,它们所传达的信息严重不对称。多尔衮要史可法投降,史可法却要求与清朝联手西向,以讨李自成——“伏乞树同仇之义,全始终之德,会师进讨,共枭逆贼之头,以泄神人之愤,则贵国义声照耀千古矣”。——也就是说,到了清军就要投鞭南指、席卷中国之际,作为南明政权中最有声望者的史可法,依然没有认识到对南明小朝廷来说,最重要的敌人已经不是农民军,而是随时可能渡江南下的清军。信息的不对称造成的后果就是让当事人产生错觉,进而得出错误判断。于南明而言,自君王到大臣,普遍认为国之大敌乃是逼死君父崇祯的流寇李自成,而已经迁都北京、虎视天下的清朝,则始终被南明认为,他们是可以用裂土纳款的方式进行安抚的,甚至可以与之联合起来共同讨伐李自成等流寇。当是时,南明诸公打心底不敢相信清朝会是自己的敌人,因而也就坚决不愿相信,清朝入关的目的就是为了夺取大明的整个天下。也就是说,对一个已经经不起任何外来打击的小朝廷来说,他们只能采取自欺欺人的鸵鸟政策。
关于南明小朝廷,这里补充几句。所谓南明,乃是指崇祯自缢、大明覆亡之后,明朝宗室在南方建立的几个地方性政权,按顺序分别为弘光政权、隆武政权、鲁王监国、绍武政权和永历政权。其中占据地盘最广、最具实力、最有中兴可能的当数弘光政权。但弘光政权和隆武政权及鲁王监国都仅仅维持了很短的时间,绍武政权更是一个临时拼凑起来的微型朝廷,当它在苏观生等人的打点下于广州成立时,由于封官太多而官服供应不上,只得从戏班子里借戏装。维持最长的是永历政权,长达十六年。但那是一败再败,一退再退,最后竟退到了缅甸的苟延残喘的十六年。
甲申年三月,崇祯面对日益逼近的京城之围,曾发布圣旨,要求天下勤王。南京方面接到勤王令已是三月底。四月初一,经过短暂的准备,时任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的史可法发布文告,誓师勤王——这时,南京方面仍不知道京城早已易主。四月十二日,史可法率军北渡长江,刚刚抵达南京对岸的浦口就因粮草匮乏而不得不驻扎下来筹粮。这时,崇祯自缢、京师失守的消息传到军中——一个很有趣的问题是,如果不是及时得知这一消息,这支粮草匮乏的军队,在一边筹粮一边行军的方式下,到底什么时候才能赶到遥远的京城?
京师失守、崇祯蒙难的消息传到南方,一石击起千层浪,南方反应之剧烈出人意料,《剑桥中国明代史》中说:“这个消息不仅震动了南京和南直隶的官场和社会贤达,而且传遍南方,在晚明的社会动乱中掀起新浪潮——城市暴乱、佃户和奴仆反抗主人、工场和矿厂工人罢工、土匪袭击、各式各样地方武装集团造反——这浪潮在许多地区几十年都没有平息。”
具体到史可法,这一消息令他锥心蚀骨。众人吃惊地看到,史可法放声大哭,他以头碰柱,把头撞得鲜血淋漓,一直流到他的脚背上。后人解释史可法的忠诚时,记载了他母亲的一个梦,说他的母亲怀着他时,梦见文天祥走进家中。这一记载见之于作为正史的《明史》。在史家们看来,史可法的尽忠报国,如同文天祥一样,乃是宿命和天意。
即便以今天的标准来考察,史可法仍然是一位值得称道的、恪尽职守、克己奉公的优秀公务员。因坚决反对魏忠贤阉党而惨死狱中的左光斗,史可法一向师事之。左光斗打入死牢时,史可法重金贿赂狱卒,化装成清洁工人得以进入死牢和左见面。酷刑之后的左光斗已经“面额焦烂不可辨,左膝以下,筋骨尽脱”,史可法眼见导师如此惨状,不由抱着左光斗痛哭起来。是时,左的双眼已无法视物,但还能听出是得意门生史可法的声音。左光斗大怒:“庸奴!此何地也,而汝来前!国家之事,糜烂至此,老夫已矣,汝复轻身而昧大义,天下事谁可支柱者?”——弥留之际的左光斗认为,像他这样的精忠之臣冤死后,天下事必然更加糜烂不堪,而史可法则是最后的希望。
甲申之变前,史可法曾做过多年地方官,并以地方官的身份配合卢象升等人进剿农民军。他后来的军事经验,大约就是那时候积累下来的。在进剿农民军时期,史可法表现出的不是杰出的军事才能,而是管理能力和管理智慧。这个短小精悍的中年人,有一张黢黑的脸庞,目光犀利。他“廉信,与下均劳苦”,行军途中,只要士兵们还没吃饱,他绝不端碗。士兵们还没领到御寒的被服,他绝不先领。这种品格在明末文官贪污腐化成风、武将作威作福成性的大环境下,不仅使他出污泥而不染地一枝独秀,更重要的是,“以故得士死力”。一句话,士兵们愿意为这样的领导去吃苦,去卖命。换言之,后来在南明军队中起凝聚作用的,不是这个小朝廷的前途与恩威,甚至也不是这个小朝廷的法制和纪律,而是史可法这样的高级将领的个人魅力。
以个人魅力而凝聚军队和政府,对史可法个人而言,是极大的成功,但对这个政府来说,无疑是极大的失败。把军队和政府的凝聚力建立在个人魅力之上的最大弊端在于,将士和官员们只知有明公而不知有朝廷,只知有私人恩德而不知有国家权柄。
史可法给多尔衮的回信理所当然地义正辞严,一如这位短小身材的高级官员严肃的脸。然而,在一个以实力说话的年头,无论多么义正辞严的回信都显得苍白无力。最终,这两个敌对政权之间的所有矛盾,唯有用武力来解决。
多尔衮接到回信后,他失去了继续劝降的耐心,遂于甲申年十月二十四日,直接向南明君臣下了战书。这道传檄江南各地的文告中,多尔衮历数南明君臣身负三桩罪责:“尔南方诸臣,当明国崇祯皇帝遭流贼之难,陵阙焚毁,国破家亡,不遣一兵,不发一矢,如鼠藏穴,其罪一;及我兵进剿,流贼西奔,尔南方尚未知京师确信,又无遗诏,擅立福王,其罪二;流贼为尔大仇,不思往讨,而诸将各自拥众,扰害良民,自生反侧,以启兵端,其罪三。唯此三罪,天下所共愤,王法所不赦,用是恭承天命,爰整六师,问罪征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