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与“野蛮”相对,它代表了人类对美好生活的最高层次的渴望,即对一个真正文明、进步、合乎人性需要的生活世界的追求。我们可以说,文明表达了人类的一种理想抱负,是人之为人的本性展现。弗洛伊德曾经用“文明”来指代人类生活中所有提高自身处境,并使自身与动物相区别的方方面面。“文明是最崇高的联系纽带,人类在文明的旗帜下聚集在一起,虽然这种聚集是精神上的而非领土上的。文明代表了整个人类的社会存在理想。”①一种文明的最高理想,代表着一个民族的最高精神追求。一旦失去了文明的理想,就意味着这个民族失去了精神的支柱和向前发展的动力源泉。然而,进入20世纪,困扰中国人最深刻的问题之一是中华文明理想的丧失,中国人在精神上最深刻的焦虑来源于失去了对一个伟大文明的精神信念,找不到自己在精神上的真正立脚点。鸦片战争以前,中国人以“天朝上国”自居,以“夷”“夏”的观念来区分文明和野蛮,或开化和不开化。“夏”代表着开化、文明和先进,“夷”代表着未开化、野蛮和落后。鸦片战争以后,随着国人对西方文明的深入了解,发现再用“夷”“夏”的观念来区分西方和中国,就是莫大的讽刺了。中国人逐渐认识到:“西人治国有法度,不得以古旧之夷狄视之。”①并且,“今中国之人心风俗,政治法度,无一可比数于夷狄,何尝有一毫所谓夏者!即求并列于夷狄犹不可得,遑言变夏耶”②?传统的“夷”“夏”观念已经不适用于近代中国和西方社会发展的现实。近代西方文明在当时多少了解它的中国人眼里,已不再是不如华夏文化的“夷狄”,也不仅仅徒然以物质力量取胜,而是一种本末俱高出我们原有文化的现代文明形态。“文明”作为西方人的“国家意识”,不仅是西方人自己的自我意识,也为包括中国在内的非西方国家所认可和艳羡。近现代历史上,“全盘西化”“脱亚入欧”思潮的出现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绝不仅仅是政治、经济乃至军事上的复兴,而是一种新型文明形态的诞生。我们究竟需要什么样的“新文明”?一方面,这个新型文明形态的建构需要承载起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这是一个伟大文明的理念,一种可以使一个民族长治久安、永远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而不败的伟大理想;另一方面,这个新型文明形态是一个本质上与西方现代文明完全不同的文明形态,必须能够给世界上那些既希望加快发展又希望保持自身独立性的国家和民族提供全新选择,为解决人类问题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站在“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点上,思考“新文明”形态的问题,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重铸中国文明的最高理想,绝不是要凝练出一套理论上完美无缺的价值体系强加给这个民族,也不是要炮制出一个乌托邦式的盛世蓝图去满足人们的美好愿望,而是要切实地探索,探索什么样的理想和道路才能使中华民族成为一个真正进步、文明的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