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早地从语法角度通盘把握第三人称代词问题,将其主张公之于众,志在迅速取得认同后推广开去,勇于实践并引起社会关注讨论的,当属陈望道等《民国日报》的几个撰稿者和编辑们。1920年5月3日,陈望道在《女子性第三身“身次代名词”》一文中,已经以图示的方式,明确地表达了对第三人称代词序列的整体性认识。他以为:单数应分为三种:(男性)他,(女性)伊(非她),(中性)他;复数则可共一种:他们。这种主张第三人称代词单数须分别而复数则无须分的观点,此前也有人非正式地提出过,如赞同女性用“伊”字以区别男性“他”的大同其人,就反对女性复数词使用“伊们”,认为“文字上无论用男性的第三身复数代名词,或女性的第三身复数代名词时,必定将本身专名词某某指出,故可共用‘他们’二字。以英文作标准……也是这样 [1]。”不过那时的大同,显然还缺乏对此问题的通盘考虑。
1920年6月27日,专注于通盘筹划汉语中第三人称代词建设问题的陈望道,又在《民国日报》副刊《觉悟》上发表《第三身次代词用法底讨论》一文,公布了他与沈玄庐和李汉俊商讨之后形成的新看法,其中,值得注意的一个重要变化是,他放弃了以前主张复数形式仅用“他们”的陈见,赞成分化,并首次给出了如下的第三人称代词之总体序列表:
第三身次代词全表
在上表之中,陈望道等不仅创造出表示男女混合不清时的“通性”代词之新分类,使用了别出心裁的对应词——“渠”和“渠们”,还在中性代词中,新造了复数形式“彼等”。他解释这种分化的理论依据时指出:“承认文字、语言,分别得越清楚越好,越清楚越便利,所以主张改造。但又承认文字原义有意识的改革底可能,所以又不主张从新造字,由这两前提出发,结果便生出上列的结果。”正是基于此种“分别得越清楚越好”的意识,当李汉俊提出照法文用法,将“通性”的复数代词用男性词去代,主张凡有一个男性在内的就用“他们”时,陈望道仍感不妥,“以为既然要造,也不必定要根据法文,只要问怎样才得明白”,因此,他最终还是认同了沈玄庐使用“渠们”的建议。尽管一开始仍觉得很生涩,“但想到‘伊们’二字新用时候的生涩和现在的便利,也就不参异议了”。
1920年年底,陈望道和叶楚伧、沈玄庐、邵力子、刘大白等七人又共同拟定了一种《用字新例》,由“民国日报馆”公开印行,以期加快全国的有关讨论和认同的进程[2]。“新例”中共列有四个“用字”表,第一表就是“‘他’底分化”。表中第三人称代词各项,与前面提到的《第三身次代词用法底讨论》一文中所列基本相同,只是“渠”与“渠们”,被改成了“佢” 和“佢们”[3]。这样改,除为了笔画简单之外,也是为了“人”字旁的统一之故。见表:
《用字新例》建议的“他”字分化表[4]
《用字新例》发表后,这些共同拟定的同人们及其响应者,纷纷按照“往后无论写字、作文、著书、译述、编讲义,都照这例实地使用”的要求,在当时的各种报刊上大胆地进行创作试验[5]。于是各种纷乱的使用,竞呈一时。1921年10月至11月间,《学灯》杂志上曾为此发表多篇专文,形成一个关于“‘他’字分化”问题讨论的小**。其中,率先表达疑义的陈斯白针对《用字新例》,提出了新的第三人称代词序列表,尤其引人注目。我们不妨先将该表引录如下:
陈斯白主张的第三人称代词表
陈斯白之所以要提出有别于陈望道等人的“序列”表,主要是基于对后者故意使其他第三人称词在发音上不同于“他”字感到不满。这一点,正好与刘半农对“她”字发音的遗憾和寒冰等攻击“她”字的理由背道而驰。在陈斯白看来,既然在口语中,全国的大多数地方都习惯于发第三人称单数词为“ta”音,那么让“女性”、“中性”和“通性”的第三人称词各发不同的音,实在是既无必要,也很难在实际使用中被全国各地的大多数人所接受,因为它不符合“言文一致”、“文需与言合”的基本原则。何况“伊”、“佢”,特别是“彼”及其复数形式“伊们”、“佢们”和“彼等”,文言味很浓,难免会产生“以‘文言’搀入‘白话’的毛病”。陈斯白认为,他生造的第三人称代词虽多,但由于都伴着“也”字旁,“因字音都与‘他’同,那就没有不合语言的地方”。[6]
不过,上述二陈的两种方案虽有不同,在精神上实有一致之处,那就是他们都过于信奉语言“分别得越细密越精确越好”的法则。正因此,陈斯白十分钦佩陈望道等人超越英文创造出第三人称“通性”的分类,认为这是他们的“卓识”所在。只是他显然还嫌其分化得不够细,故而才又有“中性”词的继续两分。
这种过于细密的划分所造成的繁乱,不久便激起了许多人的反感。有的因此走向全盘拒绝“‘他’字分化”的极端(如前文曾提到的孙逊群);更多的人则倾向于主张对“‘他’字的分化”范围加以必要的限定。如当时在这一讨论中很活跃的龚登朝其人,就著文不仅反对“通性”代词单数的存在,也反对中性词中再细分“静物”和“动物”,以为徒增麻烦、多此一举[7]。钱玄同更是著文,对于整个“通性”的分类词全盘否定,以为其本为“莫须有”的。他举了许多具体的例子,以示其“实在太纷扰”,建议“大可取消”。在他看来:“不知男女性和兼有男女性的代名词,还是用‘他’和‘他们’为宜。分化本是应事势上的必要而发生的,故分化的新字,和原字所辖的意义,范围很有广狭的不同。凡原字所辖的意义,那未经分化的,仍为原字所辖:即以‘他’字而论,分化以后,除‘女性’和‘中性’两义以外,都可仍用‘他’字,如‘其他’,‘他种’,‘他人’,‘他日’等都是,并不专限于男性的代名词一义。要是觉得通性用‘他’和‘他们’总有些疑于男性,则或可用中性的那个字。”若从今日实际使用的情形来看,我们实在不能不佩服钱玄同早在90余年前,就能有此过人的先见之明。
图26 钱玄同探讨“她”字问题、率先主张以“它”字作为第三人称中性代词、并多有创见的精彩论文片段
钱玄同的上述意见,是在一篇题为《“他”和“他们”两个词儿的分化之讨论》一文中阐发的。该文发表在1922年11月20日出版的《国语月刊》上。文中除了反对“通性”之外,还表达了许多其他深思熟虑的见解,显示了一个杰出的语言学家成熟的智慧。比如,关于中性词要不要和男性词加以分化和区别的问题,周作人等人认为,在实际的语气中因两者不难辨别,故可以按照习惯不加区分,即都可共用一个“他”字。对此,钱玄同则从“习惯”与“明白”的关系角度,提出了较有说服力的反向意见,他指出:
分化本是对于固有的国语改良的一种办法,所以分化的词儿在固有的国语中都是没有习惯的。要造成这习惯,全靠今后的新文学。男性和中性同用“他”字,虽在语气中不难辨别,但中性用“他”,在国语中本没有这习惯(偶然有用在宾位的,从没有用在主位的)。既然用“他”和用分化的新字同一不习惯,则分化了并不至于多受不习惯的痛苦,而在文义上到底要格外明白些,所以我不主张……三性只用两个词儿。
再如,关于三性的复数词问题,也有很多人主张当像英语一样不作区分,钱玄同则从国语的实际情况出发,同样坚持还是应该区别开来的好。他极有见地地说:
讲到复数,只用“他们”一个词儿,似乎也可以;如英文只有一个they,……但我觉得国语的语法和欧洲语系的语法大有疏密的不同,国语因为语法太疏,语义往往失之含糊,容易发生误解,将“他们”这个词儿照单数分化为三,似乎格外明白些。所以我主张也将它分化。
那么,将男、女、中三性区分开来,究竟各自都采用什么样的代词符号才妥当呢?钱玄同最终提出的意见,被他自己浓缩在如下一个序列表中:
在钱玄同看来,表中的甲乙二种选择都能用,“可以任各人的喜欢,随便用哪一种”。因为其符号都不过是“同字异体”,发音也可一样。为此,他还颇费周折地动用深厚的传统语言学知识,论证“她”字古代也可读“伊”音,以反驳那种盛行的“她字读伊音,理由不充分”的观点,并引语言学家赵元任为商务印书馆新制的“国语留声片”课本上“她”字发“伊”音为同道。赵元任是主张第三人称代词分化法为“他、她、牠”序列的,钱玄同也以为此种分化法为“适宜”,不过在女性和中性代词“字体”的选择上,他则相对更偏重“伊”和“它”字,这从前表中这两词均被他列为“首选”之词可以概知。
从以上几种方案可以看出,虽然其倡导者见识高下不一,在当时社会上所发挥的语文影响之大小也可能不尽相同,但后来最终定型下来的“他、她、它”和“他们、她们、它们”的第三人称代词序列之格局,却显然并不是照搬哪一家现成方案的直接产物,而是在语言学家的引导和文化人的实践示范等的基础上,最终又经过了社会大众语言文化选择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