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第一章 公社大院(2)
余兴林正在气头上,听了他的话气上加气:“公社没有这个人,把汇款单退回去。”
退?不可能。老范指着汇款单发犟:“不怕你抵赖,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你们是不是都灵县文山公社?”
居然敢说领导抵赖?
“没有王法了?”余兴林起身正色道,“我们是都灵县文山公社管委会……但是,我们公社机关没有熊文斗这个人,也就没有义务替你送信……送信是你们邮局本职工作,凭什么要我来替你……这个……”完成两个字没有说出,发现新情况,汇款单上还有一行醒目小字——人民日报社。
其实不醒目,整张汇款单字体一样,墨水一样,之所以醒目是因为《人民日报》在他心目中占据重要位置。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十三年前的教训沉痛而又深刻,那时他就是现在这个职务,只不过名称不同,现在叫管委会,那时叫革委会。祸起萧墙,大难来临时没有一点征兆,公社造反派头目李志浩发现公社机关厕所茅坑中有一张废旧《人民日报》,巧得很,报纸上有领袖接见外宾照片。这还行,亵渎伟大领袖是犯上作乱?马上定性为反革命政治事件。李志浩决心很大,要查出元凶。怎么查?公社机关干部人人都是用报纸当手纸。不是不珍惜旧报,而是物资匮乏,妇女专用卫生纸都得凭票供应,上哪儿找手纸?能用旧报纸当手纸说明日子过得不错,乡下农民就没有这个条件,只能用树叶和瓦片当手纸……大追查开始,众口一词,没有人承认用旧报纸当手纸。不仅没有人承认,还没有人检举揭发,一个个守口如瓶。不能破案就不能结案,不能结案就不能向革命群众和无产阶级司令部交代。不能拖,必须有一个人出来承担责任。谁是人选?找不到真凶就找源头,余兴林成了替死鬼。活该他倒霉,报纸、报夹放在他的办公室,收报、夹报、管报是秘书的责任,其他人、其它地方没有报纸。理由成立,他成了重点怀疑对象。其实他比谁都爱惜报纸,还有剪报的习惯。现在不能说,对党报动刀动剪性质更严重。喊冤。给一次改正机会,也是立功机会——让他交出“罪魁祸首”。不能乱“咬”人;哑口无言。结案。李志浩立了大功,他却背上反党罪名,直到前年才平反昭雪。吃一堑长一智,不能重蹈覆辙。
二
老范走后,余兴林从**后摸出一串钥匙,足有半斤重。秘书是公社大管家,管事多钥匙就多,公社党委、管委、青年、民兵、妇女、财经等公章全由他一个人管理。公章就是权力,他不敢动用权力,只有三件事可以自作主张,一是发结婚证,二是开介绍信,三是写证明材料,除此之外盖章须有领导点头。
这次不是盖章,而是开柜,搬出一个月前的《人民日报》。按图索骥,找出1981年284期报纸,一目十行地搜索熊文斗大名。四个版面翻完却没有找到要找的人。又回过头看了一遍汇款单,没错,清清楚楚写的是这一期。再找,还是没有发现。怪哉,堂堂中国第一大报咋会出错?肯定是自己眼瞎。改变方法,逐行逐句寻找。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找到,原来是一则没有标题的三百多字消息,作者名字放在文章结尾处还加一个括号,与其它十几条消息挤在一块,共一个标题。
难怪乎找不到,版面太小,比豆腐块小一点比火柴盒大一点,加之犯了经验错误,作者署名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署在标题下,一种是署在文章尾部;他的注意力集中在前一种形式上。不管怎么署名,能在《人民日报》上发表文章就不简单了。这个熊文斗肯定不是一般人,所写的文章肯定不是一般文章,得赶紧拜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