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部分(大结局) 第十五章 生财有道(3)

见妻子有几分可怜,瞿煜秋动了恻隐之心,和盘托出打算。

原来早有安排,要到省城发展。

不是匹马单枪,而是全家,包括内弟。

带上内弟是因为内弟刚刚考取律师资格证书,新工作与法律打交道,带上一个懂行的人就不会出现常识性错误。

好在有周华明帮忙,内弟挂靠一家律师事务所当律师。本想单独成立事务所,条件不成熟,得有三名律师才够申办条件。

走第二步棋。

《法制月刊》中南记者站在省司法厅临街对面挂牌成立,瞿煜秋名片上的头衔是站长、高级记者。其妻是办公室主任,内弟是法律顾问。

这样的记者站在省城多如牛毛。不要总部一分钱,为总部服务办事,甚至还向总部交钱,这样的好事只有傻瓜才不愿意干。瞿煜秋的记者站三年之内不向北京总部交钱,但必须完成总部下达的发行任务。全省三千份订数不算多,要完成也很难。发行提成不够路费支出,亏本的事不干。拉广告赞助有赚头,百分之三十的提成有吸引力,但是客户挑品牌,嫌《法制月刊》知名度小,不肯就范。剩下一条路就是写稿。同是记者,区别对待,总部记者所采写稿子百分之百入选,驻外记者入选率不足百分之四十;显然,靠写稿不能维持生计。怎么办,总不能喝西北风?天无绝人之路,有生意上门,是山东烟台志高房地产公司老板皮志高上门,请瞿煜秋为他申冤。皮老板是个爽快人,明码标价,申冤文章能在《法制月刊》上发表,报酬三万;能扳动全国人大法制委员会领导在文章上签字,十万;能帮他把这个官司打赢就是标的的百分之五十分成,也就是五百万。条件很诱人,说什么也得试一试。背着采访包随老板上路,路上一切费用由老板埋单,光是坐飞机就花了两万多元。深入进去更有信心,是对方毁约在先,皮志高不存在违约行为,对方法院的判决有明显地方保护主义。文章写好之后也不回记者站,直接飞到北京总部。平时都是电话联系,这一次是上门拜访,见面礼是每个人一个红包。好在总部人不多。社长总编每人一千。钱没有白花,在北京的三天费用都是杂志社安排。半个月后文章见刊,皮志高亲自上门送钱。有甜头,欲罢不能,“继续革命”。进入第二回合。这一次请周华明出山,她有同学分在全国人大办公厅。利用星期天时间,三个人飞到北京。周华明约出同学,四个人在北京饭店吃饭。席间瞿煜秋说出请求。小意思,带一封信给领导是举手之劳。没有想到心想事成……有舆论,有批示,不愁案子翻不过来。肥水不落外人田,瞿煜秋介绍自己内弟当此案律师。官司开战不到半个月,判决下来,皮志高胜。不过,离他的期望值还有距离,不算全胜。毕竟胜了,不践约说不过去,但也不能完全履行诺言,打了三十万现款到瞿煜秋帐上。

尽管对方出尔反尔,瞿煜秋还是十分高兴,就凭这三十万这辈子就不愁吃不愁穿。

天算不如人算,他的老三得了白血病,不说换肾,就是干细胞骨髓移植手术也要花三十万。

就当没有嫌,三十万救了儿子一条命。

好在找到了发财门路,不愁没有钱进项。

坐门待客等不来生意,得主动出击。

不是盲目行动,看电视,听广播,翻报纸,那有不平事,那里就有我。不过再也没有遇到皮志高这种干脆的人,都是一些小皮小眼的破落户,有时还要亏本。

无意中找到了一条致富门路。

有一篇稿子寄出后编辑部要照片。

哪有什么照片?不是真人真事。

不愿意失去稿费,只得把内弟的一张照片寄去充数。

文章发表后内弟气得骂人,律师事务所的人背地里对他指指戳戳,他成了抛妻弃子道德败坏的恶人。为了证明自己清白,他把杂志社和姐夫告上法庭。哪知道这篇文章投了十三家报刊,用了他照片的有八家。正好一锅“煮”,八家一起告。

官司下地,他得了四十万赔偿,扣除姐夫的部分,纯得二十万。

上哪里弄二十万?

因祸得福,还得感谢姐夫,二一添作五,两家对分,每人十万。

受到启发,瞿煜秋背着照相机回了一趟老家。

发了一次善心,上门为穷亲戚照相;花了六百多块钱,照了七百多张相片。

以后有事做了,内弟提供素材,他写文章,妻子打印投寄,接下来是打官司。一个“疗程”下地,赚得盆满钵满。

杂志社将他列入黑名单,见到他稿件就扔进字纸篓。

还是防不胜防,经常更换笔名,玩捉迷藏游戏。

扩大地域范围,凡是司法路的作者都列入黑名单。

有政策就有对策,换一个邮局发信。

进一步扩大范围,所在邮区都列入黑名单……逐步升级到整个城市。

事不过三,惹恼了广东一家杂志,一纸诉状,对簿公堂。

这一次掉得大,吃进去的不仅要吐出来,还要加倍罚款。

好在仅此一家,要是联合所有上当受骗杂志,不判刑入狱就是轻饶他。

省城呆不下去,即使能呆下去也不能呆,怕东窗事发前功尽弃。

卷起铺盖打道回府。

六十二

见过大世面的人再回小县城,这也看不惯那也不顺眼,开口闭口就是“我看都灵算是丢了”。

什么东西,竟敢公开诋毁都灵形象,藐视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不给点颜色看看不知道厉害,周报人下令将他抓起来。

李同生说不能抓,瞿煜秋之所以口出狂言是有目的的,是想引起高层对他的注意,为他东山再起开道;抓他正中下怀,由他自生自灭比抓他还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