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4章 番外 点仙灯 26
其实这没什么好奇怪的,反正我们在神界时也未曾学过这些,但在凡人看来却足以被称之为天才,甚至令人怀疑他那时的身份。
但他也是聪明,大多时候面对猜疑只是沉默,偶尔会将某些事往我身上推,比如,字是我教他的,兵法战术也是我同他说的,所以后来我同他在凡尘的劫数几乎变作了一段神话,说朝阳公主聪慧美貌皆是天下无双,每每想起这话我便不由的暗自发笑,这两样仔细算起来,我还真没有哪一样比得过他。
在虎头山一呆,便又是足足六年,我闲来无事便弹弹琴,看着他学习人类的武艺,那些年我们过得着实开心,但也仅仅只是开心,谈不上幸福二字。
十六岁的我已经恢复了神界的模样,他亦是如此,对着彼此熟悉的容颜样貌,好似一切又重回过去,但我们始终遵守约定,在凡间不提神界之事,直至所有事结束。
后来的日子,我们联合旧部四处招兵买马,收买人心,一路杀入皇城之时,大燕皇帝已经不记得我这位曾经的小公主,禁卫军阻挡我们之时,可谓是毫不留情。
我与玄冥自然是一条心的,而且对于我们而言,人界的劫数不过是走个过场,怎样都当不得真,最后携手拼尽全力得了这天下,令我们万万没有想到的事却发生了。
他登上了前朝将领渴望已久的帝位,按理说理应立我为后,可这时朝中却出现了不同的声音。
有人说初等帝位正是稳固江山的好时机,理应与朝中有功之臣联姻。亦有人说我乃大燕皇室血统,当杀之祭天下。
我心知这时机是到了,大凡历劫生命走到这儿也就到头了。
那晚玄冥找到我,和我一同坐在宫墙之上,我实在不喜欢他穿着龙袍的模样,总觉得还是一身黑衣的他更为好看,便与他商议:“我饮下毒酒之后,你便随我殉情可好?”
他诧异的看了我好一会儿,似乎没料到我会说出这番话来,末了,却沉声问道:“朝阳,你有没有想过逍遥一世,不再回去?”
其实我也没觉得当凡人有什么不好,对神界也没什么留恋的地方,只是如今的我不是神界朝阳,他也不是冥界玄冥,我们所背负的使命关乎着人界的走势,也断不可那般随性为之,尽管寻死同出走没什么分别,但留给后世的意义却大大不同。
“还是回去吧,短短人生数十年,就算我们躲过了此劫,也难保几十年后不会回去,不是么?”
其实后来我也曾悔过。
我在人界只活了二十年,同他做了一对恩爱夫妻,却也是有名无实的夫妻,虚度的光阴哪里是日后弥补得了的,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宁愿选择同他留恋人世,死后不过奈何桥,不饮孟婆汤,化作孤魂野鬼也厮守在一块儿,再不分开,也不至于后来那般遭罪。
我记得我饮下毒酒那一刻,整副身子疼得肝肠寸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