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讨好
在现代人来说,剃个头那是无所谓的事情,但古人云,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古人对于头发是非常重视的,甚至,头发就可以代表一个人的生命,在古时候,就不是没有过割发代死的例子。
而裹脚这个习俗流传的更久,相传南唐李后主的嫔妃窅娘,美丽多才,能歌善舞。
李后主专门制作了高六尺的金莲,用珠宝绸带缨络装饰,命窅娘以帛缠足,使脚纤小屈上作新月状,再穿上素袜在莲花台上翩翩起舞,从而使舞姿更加优美。
窅娘跳舞跳的好,自然大受宠爱,上行下效,一些上层的妇人也开始效仿,到了北宋普及开来。不过宋、元时期裹脚之风虽然盛,但裹的并不严重,一些劳动妇女根本就不裹。只不过历史也不知哪个环节出了岔子,到了明清,就要求三寸金莲。
三寸金莲的裹法,直接将脚给废了,跑两步路都喘,更别说下地劳作了。也有人笑称,大概是明清的国力较盛,所以才敢这么裹,宋元以前,战争频繁,劳动力紧缺,哪里敢让妇女缠足。
言归正传,却说清军入主中原,要求剃头发、留辫子废缠足,头发对于古人来说特别重要,自然有人反抗,但反抗者,就得抓起来坐牢,所以最后不得不剔头。
但到了女人这儿,却犯了难了,女人们一听说不让裹脚,不同意,你非不让裹?那我就自杀!当时自杀的人太多,后来不得不废除了这一条禁令,所以那时候有了‘男降女不降’的说法。
由此可见,中国古人的洗脑能力多么强大,明明是有好处的事情,在畸形美的洗脑模式下,女人们反而因为不让裹脚闹自杀。后来更绝,连满洲的男人也被同化了,纷纷要求自家女人跟着裹起脚来。
再到后来八国联军进城,清末民初,在明清两朝积累的盛世被推翻下,在打仗打的民不聊生,而女人却无法劳作,跑几步路都会摔倒的情况下,孙中山才下了禁缠足的命令。
在当时的西方文化冲击以及劳动力紧缺的社会现实下,终于没有人缠足了。
当然,男人中也有因为辫子自杀的,司鬼剑的主人便是其中之一。按照现在的想法来看,为了个头发就自杀,实在很傻,但在当时,却是一种很有节气的表现。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你剔我的头发,就相当于在拿鞭子抽我们的列祖列宗,这是奇耻大辱!
所以,司鬼剑的主人因为不剃头而自刎,是非常有气节的举动,也是一种大孝顺。
所以,司鬼剑,是一柄气节之剑,相传此剑剑下亡魂无数,其主又是忠节烈士,因此剑带正气,能司剑下群鬼而杀人,因此有‘司鬼’之说。此剑在家能镇宅,出剑能杀鬼,只是刀鞘不知所踪。
这看起来本就是一柄平平无奇的古剑,但加上这么一段儿由头,顿时就显得神秘莫测起来。怪不得古玩店那个独眼当时跟我说,要想卖的起价,就一定要有个由头,古玩古玩,古物图的就是个玩,一件死物能受人追捧,往往不是物件本身的材料做工,而是它背后的‘由头’。
司仪讲完后开始竞价,第一个喊价的居然是傅楠,我大为意外,难道他竟然是冲着这把剑来的?
在傅楠之后,又有人接着竞价,但傅楠非常奇怪,一般拍卖,叫价都是慢慢往上加,而姓傅的是每叫一次加十万,显示出了势在必得的决心。很快,周围的人弄清楚他的状况,知道这人是要定了,便也没再继续往上加,最后以底价成交了。
等到看完最后一场拍卖,时间已经过去了两小时,刚好到饭点。会所有提供晚饭,但来这里的人都不缺那顿饭吃,拿了东西,就各自回家了。拍卖的钱,会所会自动打给我,因此交了单后,我就打算走人。
临出门时,刚好和姓傅的撞上了,我原以为他会找我的茬儿,没想到他却是什么也没说,只递给我一个阴狠的笑容,便驾着他那辆拉风的豪车走了。
我心里一沉,这姓傅的,为了那么点小事就找人弄残我,今天我和他这一顿架,梁子结的不小,他家里又是混黑道的,只怕会下杀手。
我还没进事务所的时候,总以为生活就像新闻上一样,被人杀害的人,总会被警察找到。但自从接触了这一行,我才发现,这个世界上,很多失踪的人,最后是连尸体都找不到的。
他们或被仇杀。
或被劫杀。
而行凶者手段高超,将尸体处理的好,让人根本找不到。只要找不到尸体,就不能判定为死亡,在警察局,就只能挂在失踪案件上。所以,很多的失踪者是不是真的失踪了呢?
不,不是。很多失踪者其实早已经被人给害死,只不过死的连尸体都找不到而已。
以傅楠的势力,如果他想让我‘失踪’,恐怕不是什么难事。
想到此处,我不敢再外面多留,连忙打车回了事务所。
我没想到,傅楠居然也回事务所了,而且他自己开车的,所以先我一步到了。此刻,他拍下来的那柄剑,正在周玄业手里。姓傅的看见我,诡异的笑了笑,没吭声。
我心里冒出了一个不好的猜测。
果然,这个猜测下一秒就实现了。只见周玄业一边目不转睛的把玩着手里的古剑,一边赞叹出声:“早就听闻司鬼剑的大名,没想到今日能得见。”
傅楠立刻弯身笑道:“周哥,你别把我当外人,这剑你就笑纳了吧。”
我知道周玄业是使剑的,剑就挂在事务所客厅里,如果接长活的时候,就会被他放在包里,当初在那个蛇摩地洞里,他就是凭借着一柄剑将我和秋凰兮救出去的。
原来,他拍下这柄古剑,竟然是为了讨好周玄业!
该死的。
唐琳琳瞅见我回来,立刻走到我旁边,压低声音道:“不知道他从哪儿弄的这玩意儿,周狐狸没别的爱好,就喜欢收集古剑,你看周狐狸笑的那样儿。”
周玄业这人平时挺和气的,笑起来也让人觉得很真诚,但像今天这样笑的这么开怀,还是头一次。我心里特别不是滋味儿,妈的,早知道我就将这剑给拍下来了。这剑当时拍了七十万,我平时虽然喜欢和谭刃计较工资,但我现在手里头也不缺钱了,周玄业为了救我一命,犯着禁忌寿命都折了,整个人老了好几岁。
说实话,就这份儿恩情,送他一把剑,我当然是眉头都不会皱一下。但我在拍卖会所的时候,我只知道周玄业用剑,但没想到他还喜欢收集这些东西,自然也就没想到拍下来,这会儿反倒让姓傅的卖了个乖,看着姓傅的脸上那得意的神情,我别提多窝火了。
周玄业看了半天,瞧见我,便说:“天顾你回来了,麻烦你去把我房里的相机拿来。”
相机?
拿相机做什么?
我没顾上喝口水,去他卧室把相机翻了出来递给他。周玄业开了相机,将古剑摆放在茶几上开始拍照,咔嚓咔嚓拍了十来张,心满意足的放下相机,说:“好剑,好东西。”紧接着欣赏了一下自己的照片,便将相机放到一边,将古剑递还给傅楠,声音颇为诚恳的说道:“小傅,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但无功不受禄,这么贵重的东西,我不能收。”
我心里一乐,刚才那股郁闷一扫而光,还是周玄业给力,这要是谭刃那个龟毛,肯定就被收买了。
傅楠脸色变了一下,将剑推了回去,沉声道:“周哥,咱们明人不说暗话,我跟您也耗了半年多了,这半年来,我傅楠对您和谭先生敬重有加,自认没有做过对不起二位的事吧?”
周玄业只回了一句:“道不同不相为谋。”
傅楠道:“道就摆在你面前,跟着我走是光明大道,背着我走,能走多远,您自己掂量掂量吧。”
这两人打起了哑谜,但很显然,傅楠是不打算‘和平’相处下去,明显是要周玄业给个答案了。他是混黑道的,他找周玄业帮的忙,想必也不是什么好事。
傅楠说完,谭刃翘起了二郎腿,眼皮一抬,不冷不热的说道:“你在威胁我们?”
傅楠皮笑肉不笑的说:“不敢,我是在商量。”
周玄业打了个圆场,道:“小傅,你应该清楚,我如果想赚钱,是轻而易举的事,但有些钱,有命赚还得有命花。我没那个命,所以也没办法走你那条路。”
傅楠皱了皱眉,说:“那你是要跟我作对了?”
周玄业眯了眯眼,道:“最坏的结果,不过是一条命而已。”
傅楠道:“我记得你是很惜命的。”
周玄业道:“但如果拉上你一条命,也值了。”
傅楠脸色顿时阴郁起来,比势力,我们自然比不过他,但周玄业二人,身怀诸多秘术,若真想对付他,也不是难事,现在这话的意思很明显,周玄业拒绝合作,如果傅楠真要跟他斗,结果不外乎两败俱伤、鱼死网破。
傅楠深深吸了口气,道:“周哥,你还是在考虑考虑吧,两天之后,我等你的答复。”说完,不等我们开口,便径自出了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