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十年后。

欲寻泥菩萨,必先得火猴。

江湖中人无人不知,天下第一相士泥菩萨一生泄露天机太多,所以脸上长满毒疮,疼痛不止。只有火猴才能为他吸取毒汁,解除痛苦。

不过,这个留言就是是从何传出,又为何传出呢?

其实,真相是这样的:

“哎哎哎,小一,你怎么把自己弄成这幅鬼摸样?原本那张脸已经够丑了,你还要弄的更丑一些么?”唐潇语离开步家庄之后就找到了避世的泥菩萨,也就是小一,想到泥菩萨在下次出场之前一直是安安静静的,所以唐潇语毫不犹豫的决定抱紧他的大腿,好好的过日子。天知道,他在步家庄吃的都是些什么难吃的东西!

要知道,步家庄世代打铁,多半都是些糙汉子,而糙汉子,一般又特别能吃,所以····煮的都是大锅饭,萝卜和芋头吃起来是没有区别的orz!这让一直好吃好喝的唐潇语如何自处?偏偏到步家庄打劫的都是一些连把武器也买不起只能来偷的真·无敌·穷光蛋!

“剧情需要!”小一被烦的很了,甩出一句。

“没错。”唐潇语 ̄□ ̄||了,反正一切不合理的东西都可以用一句“剧情需要”来解释。这句话就是无敌的啊!当年,唐潇语骗自己的小侄子诸如“为什么大侠总是被冤枉?”“为什么百晓生永远都是武功低能儿?”的问题时,全靠一句“剧情需要!”来解围,如今,自己也被“剧情需要”了么?这种风水轮流转的感觉是肿么回事?∑

“那火猴呢?怎么没有出来?”唐潇语好奇的问。

“火猴是三号的宠物,不到特定的时候是不会出来的。”小一诚恳的回答。

“这样啊!”那你提前变成这个长满毒疮的样子是为了什么啊?你也考虑一下同居人的审美眼光好不好?我来这里和i同居很大一部分是冲着你那张脸好么?结果出来个毒疮脸是用来恶心我的么?唐潇语很想咆哮,可是····他不敢!他目前还要靠着这一位吃饭呢!在这个可以凭借武力破碎虚空,有人长生不老的世界,他不觉得自己手里的那些武功秘籍有太大的作用!能够培育出一个一流高手来就不错了。可是···除了风云,哪里来的好苗子让唐潇语捡啊?造孽哟!

“麻烦你将泥菩萨需要火猴的消息传出去!”小一抓住唐潇语的手,长满了毒疮的脸还真是····不能直视。

唐潇语苦逼的点点头,他觉得今天夜晚要跑到远一点的地方打更出出气!

原来这个消息是他传出来的么?

这种隐秘的在推动剧情发展的感觉怎么破啊亲?

天下会。

“霜儿,风儿,当年泥菩萨给为师留下这个乾坤八卦大宝盒,说里面藏着为师下半生的批言。为师努力了十年还是一无所得。为师等不了了,你们去将泥菩萨给为师找过来。云儿,你去将无双城的无双剑也带过来,另外,还有独孤一方的人头。”雄霸看着自己的三个弟子微笑着说道。

秦霜忠诚,步惊云凌厉,聂风仁慈。他的三个弟子为他的天下会立下了汗马功劳,的确应允了泥菩萨说的那些话。只是,越是如此,雄霸越是的担心自己的后半生。

“爹啊,我也想要跟着师兄他们一起去。”孔慈【电影版的孔慈是雄霸的亲生女儿】一张清丽无双的脸娇羞的看着雄霸,眼睛却不住的往聂风和步惊云的方向看去。

秦霜顿了一下,笑的宠溺。毕竟是自己看到大的妹妹,难道还不清楚孔慈心里在想什么么?只是,师父他不知道对小师妹的婚事是怎么看的?秦霜偷偷的看了一眼雄霸,因为雄霸修炼三分归元气,这些年的容貌倒是没有什么变化,还是如以往一般深刻俊朗。还是自己记忆里那个摊开手问自己要不要拜他为师的那个人。

雄霸今时今日的武功对这些眼光何等敏锐?看到是自己的弟子秦霜,也只是转开头去罢了。其实就资质而言,秦霜远远不及步惊云和聂风,若论忠诚,天下会最不缺的就是忠诚的人了。只是秦霜毕竟是和聂风和步惊云不一样的。聂风和步惊云是因为泥菩萨的批言,而秦霜,真真实实是自己手把手教大的。

“孔慈,你想要去哪里?女孩儿家就该在闺房里呆着!”雄霸一点都不希望自己的女儿和聂风步惊云扯上关系。他们两个只是自己的棋子罢了。要是对象是秦霜,倒是还能考虑。只是,雄霸心里是没有想要秦霜和孔慈在一起的。

“我要出去!天天呆着这里我都闷死了。”孔慈不依不饶,雄霸最后还是答应了。

“云师兄,一路小心。”聂风的眉目极似颜盈,又带着男子的清隽,温润如水,看起来极为可亲。就容貌而言,恐怕武林中都找不出一个可以和聂风相比的男子来。

“恩。”步惊云点点头。

“你以后遇到一个叫聂风的人,一定要好好对他!”当年唐叔叔的话步惊云一直记着,所以遇上他对聂风的照顾不少。渐渐的,他发现这个和自己差不多的孩子有着和自己完全不同的世界。明明都是父母双亡,却可以这么良善?越是接近,越是舍不得逃离。

步惊云一直是一个很专注,很执着的人。他看上一个人,就只会看见这一个人。因为听从唐潇语的话,步惊云将自己的注意力都放在了聂风身上,因此对孔慈并没有原著里的那般迷恋。相反,孔慈因为步惊云不愠不火的态度,倒是心里偏了不少。

夜半三更。

今夜是无双城城主独孤一方的寿辰,也是步惊云打算动手的日子。

同样的,也是跟着小一打算走剧情的唐潇语来到的地方。

其实碰见不哭死神和来无影,真的不是无双城的错。

“堂主,除了独孤一方的儿子独孤鸣,其他的人都到齐了。”蝙蝠跪下来,对着步惊云说道。

“再过一会儿,就动手。记住,一个不留!”步惊云坐在屋顶上,蓝色的头发在月光的照射下有种妖异的美!步惊云长的很是俊美,唐潇语要是见了,一定大呼基因变异。毕竟步擎天夫妇的长相只能算是中等!还是说,身为主角,总有是特权的!

“是。”蝙蝠和飞鹰两个人不敢抬头,步惊云不哭死神的名声可不是闹着玩着,那种近乎实质的杀气,几乎让他们承受不住。

“天干物燥,小心火烛~!”唐潇语做好了完全的准备,小一说,今天他可以大发一笔!他特意找人做了个大布袋,准备捞取战利品!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了!无双城马上就要覆灭,里面的金银财宝,呵呵,雄霸目前的注意力都在无双剑上,钱财神马的,唐潇语想拿,哪一个敢抢不成?现在可是三更半夜!小锤子和锣鼓可不是吃素的!

“动手!”步惊云下令!

“是!”

隐藏在黑夜里的天下会的高手们一个个出动,他们早就在酒里下了药,今天来无双城的客人,是一个也逃不了的!

“天干物燥,小心火烛!”唐潇语还是慢悠悠的打着更,前脚刚落,后脚就掉落了一地的尸体和,鲜血染红了整座城墙。

唐潇语一边走,一边打更,来无双城的客人身上都是穿金戴银的,要不是唐潇语常年锻炼了在黑暗里挑拣财宝的本事,一时半会儿还真的不好弄!不一会儿,唐潇语的大布袋已经扛不动,只能拖着走了!好在自己用的是号称最坚韧的天蚕丝做的布袋!

“你是何人?”一个无双城的武士提着刀朝唐潇语砍来。

唐潇语头一低,捡到了某个人送给独孤一方的寿礼,里面装着一根成人型的人参!好东西啊!

唐潇语将袖子一提,锤子跟着手晃动,锤子柄端直直出入了倒霉武士的裤裆。

哦!忘了说了,小一为了安全起见,特意在唐潇语的锤子上安装了千年寒铁所铸造的刀刃,并且附带穿越+认主功能!能够和唐潇语一起到不同的世界祸害人。

传说中削铁如泥的刀刃碰上了某个肉做的东西,结果不言而喻!

一时间,这个武士的惨叫声远远盖过了其他人,也惊动了步惊云。

另外一些人看见唐潇语出手如此下流,也不由的气氛,顾不上自身的安危,直接向着唐潇语冲了过来。

来得好!正好试试新武器!

唐潇语按下了锣鼓上的按钮,锣鼓突然旋转起来,旋转的同时,锣鼓圆圆的四周散出了数不尽的牛毛细针!

针上淬着痒痒粉,加强版的,一根根刺入了敌人的眼睛,茱萸,□。

他们不会是被针戳死的,应该是自己挠痒挠死的。因为中了加强版痒痒粉的人,一旦血液和空气接触,便会化为剧毒。而挠伤的地方会溃烂。所以,尸体上的症状会肖似一种常见的疾病,俗称——花柳。つ

记得唐潇语提出要这种药护身的时候,小一作为执法者多年锻炼出来的神经都不禁缩了一下!

可是小一还是乖乖的从朋友哪里找来了这种药,他还记得三号将药交给自己时的表情。这种药本身是没有的,是小一特地找三号订做的!所以三号将药给了小一之后,就远远的逃开了。

oo。

作者有话要说:唐潇语本身很凶残,有了小攻加持的唐潇语更加的凶残了····牛毛针神马的···呵呵呵,你懂的~

其实狐狸一直不喜欢孔慈,不管是电视还是电影~也可能是讨厌有女人在聂风和步惊云之间碍眼~孔慈既然喜欢聂风就不要和步惊云不清不楚的~最后还害了秦霜,红颜祸水啊~

ps:昨天狐狸把无双城打成了四方城,大家都木有发现,好幸福~于是狐狸偷偷的改了哟~扭动~求包养,求撒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