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婷

初二的时候,班上的孩子大都好玩,副科有时候也不听,于是剩下一大段时间,用来干什么呢?同桌的兔子喜欢看小说,后座的男生眼睛从来没离开过文曲星的游戏,我就在这样悠闲得古怪的氛围下,写起了最初的小说,篇幅不长,甚至可以说短,通常一个故事写不完,兴致尽了,便扔在一旁。但仍有几篇留了下来,夹在参考书里。

参考书考后就不保留了,于是这些小东西一夹就是三年,直到前几日我从满布灰尘的旧书堆翻到了它们。稚嫩的笔迹,梦呓一样的言语,幼稚却盈满了纯真的情节,那些如同流水般曾经润藉过我生活的字眼儿,一点点唤醒了少年时的记忆。

其中有一篇是这样写的:他和她形同陌路,却能在汹涌的人群中找出彼此的面颊。他们都是随和的人,太直白是变相的索取。整个故事很散漫,我费了很大的劲靠着回忆才找出了大概的情节,原来是一场柏拉图式的暧昧。两个人,从未说过一句话,只是远远地观望着对方,却彼此暗恋。直到他们长大,大到了不再有少年时的心跳,又偶然地重逢,必然地继续错过。最底下,我看到了一行潦草的字迹,似乎写得很仓促,但也许是觉得味道不对,很快又被抹掉了:因为没有回头,所以只能一直不停地寂寞地走。我不禁莞尔,却略感到了淡淡的忧伤,初二的我,怎么会写出这样的东西呢?只是每个大了的人,都无法嘲笑过去的懵懂和悲观,少女情结,每个女生过去或现在都会有,同样地,你也无法嘲笑它。

兔子,便是我所认识的可爱的少女。事实上,她是我写小说的精神动力,因为她喜欢看小说,并且颇有职业精神,一篇小说过后,总要为她喜欢的主角哭得死去活来。

说也奇怪,她喜欢的主角总是“不得好死”。鉴于她这种痛苦的境遇,我大义凛然地对她说,“我在练写小说呢,等我写得足够好,我们便合写一本,你来设定结局。”孩子之间的承诺,纯真得可笑。只是这个“足够好”实在是太困难,兔子倒也不挑肥拣瘦,不到一个星期,我们便开始合著第一本小说,严格地说,应该是一本现实主义小说,主角均综合了兔子丰富的审美经验。我们浩浩****地进行了两个星期,框架也定得差不多了,连副标题都想好了,两人兴致却又转移到了一部新电视剧上,于是我们的第一部现实主义小说就这么夭折了。

也许,写小说只是看小说的人所做的美丽的梦吧,我们偷偷地把小说中的情节同自身融合,多奇妙啊,一个理想化的世界,一个只属于你自己的世界,就摆在你的面前了,等待你用笔去验证它的存在。

儿时学过绘画,总喜欢自己给小说配些插图,人物无一例外是大眼睛、细鼻子、没嘴巴的人,风景也不外乎大海、天空、树。有一次,后座的男生把我最得意的人物画像改成了大鼻子、麻子脸,我伤心了好久,兔子听闻后恶狠狠地用书敲打那个男生的脑袋。男生于是怕了兔子,只能小心翼翼地讨好她,一晃就到了毕业。

男生去了理科实验班,听说对理化有了出奇的热情,总想方设法地找我们比理化题目。兔子也有了新的可以大呼小叫的人,整天满面春风的。而我,仍“茕茕孑立”,继续编织着一篇篇散漫的文字。喜欢文字的孩子是孤独的,但谁说孤独的背后不是另一种充实呢?

至于少年的记忆、曾经的懵懂,还有那些纯真的根源,我将一生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