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明朝独特的宗藩制度
朱元璋是一个具有明确“家天下”意识的皇帝,因此在制度安排上,有意赋予王朝朱氏家族的意味,不加任何掩饰。从某种意义上说,他是以乡土农民式的国家观念来看待他所开创的王朝的。因此,朱元璋开创的宗藩制度对于朱家子孙格外照顾。这个制度有两个原则,一是亲亲尊荣原则,即凡是皇族,无论亲疏,都是最尊贵的,必须得到最好的待遇。二是家族护翼原则,即朱家的天下,要靠朱家子孙来护卫。
在这样的原则指导下,明朝有了最为奇特的宗藩制度。皇室宗亲被封为藩王,不仅拥有封地的利益,而且拥有兵权,明初的几个封在边地抵御蒙古的亲王,甚至握有国家最强大的军团。藩王的地位仅次于皇帝,所有朝中大臣,都必须以君臣之礼见藩王。在朱元璋统治时期,藩王不仅可以随意处置百姓,而且可以处罚官吏。藩王的嫡长子袭承爵位,爵位不降代递减,封为亲王就永做亲王,其余的儿子,虽然逐代降封,但降到最后,最低也是奉国中尉,相当于从六品的官阶。除非有叛逆行为,宗室不受任何处罚。即使因叛逆降为庶人,俸禄和供给也不减。凡宗室后代,不许从事士农工商任何行业,全部由国家养起来。
永乐以后,自己做贼的朱棣有了防贼意识,开始对宗藩有了防范。削去了藩王的兵权,对他们的行动有了限制,藩王之间不许往来交通,藩王无故不许出境。但是,对宗藩在政治和经济上的优待却没有减少,宗藩仍然有相当势力。他们有自己的护卫武装,还有巨大的经济实力。大的藩王占田动辄上万顷,万历时的福王,居然开价四万顷才肯就藩,后来经过讨价还价,占地达到二万顷。像朱棣这样的反叛行为,其实并没有真的绝迹。正德年间,居然发生了两次藩王叛乱,其中宁王朱宸濠叛乱,震动全国,宁王居然以自己的经济实力,招兵买马,甚至到海外购置佛郎机大炮,兵力达数万之多。如果不是在前线的地方官王守仁等人处置得当,手段高明,恐怕在主昏国乱之际,再来一次靖难之役也不是没有可能。
不过,有明一朝,宗藩制度的真正困局还不在于宗藩对皇权的威胁,而是巨大的供应压力。明代实行对宗室高爵厚养制度,亲王岁禄1万石,郡王2 000石,依次降到最末一级的奉国中尉,也有200石,比之同品级的官员高出1倍还多。这个制度的关键是凡宗室就有俸禄,即使降为庶人,供给不减。除了禄米之外,还有丝绸、布匹以及各种生活用品的供给,婚丧嫁娶都有赏赐,碰到皇帝或者太后宠爱的幸运儿,一赏动辄巨万。万历的宠儿福王,婚费30万,营造王宫,又加228万,再加2万顷良田,数千淮盐盐引,将河南一省食盐的包销都赏给了他。仅万历的一个儿子,就让河南、山东几省的财源消耗殆尽。(参见《明史》卷120《诸王传五》)
开国之初,靠在国家身上吃供应的宗室仅58人,当然感不到什么供应的困难,可是,随着升平日久,优厚的宗藩生活使得朱家子孙发展出超强的生殖能力,以几何或者超几何的级数增长起来。正德年间,有亲王三十,郡王二百一十五,将军、中尉二千七百。到了隆万之际(隆庆、万历),郡王二百五十一,将军七千一百,中尉八千九百五十一,郡主、县主、郡君、县君七千零七十三。如此庞大的宗室人口,给明朝的财政造成了巨大的压力。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御史林润上疏说,天下每年供应京师粮食400万石,但供应宗室的禄米就达853万石,山西、河南两省的粮食,即使全部供应当地宗室,连一半都不够。另外,该年的田赋总收入为2284石,而宗室的禄米占去1/3强。(参见杜婉言、方志远:《中国政治制度通史》,第9卷,383页。)这种情况,越到明朝后期越严重,成为削弱国家实力的一个重要因素。
庆成郡王整整生养了100个儿子。除长子袭爵外,其余99个儿子都封为镇国将军,光这个郡王一府的兄弟,一年的禄米就要10万零l千石,略等于100个正一品大员的岁禄总和。(参见上书,65页。)
由于“祖制”不能轻易改动,为了减轻财政压力,明朝政府不得不采用动员宗藩“辞禄”的办法,但基本上是与虎谋皮,无济于事。后来又在宗室后代的“请名”与“请封”上做文章,尽量推迟宗室后代的正式命名时间(明代宗室必须统一命名,生下孩子必须请名,如果正式的名字没有下来,只能叫乳名,不得婚配)和封爵时间,以减少宗室人口。到了明朝后期,朝廷在宗室生计问题上进一步松动,可以允许一部分人自谋生计。尽管相当多的宗室生计已经有了困难,但“铁杆庄稼”依靠得太久,宗室已经失去了谋生能力,难以自己谋生,所以,终明之世,宗室供应的压力始终存在。
这样的宗藩制度,实际上对朱氏子孙也不是好事。大量的宗室不农不商也不仕,只能坐吃等死,大批沦为废物,一些有才干的人,也因得不到起用,而郁郁一生。这从总体上不利于这个家族的进化。朱元璋农民式的家族之爱,到头来实际上是害了自己的家族。
绝对王权(下)——清朝(1860年之前)
清朝的制度,基本上模仿明朝,不仅大的框架类似,某些细节3也没有多少变化。极端一点说,大明律和大清律一脉相承,基本上是照抄的,连理应修改的部分,也原封不动地照搬。比如大清律中居然有关于卫所的条文,而卫所在明朝中叶就已经废弛了,清朝的兵制,就没有卫所。中央和地方的行政架构,明清大体一致,只是中央各部的权限有所变化。清朝实行了满汉双轨制,各部基本上变成了皇帝的办事机构,不能独立地对地方发布政令。作为一个独立系统的监察机构,虽然体制上跟明朝没有什么区别,但原来的六科给事中,基本上丧失了谏议的权力,沦为普通的御史。地方体制上,清代的总督巡抚虽然还有中央派出官员的痕迹,但已经是完全意义上的地方官。道也基本上变成了一级行政架构。地方治理的少数民族政权痕迹只剩下了八旗驻防和担任高官的满人,但满人基本上不担任亲民之官(州县官),汉人在剃发问题上彻底屈服了以后,清朝统治开始注重秩序,约束满人的行为,所以时间长了,老百姓居然感受不到自己是身处异族统治之下。至于科举考试,明清几乎完全一样,从程序、形式到内容。军事体制方面,清朝实行满汉双轨,汉人军队(绿营兵)基本上沿袭明朝中后期的体制,实行提督和总兵制,而八旗兵则沿袭人关前的模样,作为护卫皇室和监视汉人的基本军事力量存在。 小说.中国政治制度史导论(第2版) 最新章节第65章 明朝独特的宗藩制度 网址:html/5/5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