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诗歌的古老经典之一《诗经》中有一句这样的话:“雨我公田,遂及我私。”这被认为是一个农夫的祈祷。在古老的中国,人们单纯无私的心里可能会说出这样的话,在各朝代的兴盛时期的富足的地方,受到了恩赐的人们可能也会这么说,但现在肯定极少有这样的祈祷了。无论家庭多么富裕,我们都不会听到有谁会祈祷让雨先下到公田里了。

因为如今的政府是一个私有的政府。家长制的政府制度所塑造出来的“父母官们”所关心的只是自己以及自己的家庭,他们要求臣民顺从听命,而他们的政府中的家长地位便是达到这个目的的唯一依靠,正如我们前面所说,中国人的家族观念很强,自然对政府也是百依百顺。而博爱众生,一切为民的思想已经在这个古老的国家销声匿迹。“人人为自己,上帝为自己”这样的句子可以很清楚地反映中国人对政权对政府的态度。“我不得不顾及自己。”这样的观念让中国的百姓在执行政府的命令时大打折扣。

人人的“私有”本能

在百姓看来,政府力量强大,足以从百姓中获取到他们的所需,而自己则不会如政府那样轻而易举地得到,两个平等主体的观念一旦形成,百姓便不会再为政府着想。而且更为重要的一点是,人人都希望付出必有回报。事实上政府的做法完全毁灭了人们的这种期待。危难降临时政府从来都不会为百姓着想,反过来却要求百姓做更多。比如说政府致力于兴修水利,力图减轻河水泛滥的程度和损失,其最终的目的是避免赋税的损失,而不是一般人所想的为百姓造福。百姓可以很清楚地看到这一点,因为政府在兴修水利时总是伴随着许多不明不白的苛捐杂税。

中国的政府忽视公共事物,尽管这是他们的职责,民众也缺乏公共精神,尽管公共事物的好坏与他们的命运休戚相关。中国的道路状况便足以证明。那些曾经花巨资修好的官路如今大多都荒废了。这些连接各个城市省份的交通要道已经渐渐地在失去它们的作用。大道上的石头或损坏或缺失,路旁的大树或拦腰折断,或倒于路中。曾经方便行走,如今却成了出行者的障碍。这样的状况不仅可见于北京附近的省份,而且可见于湖南和四川这样遥远的省份。众所周知,维修道路比修建道路容易许多,但不管是政府还是民众都忽略了,因为事太小,政府不能从中找到索取税赋的理由,百姓也不常出门,使用不了这些交通要道,因此这些道路便这样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地被风化磨损,直至完全不成道路,那时的政府又会四处筹集资金重修。

美国人可能也是自私的,因为自私是人的本性。但他们会利用自私去造福他人,在自己利益得到满足的同时也让他人的利益最大化。比方说,美国的民主制度这就是当时最伟大的头脑发明出来的,为建立一个既坚持自由理想又防止其负面冲击的政治体制,资产阶级进行了一个漫长的探索过程,在此过程中也充满了挫折与失误。最终形成了三权分立的政治模式,它是当时杰出人物的智慧的结晶。这个东西就很伟大。当时的思想家们对人性的邪恶与脆弱持着现实主义的态度,不象现在的某些人这样把自私看得很伟大。他们认识到权力是必需的、不可避免的,同时权力又无休止地渴求侵犯人的权利与自由,它好斗,狡诈,腐败;他们认为,权力与自由均为合法,但二者先天性地相抵牾,权力天生就要捕食自由,而不是促进或保护自由的手段。如何对付这样一个两难困境,人类几个世纪的探索终于找出了一个出色的解决办法,这就是三权分立。

而对于百姓来说,他们关心的只是私有财产,只要不是自家的地板或是自家门前的道路坏了,他们就不会去关心,他们认为自己没有责任没有义务去修,事实上,连政府都放之不管,普通的百姓又有什么权利呢?自己出钱而别人却不出,道路修好却是大家一起使用,于情于理都是不公平的。“道路属于公众”这样的概念是不存在于中国人的心中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他拥有对所有土地的所有权和支配权,包括这土地上的所有道路。因此对这些物品的保护责任也应该属于皇帝和他的政府。而田地与道路是不同的,田地虽然也属于圣上,但人们是通过交税和上缴粮食而获得使用权的。而乡间小路,虽然也要交税,但使用道路并不能使这些土地的拥有者获得额外的收益。因此,人们受利益的驱使,会尽量将道路改变成田地,或者缩小道路的面积而扩大沟渠。乡间的道路于是弯弯曲曲,狭窄得只能够一个人勉强通过。如果暴雨把泥土冲到了路上,农夫会不辞辛苦地用铲子把泥土耐心地铲回来,因为这是他的泥土。而频繁的风沙会把道路覆盖,然后掩埋,自然的降水会渐渐地把道路变成天然水沟。由此可见,中国人缺乏公共意识,即使是每个人都需要使用的,只要不是私有,人们便不会珍惜。

在天津与北京之间的北河上有许多红色的小旗,问了水利管理人员才知道,红旗实际上是水雷的标志。旗子是提醒过往的船只绕行。在如此重要的水利要道中,竟然随处埋着水雷!相信每一个西方人都不能相信。一支中国部队为了训练的方便竟然直接把大炮架到了省级道路上,结果极大地阻碍了交通,而且因此而受到惊吓的牲口还引发了一场交通事故。装卸货物的车停在马路中央,只有等他装完,堵在后面的十几米长的车才能通行。伐木者砍倒的躺在路上的树,只有等到他全部砍完后才会被移走。

不过聪明的中国人将公用道路私有化地很好,并出奇地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舒适与方便。各种各样的货摊和手工作坊拥挤地挤在了原本宽阔的街道两旁,理发人,木匠,箍桶匠,卖菜的,小吃铺,货物齐全,服务周到。只有皇上经过时才会象应付检查一般地暂时搬开,皇上一过,瞬时又会恢复原来的热闹场面。各种声音、各种表情、各种动作,交织混杂,随着都市的节拍跳动,或紧凑,或疏松,笑声哭声打骂声声声入耳,家事公事邻里事事事关心。路旁还有无数被子迎风翻飞,地上晒的辣椒、谷子也随风扬起,扑面而来。道路成了天然晾晒场。而且就连摊位前的空地也被摊主改造成了自己的仓库。木匠把木头横着堆放在前头,打铁匠的铁也横七竖八地堆着,洗染工挂起了长长的尚滴者染料水的布匹……小摊前的空位子虚乌有,使得道路更为拥挤不堪。

但是中国人不会想到,拥有使用权就必须负起修理和维护的责任。除非拥有的是永久使用权,且是一种不可更换的使用权,否则中国人的意识永远都不会有那么先进与开化。对于个人,即使意识到,他也没有精力和金钱,对于整体,若是大家商量一起干,则又会互相猜疑,互相嫉妒,生怕自己干的多,拿的少,最终大家会互相争吵,不欢而散,这件事也就这样不了了之了。其实对于“君君,臣臣”的中国人来说,官员出面可以不费吹灰之力便解决这些问题,但遗憾的是,从来没有哪个官员考虑过这个问题,因为和百姓一样,道路同样也不是他们的。

“公”“私”之心的本能

中国人没有公共意识还可以进一步地表现为中国人的私有意识,只有放在自家的东西才真正属于自己。因此很多公共物品的最终归属都是百姓家中。那些防范不严的公共物品往往成为百姓的猎物,如铺路的石头,城墙上的砖瓦,路上的下水道的盖子更是一块上等的好铁。外国人墓地围墙的砖块一般会在几个月内便一块不剩。而紫禁称一些建筑顶上的铜饰也被盗过。中国人认为,与其辛苦地去那十八个省偷,不如干脆直接去皇帝那儿方便。反正皇帝有的是钱,被偷了一点丝毫不会在意。

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常常会情不自禁地想到一个问题:中国人究竟有没有爱国心?这个问题不能简单地做出是或否的回答。毫无疑问,从他们对外国人的仇视来看,他们有着极为强烈的民族感情,这一点感情扎根与每个人的心中,尤其是那些常常申明大义的学者。最近,有一些地方不断地散布着一些排外的檄文,其势如同洪水猛兽般不可阻挡,坚定地要制造混乱把外国人赶出他们的国土。如此坚定的态度一方面是由于外国人与当地人们的误解,另一方面则是强烈的民族仇恨,尤其针对西方各国,因为西方各国或多或少的压榨和欺侮。当然,这些檄文受到了中国人的欢迎和称赞,然而其动力究竟是爱国,还是为赢得外国人为平息此乱而付的报酬便不得而知了。确实,不论从日常表现还是此时的表现来看,我们都找不到任何根据来相信中国人此举的爱国性。

我们可以看到,中国人对国家命运的冷淡,无论是哪个朝代。孔子曾经在《论语》中说过一句意味深长的话,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中国人对国家命运不关心的原因:“子曰:不在其位,不谋其政。”中国人认为,即使自己关心,也不会轮到自己去当皇帝,自己去任免人事干部,自己去做出国策决定。因此实际的中国人转而将这些时间和精力投向了自己的事情。

法国遣使会教士古伯察先生的亲身经历便很好的证明了这一种风气在中国的普遍性:“1851年,道光皇帝大丧那段时间,我们离京出行。一天,我们在一家小酒馆喝茶,边上有几位中国人,我们想随便讨论一下政治。我们谈到了皇上刚刚去世,这件重要的事情肯定会让人人感兴趣的。我们表示担心将由谁来继位,那时继位人选尚未公布。我们说:‘谁知道皇上的三个儿子中由谁来继位?如果是长子,他会沿用目前的政府体制吗?如果是幼子,他还太小,据说有两派对立的势力,他会依靠哪派呢?’我们简单地作了各种猜测,以便引出这些良民的看法。但他们根本没有在听我们的谈话。我们又一再循循诱导,想听听他们对继位或者其他在我们看来重要的事情的看法。但是,对我们活跃的开头,他们只是用摇头作答,吞云吐雾,大饮其茶。这种冷漠开始让我们实在恼火了。一个有点身分的中国人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像个家长似地把双手放在我们肩上,不无讽刺地笑着说:‘听着,朋友!干吗要去伤精费神想那些无聊的推测呢?这事归大臣管,他们拿着俸禄。让他们去拿俸禄吧。别让咱们白操那份心。咱们瞎琢磨政治,那才叫傻呢!’‘就是这个理儿。’其他人都这样叫道。然后,他们又指着我们说:‘你们的茶凉了,烟斗也空了。”’

我们还记得,1860年英军进攻北京时,各个城市处于自己安全的考虑,纷纷答应英国部队的种种苛刻的要求和条件。而且还有很多中国人自愿给侵略者充当劳力,任凭侵略军侮辱和刁难。有人还被剪去了辫子,而这一点对于中国人来说,是最大的耻辱。

在中国,总是有些觉醒者会带领人们站起来反抗统治者的压迫和搜刮,而这样的集体反抗总是能收到良好的效果——政府会被迫让步。但是当要对这种反抗做出惩罚时,领头人则无一例外的成为典型,被砍头示众。没有人会抗议,会再一次地逼迫政府,即使剩下的人已经真正地受益。在这种情况下,甘冒风险,勇于献身;这是公共精神的最高典范。而其他的人则成为缺乏公共精神的最佳例证。

每逢一个朝代即将湮灭,被异族所取代或是被反臣所夺取时,总有些忠肝义胆之人挺身而出,抛头颅洒热血,义无反顾地为朝代的命运而抗争。这些极少数人的举动,证明了爱国精神和公共精神在中国尚存,在危难时候,它们仍能迸射出最美丽最眩目的火花。

仁义道德

“仁”是儒家价值体系中绝对的至高无上的道德标准,是中国人道德思想大门的一块拱券石,不仅是治理国家,平定天下的最高原则,同时也是个体人格修养的最高境界。仁是爱惜人,关心人,是让天下人都幸福美满,这一点接近西方的人道主义精神。而同情则是人类的本能,是伙伴之情,有一定的对象和情况的限制。仁与同情有着很大的不同。我们现在想在仁与同情的不同的基础上来阐述中国人明显的缺乏同情心,尽管他们会行行善。

中国人口密集,资源有限,在尽有的土地上还会定期不定期地爆发洪水、干旱、地震等自然灾害,人们不得不经常忍受由此而带来的饥荒、寒冷、无家可归。这些条件在其他国家,很容易成为制约繁衍速度的因素,而在中国则不同。人们传宗接代、养儿防老的观念已经根深蒂固,是任何制约因素都无法遏制的。再穷也要让孩子早早地结婚生子,而且为了香火永不断,不管养育能力有多强他们总要生很多孩子。由于这些原因,大部分人总是不得不用刚刚赚到钱来购买急需的粮食衣物等。这可以解释为何到处都有按日计酬的务工者,人们在急缺粮食的时候不得不以这种方式来赚钱,满足暂时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几乎没有一个中国百姓口袋里有现钱。他们工作的目的很简单很直接,就是给他们钱吃饭穿衣,因为他们一无所有,他们也不可能拥有什么积蓄。甚至富人也很难在短时间内筹到急用的所需的数目。在中国,一个人被迫筹钱去应付官司、安排葬礼等诸如此类的事情被称作“度饥荒”,那种急迫的程度就象一个饥饿的人急迫地寻求食物。贫困而又没有希望,这种条件对中国的人际关系造成了很大的影响。生计之忧使得人们在干任何事情都以此为出发点,所以的人际都以是否能解决或缓解生计之忧为准绳。钱与粮是一对焦点,构成中国的椭圆,中国人的全部社会生活都围着它们转。

中国人陷于深深的难以超越的贫困的泥潭之中,他们为着最基本的生存条件而艰难求生。本身所遭遇的痛苦和无奈让他们对别人的痛苦也司空见惯,见怪不怪了。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可以说明,第一次看到流血,腹部上的神经会发生**,因而留下了不灭的印象,但这很快就会过去,接着就会对此相对麻木不仁了,医生便是这样。而且中国人自身的痛苦已经让他们没有闲暇没有时间再去理会他人的痛苦,因为在他们看来,这片土地上的所以人都是这样活着,自己的问题很自然地必须由自己去解决。而且从客观条件来说,他们没有办法给其他人以任何帮助,无论他们怎么具备同情之心,实质上都是无能为力。因为别人缺乏的可能正是自己也缺乏的。不论从人力还是物力、财力,我们可以看到,中国人都是无法帮助同情他人的,长久的缺乏造成了他们人格本性上的缺乏同情,于是这便成了一个共同的特点,即一个民族的特性。

最能表现中国人缺乏同情心的还要算中国人对残疾人的态度。从人道主义方面来讲,残疾人是最需要我们关心和同情的人,上帝没有给他们一个完整的身体,让他们天生便享受不了常人的完整的快乐,作为同胞我们有义务让他们获得自身得不到的温暖与乐趣。而在中国却相反,人们不但不给残疾人特殊的照顾和关心,还对他们避而远之。仿佛身体有缺陷的人品质也有缺陷一样。在西方,人们见了盲人过马路,会主动过去搀扶;看见聋哑人有什么不便,会主动帮忙。如果是那些卓有成就的残疾人,人们更会对他们佩服地五体投地,作为精神力量的典范。而在中国人们普遍认为他们是因为造孽被惩罚而成为这样的,因此他们处处受到不公正的待遇,侮辱或是刁难。

人们总喜欢有意地当着残疾人的面来描述他们的缺陷,故意揭别人的痛处。人们总喜欢聊那些哑巴发出的种种奇怪的声音,以及在聋子面前骂些很难听的话而欣赏聋子那听不到的天真的表情,或者在跛子面前学他们走路的样子。就连白化病这样的缺陷也会成为人们的永远感兴趣的饭后谈资以及各种笑话的主题。而对残疾人来说,要想过的正常,则必须学会逆来顺受,学会充耳不闻,这时候习惯对他们来说是一切的关键。

对精神上有缺陷的人人们也照说不误。一个反应比平常人慢一些、说话有些不清的孩子,就会被人们当众叫作“傻子”、“笨蛋”等。孩子从小便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自尊心受到严重的伤害,他那尚未发展起来的心智会很容易就此枯萎,反而间接地导致智商偏低。这样的做法对别的精神病人也是很普遍的,他们的缺陷被当成新闻到处传播,他们的知名度会在短时间内超过任何一个富人和官员。发病的原因、症状、治疗时间地点、他们举止上的细节等等,都会在众人面前展露无遗,然后一传十,十传百。然后所有人都知道并称呼他们为“傻子”、“笨蛋”“白痴”。这就是他们在中国所受到的待遇。

一个民族把男孩和女孩区分的如此明显,把生男孩当做家里的头等大事,把女孩看成是别人家的人,还说“嫁出去的人,泼出去的水。”一个人家没有男孩就像没有孩子一样遭人白眼,而哪个妻子可以为家族生个男孩她就可以一夜之间地位显著上升。就像传说在古代,先知撒母耳的母亲的“对头,大大激动她,要使她生气”。因此有人闷死女孩,这样的事在中国也不奇怪。

在新娘出嫁的时候人们的态度和行为也能充分体现中国人缺乏同情心。年轻的从没有出国闺门的新娘突然间被置于大庭广众之下,被围观的人们斜着眼睛品头论足,自然不胜恐惧。本来离开从小长大的家庭和父母,单独去面对公婆和不知人品只靠媒人介绍的丈夫便足以令人不胜恐惧,围观的人们还把她像刚买来的马一样细细打量,有的还在新娘的费时费力盘好的头发上撒满草屑或是米糠,或是一阵一阵地起哄。根本没有人顾及到这个年轻姑娘的感受。公婆家的人也一样,让新娘从出家门开始就失去了安全感,带着惴惴的心来到她的新家,前途未卜。

中国是一个十分注重繁文缛节的国度,但人们有些麻木的心似乎看不到自己的哪些举动或言语会给人带来伤害,因此他们也就不会刻意地去避免。比如说,一个中国人曾经当着一个外国人的面说他的脸上长满胡子,所以他很象猴子,而且接下来的一句话让更多站在旁边的外国人火冒三丈,他说:“没关系,我已经习惯了,你们西方人长的都这样。”还有一个老师当着全班学生的面说:“靠窗的那位同学十分聪明,估计在二十岁就会有一定的成绩,但他的同桌是他见过的最笨的孩子,简直无可救药。”这样的老师显然没有顾及到学生的感受,他不知道这样的语句会给学生的一生造成什么重大的影响,因为在我们看来,孩子在小的时候是最信任老师的,老师的任何一句话他都会认真地听着记好,而这样的话在他的心中会留下永远的烙印,也就会给他带来不可克服的阴影和创伤,从此这个孩子可能会失去自信,遇到困难便会想到老师的话,就会退缩,从而真正成为一无所成、碌碌无为的人。而如果是在西方国家,一个负责的老师会对这些稍微显得有些笨的学生加倍照顾关心,会对他们特别的辅导和激励,夸奖他们每一个小小的进步,从而让这些孩子增加自信,勇于显示自己,从而多多少少地弥补自己的缺陷。

中国的家庭关系和氛围也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中国人缺乏同情。不管家庭的大小人数,不管家庭成员的关系如何,究其本质他们的关系都不好。前面我们说过了,大家庭由于人口众多,难免会有不同意见,难免会有利益的冲突,因此他们的关系很糟糕,即使外表看起来彬彬有礼,也是暗中藏刀。而小的家庭,由于可以不顾及面子问题,夫妻两常常吵嘴赌气,更常见的是丈夫拿妻子出气,无缘无故的便随便殴打妻子。而且孩子也不会精心栽培,况且从小便见多了这些夫妻打架吵嘴的孩子,若是男孩便会不经意间学会,若是女孩则从小留下心灵上的阴影,害怕婚姻,躲避婚姻。这样的家庭根本没有家庭的幸福和温暖,失去了家庭最本质的意义。他们只是处于责任或是伦理的个人的简单联合和相加,而没有感情的融合和交织。因此这样的家庭中也必不存在同情。

前面我们已经说过,中国的女孩生下来的那一刻起便遭人白眼和唾弃。她们的爷爷奶奶父亲自不用说,他们认为这个女孩断了自家香火,而母亲由于生下了个女孩而遭受家庭的折磨,自然也不会怎么善待自己的这个亲生骨肉。母亲与女儿在这样的乌烟瘴气的环境之下生活,发生口角是难免的事情,而且女儿经常会成为抑郁的母亲的出气筒,象私有财产一样有随意处置的自由。“妈妈骂女儿,仍是亲闺女。”而女儿一出嫁,就如同泼出去的水一样,除了无法否认的血缘关系以外,从此就没有了任何联系。我们可以很清楚地从中国家庭的家谱中看出来,这些家谱即使再详细再没有遗漏,也找不到一个女孩的名字。嫁出的女儿是生是死他们都不再理会,因为她们已经不再上我们的女儿而是别人的儿媳妇了。当然,人的本性会使她有对家的思念,她会有回家的要求。对于这一点要求,如果不频繁,婆家会在很苛刻的条件下答应,比如说带上一堆的孩子,一方面是由于照管孩子的责任,另一方面是让孩子在娘家多吃些多住些的目的,或者带上很多针线活,有时候还需要娘家人帮忙干,她们回娘家不能耽误家务活。而如果太频繁地提出要求,则会遭到婆婆的拒绝,特别是如果婆家有丧事。而对于娘家人来说,这种不断的侵扰是一种婆媳关系不好的危险信号,而婆媳关系不好则很有可能意味着被丈夫休回来,这对家庭来说是一种耻辱,对尚未成婚的妹妹门来说则是一种让她们找到好婆家的阻碍,因此娘家人,尤其是父亲、兄弟门会横加干涉。况且这样的拜访会增加很多无谓的开支。

而妇女回到婆家,则必须带些特殊的礼物,否则会招来婆婆的不悦。如果忽略这一点,或是没有能力做到,那么以后她想要再回娘家就必须是千求万拜了。而如果女儿嫁的是穷人,那么她回家简直就成了娘家的一大忌讳。娘家的几个儿媳妇(虽然待遇可能也不好,但毕竟嫁进了这个家,她们就拥有更多的权利)与已经出嫁的几个女儿之间便会有戏剧性的争斗,仿佛对方回来是为了侵占她们的领地。而对无法驱逐的侵略者,则必然要征税。受够了气的这些儿媳妇可以找个对象发泄了,于是她们就会找个已经成年的且有熟练的家政技巧的人来顶替她们,将沉重的家务全都给这个为了找寻亲切而回娘家的女儿。于是这短暂的几天,她换了一个地方做仆人。

中国儿媳妇的苦难是一段所无法尽述的。中国所以的女子都在很年轻的时候便出嫁,还有很多从小便作为童养媳在丈夫家长大。她们的大半生都过着猪狗不如的日子,受婆婆和丈夫的控制,受尽虐待,饱尝辛酸。自家父母对已经出嫁的女儿鞭长莫及,最多付责任的家庭会对女儿所受的罪忍无可忍,对婆家进行一些劝解,而绝大多数是在女儿受重伤,比如说被打致残,或者在女儿真的被迫自杀后所要一笔丧葬费。而大多数婆家都可以举证儿媳妇对婆家不孝顺,就此而逍遥法外。一个母亲斥责已经出嫁的女儿自杀未遂:“你有机会,为啥没死成?”没有什么话比这句话更让人同情和辛酸了。

《京报》几年前发表了河南巡抚的一份奏折,偶然披露说,父母杀死孩子,按法律观点来看有罪,但有一条规定却使法律成为一纸空文:一个婆婆恶意谋杀了她年轻的儿媳,凶手付一笔钱就能赎罪。他上报的案例中,一个妇女先用点着的香烫她的童养媳,再用烧红的铁钳烙她的脸颊,最后用沸腾的热水把她煮死。这份奏折里还提到几个相似的案例,由于写进奏折,肯定确实无疑。这种极端野蛮的事或许罕见,但虐待严重到导致自杀或企图自杀,这样的事情却经常发生,以至于人们当时都懒得去议论一番。

给人作妾的中国妇女,其命运也十分辛酸。她们受到丈夫的宠爱时间是很有限的,她们的丈夫往往在满足了他们的某方面需求后便又有新欢,而她们没有正式妻子的地位,又被正式妻子所蔑视,因此她们的命运更加悲惨,她们所受的压迫更加深重。她们所在的家庭,总是笼罩在无休止的争吵与争斗当中,幸福屈指可数。“我住的城市的长官”,一位久住中国的外国居民写道,“他十分富有,并且学识渊博,擅长舞文弄墨,为官干练,能引经据典。但他经常欺骗、咒骂、抢掠,甚至折磨他人,以满足他的兽欲。他的一个妾逃跑抓回来,被剥光衣服,两脚倒吊在屋梁上,往死里打。”

在中国这样的国家,男人没时间生病。而妇女、儿童的病痛根本不被当成一回事,因此他们的病痛往往是任其发展,时常拖延到无法救治的地步。这足以看到中国人对他人的缺乏同情和关心。

我们还可以注意到中国人非常强调孝心,而这种孝心中很大程度上是对小孩的忽略,即认为年轻人的无足轻重。小孩在他们小的时候,唯一的价值便是他们可能成为什么,而现在则不论他们是什么。上面我们已经提到了小孩的病总是被忽视,直到拖延到无法救治的地步。在谈及孝心的时候,我们已经注意到,孝心理论的一个组成部分,就是年幼的人无足轻重。年幼的人,其价值主要取决于他们可能成为什么,而不是他们现在是什么。年轻人总是要承担最重的责任,干最重的活。有一个此类事例,一个男孩刚从斑疹伤寒中复原,这种病人大病初愈之后通常胃口很大,而家里的粗黑面食实在难以下咽,于是他便跑去当地的一个市场,大吃一顿,花了约二十个铜钱,他因此被父亲痛骂一顿。在这样的情况下,很多男孩不堪重负和欺压,历经煎熬,终于奋起反抗离家出走,投靠他人。上例中的那个男孩就逃到满洲这个东北各省少年眼中的圣地去了,从此不知所终。

美国诗人普伦蒂斯曾经说过:男人是创造的对象,女人则“无关宏旨”。这种说法反映了中国妻子在家庭中的地位。婚姻的目的,在女方家庭看来,是完成了抚养任务。男方家庭的目的,则是生儿育女,传继香火。这些目的在中国人看来是很正常的目的,因为祖祖辈辈都是这样的观念。像上文所说的,人们已经习惯了这些,没有人会反抗了。普通人家男婚女嫁的目的尚且如此,对穷人来说,这个目的就更为突出了。人们一般这样评论寡妇再嫁:“现在她不会挨饿了。’峪话说:再婚再嫁,只为吃饭;没有饭吃,散伙完蛋。在赈济饥荒时,常常看到不少丈夫索性撇下妻子儿女不管,让妻儿们去要饭,或者饿死。许多情况下,儿媳妇被送回娘家,娘家有吃就吃一口,娘家没吃就饿死。“她是你的女儿,你去管她吧。”还有几例中,分发给哺乳妇女的救济粮,有时也被男人夺走,尽管这些例子或许算是例外。

残酷的中国人

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在饥荒年间到处是贩卖妻子和儿女的,虽然在这种极端情况下,人们由于个人生存的需要,可能会做出一些非理智或者非意愿的事情来,用这样的情况下的例子来说明可能有些偏激,但我们要强调的是,这是一块试金石,极端情况下人们不会抑制自己的行为,这更加清楚自然地表现出了他们的本性,反映了社会深层准则。其实那些妇女儿童像驴子和骡子一样在市场上被公开拍卖在平常年份也是存在的,只是饥荒年份这些特点表现得更明显罢了。1878年那场大饥荒,几乎波及最北面三个省份的所有地方,还向南蔓延,路上的车辆上几乎全都坐着卖往中部省份的女人和女孩,以致有的地方已经难以雇到马车,因为所有的车辆都正忙于把新买来的女人转卖到别的地方去。而这些年轻妇女经常卖到因动乱而人口稀少或是取妻困难的地方,因为在这些地方的价钱较高,丈夫往往能获得一笔不小的财产维持生活,这或许是他们唯一能活着的办法,而在饥荒过去后,丈夫又可以再娶到一个妻子,甚至更年轻,更貌美。而父母即使损失一个两个也是无所谓的,这一点我们上面就已经说过,女儿一般是不当人对待的。

我们曾经提到,家庭对妇女和小孩的病情都是漠不关心。拿天花来说,它不断造访中国,如此频繁以至于中国人已经麻木得不心存希望了,中国人从来不指望逃脱其**,因此没有多少人会去求医。而得天花的又主要是孩子,很多人就是因为小时候得天花没有及时救治而两眼全瞎。无法容忍身体发肤受到丝毫毁伤的中国人,却对孩子生命的价值如此看轻,我们实在是始料未及。而且即使孩子死了,也得不到好的安葬,孩子的灵魂连死了也得不到安息。很多家庭因为缺钱,或是认为不值得,小孩的尸体就用草席卷起拖到野外,不久就会变臭或被狗群啃吃,最后只剩下骨头散于荒野。而家庭却没有丝毫伤心,因为对他们来说,再生一个是轻而易举的,尤其是女孩。有的地方还有一种恐怖的风俗:把死孩子踩成面目全非的一团,以免附在孩子身上的“鬼魂”回家骚扰!而在西方,孩子是家庭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没有哪个家庭不对孩子的逝去而痛哭流涕。

中国人对天花十分麻木不仁,他们自然体会不到我们对天花的恐惧,但他们害怕伤寒和斑疹伤寒,与我们害怕猩红热一样,因为这些病会传染。而一个人如果很不幸地得了这些病,就会完全失去依靠,即使家里人也不会理睬,他完全没有护理和照顾,完全听之任之,就更不用说送去医院看医生了。人们对所有恳求帮助的人都只是简要地回答说;“这病会传染的。”他们连多说一句话的勇气都没有。贝德禄先生在《华西旅行考查记》中描述说:“患者不久就感到极度虚弱,接下去几个小时全身上下极度疼痛;不久即陷入精神狂乱,十有九死。”据当地人讲述:“病房里到处都是鬼魂,甚至桌子和床垫也在扭动,发出讲话声,会回答所有的问题。”传教士确切告诉我说:“在大多数情况下由于怕传染,患者就像麻风病人一样地遭人嫌弃。如果家里有个人染上病症,最好的看护就是关进一个孤零零的房间,并在他旁边放上一壶水,没有人送饭的情况下,即使是健康人也会被活活饿死。房门紧闭,门的一侧放着一根竹竿,焦急不安的亲戚每天两次用竹竿捅一下病人,看他是不是还活着。”很明显,大家如此恐惧以至于病人的离去是家庭所有人的共同愿望,一个家庭大概只有在这时候才能达成惊人的意见一致。

而在西方各国,家庭内部就如同冬天的室内一样,处处笼罩着温暖与和谐。而在疾病与麻烦袭击家人时,这种关系更能明显地显示出来。在医院,我们可以看到,父母对孩子呵护有加,孩子对父母充满爱戴,而且妻子对丈夫、丈夫对妻子也是相亲相爱,一家人表现出了明显的团结与默契。更值得一提的是,陌生的病友间,同一个病房的病人之间,关系也非常融洽,他们经常互相鼓励,互相帮助,病房里面充满了笑声。母亲会为那些失去母亲的孩子喂奶,会为那些临时有急事的妈妈照顾孩子。陌生人之间的关心是那么普遍与真诚、感人。博爱洋溢在整个医院。

在中国社会的方方面面都没有人愿意帮助别人,除非有什么对自己有利的理由。我曾经劝过一个小男孩去读书,因为他平时的举动和办事的方法效率就表现出了超过常人的聪慧。但是他明确地告诉我,他家没钱,供不起他念书。而我很清楚地看到,他周围的小伙伴大多数都在读书。很明显,没有哪个人愿意帮助他,即使他们有这份精力与能力。只要小男孩提出要他们教他,他们便会用冷嘲热讽来瓦解小男孩的雄心,而实际原因是,他们不愿让小男孩走捷径,不花钱,不进学校,不被老师严厉管教,他们是不让小男孩轻易学到东西的。尽管小男孩只需要通过他们的稍加指点,便可以自学。

有句谚语说:在家不是贫,路贫贫煞人。这句话用于在中国旅行极为恰当。一般来说,人们对于陌生人极为冷淡。他们缺乏友善和助人为乐的习惯。没有人会告诉路人前面有沼泽,泥泞难行:没有人告诉路人前面有三个岔道,中间的一条才是正确的路,其他的最后都会没有可走之路:没有人会告诉路人,马上要下暴雨,而一下雨山上就会有山洪,要等到天晴才能继续前行……而倒霉的旅行者在踩到沼泽坑后,即使被当地人看见,他们也只会站在旁边袖手旁观;如果你走到分岔口而无法分辨时,你即使去问当地人,他们也可能装糊涂,或是故意想让你走弯路,告诉你一条错误的路;而如果你知道山上有山洪,他们也会极力说服你上山。人们对陌生人缺乏帮助和友善,这极为明显。而这一切如果你想避免,你只有准备好足够的金钱或者是政府的檄文以证明你是官员,而且权利不小,足以影响到当地。更有甚者,还有人故意在难走的地方挖个坑,特意让出门人陷进去,因为这样,出门人就不得不出钱来雇他们帮一把!如果对这样地方的道路有任何疑虑,也不妨按照自己的判断往前走,不要去理会当地人的劝告,因为你永远都弄不清,他们给你指的路是有意让你绕道,还是在真心帮助你。

我们听说过这样一件事情:一外国人举家搬往中国一个内地城市,明显受到亲切热诚的欢迎,不少邻居甚至还主动把日常用品借给他们,让他们用到自己备齐之后再还。这个例子的唯一价值是说明这家外国人的富有之出名。而最常见的情况是,人们对新来的邻居漠不关心,除非他们想来看看这家有没有什么新闻,如同我们上面所说的,有没有什么残疾人或者是精神病人,中国人这种想把所有人的底细都摸透的特性会暂时掩盖他们的冷淡,而一旦他们明白这家人毫无议论之处或者利用之处时,这个家庭就会门可罗雀了。从此不会再有人登门拜访,不论他们是生了孩子,还是死了老人(当然,像我们上文说的,如果想让这家人回更多的礼物时,他们还是会装作很关心的样子出现在这家人的门口的)。

那些送葬的人,想得到允许住店,通常很困难,有时根本不可能,除非是天价。把死尸摆渡过河,渡者也要索取高价,因为人们都将死人入门视为不吉利的事情,因此人们总是竭尽全力躲避这种事情。所以,有人发明了这样一种方法,把死尸双层包好,再用席子裹起来扎好,让它看起来像货物,以免别人怀疑,这样就可以畅通无阻了。另据报道,近年有个严冬,山东潍县的一个店主,拒绝几个冻得半死的出门人进店,害怕他们死在店里,硬把他们赶到街上,结果统统冻死了!

还有很多例子都可以说明中国人对他人的冷淡。比如说,中国人对落水者一般是不救的,除非这个落水者是当地的一个富人或者是官员。几年前,一艘外国汽轮在长江起火,成群的中国人目击了这个事件,但他们几乎就没有动过营救乘客和船员的念头,他们像在看电影一样围观起哄。更可恶的是,当落水者冷着刺骨的江水和虚弱的体力游到岸边时,连湿漉漉的衣服都被人抢走,有的还被当场弄死。同样还有一个例子,每当船只遇难时,总会有一大堆人驾着船向着该方向以冲刺的速度驶来。然而他们的目的是抢夺遇难船只的财物,并把遇难人打死,以避后患。另一方面,1892年秋天,一艘英国大汽轮在中国海岸搁浅,当地的渔民和官员都不遗余力地营救幸存人员,因为他们知道这些英国人将倾其财物感谢他们的救命之恩。

中国判案手法和刑法也是惨无人道。为了逼迫嫌疑人承认,狱官们可以在嫌疑犯的眼睛上摸上石灰,或者用烙铁烫他们的背或胸,或者把他们的肉一块一块地割下,很少有人能忍受这种疼痛与折磨,所以即使没有犯罪他们也会承认,因为与此相比,他们更愿意直接被砍头而死。所以中国的办案效率极高。在这些情况下中国人的生命不值分文,尽管很多政府都对外宣称人命关天,秉公办案。

再说说他们的刑罚制度。我们很难从这个国家的法制出发去确定什么合法什么不合法,因为许多违法的事情却为地方风俗所认可。其中最为有意味的是竹杖刑罚,所打竹杖的数目时常是法律规定的十倍,甚至百倍。而法律规定的刑罚也常常是西方人不可思议的,这里我们就不再提了。关于这点,任何一本关于中国的优秀作品中都有不胜枚举的例子,比如《中国总论》和《古伯察游记》。古伯察曾经提到,他有一次看到一批犯人在被押解去衙门的路上,双手被钉在囚车上,因为押解人忘了带脚镣。中国犯人若不能买通关节,就要受到故意的残酷折磨,下面这个说法最能证实上述看法了:中国人虽有“心肝”,但肯定不“仁慈”。几年前,上海有家报纸报道了该地衙门的官员对两个原来在押囚犯的判决,因为他们敲诈一个新来的囚犯。他们挨了两到三千竹杖,还用铁锤敲断了他们的脚踝骨。中国有句俗话劝告说,死人要远离阎王殿,活人要远离衙门。这个说法还奇怪吗?

偷盗在中国被认为是最没有道德没有骨气的谋生手段,因此偷盗行为让中国人恨之入骨。在一个人人都为生计而艰难奔走的社会,偷盗对社会的威胁,其严重程度被视为仅次于杀人,试想,刚刚劳累了一天得到了一点点刚好为全家人买米买盐的钱,却在回家的路上不翼而飞,这对失主来说的确是一个晴天霹雳,而如果可怜的小偷被抓住了后,我们可以想象失主会用什么手段来对他。我们常常可以看到人们把发现的偷盗成癖的人用链条拴在一只大石磨上,或者是吊在一颗树上,而他饥饿难忍,就象只疯狗。如果公众知道某个人是小偷,或者仅仅是认为他是小偷,那么,这个人就面临着被简单讯问一下就处死的危险,这与加利福尼亚早期的治安维持会没什么两样。有时是用刀,最常用的方法是活埋,我所认识的一个人,是个不可救药的小偷,住在那个村子里的他家的亲戚,只与他母亲“商量”了一下,就把他绑了起来,在村子附近结冰的河面上凿了个洞,就把这个年轻人扔了下去。残忍的方法足以体现人们对偷盗者的忍无可忍。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人们对他人生命的漠视。“人非圣人,孰能无过?”若是在西方,会有牧师,会有亲朋好友,会有邻里乡亲对他进行教育与劝解,而事实证明,这种方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很多偷盗者都改过自新,为社会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太平天国风起云涌的那几年,起义波及甚广,全中国都非常紧张,尤其是想镇压起义,维持统治的政府。而这样的时候,很多人都会一不小心就受到怀疑,成为嫌疑犯被抓去审问。“宁可枉杀千人,不可放过一人。”在这样的观念下,嫌疑犯的回答如果稍微让官员不满意,他就会受到非人的待遇。就在距离笔者写这些文字的地方几百码处,二十年前不久,发生过两起这样的悲剧。当时的各级官员发现自己执法时力不从心,无法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就发了一份半官方性质的通告,要求捉拿一切可疑人等。有一次,村民们看到有人骑马而来,样子可疑,没有人认识,又恰巧没说清自己的来历,包里又全是珠宝,于是这个人就被村民们当成嫌疑犯被绑起来送到政府里去了。村民们这样做大概是出于这样的考虑,多抓一个,自己就可以多逃过一节。与此同时,村民又发现一个人在惊慌逃窜,只是因为有的旁观者认为他有可能是同谋,这个人的命运便同前面那个人一样了。有的情况下,这些陌生人还被迫自挖坟坑。而1877年的闹遍了大半个中国的剪辫子事件中,毫无疑问,也有数以万计的无辜者就这样丢掉了他们宝贵的生命。中国各省各地的人,对没有法律的年代里的无法无天和很多荒谬的事情深有感触,上了点年纪又能回忆起当时情形的人,都可以证明这类事情无以数计。

中国人缺乏同情,其最为突出的表现就是残酷。任何一个了解中国人的人,心里都确信,中国人对别人所受的痛苦所表现出来的冷漠,任何别的文明国家都无法望其项背。任何一个孩子,伴随着他们的教育生涯的都是血与火的考验。《三字经》里面有句话:“教不严,师之情。”所以老师都明白这条箴言的意思,因此对它也是尽量执行,虽然执行程度不一,但当学生不能够令老师满意时,这条箴言就真正发挥了它的作用。这时的老师总是拳打脚踢,鞭子有时候可以一天抽断好几条,如果一个愚钝的学生再碰上一个脾气暴躁的老师,那么这个学生每上完一天课就会像刚赶赴刑场的状态一样,头破血流。而学生在受到老师的责骂后,回家还免不了一顿棍棒之灾,因为望子成龙的父母们会因为孩子的愚钝而气恼,而特别恼怒时打孩子就不管力气轻重与后果了。

下面这段文字搞译自1888年2月7日的《京报》,它是中国人自己在用事实说话:“云南巡抚说,该省的一些农村地区,村民们有一个令人恐怖的做法:抓到在地里偷粮食或果子的人,都要活活烧死。他们同时强迫小偷的家属立个字据,同意这样做。然后,再强迫他们亲手点火,以防止他们以后去告官。有时实行这种可怕的惩罚,只是因为弄坏了一株庄稼,甚至为泄私愤而故意编造,来置人于死地。这种令人恐怖的做法,听起来令人难以置信,但在云南动乱期间确实存在;当局在不断竭力根除,但没有成功。”

还有一种民间习俗可以表现出中国人对他人生命的漠视,即福州附近某地的强迫寡妇殉夫的习俗,当地中国报纸曾有过详细报道。据记载,丈夫死后,寡妇被迫悬梁自尽,然后焚烧尸体,以示自己对丈夫的忠贞不二,最后当地的百姓会崇敬地为她立一道贞节牌坊!官员们曾经徒劳地制止这种残酷的习俗,但只在个别地区的短暂时期内有效,不久,人们又恢复了以前的做法,因为漠视他人生命的本性并不是官员们用命令所能改变的。

中国人是残酷的,他们对于其他的生物不断地猎杀,对于自己的同胞也如此也许只是为了金钱。一辆载着病人的救护车在堵塞的街道上鸣响着生命的信号,但……没有一辆车从道路上开出来,或向路边靠拢,为救护车腾出一条道路,或许有人脑海里曾经有过这样的思绪,但在自我利益的驱使下,很快这样的思绪就在脑海里永久的消失了,堵塞道路上的车流还在缓缓移动,而生命的光辉也在其中慢慢的消散。

人类崇尚善良,但没有一个中国人会做一个善良的人,他们是自私的,总是在为自己的利益而奔波,在不断竞争的社会,如果人类对欲望的追求不停止的话,毁灭的光芒将永远照耀着这个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