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喜欢做皇后,喜欢大权在握的感觉,喜欢站在人群中被仰望。
她的那些权谋之术在爹眼里都不能称之为手段,但看得出来娘自己却乐在其中,她喜欢这样的生活,这绝无嘲讽之意——
不止她,包括爹,包括我,我们所有的人难道不都是在自己的认知水平里完成逻辑自洽?
自己圆满了,世界就圆满。
所以我身为大周朝皇帝的唯一继承人,已经不会再像从前那般简单的把事情定义成对与错,黑与白。
尽管爹的许多做法我并不能完全认同,可我明白,我终将会成为他,一个合格的帝王。
想起大伯的付出,想起禹北天灾时百姓们易子而食的惨烈,想起一块小小的番薯给万千百姓带来的福祉,我知道我有我的使命与责任。
而我,不再逃避这份责任。
太初五年,十七岁的周锦钰越来越适应宫中的生活,亦更加适应了自己皇太子的身份。
这日清晨,周锦钰早早起来洗漱,准备一会儿去养心殿给父亲请安。
古人以孝治天下,按照规定,太子每日都应向皇帝请安,周锦钰自然也要遵守。
周一郎心疼儿子每日要早起,把早上的问安时间改成了五日一次,晚上请安时间则仍是睡觉前。
高敬上前为周锦钰梳发,从十一岁开始蓄发,如今周锦钰的头发已经长到腰部,头发散开时黑瀑布一样流泄而下,小头发十分顺滑柔亮。
周锦钰知道自己头发能这么好,全拜自家老爹所赐,尴尬无比的童子头硬生生被逼着留到了十一岁才准他蓄发。
能被周一郎留在太子身边的人没有一个是无能之辈,俱都接受过严格训练,而高敬作为太子身边的贴身内侍,照顾太子起居,接受的训练只会比旁人更严苛。
他在梳头房不知道练习了多久,才能有资格动太子的头发,东宫光用于为太子梳发的梳子就有几十把之多,大大小小,各种形状,各种材质,各种疏密。
唯一的共同点就是俱都价值连城,百犀梳、千年黄杨木梳、象牙梳应有尽有。
享受着最顶级的荣华富贵还要指责自己爹奢侈那就太矫情了,周锦钰没有那么白眼狼,也没那么虚伪,只是觉得自己不做出点儿贡献回报供养,有点儿说不过去。
“殿下的头发养得真好,缎面儿似的溜光水滑。”
周锦钰心想能不好吗?
每次被保养头发简直就是个大工程,抹了洗,洗了抹,抹完又洗,来回折腾,等彻底洗干净了,还要用棉布一点点擦干,擦干还要梳,梳完还要按摩头皮……
老天,女人都没这么麻烦,爹他自己怕老,愿意这么折腾就折腾,可自己才十七,他才十七呀,年轻就是资本好不好。
用不着这么麻烦,自己的资本也够豁豁,可有一种需要叫你爹觉得你需要。
高敬只简单在周锦钰在头顶挽了个高髻,用羊脂白玉簪固定住,因为还不到束发的年纪,后面的头发自然披散下来。
非正式场合需要,周锦钰不喜欢搞太繁复的发式,他其实更喜欢现代人的利落短发,哪像现在,洗个头发都是个大工程。
梳完头,高敬又服侍他穿戴整齐,周锦钰这才出了东宫。
周一郎在养心殿已经等候儿子多时,看到仪表堂堂的太子缓步走来,一郎嘴角含笑。
他向来是注重仪表之人,自是也会严格要求周锦钰。
在他看来,注重形象亦是修身养性的一种,举止坐卧皆有仪态,在身体上保持一定的自我约束,会有助于内心的自控力养成。
世人皆虚伪,表面上无论如何标榜不能以貌取人,实际上以貌取人亘古不变,如今有谁见到太子不赞一声龙姿凤采。
“儿臣给父皇问安。”周锦钰对着一郎微微一礼。
一郎抬手令他落座,命人传膳,皇帝平日里用膳不喜欢有人在旁边站着,侍膳太监摆完饭菜就自发退了下去。
桌上摆放的都是周锦钰爱吃的粥食小菜,之前永和帝一顿早膳的规制是一十道菜,如今被周一郎减少为六道,他亦不是处处奢靡,最起码在对待粮食上不是。
“钰哥儿好像是瘦了些,是最近胃口不大好吗?”周一郎夹了儿子喜欢吃的芦笋鸡丝,放到周锦钰眼前的小碟子里。
三十五岁的周一郎气质愈发光华内敛,即便是一个闲适随意的动作,亦透露出君王掌控一切的从容气场。
周锦钰笑着解释:“爹,我十七岁了,正是蹿个子的时候呢,我不是瘦,我是长高了。”
“您没发现我现在都到您下巴颏位置了吗?”
“有吗?”周一郎微微挑眉。
“当然有,不信咱爷儿俩比比呗。”没有外人在的场合,周锦钰在父亲面前随便了许多,说着话就从座位上站起来,绕到爹身前,要和一郎比个头儿。
周一郎笑着配合儿子站起来,周锦钰的个子果然都要顶到他的下巴颏了,一郎心里欢喜。
儿子幼时体弱,比同龄人瘦小许多,如今这几年身体好转,小孩儿就像是田地里喝足了水份的秧苗般,以惊人的速度节节拔高。
体型上的变化亦对周锦钰的心理产生了正面影响,像所有成长中的少年一样,他对父亲的依赖减少了,而身体里关于自我的部分在觉醒生长。
父子一起用过早膳,周一郎问了儿子一些功课上的事,周锦钰都对答如流,一郎甚为满意。
周锦钰见父亲高兴,趁机说道:“爹,您常对钰哥儿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儿臣觉得爹说得极是,所以儿臣想要出去游学。”
“游学?”周一郎微微蹙眉。
“是的爹,我可以一面学习治国之道,一面体察民情,了解我大周的山川地理和风土人情,亦可以体验人间百态。”
顿了顿,他又道:“爹,您知道我身上有系统在,我还可以在游历的过程中利用系统的能力了解我大周各地的土壤和作物特点……”
民以食为天,周锦钰想要协助父亲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解决大周朝老百姓的吃饭问题。
具体到如何施政、布政周锦钰不敢胡乱出主意,还得父亲亲自把握,但对于如何提高大周的农业水平,他在现代的很多知识还是可以帮得上忙的。
不过,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后世的经验再先进也不是拿来就能用,一切还需因时制宜,因地制宜。
儿子目光朗朗,侃侃而谈而又有理有据,条理分明,关键是他能意识到治国理论要联系实际情况,而非处处通用,这就极为难得。
一郎看着眼前优秀的儿子,内心的自豪和满足感难以言表。
只不过他已经习惯了把周锦钰放在视线范围之内才能安心,又如何舍得和放心让儿子出去游历?
太子,且是大周唯一的继续人,儿子出门的风险比普通人要高得多,倘若真发生什么事,纵然自己身为帝王,亦是鞭长莫及。
可这毕竟是孩子人生中第一次拿这么大主意,周一郎了解儿子的性格,知道孩子这定是深思熟虑后向自己提出来的,而非简单的头脑一热。
所以,他不能贸然否定。
不能贸然否定,可他也没有马上答应儿子,沉吟了一下,道:“钰哥儿的想法很好,不过此事还需慎重,爹需要考虑一下再答复你,好吗?”
当然不好。
周锦钰可太了解自己爹什么尿性了,爹若是真想考虑,必会问自己更细节的问题,比如去哪里游历,需要多长时间等等。
如今什么都不问,那就只有一种可能,所谓的考虑考虑不过是借口,爹其实就是想拖,拖到最后不了了之完事儿。
周锦钰不上当,眨了眨眼道:“好啊,爹要考虑多久,三天还是五天?”
周一郎:“……”
儿子越来越不好糊弄了怎么办?
几天几夜辗转反侧,一番深思熟虑之后,一郎决定支持儿子,只要把保护工作做好,想来也不会有什么危险。
周一郎把重心放在太子出行的安保工作上,首先太子出宫的消息不能泄露出去,其次随行保镖,医官、护卫等需要精挑细选,另外锦衣卫的死士要暗中随行保护。
还有太子所到之地的地方官要做好万全的安排,倘若太子在所辖范围出了事,诛十族!
做了如此多的准备,周一郎仍旧放不下心,又给周锦钰找了个全能型保镖——萧祐安。
武艺高强,医术了得又最了解钰哥儿的病情,一手易容术出神入化,关键是儿子倘若遇到什么危险,萧祐安比锦衣卫的死士挡刀都积极。
选好了出宫的黄道吉日,这日清晨,天气晴好,周锦钰向父亲辞行。
一郎把自己腕上一直戴着的金刚菩提佛珠摘下来,套到儿子手上,他们父子这种诡异的身世来历,实在是说不清楚,还是信着点儿好。
萧祐安在旁边儿看得嘴角直抽,周一郎和他爹周老头儿还真是一脉相承不愧是父子——信佛信道两不耽误。
还带着父亲体温的佛珠戴在自己手上,周锦钰眼圈儿红了,有些哽咽道:“儿臣不在的时候,父皇要保重身体,每日都按时休息,多运动,外公教的太极也要坚持练,不能偷懒。”
“啰嗦。”周一郎嘴上训斥,声音却是难掩低哑,目光中的担心和不舍是个人都能看得出。
“父皇保重,儿臣拜别。”
当着众人,周一郎怕控制不住声音中的哽咽当众失态,只是朝儿子挥了挥手,没有说话。
周一郎站在原地,直等到儿子的身影从视线中消失,这才回了寝殿,屏退左右,只剩下自己一个人,就再也收敛不住情绪,眼泪哗哗流。
他又是骄傲又是心酸。
骄傲儿子将来一定是个好皇帝,心酸儿子似乎一一夜之间就长大了,以后会越来越不需要自己这个当爹的。
更让他伤心的是这还只是刚刚开始,很快儿子就会有自己的小家,到时候满心都是他的贤妻麟儿,想的都是他们那一家子的事儿,哪还有自己多少位置可言。
……
周锦钰一行人出了宫,萧祐安同外孙同乘一辆马车方便保护外孙的安全。
马车表面上看起来极为低调,也就是普通的官家车辆,内里却是周一郎命人特意定制,软榻椅凳一应俱全,确保儿子乘坐时安全舒适。
之所以伪装成品级不大不小的官家车辆亦是周一郎深思熟虑的结果,商贾地位低下容易被山贼流寇等打劫,虽说造不出成威胁,但却影响儿子出行的心情。
官家车辆就不同了,自古民不与官斗,正常人都不会想惹上官家落个吃不了兜着走。
比起周一郎对儿子的担忧,周锦钰却像是被放飞的小鸟儿,跃跃欲试,内心雀跃得不行,至于跟自己爹分离时的那点儿子不舍很快就被抛在了脑后。
哪怕手腕上戴着爹给的佛珠,明晃晃的显眼,他大抵也是没有什么心思和时间去想周一郎的。
他这会儿正兴致勃勃同萧祐安讨论着自己在大周风物志上看到过的各地美食。
“外公,你有没有吃过香熏麻辣兔头?”
“怎么,之前你爹逼着你杀只兔子,哭得稀里哗啦,死活不肯下手,现在又敢吃兔头了?”
周锦钰脸一红,“我自己养大的兔子有感情了,自然不想杀,别人家养的我跟它又不熟,再说它认识我的时候都已经熟了,不吃对不起厨子的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