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姚姬传郎中鼐所选《古文辞类纂》,嘉道以来,知言君子群相推服。谓学古文者,求诸是而足矣。国藩服膺有年,窃见其中亦小有疵误,兹摘举于左。

论辨类:太史公谈《论六家要指》。

司马迁《自序》中,述其父太史公谈论六家要指,诸家互有得失,而终以道家为本。此自司马氏父子学术相传如是。其指要,则谈启之。其文辞,则迁之为之也。在《自序》篇中,仅文中之一段,故无首尾裁成之迹。今姚氏割此为一篇,而标其目曰《论六家要指》,失其义矣。迁作《五帝本纪》《夏本纪》,所引《尧典》《禹贡》等书尚多改经文之旧,此述其父之语,岂独无所删改?且如《管晏列传》中,管仲自述感鲍叔之言,岂得遽录以为管仲之文?《淮阴侯传》中,韩信说高祖定三秦一节,岂得遽录以为韩信之文邪?

奏议类:匡稚圭《论治性正家疏》。

此疏凡分三段:首段言遵祖。次段言治性。末段言正家。姚氏目以治性、正家,则首段无所附丽。

匡稚圭《戒妃匹劝经学疏》。

《汉书?匡衡传》“成帝即位,衡上书戒妃匹,劝经学威仪之则,曰云云。”国藩按:此疏凡三条,妃匹一也,经学二也,威仪三也。自“妃匹之际”至“远技能”止第一节,言妃匹也。自“窃见圣德纯茂”至“宜究其意”止第二节,言经学也。自“臣又闻圣王之自为动静周旋”至末第三节,言威仪也。今姚氏录此文,标其目曰《戒妃匹劝经学疏》,是于三条独遗其一,而于班书所叙,若未之深究者,亦一失也。

书说类:乐毅《报燕惠王书》。

应入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