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二十二、二十四两日惠书,并准大咨抄件,具悉一切。
寄谕系七月二十二所发,丁中丞密件系八月初十所奏,两不相涉。朝廷以为阁下开缺即行,故有后命。不知阁下绸缪水师运以全神,并无急于还乡之意。视朝廷之慎重江防,洵属明良一德。此间得台端料理数月,开岁后事事当已妥协,旌从似可放心南还。已如尊指嘱子密代作片稿,抄达冰案。大约初一二日,折弁可启程矣。
顷接厚庵来函,甚述病状,而未尝自言其苦况。殷定文前有一案,求鄙人挈之北去,业经批驳。其与吴镇不协,并未著有实迹。黄军门深不以为然,与昔告尊处之言自相矛盾,甫经奏补之缺,未便遽行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