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镇事仍请尊处细查见示。此事虽小,而纪纲是非皆有关系。提颜令等三员本案详参,与另案甄别,似俱不宜轻纵。颜令上次考廉,文理最优,能否以教职处之?乞酌。金令一员,前于陈道详内已批撤矣,似应详参革职,以儆贪墨。海塘领银,藩署书吏扣至一千四百两之多,尤不能不严办,不必有所瞻徇。

前敌饷项除月解外,九、腊两月尚可多筹巨款,感荷之至!现方议倒守运河,于正项外不无另款,而徐台需饷尤急,不能不仰资于尊处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