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为水陆各军阵亡、病故各员弁,汇案奏请恩恤,以慰忠魂事。

窃照打仗阵亡及因伤身故、军营病故各员,例应分别请旨赐恤。臣所部各军,除随案请恤外,其道员王文瑞之副湘营,上年十二月十九日进攻景德镇,阵亡候补守备何长庚等十九名。主簿吴国佐之义字营,同日攻景德镇,阵亡蓝翎都司张良清等八名,积劳病故训导黎宗铭一名。道员张运兰之老湘营,上年八月十九日克复安仁,阵亡外委李怡和等六名,积劳病故遇缺知县刘开畇等六名。又上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该营及吉左营攻景德镇,阵亡蓝翎都司朱华清等二十二名。道员萧启江之湘果营,上年攻建昌,阵亡都司黄日胜等二名,积劳病故花翎都司萧启淮等三名,因伤病故蓝翎外委徐万春等二名。此皆现隶臣部下之营也。至臣七年丁忧回籍,水陆死事人员,有漏未开报者。其派往庐州之水师,亦有阵亡未及议恤者。臣去年回营,纷纷来营禀请,自应一体补奏,邀请恤典,以广皇仁。谨汇案缮具清单,吁恳天恩饬部查照阵亡、伤亡、积劳病故例分别议恤,以作士气而慰忠魂。是否有当,伏乞皇上圣鉴,训示施行。谨奏。

朱批:均照所请,分别议恤。该部知道,单并发。钦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