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回,我们在丹佛要应付很多全新的情形。一切跟1947年迥然不同了。我们既可以立刻去找旅行社的顺路车,还可以停留几天,找些刺激的事情,顺带打听迪恩父亲的下落。

我们两个都累坏了,浑身上下邋遢的很。在一家餐厅的洗手间,我正在小便池前挡住了迪恩准备到水槽去的道路。我没有尿完就下来,换了个便池接着尿。还对迪恩说:“看看我的本事。”

“哎,兄弟。”迪恩在水槽前洗手时说,“这当然好玩了,但是伤害你的肾脏。你这么来一下,年纪就大一点。等你老了,坐在公园里,肾病就够你受的。”

这话让我起了火。“你说谁老了?我没比你大几岁!”

“我不是那个意思,兄弟!”

“哎哟,”我说,“你总是用我的年龄来开玩笑。我可不是像那个同性恋一样的老家伙,你不需要对我讲肾的问题。”我们回了小餐馆,女服务生端上了热气腾腾的烤牛肉三明治——一般情况下,迪恩会扑上去一番狼吞虎咽——我强压住火气又说了遍:“我不想再听了。”迪恩忽然之间眼泪汪汪,站起身子,没有碰冒着热气的食物,除了餐馆。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再也不会回来了,我毫不在乎。我气炸了——我一时之间失去了自控力,把气全撒在迪恩的头上。但是看着他没有碰的食物,让我多年来久违的伤心了。我不该说那样的话……他最喜欢的就是吃……他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对吃的东西碰都不碰……见鬼了。那就说明他真的生气了。

迪恩在餐馆外面足足站了5分钟之后才进来坐着。“喂,”我说,“你在外面捏着拳头干嘛?诅咒我,琢磨新的花样来取笑我的肾脏?”

迪恩默不作声的摇了摇头。“不,兄弟,不,兄弟,你大错特错。如果你真想知道的话,那么——”

“说啊,说出来。”我说这番话时,只顾着吃东西,眼睛都没抬。我感觉自己像头畜生。

“我在哭。”迪恩说。

“算了吧,你从来不哭。”

“你刚才说什么?你凭什么认为我从来不哭?”

“你死也不会哭的。”我说的每句话都好像扎在自己身上的刀。我心里隐秘的对我兄弟的各种意见都暴露在了阳光下:我是多么丑恶,我内心深处见不得光的心理多么肮脏。

迪恩摇了摇头。“不,兄弟,我确实在哭了。”

“行了。我敢打赌,你肯定是气坏了才走开的。”

“相信我,萨尔,如果你对我曾经有过一次信任,请你相信我。”我知道他在说真话,可我不愿意费心去听。我抬眼看他时,我觉得因为我自己是花花肠子,看别人的眼光也扭曲。然后,我知道自己犯了错。

“哦,迪恩兄弟,对不起,以前我从没有这样对待你。呃,现在你懂我了。你知道我跟任何人都不会再有亲密关系——我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些事。我就好像手里抓着一把狗屎,不知道该扔到哪里去。别再说了。”那个圣洁的骗子开始吃东西。“那不是我的错!不能怨我!”我对他讲。“这个让人讨厌的世界,没有一件事可以怪我,你不理解吗?我不希望那样,不可能那样,也不会是那样。”

“是呀,兄弟。是呀,兄弟。你听我说,相信我说的。”

“我信你,我信。”那天下午让人不快的事情就是这样的。当晚,我和迪恩去流动农业工人家借宿时,各式各样纷繁复杂的状况向我们涌来。

两个星期之前,我独自在丹佛期间,和这家流动农业工人是邻居。这户人家的主妇是个穿着牛仔裤的、了不起的女人。她冬天时候在山区里驾驶运煤卡车,赚钱养四个孩子。她的丈夫在好几年前离家出走,一直没有回家。当时他们开着汽车,拉着一个拖车式的活动房屋东颠西跑,从印第安纳州来到洛杉矶。也有许多美好的日子,一个星期六下午,在十字路口酒吧里喝着小酒谈天说地,晚上演奏吉他。那个乡巴佬忽然走出去,穿过漆黑的田野,再也没有回过家。她的孩子们也都很棒。最大的是个男孩,那年夏天不在家里,在山区的营地。第二个女孩叫做珍妮特,13岁了,喜欢写诗,在田野里摘花,希望自己长大后闯**好莱坞,做演员。再往下是小吉米,晚上坐在营火旁,土豆还没烤熟,就咿呀咿呀的闹着想吃。还有小露西,她把蠕虫、角蟾、甲虫和所有会爬的东西都当成宠物来饲养,给它们取名,给它们睡觉的窝。他们有四只狗。他们在新拓居的小街上过着穷苦但快乐的时光,受到邻居们一半同情,一半宽容的尊重。由于那个可怜女人的丈夫离开了她,也由于他们把院子里搞得乱七八糟。到了晚上,从高处向下望,丹佛的灯光如同平原上的一个大车轮。因为他们房屋所处的位置正是西部那山头向山脚连绵起伏之地,而在远古时期,经过大海一样宽广的密西西比河水柔和的波浪冲洗,形成了埃文斯、派克和朗斯之类的,孤立的圆形山顶。迪恩去那里见到他们,特别在见到珍妮特之后,自然兴奋得满头是汗。我警告他,不要去碰那个女人,或许根本也没有这个必要,因为那个主妇特别讨男人喜欢。她对迪恩也立刻产生了好感,但是她有些害羞,迪恩同样也有点害羞。她说,迪恩让他记起了自己那个离家出走的丈夫。“简直跟他一模一样的——哦,我跟你说,也是疯癫的样子!”

最终结果是,在那乱七八糟的起居室里,喧闹的喝啤酒,嚷嚷着吃完饭,把收听巡警队电台的音量调到最大。情形之混乱如同一群疯狂飞舞的蝴蝶:女主人——人们都叫她弗兰吉——终于准备买一辆旧汽车了。她考虑了很多年,近期才攒够了钱。迪恩立刻自告奋勇,自己愿意去选购和议价,因为他当然希望自己有使用权,像过去那样等着下午放学的女学生,把她们带到山区兜风。天真又可怜的弗兰吉对他的话言听计从。然而到了停车场,经销商近在眼前时,她又不舍得出钱了。迪恩一屁股坐在阿拉梅达大道上,用拳头捶打自己的脑袋。“你花一百块钱,不可能买到比这更好的车了!”他赌咒说自己再也不会跟她说话。他脸都气的发紫了,满心只想跳进那辆车,开了就跑。“哟,这些傻头傻脑的流动农业工人,永远不会改变自己。他们傻里傻气,傻的难以置信。一到采取行动的关键时刻,就吓得待若木鸡、歇斯底里——和我的老爸一模一样!”

那天晚上,迪恩兴奋不已。因为他的表哥山姆·布雷迪约他在一家酒吧相见。他换上一件干净的T恤,容光焕发。“你听我说,萨尔,我必须要跟你讲讲山姆的情况——他是我表哥。”

“顺带一问,你去找过你父亲吗?”

“今天下午,兄弟,我到吉格斯快餐店去看过。我老爸过去常常喝得烂醉,在那里倒生啤酒,招来老板的臭骂,然后大模大样的走去——不,我接着到温莎隔壁的老理发店——不,也不在——老头告诉我,他认为我老爸在铁路养路工的灶棚里干活,或是在新英格兰的轮船上打工!可我不信他所说的,他们胡扯八道。你听我说。我小时候,表哥山姆·布雷迪是我最崇拜的英雄。他总是从山区贩卖私酒,有一回跟他哥哥在院子里打起来了,足足持续了两个小时。女人们吓得大叫。我总是和表哥一起睡。家里只有他最关心我了。我们有7年没见,今晚就能见到他,他刚从密苏里回来?”

“怎么了吗?”

“没事的,兄弟,我只想了解老家的状况——你知道,我是有家的——萨尔,尤其是我要他把我已经忘掉的小时候的事情跟我讲讲。我要回忆,是的!”我从没有见过迪恩像现在这样兴奋又激动的。我们在酒吧里等着他的表哥,他和许多比较年轻的市区消息灵通的活跃人聊着天,调查新的帮派和状况。然后,他打听玛丽露的情况,因为最近她就在丹佛。“萨尔,我小时候总是来这个街角偷报摊的零钱,然后到小摊上买炖牛肉。你看到的站在那里的面露凶狠的人从来不安好心,每天都在寻衅滋事。我还记得他身上有疤。他长年累月的站在街角上,终于褪去了身上的棱角,时间整治了他。此时他对谁都和颜悦色,说话客客气气,几乎成了街角上的一道固定的风景了。你说他是不是变化很大?”

山姆来了,他35岁,有着卷的头发,身体瘦瘦的,但是精明强干。由于常年劳动,两只手的指关节如同树瘤。迪恩站在他面前,颇有敬畏的意味。“不喝。”山姆·布雷迪说,“我已经戒酒了。”

“看见了没有?看见了没有?”迪恩小声在我耳畔说。“他居然戒酒了。过去他可是全小镇最有名的威士忌酒鬼。他现在还加入了教会,他在电话里跟我讲的。你瞧瞧他,你看一个人能有多少变化——我心目中的英雄居然变的这么古怪。”山姆·布雷迪对这个年轻的表弟不是特别信任。他带着我们坐上他的那辆陈旧的双门汽车到外面兜兜风,立刻澄清了他对迪恩的态度。

“听我说,迪恩。我不会相信你或者你想对我说的话。今天晚上我来看你,是因为有份文件需要你代表家族签字。我们不再说你父亲的事情,不想跟他产生任何瓜葛。而且,虽然说起来有些歉疚,也不想跟你有任何瓜葛了。”我看着迪恩。他的脸色顿时阴沉下来。

“是呀,是呀。”他说。他的表哥继续带着我们到处兜风,甚至还给我们买了冰淇淋汽水。尽管这样,迪恩依然向他问讯了很多关于过去的问题。表哥一一作答,一时之间,迪恩兴奋得几乎要出了汗。啊,他那穷困潦倒的父亲那天晚上在哪里呢?表哥在阿尔梅达大道联邦街路口,能够欣赏到嘉年华会灯光的地方让我们下车。他和迪恩约好第二天下午在文件上签字,就离开了。我对迪恩说,这世界上没有人相信他了,我为他难过。

“你要记住,我信任你。昨天下午,我竟然愚蠢的对你发牢骚,真是对不住你。”

“没关系,兄弟,我没有放在心上。”迪恩说。我们一起欣赏嘉年华的节目。有旋转木马、费里斯转轮、爆玉米花、轮盘赌、大篷戏,几百名穿着牛仔裤的丹佛青年人到处游**着。地上的尘土随着哀怨的乐曲飘散到星辰中。迪恩穿着洗得颜色发白的、包臀的牛仔裤和T恤衫,忽然又像是土生土长的丹佛人。骑着摩托的小青年头戴遮阳帽,蓄着胡子,穿着镶有珠子的夹克,跟身穿牛仔裤、粉色衬衫的漂亮女孩在帐篷后面的幕布下厮混着。还有很多墨西哥姑娘,其中一个个子小的让人惊奇,她是个只有三英尺高的侏儒症患者。但是她的脸庞却是全世界最美丽最甜蜜的。她转向她的伙伴说:“嗨,把戈麦斯叫来,我们走吧。”迪恩刚刚看到她就停下了脚步,如同在一片漆黑中被人突然刺中了一样。“哎呀,我爱她。哦,爱她……”我们尾随着那女孩转了好久。最后她穿过公路,到汽车旅馆的电话亭给人打电话。迪恩装作在查看电话簿,事实上在严密的注视着她。我试着和那个可爱的娃娃的朋友搭话,可是她们根本不搭理我们。戈麦斯开了一辆哐当哐当响着的卡车过来,接走了那些姑娘。迪恩抓住自己的胸口,呆呆的站在路上。“哦,我的天,我几乎要死了……”

“你怎么不过去和她说话?”

“我做不到……”我们决定去买点啤酒,到弗兰吉那里听唱片。我们拎了一袋罐头啤酒,在路上搭车。小珍尼特,就是弗兰吉那13岁的女儿,是这世界上最漂亮的小姑娘,即将长成一个大美人。最妙的是,这个少女的一双尖尖的敏感的手,她说话时会像克娄巴特拉跳尼罗河舞一样舞动着。迪恩坐在房间里最远的一角,眯着眼睛看着女孩,嘴上说着:“是呀,是呀,是呀。”珍妮特对他已经有所警惕了;她转向我寻求庇护。那年夏天的前几个月,我曾经和她一起共度了一段闲暇时光,我们谈论着书籍和她感兴趣的琐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