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到了集市,沈同尘都有些恍惚。
她忽然想起若是逯云风像今日的程大勇一般,与他人厮混在一起的话,自己不知能不能潇洒离开。
若真有那一天,她一定要争气一些。
到了朱婶的摊位上,朱婶还在那里,旁边刘婆婆的摊位已经换了个人,是个打扮利落笑起来很甜的姑娘。
似乎刘婆婆在这世间所有存在过的痕迹都被抹去了一般,看得沈同尘心头一窒。
只是,有些东西失去了就是永远失去,她还需要向前走。
沈同尘勉强定了定神,走向了朱婶。
直到走到近前时她才发现,短短数日未见,朱婶似乎比前段日子憔悴了许多,上次见她时,她还一副容光焕发的样子,如今失了笑容,却像比她们初见时还要老上几分。
看到沈同尘来,朱婶勉强撑起一个微笑:“沈姑娘,你来啦。”
说罢她看向跟在沈同尘身后的逯云风,佯装威胁:“沈姑娘人美心善,你要是敢欺负她,我可不饶你。”
调笑的语气,听得沈同尘心里一阵难过。
然后,朱婶左右看了几眼,从摊位下拿出一个皱巴巴的布袋,将上面的抽绳拉开,倒出里面零零散散的银子,将它们全部推给沈同尘。
“朱婶,这是?”沈同尘不解。
“这是我这段日子用你的点子赚来的钱里的一部分,若不是你,我也赚不了这么多,这是你应得的。”说完这句话,朱婶习惯性地想要撩鬓发,随即想到什么似的,生生忍住。
之前的时候,为了做事利落些,朱婶一般都是将鬓发束在耳后的,还会抹上一些水,好使它能固定住。
透过黑灰相间、略微有些枯燥的头发间隙,沈同尘看到朱婶脸上隐约的痕迹。
沈同尘兀地伸出手去,抓住朱婶的手,另一只手快速地撩开她努力用头发遮挡住的侧脸。
“沈姑娘,你这是干什么。”朱婶慌了神,拼命想要背过身,然而还是慢了一步。
只见她的脸上爬着一块巨大的丑陋痕迹,伤处肿胀发紫。
她的眼尾有一处指甲抓挠过的伤口,一看就不是男子所为。
一股怒火涌起,沈同尘竭力压制住:“他们打你了?”
“没,没有。”朱婶从沈同尘手下挣脱出来,下意识地答,甫一说完,便敏锐地察觉到了沈同尘话里的关键词。
她说的不是他,是他们。
朱婶竭力牵扯出了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不碍事的,让沈姑娘见笑了。”
沈同尘想要开口问朱婶愿不愿意跟她走,可是话到嘴边,想起刘婆婆的事,她犹豫了。
刘婆婆的儿子是个祸害,朱婶的相公何尝不是呢。
沈同尘自己倒不怕,但不代表她就愿意逯云风和朱婶受到牵连。
想到这儿,沈同尘心下打定主意,她要尽快推行自己的计划,好早些给朱婶他们一个安全的容身之处。
逯云风默默从怀中掏出金创药来,他依稀能明白沈同尘在想些什么。
药是府里常用的,效果极好,能让朱婶脸上的伤恢复完全,让她不必顶着伤在烈日下赚银子养家,供那个男人在外胡乱花销。
其实,有了刘婆婆的前车之鉴,逯云风自信即使现在将人带回府去,他也能够将人庇护周全。
可惜,从长远来说,这对于沈同尘或是朱婶来说,都未必是件好事。
很有可能让她们之间的关系产生隔阂。
只有施恩的是沈同尘自己,她才不会从心里感到亏欠,朱婶未来与她相处也能舒坦些。
看气氛有些凝重,朱婶笑着岔开了话题:“沈姑娘,按你前些日子跟我说的,我做了两条带着蕾丝花边的帕子试了试,因为难做,价位定得高了些,本以为很难卖呢。”
沈同尘往朱婶的摊位上扫了一遍,并未看到朱婶口中的帕子。
“哎呀,沈姑娘不用看了。”提起手工活儿,朱婶的眼睛亮了起来,脸上露出了发自内心的笑意:“没想到,刚摆了半日,便被一个丫鬟买走了。那个丫鬟还说,自家夫人最喜欢的便是新奇的织物,还说以后有了什么时兴的样式,让我给她送去呢。”
说罢,朱婶神秘兮兮地凑上来,对沈同尘道:“你决计想不出那位是哪家的夫人。”
看着朱婶一脸的得意,沈同尘觉得好笑,然而她还是配合地问了一句:“哪家的?”
“按说是不该告诉别人的,但是,我能会这些都得益于沈姑娘,所以沈姑娘算不得外人。”朱婶凑到沈同尘耳边,悄声地说了一个名字。
回去的路上,沈同尘有些心不在焉,她还在担心朱婶。
动手只有零次与无数次,那个人带着外面的女子回去对朱婶动了手,保不齐会有下次。可是,自己暂且还没有能力保护朱婶。
每到这时,沈同尘都痛恨自己的无力。
想到这里,她用求助的目光看向逯云风。
同时心下暗暗盘算,待得织机制好,就得快些将习武的事提上议程。
因为过了习武的岁数,她只能学些简单的防身术,不过,技多不压身。
看到沈同尘忽然停住,还目光澹澹地望向自己,逯云风失笑:“回府我便给朱婶安排两人暗中保护,若是那人再欺负她,我的人会阻止,你不必担心。”
“谢谢。”沈同尘松了口气。
“我们之间不必说谢。”逯云风低声。
“什么?”人来人往,沈同尘没有听清楚。
“没什么。”逯云风走过来,牵住了她的手。
正在这时,异变突生,沈同尘感觉被什么人撞到了。
那人似乎有急事,走得很快。
沈同尘被撞得疾冲了半步,险些跌倒,所幸被逯云风拉住。
对方就没那么幸运了,沈同尘回过头去,便看到对方仰面摔倒在地,手掌擦在青石板的路面上,看着就疼。
依稀是名长相旖丽的女子。
见状,沈同尘赶紧上前,伸出了一只手,想要拉那名女子起来。
“多谢。”女子道过谢,借着沈同尘的力站了起来。
她身量高挑,大热天裹得严实,声音有点怪,似乎是感冒了。
最奇怪的是,从头到尾,沈同尘都未听女子呼过一句痛。
看到女子手掌上有些许破皮,沈同尘拿出手帕,便想为她擦拭一下伤口附近的污渍。
那名女子微笑着摇了摇头,从袖袋中掏出了一块鹅黄色的丝帕。
只是,她并没有用那块丝帕,像是怕被人发现似的,又迅速地放了回去,再从袖袋中掏出了一块水蓝色的丝帕,细细擦拭起手掌上粘着的灰尘。
沈同尘离“她”近极了,近到足以看清许多细节。
那名女子有喉结,指关节粗大,长得极美,但轮廓依稀还能辨别出男子的特征。
最让沈同尘在意的是,“她”刚刚从袖袋中拿出的那块鹅黄色的丝帕,边上镶着白色的蕾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