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六十七章 自闭

豪华的五星级总统套房内,夜色舒舒服服的洗了个澡,换上一身柔软的睡衣,手中拿着一个小小的精致瓷瓶,慢慢盘膝坐在地上,女奴束手垂头待在一边,夜色瞧了瞧她,仍然是温柔的语气,对她道:“我给你一个地址,你去那看看,有什么动静都回来禀告我,记住不要惊动任何人。”

“是,我的主人,我这就去。”女奴躬身离开,轻轻替他关上房门,夜色轻轻吸了口气,打开小瓷瓶的塞子,倒出一颗蓝色的小药丸,吞进口中,盘膝打坐,打坐中他身上冒出若有若无的黑气,而他的脸色也一点点变得红润起来,就连脸上那一道被王小虎中指划开的伤痕也在一点点的结疤。

两个小时后,夜色慢慢睁开眼睛,又变回原来的模样,他轻轻给自己倒了一杯冰镇可乐,拉来一把椅子,坐到窗户边上,一边品尝着可乐,一边欣赏着整个城市无边的夜色。

今天的挫折让他有些心惊,他需要平复这种情绪,让自己的心绪稳定下来,夜色点了一根古巴雪茄,轻轻抽了一口,洁白的香烟盘旋向上,也让他的思绪慢慢飘回到了以前,五年前,他十五岁,只是孤儿院里一个患自闭症的可怜男孩。

他不知道父母是谁,也不知道为何来到了这个世界上,孤独的活着,没有人爱,也不会爱人,但他有自己的世界,他幻想自己是草原上的一个少年,那里有蓝天白云,有温暖的蒙古包,有一匹匹神骏的马儿,他每天都会在马上驰骋,驰骋在蓝天白云下,驰骋在属于他自己的世界中,如果不是遇到了师傅,他或许永远都生活在那个世界里。

自闭不是傻子,他感觉得到整个世界对他的排斥,讥笑,和藐视,那些冰冷的恶言恶语,像是一把把利剑,把他刺的体无完肤,于是他更加的自闭,他恨现实中的世界,他恨现实中世界里的每一个人,也只有在自己的世界中,他才能感觉到自在,找到活着的证据。

五年前的一天,不知怎么的,他独自走出了孤儿院,撞到了一个人,一个英俊的三十四五岁的男人,一个神一样的男人,男人并没有像别人一样对他恶言恶语,说他是傻子,而是很温柔的问他叫什么名字。

他在男人身上感觉到了安全,那是一种很温暖的感觉,而且他忽然就有了倾诉的冲动,于是他打开了话匣子,把所有的一切都说了出来,说的很杂乱无章,说的很乱,但是男人还是听懂了,邀请他去肯德基吃薯条。

他从来没有去过肯德基,情不自禁的跟着去了,那是他第一次喝可乐,他没想到世界上还有这么好喝的东西,从此他就迷恋上了可乐,男人问他,最想要的是什么,他就说他想要一匹马,带着他离开这里,回到属于他的草原,回到属于他的世界。

男人笑了一下,走到门口,轻轻的挥了挥手,叫他过来看。

他走过去,看见门边有一匹纯白色的骏马,一丝杂色也没有,高大健壮,鞍镣齐全,跟他幻想中的白马一模一样,立刻他就爱上了这匹白马。

男人的脸上带着若有若无的笑意,道:“你想要这匹马吗?我可以送给你。”

他毫不犹豫的点头,未加思索就骑上了马,男人把缰绳递给他,然后在马的屁股上使劲地拍了一下。白马箭一样的冲了出去,追风赶月,带着他穿过城市,跃过高山谷地、草原河堤,走了几天几夜,穿越了千山万水。最后,白马把他摔在了一个陌生的旷野上,头也不回地消失在前方。

他跋山涉水,艰难地走出了旷野,来到了一个牧区。正是他梦中的样子,蓝蓝的天,白白的云,青青的河水,绿绿的草,这里的牧民以放牛放羊来维持生活。他一无所有,只能是乞讨为生,因为人生地不熟,而且语言不通,他像狗一样流浪了许多日子。后来和牧民慢慢接触多了,他开始听懂了他们的语言。幸运的是,牧民们都很善良,送给了他一些羊,还有一匹小马,他就以这样的方式生活着。

天天看着蓝天白云,渐渐的厌烦了起来,他结交了一帮马匪,开始四处劫掠,因一次分赃不均互相仇杀起来,就剩下他一个人,带着伤,流浪到远方的一个草原,和当地的一位姑娘相爱并成了家。为了照顾家庭,他整天忙着放牧和打猎,他们生了三个儿女,在把儿女一个个养大的过程中,他怕他们着凉、生病、饥饿,怕他们夭折。儿女病了他宁愿用自己的死来代替,在饱尝诸如此类的无数担心和折磨的过程中,儿女们被渐渐养育长大。

未曾想,儿女们稍大之后,却不听父母的话,互相吵闹打架,摔坏贵重的东西,看到好的东西就要,父母看不到时就偷。而且夫妻两个之间还经常吵架,互相责骂,甚至有几次还打得头破血流,成了一对离也离不了、分也分不开的冤家夫妻。他们缺衣少食,日子过得十分艰苦。好不容易熬过了艰难岁月,孩子们长大,变得比较懂事,知道孝敬父母了,可他已经老了,变成了像山羊一样的老头。

因为年纪大了,又因为养活家人吃了很多苦,而且家人总是吵吵闹闹,加上他的身体还有各种疾病,他变得像个饿鬼一样,自卑,而又无可奈何,他谁都不想见,就想麻木的活着,可是为了生活,他不得不出去打猎。

年轻的时候,他可以猎到跑的最快的羚羊,抓到最狡猾的兔子。可现在他身体衰老,手脚关节疏松,腰酸背痛,坐下站不起来,站起来又坐不下去。好不容易坐下时就像马背上的干柴掉落在地,走路时没有气力朗朗跄跄。曾经俊美锐利的眼睛现在看不清远方,上眼皮耷拉下来几乎要盖到下眼皮,嘴瘪瘪的像皱巴巴的羊皮口袋。想说话但是口齿不清,想交谈却听不清对方说话。就这样他还得去上山打猎,尽管空手回来的次数越来越多,但他还是拼命去做。踏着晨霜,披着夜星,度过晚年的一天又一天。

有一次他照例上山去打猎,走了很久之后,在一个山坳里发现了一头刚刚产下幼崽的母羚羊,母羚羊身体十分虚弱、动弹不得。他非常无情地杀害了它们,然后以枪作为拐杖,一瘸一拐地背着羚羊的尸体往家走。走到家的河对岸时,小儿子看见爸爸带着猎物回来,非常高兴,一边喊着爸爸,一边兴冲冲地跑过来。

不慎一个失足从桥上掉了下去,立刻就被汹涌的河水冲走了,哥哥姐姐看见弟弟掉到河里,赶紧跳下去救,结果也被河水冲走。妻子目睹这一切,大哭大叫,不顾一切地跳进了河里。眼看一家人转眼间都被河水冲走,他伤心欲绝、昏倒在地,不知过了多久才清醒过来。他倚着枪想站起来,却又倒了下去。

活着还有什么意思?他曾经所珍视的不过是一片虚无,此时他的心中一片凄凉,他希望中的世界为什么会是这个样子?这一切根本不是他想要的生活,他已经没有勇气在活下去,于是他抓住了猎枪,对准了自己的喉咙,然后扣动了扳机。

枪声响起来的一瞬间,他感觉天地之间有一道霹雳划过天际,刺穿了他混沌的一声,他立刻清醒过来,一看自己还坐在肯德基中,半伏在桌子上,泪流满面,手中的冰镇可乐,还是凉凉的,面前的那个男人,手指在轻轻扣动桌面,而他的眼睛竟然呈现出一种只有星辰才会有的光芒。

男人笑着对他道:“起来喝可乐吧。”他感到十分惊讶,短短几分钟的时间里,他经历了一生的坎坷和痛苦!他无法相信这一切,更分不清现实与虚幻,愣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

他走出了自己幻想中的世界,脱离了自闭的状态,男人笑盈盈的看着他,一瞬间他知道男人是神一般的存在,他曾经的生命已经在那短短的几分钟过完了,现在他的恍若重生,他不愿意去过那样的日子,而能帮他改变命运的,只能是眼前这个男人。

他跪了下去,请求男人收他为徒,他想过过另一种生活,一种荣耀的生活,男人告诉了他,他们这个职业有一个很古老的名字,幻术师,还有一个名字,神!可以主宰世间的一切,但想成为神,先要吃尽大苦头,而且没有退路,不能成为幻术师,就只有一个结果,死!

他已经死过一次了,还有什么可怕的呢?于是他毫不犹豫的答应了下来,成了男人的徒弟,也有了一个新的名字,夜色,师傅告诉他,夜色是神秘而且忧郁的,所有伟大的或是不幸的事都发生在夜晚,夜色就像是所有人的情人,当它降临的时候,没有人可以抗拒。

从此,他的名字叫做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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