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慎起见,我并没有直接碰盒子,而是用一根树枝把盖子捅开。没有办法,我可没有颜卿卿那么变态,就爱这个玩意儿,生人沾染到这个,若是阳气弱一点的,用不了多久就会缠绵床塌。

里面出乎意料的,是一颗珠子。

这样的珠子,我在颜家的空坟里捡到过类似的,太阴珠和太寒珠,这两个都是对阴人最有益的,因此在坟里出现很正常。

但是我手上的这一颗,又大是不同,它是一颗太阳珠,故名思议,像一颗小太阳,是至阳之物,如果做成手饰佩戴在身上,对于老弱妇残阴气比较重的人,具有大用。

前者得到的珠子,都没有用武之地,只能拿去换钱,不过,这种东西千金难遇,不到缺钱的时候,我也绝对不会轻易变卖。将来若是有机缘,留给自己人用,也是挺好的事。

这个珠子可以直接拿在手里,倒也不用忌讳,这世间的那点点阴气,在太阳珠面前,很快就能消散掉。

倒是那个木盒子,十分的神奇,对把这个太阳珠的至阳之气给隔绝掉,不然的话,那走阳人身上有这个东西在,怕是早已经把自己的阴气都给消磨没了。

他们这个职业,就靠一身阴气蒙混过关,但有一点点阳气都是不行的。

想到这里,这个盒子的材质也不简单,到须是至阳之物,正好和那太阳珠相生相克,从而达到平衡点。

也是如此,我把太阳珠拿走,不敢要这个盒子。

正打算离去时,颜卿卿不干了,这个盒子对于她来说,也是一个难得的宝贝,比她每日辛苦吸收阴气强多了,因此对着我嚷嚷起来,无论如何也要把这个盒子带在身上。

我想也不想就拒绝了,“别闹,那东西带上,就需要把这个珠子放进去,一旦放进去,盒子上的阴气就被压制,你也吸收不到,要来何用。”

颜卿卿像个得不到糖吃的孩子,不停的叫嚷着,“我又不是时时刻刻都需要,你就把它带上,等我需要的时候,就把珠子取出来,我不需要的时候,你又放进去,岂不完美。”

“你是完美了,是打算累死我是吧!”

一想到往后每一天都要把盒子取出又收进,我就觉得烦累,一点也不想干。

“老爷……求求你了,你就帮帮我吧,我若是变强大了,说不定你就能看到我唉,这样不是很好吗?”

好个锤子,阴气越重,颜卿卿就越黑,纵使花容月貌,我也欣赏不来黑美人。

偏生这丫的很少对我撒娇,如此这般一哀求,我也只能认命的把珠子放进盒子里,然后,找了一块布,把盒子包起来,丢进行囊里面。

我这里做事不觉得什么,却不知道我这一番行径在大庾眼里,就显得多少可笑。

我先是把珠子拿出来,走了几步后又折返回去,把那个盒子打量了一番,似有犹豫之色,最后还是放弃了,这也就算了,都已经又离开了,最后想不开的再一次折返回去,把珠子和盒子打包在一起。

我这一番骚操作,把一个纠结、无奈、妥协的情绪揉合在一起,多少是有些惹人发笑的因素,反正大庾这丫的笑得咯咯叫,好似才刚下了蛋的母鸡,停都停不下来。

我经过其身边时,语重心长的道,

“吃多了吧,一直放个不停,下次少吃点,我也是为你好。”

大庾一时间没听董我在说什么,待反应过来后气得张牙舞爪的乱叫,“先生,你个坏人!”

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嘛。

“坏人要走了,你来不来啊!”

我嘿嘿一笑,爬上了车,把车子发动。

大庾气哼哼的爬到副驾驶座,关车门的时候力气贼大,好似要把车子抖散架似的。

“丫头,你可悠着点吧,这车子已经够烂了。”

“什么丫头,我比你大,不许这样叫我。”

大庾傲娇的给了我一个后脑勺。

“你一天没嫁人,就一天是我的小丫头。坐稳了啊!”

这样的破路,车子是非常颠簸的,说实话,两个小时坐下来,人比干了一天重活还累,若是不抓稳了,那头能撞到车顶上。

甚至于,能从前车玻璃那里蹿出去,所以,我也不会开太快,慢慢悠悠的走吧,不着急的条件下,安全第一。

一直走了一个小时,车子居然在路边遇见一个茶棚,这是卖给过路人的?

问题是,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连个飞鸟都难见,这个茶棚开在这里,卖给鬼去?

不管是什么,不妨碍我们下车补充一下体力。

茶棚很简陋,也就是一点竹子松枝临时搭建的小棚子,只能做两三桌客人,除了一个老婆婆外,再无别人。

此时,这个老婆婆正佝偻着背,专心致志的烧着火,对于我们的到来无知无觉。

“婆婆,给我们弄点吃的喝的来!”

大庾把这个话说了三遍,也不见其动弹,倒也没有生气,反而是上前去,把一根柴火捡起来,劈成两半后递给了婆婆。

这种事她从前在家的时候没少做,倒也挺顺手的。

老婆婆这下终于看到了我二人,着急忙慌的站起来,不住的比划着耳朵,“不好意思,人年纪大了,耳朵不好使了,怠慢了客人,快请坐!我给你们倒茶!”

大庾拉住老婆婆,指了指火上的一锅汤问道:“婆婆,你这是什么汤,好香啊!”

说实话,我们之所以愿意下车,就是被这一锅汤给勾引开的,这小小的茶摊里,竟然有这样的美食,哪里愿意错过。

老婆婆似乎会看唇型,笑着讨好的道:“这叫咕噜不老肉,吃了长生不老的,漂亮的姑娘,你可要试试?”

“为啥叫咕噜不老肉?好奇怪啊!”

“不奇怪,这肉里面加了一点野味,煮起来咕噜咕噜叫,是我们这一带最有名的吃食。

传说,有个道士,常年食此肉,活了300岁,因此有了咕噜不老肉的美名。”

不光是大庾奇怪,就是我也好奇的凑上来看热闹。

只见那一锅肉汤被烧得滚烂,咕噜咕噜的冒泡泡,还真的挺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