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民国大盗

进入军舰,却发现装满宝物的船舱内,竟然空无一人,所有的哲彭兵都如同躲避瘟疫一般,躲开那个船舱。

守卫薄弱,正好方便两人行事。

黄金太重,两人拿不了多少。所以两人就继续翻找,字画古玩什么的,两人也不懂,也就干脆不去管。

在船舱的最里边,垒着一个个皮箱,皮箱之外又用锡箔纸包裹,上了铁锁。

这等铁锁怎能奈何两个神偷。打开一看,却是翠绿的宝石。宝石之内却闪耀着蓝盈盈的光芒。

两人心下大喜,这宝石的价值绝对在黄金之上。所以他们一人带了一箱宝石,偷偷出了军舰。

这是一队大约100多人的士兵上了船。此时,已经是清晨,他们要了。

两人趁着哲彭兵交接的时候,偷偷下了水。

当时,湖面有大雾,两人偷偷向湖中的竹排跑去。

但还是被哲彭兵发现了。但他们似乎不敢射击,而是开着大船,向竹排撞去。

为销赃,两人将皮箱打开,把宝石扔进了水中。

这时,老爷庙附近水域突然腾起黑雾,扔出去的宝石消失地无影无踪,片刻的功夫,就将军舰吸入了水中,甚至没有产生半点旋窝。

水下的军舰,如同被人拧成了一个细条一般,钻进了黑洞之中,消失不见。

竹排被军舰撞散,死里逃生的两人,怔怔地看着水面。段云鹏突然哈哈大笑起来,两人对着老爷庙虔诚地参拜起来。

适逢红船出来营救,将两人接到老爷庙。

段云鹏急于去投诚,老李三传人受伤,只能在水边养伤。之后鄱阳湖水域被哲彭军封锁了起来,派出了很多潜水员前来打捞。

段云鹏就没有踪迹。

哲彭战败后,蒋介石也派人前来打捞。当时就有段云鹏,可惜他已经变了,驱赶百姓,助其捞船。手下的打手向老李三后人争派任务,连人也打了。

老李三后人重遇故人的心,瞬间被冰封,对段云鹏避而不见。

后来老李三后人才听说投靠了国民党,制造了很多刺杀毛、周、叶剑英等**要员事件。虽然没有成功,但也轰动一时。

见段云鹏已经变了,老李三后人也为了撇清跟他的关系,便在鄱阳湖结婚生子,安顿了下来。

希望能够将哲彭军队的宝藏打捞上来,可惜一代一代,那军舰毫无音讯。

老李三后人气不过,便将他送的翡翠砸碎,以示绝交。

想不到,有名的共和国飞盗,还有如此的壮举。盗亦有道,可惜走错了路,最终落得被枪毙的下场。

“你就是那老李三后人的孩子?”

老人没有否认。

听完故事,林混叹了口气。想不到历史竟然是如此的传奇,不过唐僧西游的传说都不是空穴来风,那么这种坊间传奇也绝对有据可查。

江湖中人,毕竟是江湖中人,在华夏古代却是上不了台面的。如果不是段云鹏有如此奇遇,怎么会受到老蒋的特别关注和赏识。

“还好,神户丸号载的宝藏,依然埋藏在我华夏的领土之上。可其他掠夺的宝藏呢,肯定多不计其数。小伙子,这么多年,我也想明白了。宝藏乃身外之物,生带不来死带不去。但历史却是一个民族得以延续的瑰宝,这是刻在民族精神和灵魂中的宝物,却不能蒙尘,遭人篡改。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林混当然知道老人的意思,但沉重的历史,却不是他一个人能够背得动的。

“老人家,我很佩服老李家的毅力和精神。但没有人是救世主,我会全力去追查这件事,但不会抱着这样一个虚无缥缈的目标,在鄱阳湖守一辈子。”

因为敬重,所以林混才说出真话。

“现在的年轻人可真现实。不过你是对的,死守着一辈子的传奇,不如江湖一时的轰轰烈烈。我将小玲托付给你们,还希望你们待我照顾好她。”

老头的话如同晴天霹雳,将林混劈的七晕八素。

“你就这么放心?”

“大名鼎鼎的林混,身边美女如云,个个美若天仙,却身洁如冰。小玲在你那里,我还是放心的。”

老头对着林混会心一笑,掏出随身带着的旱烟袋,“嘎巴,嘎巴”,抽了起来。

“都什么年代了,还抽这个。”说完,林混从贴身衣兜里掏出一支雪茄,递了过去。

“去。你小子别打马虎眼,小玲的事,你答应还是不答应。”

用烟袋锅子推了推林混手中的雪茄,老头却是一脸正色。

看着老头不似开玩笑,林混挠着头。

“老客,你竟然早就认出我来了。当初何必演那么多戏,害的我以为可以逍遥天地间。看来以后不化妆是不敢出门了。对了,你怎么知道我的事情的?”

自己的事情传的这么远,自然不是好事,所以林混想要弄明白。

“喏,那丫头正在看呢?《超异能快感》别名《我的女子异能队》,有个写小说的信誓旦旦地说,里边的事迹都是真的。只不过倒是真有你这个人,林三昆这个名字,不正是林混吗?在这些人的眼里,你已经是侠之大者,为国家出生入死,为朋友两肋插刀,一诺千金。”

“我草,这都行?”

林混被雷得差点半身不遂,这谁啊,这么能编排,把自己写成了英雄。明明就是小混混一个,而且写这本书的人到底是何居心。

“前段时间,哲彭东京丧尸大爆发,有人传说是你制造的,粉碎了对方的大阴谋。现在写小说的,为了吸引眼球,多会捕风捉影,这么大的东风,自然有人不会放过,卖钱糊口。江湖传闻十之**有理有据,小子你还是认了吧。”

林混长大的嘴巴,绝对能够塞进一只鸵鸟蛋,老子现在还两袖清风,竟然被这些无良的写手哪来赚钱。

哼,别让我抓住,抓住了,一定跟他要90%的稿费。

“行,我答应你。我会给小玲安排一个好点的学校,给她一个美满的少年时光。不过,要想她幸福,总得有家人陪着吧。”

林混虽然能够想到小玲身上发生的悲剧,但他不相信作为燕子李三的传人,为自己的孙女拿不出点“黄货”来。

“小玲是我外孙女,她的父母在十年前的丧尸爆发中已经丧生。至于我,死守了一辈子的传奇,自然要在临死前,轰轰烈烈于江湖,好重振先祖的威名。”

说完,老头从腰上解下鱼线,随手一招,从渔船之上勾来一个布袋。

打开布袋,里边放着一些珠宝,看模样似乎有些年久。

“这些是小玲的生活费和学费,将来她会自己赚钱养活自己。”

说完,老头又张开嘴,从口中摘下一颗假牙。

“咦”,看着老头一口黄牙,林混感到很奇怪,什么东西竟然能够放在假牙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