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
胡当当不再提小湖,王楠也不去提,不过,在确定了网吧的事情之后,他就找到了刘天那里。
他去的第一个台球铺就是胡当当的那个,再之后也没有去过别的铺子。刘天这里他只是听说,找起来还真是费了些劲,从外面看,这个铺子没什么出奇的,甚至很容易令人忽略,只有一扇单门,连个名字都没有挂,挤在一间音像铺和一个租书屋之间,实在是太容易被忽略了。
不过一推开那扇茶色的玻璃门,就会发现里面原来是另有乾坤。
棕灰色的地毯,悬挂的白炽灯,音响里播放的是一首轻柔的英文歌曲,和外面冰冷的温度不同,这里温暖的如同春天。王楠现在已经可以说是见了点世面了,但看到这个也不由得一呆,不是说这个店铺装修的太好,而是完全出乎所料。
在梁城这么一个地方,出现一个这样的台球铺子?他突然明白为什么当初方文卓舍近求远,带他去的是胡当当那里了,这地方,那真不是一般人敢来的,胡当当的二楼要五块,这里莫非要十块?
生意并不是很好,大厅里的三张桌子上只有一张有人。听到声音,其中一人抬头向他看来,也许是因为光线的关系,那人一开始没看清他的面孔,眯了下眼,才认出来:“你是……王楠?”
“你好,我来找刘老板。”
“嘿,还真是王楠啊。老板老板,你等的人来了!”
“叫什么叫?素质!素质!”刘天从里间出来,他拖拉着一个棉拖鞋,穿了件米白色的欧式睡袍,睡眼朦胧的也不知道是正准备睡还是刚睡醒,看到王楠他一怔,面容立刻一变,从原本的悠闲慵懒,转为茫然迷茫,他看着王楠,过了片刻,才悠悠的开口:“你来了。”
“……刘老板好。”
“我等你很长时间了。”
王楠嘴角一抽,刘天又道:“我本来想去找你的,但想想,还是觉得在这里等更有意思,不想,一等就这么多天。”
虽然这房间里暖气开的充足,但王楠还是有一种寒毛倒竖的感觉,他想了想,道:“我昨天听虎哥说刘老板想见我,今天就来了。对于刘老板当日的指点,我一直铭记在心。”
刘天看着他,他也微笑相对,这句倒不是客套,虽然当时觉得受了莫大的屈辱,但现在想想,却是很有好处的。要说多么感激刘天也不至于——主要是刘天这个做派,实在很难令人产生这么郑重的感觉。不过他还是要承刘天的情。就算没胡当当这回事,听到刘天想找他,他也会来看看的。
看了他片刻,刘天一笑:“你果然没令我失望。等我片刻。”
说着,他就转过身,又进了里间。王楠有些不解,但他一向是能耐住性子的,当下也就站在了那里,想到外面冷,他把羽绒服的拉链拉开,靠近一个案子,用手摸了摸,立刻能感觉到,这上面用的绒布,完全不逊于汇德。
“难得你来,指导我们一局呗。”先前开口的那个南子道。
“我很久没有打普尔了,感觉早没了。”
“来吧来吧,将来说出和你打过球,也是光荣啊。对了,我叫赵柯,他叫曹毅,我们都是给老板打工的。”
“你们可不是给我打工的。”那边刘天已经出来了,他穿了件黑色西裤,上身是同颜色的衬衣,皮鞋擦的锃亮,一副要出席酒会的架势,他一边系着衣服上的扣子,一边道,“我也请不起你们。”
赵柯呵呵的笑了两声:“老板这是要出来?”
“嗯,我要和他去胡当当那里。”
赵柯有点不解,但还是和曹毅一起去拿了衣服。这铺子里的生意很是马虎,过去最好的时候,一天也不过百十元的收入。半年前刘天又搞了一次装修,规格是上去了,人气却更少了。很多时候,就他们两个在那里玩球,两人私下也说过,照这个样子下去,说不定什么时候也能打出王楠的水平了。这当然是笑谈,先不说他俩打的是普尔,就是在这边的工作也是经常换的,刘天身边总有两个人跟着,但这两个人基本上都是一年一换。这工作福利好待遇高,虽然闷了点,抽了点,但也不令人生厌。
这时候刘天说要去出去,他们自然跟着,至于铺子,谁在乎?
“刘老板要去老板那里?”
王楠有点疑惑的开口,刘天点了点头:“嗯,我说过要和你了结这段恩怨。”
咱们什么时候说过?王楠心中抽搐,面上却不露,只是道:“刘老板说的是老板那里的铺子?”
刘天瞪着眼,一副除了那里还有哪里的样子。
“老板的铺子已经没了。”
“咦?”
“被人骗了。”
他说着,把小湖的事简单的说了一遍,刘天皱着眉:“怎么可以这个样子?我说过要和你打斯诺克的,现在那个铺子没有了,我怎么和你有始有终!”
王楠无言以对,刘天烦躁的走了两趟,正巧有两个人要来打台球,他立刻眼一瞪:“出去!”
那两人也被吓住了,二话不说,扭头就走。王楠心中觉得古怪,但大概也能听出刘天是想和他打斯诺,因此就道:“刘老板要是愿意的话,咱们在哪里都能打,梁城这里要是没有案子的话,咱们可以到省城,或者,到G市。”
刘天摇摇头:“你不懂。”
说完,惆怅的叹了口气,转身又进了里间,再出来的时候,又穿上了他那件长毛毛的睡袍,腰带斜系在右边,一副贵公子做派:“你怎么还在这里?”
这次就算是赵柯曹毅也是两滴汗,赵柯道:“老板,你不是一直想着和王楠打球吗?胡老板那里不可以了,咱这里不是也有个桌子吗?”
“你知道什么叫有始有终吗?不在胡当当那里打,怎么能算有始有终。”他一瞪眼,看了眼王楠,“你跟我进来。”
王楠现在是非常赞同外面人对刘天的称呼了,先前他就是觉得刘天的做派有些古怪,但那个时候只想着,有钱人嘛,总是和别人不一样的,而现在,他要承认,这人的精神估计是真有点不正常。若不是因为胡当当,他真想立刻就走。
他跟着刘天到了里间,和外面相比,里间倒是非常平常的,就是有一个大床垫,没有床。一个桌子,上面摆了一个电脑,再之后,就是一个布档,也不知布档后面放着什么。
“你来找我,是为了胡当当吧。”
“也的确是想来还刘老板的情的。”
刘天拿起桌子上的小熊猫,抽了一根:“我就不让你了,我这里,只准我自己吸烟的。你想怎么做?”
王楠愣了一下才知道他说的应该是小湖:“我想把那个女人找出来,让她回来和老板离婚。并且……从此以后不再介入老板的生活,也不能找任何理由回来看宝宝。”
“够绝的啊。”
“她拿的那些东西就算了,起码老板是不会追究的。”
“听起来,倒是不太难,但是,我为什么要帮你做?”
“有什么是我能为刘老板做的吗?”
刘天一怔,摸着下巴盯着他,他看的很仔细,仿佛想从他的脸上看出花,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开口:“我现在还真想不出你能为我做什么,好像无论让你做什么我都有些吃亏。这样,这件事我先记下,等将来找你要的时候,你不能拒绝。”
“好。”
刘天往自己的后背椅上一靠,有些疲倦的挥挥手:“你走吧。”
“那……谢谢刘老板了。”王楠说完,留下自己在汇德地址,“虽然我大概很快就要出国了,但刘老板有事的话,可以去信到这里,我应该是能收到的。”
刘天没有出声,仿佛已经魂游天外了。王楠等了等,见他没有反应,就自己退了出来。
再之后的几天,他回了姜小莲那里几次,和母亲那边的人吃了两次饭,一次是他请,一次是姜小梅做东,表兄表姐一大家子十几口,份外热闹,人人都对他要去英国展开了美好的幻想以及羡慕,并对他未来的出路表示了绝对的肯定。
对于这些话,王楠没有做太多表示,只是微笑。
再之后,他还见了李亮,知道他这次回来后就要出国了,李亮几乎要逃课,弄的王楠非常不能适应:“你怎么这么奇怪啊,我是出国,又不是到月球。不说出去后还会回来,就算不回来了,你也没必要这样吧。我不是你妈,不是你老婆,不是你的私有物,你这个样子简直就有点……”
他一时想不到要怎么形容,最后道:“反正我不能接受你这样。”
李亮的面孔一阵红一阵白,看着王楠不出声,那种带了几分求饶的眼神,令王楠有点心软,但他还是很坚定的看着李亮,李亮最后只有退让。
等到王楠要走的时候,胡当当的网吧已经基本定了,房子开始粉刷,机器开始找人打听怎么购买最合适。胡当当依然像他所说的那样不去送人,但王楠在当天下午到了王虎那里,把一个一万的红包塞到了宝宝的包裹里,他先前已经给了胡当当五万,这是他身上最后一份大钱了。
胡当当看到要推,王楠道:“给宝宝的红包,也算是她认我这个干爹的磕头礼。”
“操,毛都没长齐还想当干爹?”
王楠挑了下眉:“怎么,你想让宝宝认我当干哥哥?那倒好,都说这干哥哥啊……”
“滚蛋滚蛋!赶快滚到你的大英帝国吧!”
王楠笑着,走出了那个还是泥土路的小院,刚下过雪,空气中还带着一份冰冷,但阳光灿烂,反射到积雪上,竟有一种刺眼的感觉。他一步步的走着,心中有难过有遗憾有悲伤有向往,但不管怎么样,他都没有停,一步一个脚印的踩在雪上的走着。
作者有话要说:写到这里,突然有一种想鞠躬说本文就此完结的冲动——不要打,俺只是说想,并不是说真的完结-?-
不过,到这里,可以说是一个小结了,起码,或者如果本文分上下两部分的话,这应该是上部分了。三十五六万字,CP都不能说完全确定,就算俺一向慢热,估计也有很多同学说,慢的过分了,羞涩……非常感谢所有在这里支持俺的同学,鞠躬!
这个文,写的很任性。开文的时候,可以说是俺最迷茫的时候,俺这个文开在写神路一个月后大概,那个时候,神路从数据上来看不错——现在来看好像也凑合,但俺自己写的非常不趁手,虽然每天码字,但都有一种不知道要写什么的感觉。
在写东西这一点上,俺是一个非常唯心的人,不是自己想写的,写起来简直想要上吊。神路不能说是俺自己不想写的,可是写的很迷茫。那时候俺在赶大纲,想着写到某一个点上就好了,到下一个点上就好了,结果却是不见丝毫的好转=?=
编辑和一些同学也提出了这个问题——再次感谢这些人!俺躺在**,想着写东西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想的脑门子疼也没想出个好歹,最终决定再开一篇,写俺最熟悉的,不是运动系,而是那些身边的人。
这一篇的目的,俺开始说是一个试验,但越写越哈皮,越写越有感觉,也越写越任性。王楠、方文卓、李亮这些人都太过现实,特别是方文卓,其实是不太符合一本小说的,这个人身上有很多显而易见的毛病,因此很多同学都对他不感冒。
但是如果我们换一个角度来想,十八岁,知道自己吃苦创业,有眼光,知道照顾家人……这样的少年又有多少呢?说句实在话,我在十八岁的时候,只知道做白日梦=?=
这本小说,很多地方都在故意的去写那些和情节无关的枝叶,比如梁城的小吃,比如小云岗的房子,这是一个很任性的做法,因为显然这些东西看起来不会很爽快,但俺还是很执拗的在写,也就是在这个过程中,俺越来越能体会到码字的快乐——不考虑其他任何因素,只写自己想写的
如果现在让俺选择一本最喜欢的,也许,会选择这一本。虽然它是俺基本运动系小说里最不起眼的一个,最没有**的一个,主角也不是特别出色的一个。但是对于我来说,它是最特别的。它没有丝毫的玄幻因素,主角的成长虽然有开金手指,但在很大程度上能说是运气和天分——小暗那是与生俱来的天赋,林跃那是有一个大神在背后支撑,就连石头,也是有着上一辈子的回忆以及磨练,只有王楠,他什么都没有,虽然说是有天分,但搞运动出色的,基本上都是要有天分的。
有点不知所云了,总之就是,非常感谢大家,将这一本任性、几乎无CP的小说支持到现在,非常非常感谢!明天俺会休息一天,好好想想下面要怎么写,星期二,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