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4章 番外,我的相公是头狼1

皓月当空,刚下了一场雨,天空如水洗了一般,通透。

深山中透着一股子的阴森气息,时不时响起一声野兽的叫声,给这寂静阴森的深山平添了一层诡异。

由于刚下过雨,山中泥泞不堪。

“真倒霉,来这里两天了一头能入眼的野兽都没有。”

萧韵儿深一脚浅一脚的往前走,浑身湿漉漉的,有些破烂的衣服紧贴在身上,她奥凸有致的身材一览无余。

星辰般晶亮的双眸时不时的打量着周围,好像在寻找着什么。

这时,她一不小心踩到一个不大的坑,整个人跌倒在地,“啊,痛死我了。”

萧韵儿将自己的脚从泥窝里拔出来,上面的疼痛犹在。

糟糕,她崴脚了。

看着露出脚趾头的平地鞋子,萧韵儿烦躁的脱下来丢到一边。

“什么破鞋。”好怀念她的登山鞋啊。

萧韵儿坐在泥地上,抬头看着水洗般清澈的天空,内心郁闷不已。

在前不久,她在动物园里训练一头狮子,一不小心被狮子踢中了脑袋,等她醒,发现自己来到了古代,还成了什么狗屁公主。

她才不稀罕什么公主呢,没有人身自由,还是做一名驯兽师来的自由。

于是,她就偷偷从皇宫里跑了出来,跑到这座漠北最大的原始深山老林里,寻找一头合适的野兽,训练一下当她的伙伴兼坐骑。

可在这里转悠了几天,也没找到一个像样的野兽,还碰到了这么个鬼天气,淋了一身的雨。

想她一名二十一世纪高级驯兽师竟沦落到如此地步,唉,真是惨喽。

古代除了天蓝些,空气好点,其他的还有好处吗,没有!

就在这时,原本平静的天空突然一道闪电划过,雷声随即而起,轰鸣声震天地。

“该死的老天爷,是不是诚心和我作对啊,没看到我够惨了吗,还下雨。”

萧韵儿咒骂了一通,骂归骂这个时候还是找地方避雨比较好。

举目朝着四周看了看,见不远处有座不高的山,那里有个山洞。

今天就在那里迁就一晚,等明天她脚好些了再想办法回去。

随后,萧韵儿按着地面吃力地站了起来。

顺手从一旁折了一根枝条充当拐杖,一瘸一拐的朝着山洞走去。

她还没走到山洞,夜空中就飘起了雨滴,好在她进了山洞雨才下大。

萧韵儿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看着外面下成瀑布的大雨,心里一阵的烦闷。

幸好这里比一般的地方高一些,才没有流进水,否则她要泡成凤爪了。

山洞里比较干,里面还有不少的干草还有一些干柴。

现在虽然是夏季,可深山里的夜晚还是很凉,更何况现在是下雨天,她又浑身湿了个透,冻的她浑身发抖。

萧韵儿搓了搓手臂,将干草和干柴弄到一起。

然后,从身上摸出一个打火石。

这打火石已经泡了雨水,根本不能用。

萧韵儿烦躁地将打火石丢到地上,巴拉了下乱糟糟的头发,看着干柴眼眸忽然亮了许多。

可以效仿古人钻木取火啊。

萧韵儿挑了一根比较好的木头,又弄了根比较细的枝条用匕首刮了刮,又弄了些干木须塞进木头坑里。

准备就绪,她便趴在那里开始钻木取火。

在现代的时候,一次她到山林中寻找野兽,带的背包不小心掉进悬崖里,她就是用这种方法得到火种。

钻木取火比较费力费事,不过,只要持之以恒还是能办到。

萧韵儿趴在地上将全部精力放在钻木上,什么时候从洞里走出一头狼都不知道。

那头狼的皮毛浑身雪白,一根杂毛都没有,眸色和普通的狼不同是嗜血的红,它的身体要比一般的狼高大许多,它的头颅轻轻的抬着,给人一种高贵的感觉。

血红的眸子微微眯着,静静的看着在钻木取火的萧韵儿,好似很感兴趣一般。

一盏茶的功夫后,开始冒烟,很快有火星出现,萧韵儿使出吃奶的力气,死命的攥着手里的木棍。

燃着的火星越来越多,木须也燃了不少火星。

萧韵儿连忙丢掉手里的木棍,轻轻的吹燃了火星的木须,很快便有细小的火苗出现。

“太好了,终于成功了。”

就在这时,她感觉到背后有一道视线在盯着她,头皮不由一麻,猛的转过头去。

见距她一步远的地方站着一头白狼,那狼不想她会突然转过头,动了下前肢,继续和萧韵儿对视。

“哇,好美的雪狼,这体魄太雄壮了。”萧韵儿看着白狼,眼里闪烁着激动,就好像发现一座金山一样,恨不得将对方抱进怀里好好的研究一番。

雪白的皮毛一根杂毛都没有,而且还比一般的狼高大,尤其是它那双独特的血眸,看着令人头皮发麻,心惊胆战,可就是这样危险的狼才让她最感兴趣。

萧韵儿体内挑战的基因顿时被激发,她眼眸闪烁着精光,很激动的出声问,“你是狼王吗,好体魄,比我之前在内蒙古遇到的狼王还要棒。”

不,应该说那头狼王和这头相比简直不堪一击,当这头雪狼的小弟还差不多。

凌风眯了眯眼眸,血眸中闪过一抹好奇。

不错,这头雪狼就是消失已久的凌风。

这四年里,他一直躲在这里,这是漠北最大的深山老林,经年不见有人进来。

四年了,他从未见过一个人,和他相处的无非是这里的动物。

没想到竟在这里遇到一名年轻女子,他本来在里面休息,发现有什么东西进来,还以为是前来避雨的野兽,没想到竟是个人。

见她自言自语,又是叹气又骂天,一会儿又斗志满满的跑去生火。

可能是三年没见过人了,见到一个出于好奇才走了出来。

见他没有反应,萧韵儿伸出自己白嫩的小手,脸上露出一个自认为非常友好的笑容,“狼王你好,我叫萧韵儿是个驯兽师,很高兴认识你,但愿以后我们能够相处的很愉快。”

原来是个白痴,把手伸到狼的嘴边,不是白痴是什么。

凌风冷冷地瞥了她一眼,然后,迈着优雅高贵的四肢走向自己睡觉的地方。

“诶,你怎么走了。”萧韵儿郁闷地蹙了蹙眉头,“你这反应也太奇怪了吧,狼遇到人不应该张嘴就咬吗,我把手都给你了怎么还不咬。”

她将手伸过去自然不会让他真的咬自己,她是高级驯兽师知道怎么防备。

凌风听到她的话,顿时停住脚步,转过头饶有深意的看了一眼萧韵儿,没说什么,转过身走到睡觉的地方趴伏在那里,合上眼眸继续睡觉,完全将萧韵儿当成无物。

“喂,你要不要这么目空一切啊,我好歹也是个人啊,知不知道人是主宰一切生物的动物。”

萧韵儿郁闷的只想骂爹,这狼看到人的反应也太奇怪了,一不扑过来撕咬她,也不害怕的逃跑,而是继续窝在那里睡觉。

果然,狼王就是狼王,看这气度简直有些人都比不上。

看着合眼睡去的凌风,萧韵儿眼眸中熠熠生辉,直放光彩。

这头狼她要定了!

萧韵儿握着拳头做了一个加油的动作。

这时,她突然想起了什么,连忙转过身去。

看到早已灭了的木须,整个人都不好了。

“还要重新钻,我这柔嫩的小手。”萧韵儿看着手上因钻木取火磨出来的水泡,心里郁闷至极。

废了千辛万苦弄出来的火种就这么灭了。

不怕,继续磨!

不过,不继续磨也没其他办法。

萧韵儿蹲下身子,继续拿着木棍钻。

由于前者还有点余温,这次用了很短的时间就钻出火来。

萧韵儿小心翼翼的将火生着,然后,又用干草将火种引大,很快火便熊熊燃烧起来。

终于弄好了。

萧韵儿在发痛的手掌上吹了吹,然后,朝着洞外看了一眼,又低头看了看身上依旧湿漉漉的衣服。

反正这里没有人,她脱下来将衣服烤干,穿着湿衣服很不舒服。

萧韵儿三下五除二将身上的衣物解开,最后脱的只剩下一个肚兜和一条亵裤。

凌风听到外面的动静睁开眼去看,正好看到脱了衣服的萧韵儿,甚至还能看到那坨肉在红色肚兜里若隐若现。

这辈子他喜欢的女人只有唐玥一人,别说有过女人了,就连女人的身体都没见过。

看到萧韵儿那奥凸有致的身体,还有**在外的雪白肌肤,凌风心头一紧,慌忙转过头去。

这时,如果仔细看,不难发现隐在毛下面的皮都变红色的了。

这女人怎么这么不要脸,没看到他一个大男人在这里吗,竟然还当着他的面脱光。

凌风对萧韵儿的印象立即差了几个层次。

不过,他忘了自己现在是一匹狼,人家根本就没把他当男人看。

正在烤衣服的萧韵儿哪里知道自己已经被人,不被一头狼贴上一个不要脸的标签。

“灰姑娘跟着我走吃喝不用愁

兄弟你跟我走

吃喝都不用愁

想要喝酒咱有酒

想要吃肉咱有肉

……”

萧韵儿鬼哭狼嚎的边烤衣服边吼着‘兄弟跟我走’这首歌。

听的凌风耳膜一颤一颤的,这是他这辈子听过的最难听的歌。

当然原著唱的不难听是萧韵儿唱的太难听,以至于凌风将这首歌列为最难听的歌曲没有之一。

唱完,萧韵儿肚子很应景的咕噜噜的叫了起来。

还真饿了。

夏天的雨来的快走的也快,刚刚还下着倾盆大雨,这个时候雨已经停了下来。

萧韵儿将烤的大半干的衣服套在身上,然后,抓了些干柴丢进火堆里。

对着后面不知什么时候转过头去的凌风说道“喂,狼王,我出去打一些野味,你饿不饿,要不我给你带一只兔子吧。”

“……”

她自动示好的话没有得到应答,萧韵儿也无所谓,狼王嘛,总有点脾气。

抬脚走出了山洞。

见萧韵儿出去,凌风垂眸沉思了下,然后,站起身缓缓的走到火堆前。

看着跳耀的火,凌风眼里多出了一丝的复杂的神色。

好久没有见过火了,多少个日子他已经数不清。

凌风伸出自己的狼腿,看着上面雪白的皮毛,心里很是难受。

四年前他为了救唐玥,强行引动了狼毒,让自己彻底变成了一头狼。

这些年穆狼再也没有出现过,可他也只能以狼的身体过活。

生活在深山老林里,慢慢的他都觉得自己是头狼,吃生肉住山洞,和野兽还有什么区别。

四年来,他第一次看到火,心里总有些别的情绪在里面。

那灼热的温度,感觉真的很好。

火的热度都将他伸过来的狼腿上的毛都烤卷了,可他却好像没有感觉到一般,依旧站在那里。

不知过了多久,一道脚步声由远至近传来。

凌风眼眸一凛,朝着后面退了几步,然后,盘卧在那里。

“狼王,你看我弄到了好多野味,这山虽然阴森了点,野味倒是随处可见。”

萧韵儿人还没进来,银铃般的声音传了进来。

进了山洞,见凌风卧在火堆的一旁,萧韵儿不由兴奋了起来,“你是不是想和我交朋友才出来的,我就知道想我人见人爱车见车爆胎,癞蛤蟆见了都想变王子的美少女,你狼王肯定也喜欢我的对不对。”

萧韵儿叽里呱啦的说了一通,当然,中间不免存在吹嘘的可能。

这女人太自恋了,他什么时候想和她交朋友,他只有一个朋友那就是唐玥。

凌风将头扭到一旁,不去看她。

“嘿,你该不会是害羞了吧。”萧韵儿咯咯地笑了起来,“没关系,对着我这样的美少女害羞很正常,我不会嘲笑你。”

凌风“……”

他从来没见过像她这样呱噪又自恋的女人,和唐玥简直是天差地别。

唐玥是那种比较恬淡的人,话不多,尤其是研究药品的时候,她可以十天十夜不说一句话。

这女人对着他一个陌生的,而且还是狼形的他都能呱噪这么多,真是头疼。

当然,萧韵儿不知道她已经被凌风给嫌弃了。

依旧很欢乐的处理着自己打来的野味,她先将一只肥美的野兔丢给凌风,然后,在火堆上架了个架子,将肉放在上面翻烤。

“狼王,你以后要不跟着我吧,我会给你弄很多好吃的,还有跟着我,我不会让你受到欺负。”萧韵儿烤着肉还不忘游说凌风。

以她高级驯兽师的灵敏嗅觉发现,这头狼是可以听懂她讲话。

一头能听懂人讲话的狼简直是稀罕之物。

她今天肯定是走了狗屎运,竟然能见到这么一个宝贝。

如果能将他带到现代那该多好,看她那些师兄师姐还敢不敢嘲笑她高级驯兽师证是走后门得到的。

萧韵儿说了一大堆的话,没有得到一丝的回应,随着时间的推移,肉香的味道慢慢的溢了出来。

烤好之后,萧韵儿放在鼻子上闻了闻,正要张嘴去咬,发现她丢出去的野兔依旧躺在那里,别说吃了就连挪动一下都没有。

“你怎么不吃,不爱吃兔肉吗。”萧韵儿撇撇嘴,“没想到狼还有挑食的。”

说着,她将一旁没有烤的生野鸡丢给他,“不吃兔肉,那吃。”

凌风在那只还带着鸡毛的鸡身上瞥了一眼,依旧很傲娇的扭过头去。

平时他很少吃生肉,一般都是以果木充饥,不过,由于狼长时间吃素食,身体的机能就会下降,所以他才会隔一段时间拿生肉饱腹。

反正他这辈子都是头狼,早晚是要适应吃生肉的习惯。

“不吃算了。”见他依旧不动那只野鸡,萧韵儿还以为他不饿,就自己拿起刚刚烤好的野鸡送到嘴边正要去啃。

只是她还没啃到肉,眼前只觉得有白物闪过,再看手里的烤鸡已经不见了踪影。

凌风用前面的前肢夹着鸡,撕咬着烤肉。

这肉烤的不咋地,不过,比生肉好吃太多了,毕竟他不是真的狼,还是喜欢吃熟食。

萧韵儿看着吃的正欢的凌风,郁闷地皱了皱眉头,“真是奇了怪,狼王竟然喜欢吃熟食。”

更让她稀奇的是,面前这位狼王竟用前肢抱着烤鸡,就好像人的双手一样,当然没有手灵活。

这时,一个想法钻入她的脑子里,她试着问凌风,“你是狼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