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增强对法治的认同和自信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必须首先强化其法治信仰。法治信仰,是对法治发自内心的认同和尊崇。
典型案例
鼠 狱
张汤在西汉武帝时曾任廷尉、御史大夫,一生主持审判许多重大案件,用法严酷。他小的时候即已显露出做法官的潜质。一次他父亲外出,他一人在家,老鼠将肉偷走。他父亲回来,很生气,动手打了他。张汤遂挖掘鼠洞,将老鼠捉拿归案,老鼠偷的肉还没有享用完,“鼠”赃俱获。张汤按正式审判程序,审讯老鼠,记录供词,写成文书,最后定罪判决,处老鼠以磔刑。其父回家看到他写的供词文书如同出自一个老练的狱吏之手,大为惊讶。以后遂让张汤书写判案文书。
领导干部在内心要敬畏法治,树立法治至上的理念,自觉把法治顶在头上、记在心中,明白法律是神圣不可亵渎、必须严格遵照执行的。
领导干部要有强烈的法治意识,自觉增强对法治的认同和自信,把法治自信化为一种信念,切实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崇尚者、遵守者和捍卫者。
领导干部在任何时候、干任何事情时都要以法律为准绳,要以证据为根据,要从法律程序出发,要运用法律原理和法律精神,始终牢记法律底线不可触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