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毛老五之死
这个死人不是别人,正是令我十分痛恨的毛老五。
他就死在路口的中央,伤口似乎在背部,血流了一大片,两只眼珠子直勾勾的盯着上面,肌肉有些扭曲,仿佛遭遇了什么极其恐怖的事情。
在他的周围,什么都没有留下,我记得,毛老五的衣服包里,原本是胀鼓鼓的,里面装了很多诸如打火机、拧刀一类的小玩意儿,而现在,他的东西显然是被其它人给拿走了。
大伯也惊了一下,随后他蹲下身,掀开了毛老五的领子,脖子侧后方的位置,有一片云状的暗红色尸斑。
大伯看了下,沉声道:“死亡时间在6小时左右。”顿了顿,大伯问我:“崽崽,要不要我把他的衣服扒下来给你?”我恶寒了一下,道:“算了,穿着**很舒服,人类生下来就是**的,我要回归大自然。”
许达昌神情很是紧张,但他的胆量也被训练出来了,这时候还有心情开玩笑,说道:“那你连**都不应该穿。”说完,所有人都沉默了,眼前的这个情况,是我们没有想到的。
之前,我们找到毛老五驻扎的营地时,那里只剩下一只驼铃,驼铃内部还刻了一串编码,那些编码,只有鬼魂陈和郝教授看懂了,并且一致认为,毛老五等人出事了。
但我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再一次见到这个人时,他居然会是一具死尸。
鬼魂陈的表情很冷淡,静静的盯着毛老五的尸体,仿佛不是在看一个死人,而是在看一只洗剥好了的死鸡,完全没有任何怜悯之情。
这样的人确实不值得怜悯,其它的我可以忍受,但我无法忍受,这人曾经对一个毫无反抗能力的老人下手,这样的人,确实死不足惜。
我也不是第一次见死人了,虽然他的表情很狰狞,但比起纳衣寨的那具男尸,比起那个长舌女,这些都算小儿科,完全吓不到我。
顿了顿,我才道:“他是被人杀死的?”
大伯没说话,他将尸体翻了个面儿,尸体背后是一个子弹孔,他是被人用枪从背后射击致死,而且这人枪法很准,子弹直打入了心脏的位置,也不知是有意还是巧合。
能杀毛老五的人,似乎很多。
那个格斗兵,那个三角眼,他们的枪法我见过,都是受过专业训练的,要想一枪击中人的心脏,应该不是难事。从眼前的状况来看,他们应该是内讧了,继而杀了毛老五。
难道鬼魂陈之前所看到的那个人影,就是毛老五这一帮人?
为什么他现在会死在这里?
其它两个去了哪里?
从毛老五的死亡时间上判断,我们两拨人之间,足足有六个小时的时间差,那么在这六个小时里,其余两人,会不会已经找到了转魂镜?
我从来没有像讨厌毛老五这样讨厌过一个人,因此此刻我大概能理解鬼魂陈的冷漠,这样一个能哈哈大笑着枪毙一个老人得禽兽,实在不值得同情,但接下来我们该怎么办?
鬼魂陈的目光早已经从尸体上移开,他的眼神开始在前方的三条路上徘徊,紧接着,他又蹲下了身体,一根手指,缓缓抚摸着毛老五的枪伤。
那里的血已经凝结成暗红色的块儿,翻卷着紫红色的烂肉,我真心佩服鬼魂陈,他居然也不嫌恶心,尸体的伤口有什么好摸的?
我正想着,却发现鬼魂陈的脸色很不对劲儿,紧接着,他站起身,沉声道:“不是他们杀的。”
他这么一说,大伯也蹲下身去查看毛老五的伤口,一看之下,大伯倒抽一口凉气,道:“不可能!”
鬼魂陈撇了撇嘴,道:“怎么不可能。”他说这话时,手指微微一搓,手心竟然多了一颗带血的子弹,原来这小子刚才在抚摸伤口的时候,竟然用一根手指,直接将里面的子弹给掏出来了,要知道,那子弹可是陷在内脏里的。
我下意识的后退一步,看着鬼魂陈布满血液的手,感觉很恶心。
但当我看到那颗子弹的一瞬间,我也愣了。
不仅我,所有人都沉默了。
这种子弹我认识,是郝教授他们的长枪特有的,而鬼魂陈的装备里,则是一些重火力,子弹的直径比较大,也比较长。我们眼前的这个子弹,看起来矮小敦厚,是郝教授他们的长枪所配备的子弹。
我脑海里瞬间闪过一个人:王哥。
只有王哥有那只长枪。
人是王哥杀的。
一时间我有点儿难以接受,因为我从来没有想过王哥会杀人。他是一个比较特别的人,他没有多少文化,但生活的经历和善于思考的个性,使得王哥知道很多平常人不知道的事情,他很沉默、冷静,也给人以安全感,虽然他没有鬼魂陈那样的身手,但在真正危难的时候,他总是垫后的那一个,并且没有任何怨言。
王哥是个胆大心细,沉默寡言的人,不管是在对付药大扁还是鬼蛟时,他都是很凶猛的,但我没想到,他居然还有杀人的胆子。
我先是震惊,但紧接着也释然。
或许是王哥与我们失散后,无意间进入这条通道,遇见毛老五等人,毛老五不是什么善茬,一看到王哥,自然知道是我们追上来了,为了防止王哥报信,他肯定不会让王哥活着,一场恶战在所难免,王哥为了自保,杀人也不是不可能,况且是杀这样一个人,以王哥的心理素质,应该很容易接受。
我将自己的推测所出来,但话音刚落,鬼魂陈便淡淡道:“这里没有发生过枪战,他是被人一枪射死的。”
我道:“王哥枪法高明,一枪崩死他算什么,陈、陈哥,你不会心疼你的手下吧?”我对鬼魂陈已经没那么讨厌,因此下意识的收敛了语气。
大伯摇了摇头,脸色很不好看,道:“崽崽,你没有明白小陈兄弟的意思,这里没有发生过枪战,也就是说,是乖徒弟先动得手,先下手为强。”
在毛老五等人没有伤害王哥的情况下,王哥率先开枪了?而且还是从背后?
我也发现不对劲了,王哥虽然不是个吃亏的人,但也不像是会干这事儿的人,究竟怎么回事儿?我明白大伯的意思,但潜意识里,我不想跟王哥有什么间隙,于是辩驳道:“毛老五又三个人,不先下手为强,岂不是要后下手遭殃?”
大伯叹了口气,道:“不错,毛老五等人有三个人,你认为乖徒弟一个人,会斗的过他们三个人吗?假设当时遇到毛老五的人是你,你会怎么做?”
我愣了一下,一时不知如何回话。
如果是我,我肯定会跑,因为我的枪法就算和王哥一样好,但毛老五三人也是经过专业训练的,而且又是重火力,根本不可能拼过三人,逃跑是最好的决定。
但王哥却开枪了,再敌人没有发现他的时候,反而开枪打草惊蛇,这个现象很不正常。
我越想,思路越清晰,于是喃喃道:“除非当时……”
一旁的许达昌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道:“除非当时,这里只有毛老五一个人,否则王哥肯定不敢开枪。”不错,就是这样。王哥在遇到毛老五的时候,应该是毛老五孤身一人的时候,所以王哥才会开枪。
那么毛老五当时为什么是一个人?
王哥偷袭杀死毛老五之后,现在又在哪里?
大伯看着子弹摇了摇头,道:“想不到乖徒弟下手也挺辣的,小崽子,多跟人家学学。”
我有些气闷,道:“学杀人吗。”
大伯踹了我一脚,道:“是学学处事的果断,虽然偷袭不光彩,但如果不偷袭,一但被毛老五发现,现在躺在这里的就是我徒弟了,凡事不要拖沓,该下手时就下手。”
郝教授神情担忧,道:“孙老弟,你现在就不要教育孙邈同志了,唯今之计,还是找到小王要紧,他一个人在这里面乱窜,万一再遇上另外两个可怎么办?”
我也急,便不再这件事情上浪费脑细胞,转而学着鬼魂陈的模样,仔细查看其余三个路口,以期能找到一丝线索,就在这时,在我们左手边的通道上,我发现了一点血迹。
这丝血迹,应该是不小心蹭了一点血在脚上,然后又蹭到地上所留下的,只不过指甲盖大小,并不明显,如果不是我因为担心王哥所以仔细再仔细,还真容易忽略过去。
我立刻道:“这里,应该是往这条路去。”鬼魂陈看了一眼,随后点了点头,我们便开始朝左边的通道进发,而毛老五的尸体,则看都没人看一眼。
生命都是会死亡的,而生命的意义在于过程,过程是否精彩,是否让人留念,那就要看你死时,有多少人会觉得舍不得了。至少,我是没有半点感觉的,我只觉得,老阿满可以瞑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