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四章 折翼众,昊天镜(上)

色空虽然易容术千变万化,以至于连自己本来究竟长什么样子都记不清了。但总算还没有忘记自己到底是男是女。事实上,色空乃是女子。而影子就是她的情人。两者勾搭在一起已经很久了,几乎就和夫妻也没什么区别。听得老相好求救,影子立刻一声大喝,。反手扯下自己身上的斗篷,猛地向巨阙甩去。

斗篷在半空中激烈旋转,赫然形成一面黄金巨盾,破空回旋飞斩,威势惊人之极。原来这件斗篷乃是东瀛二本道的一件异宝,名为黄金之盾。正面可以随环境不住变色,好像变色龙一样。内里则金光灿烂,一旦灌注内力之后,立刻就能变成足以斩金断玉的神兵利器,最是厉害不过。

可是这着围魏救赵之策,事到临头竟然彻底失败。只听得阴癸派小妖女娇声轻笑,随手一挥,从衣袖处射出一根天魔飘带,在黄金之盾上轻轻一点。阴癸派传人,尽是能够将真气如变魔术般玩得出神入化的大师。只这么一点,黄金之盾上面的真气立刻被彻底改变,非但不再冲着巨阙杀去,反而倒过来飞斩影子。

这般变化,影子简直连做梦都未曾想象得到。乍见奇变,他简直惊得呆住了,甚至连躲都来不及躲。弹指间只听见‘咔嚓~“一声轻响,影子竟然被自己的武器拦腰斩成两截。鲜血尚未落地,那边色空也是惨叫一声,被风刀云剑交错斩在身上,当场就被分尸四段,竟是和影子真正做到了——同年同月同日死!

影子和色空双双被杀,剩余的五名十一翼,赫然都红了眼,发了狂。拳头厉声咆哮道:“杀!把这些汉人都通通杀尽,为兄弟们报仇!”却纵身飞步,抢到影子的尸体旁边,伸出双手按在地面的血泊之中。

别人对此不知究竟,其余那几名十一翼和拳头做了多年兄弟,又怎会不知?看过白清儿和巨阙两者修为之后,众人均知今日一战,成败生死全系决于拳头身上,故此在拳头圆功之前,万万不能让他被打断。当下瘟疫嘶声狂吼道:“拼命吧!大家都一起上!”右手一翻,赫然从腰间取出个小小竹筒打开,从中取出一条浑身碧绿,形状怪异丑陋,看得让人想呕的大虫子,更不作丝毫犹豫,张口就将它吞下肚。

白清儿毕竟还是女子,骨子里就对这些虫子之类的东西有强烈的厌恶和畏惧。乍见瘟疫作出如此举动,白清儿禁不住皱眉退后,天魔飘带射出,应向鱼姬的双股叉,籍此远远避开了瘟疫。

巨阙杀掉色空之后意犹未尽。深深吸口气,随之刀剑齐展,施展一式“破风断云”猛地攻向活髅。活髅怪叫连连,活像只大猴子般纵横跳跃,拳脚交加反施还击。他外貌精瘦,没想到却天生神力。拳脚攻来,重逾千钧,巨阙一时三刻之间,竟然也拿他不下。

双方各自交手激战,位居十一翼之末的疯迷,也没有闲着。他提起双手紧按自己脑袋上那个金箍,“哑~”一声怪叫,引以为豪的拿手本领“疯迷幻力”如闪电般射出,无影无踪,无声无息,防不胜防!只要被这股诡异绝伦兼强悍无匹的迷幻力量打中,在十一翼之中,就只有第三和拳头两人可以免受其害。

这是因为第三修为最高,精神意志最坚定;而拳头则是个彻头彻尾的疯子,狂人!任何精神力量,都不能让一个疯子变得更加疯的,所以迷幻念力对之无效。除此以外,哪怕飞天或地藏等高手,在疯迷的精神力量攻击之下,照样也要任由操纵,化为行尸走肉。疯迷就要凭着自己这股力量,控制白清儿和巨阙自相残杀,以报同伴惨死之仇。

不幸!不幸!疯迷的不幸,就在于他找错了下手对象,竟然选择白清儿为首要目标,而并非巨阙。魔门真传弟子,心神聚散自如,散若飞龙,聚如枯木,凭陵风雨,无知无觉,从来只有他们去玩弄迷惑他人精神,却哪有别人能够动摇得了他们的意志?疯迷幻力袭来,白清儿只觉脑海内微微一阵刺痛,急忙运转魔功,将之化于无形。她心念微动,立刻便知道了这股刺痛感究竟来自何方。

白清儿娇声冷笑,挥动天魔飘带,轻描淡写地连攻三招,把鱼姬逼开。随之回首望向远处的疯迷,陡然一声叱喝,发动隐脉劫力,驱使一束“般若心剑”的力量猛然反击疯迷。这般若心剑与疯迷幻力两者作用不同,效果廻异,但本质上同样也是一股精神念力。疯迷虽然天赋异禀,可是阴癸小妖女修为高绝,远胜于他。名副其实的电光石火之际,疯迷双目陡然不可思议地圆睁至极限,随即惨叫一声,往后就倒。人未落地,胸膛内那颗心脏早因血脉爆破而停止跳动,当场气绝!

疯迷毙命,巨阙和活髅的激战也火速分出了胜负。交手三五招之间,巨阙早摸清楚了活髅底细,并且因此拟定作战方案。刀剑交错之间,招式忽然由刚猛暴烈转为轻捷阴柔。正是“驳风排云”。

“叮叮当当~”接连几下激响,活髅接连出了三拳一腿,和巨阙拼了四次。他还要再发第五拳懂得时候,突然面色大变,四肢发软一下子坐倒在地,瞪眼叫道:“你……你使了什么妖法?”竟然四肢齐感酸痛发软,连战也站不稳,一跤跌倒。

巨阙当然不会用什么妖法,只不过是对症下药罢了。活髅神力无穷,并非因为修炼了什么高深内功所致,纯纯源于天赋。虽然杀伤力绝不下于普通武林高手的数十载修练,而且行动敏捷手脚灵活,每每能够出人不意,打败许多强敌而跻身于十一翼。但蛮劲死力始终比不上内家真气,难以弹指吞吐,收放自如。

相对之下,巨阙虽然本质上也是个蛮子,但毕竟学过内功,懂得收放之道。再加上得到天衣居士指点,更显高明。所以他以退为进,借助风无常云无相的特性,将活髅的猛烈巧妙消弭,使之力无着处。如此一来,则活髅的力量虽然猛,却等于自己轰打空气,登时自尝苦果,被自己发出去的蛮力扯得手足关节同时脱臼,哪里还能再打得下去?

其实只要是普通学过两三天粗浅武功者,也懂得力留三分,不可用足的道理。就以陈胜为例,他以往未曾进入神域,未曾修练神足经之前,也绝对不会犯这种错误。恰恰相反,陈胜的武道,最注意和讲究协调与均衡,绝对不可能出现这种力量用得过头又打不着敌人,反过来导致自己受伤的囧事。偏偏活髅天生神力、头脑简单、武学根基浅薄。稀世奇人别无分号,吃亏就是意料之中的事了。

活髅傻头傻脑想不明白,但巨阙却绝对没有义务要和他讲解什么。眼看敌人已经丧失反抗之力,他不由分说便提起兵器纵身抢前,大喝一声。刀光剑影过处,活髅人头落地,就此变了无头之鬼。

活髅心性单纯,不辨善恶,本来算不上什么穷凶极恶的坏人。然而他跟随着第三,多年来东征西讨,手底下人命同样无数。尤其这次十一翼进入临安制造血案,一夜之间杀尽了皇宫中三千人,活髅在其中可也同样贡献不小。所谓论迹不论心,论心自古无完人。活髅既然杀了人,那么就该偿命。这次丧生在巨阙刀剑之下,也可说天理循环,报应不爽了。

不过几个呼吸之间,已经有四名十一翼丧生。如此挫败,十一翼组成以来,当真前所未见。但!这样的挫败,接下来已经不会再有了。因为瘟疫吞下那条毒虫之后,已经蜕变完毕。而拳头也已经把地面上的鲜血吸收殆尽。两者同时怒声虎吼,分别向白清儿和巨阙冲过去,誓要让他们以血还血,以命偿命!

瘟疫全身衣衫此刻早被毒气溶解,肌肉贲张,皮肤呈现惨绿色。最恐怖者,乃是他浑身毛孔大张,巨量毒气源源不绝地从肌肤上向外渗出,形成氤氲毒雾。形状容貌之诡异,只让人为之头皮发炸,毛骨悚然。

原来,金国毒王瘟疫,修练了一门阴损之极的武功——《千尸奇功》。方法是以产自极北苦寒之地的罕有毒虫“千魂灵龙”,与活人同时埋在棺材里,人遭虫蜇毒发暴毙,虫吸尸毒以为滋养。如此辗转交替之下,虫体所蕴毒性便与日俱增,七日七夜之后,尸毒被“千魂灵龙”吸收殆尽,就打开棺材取出它,榨取毒液化入丹田,再配合独门心法转化为剧毒真气,令本身内息得以不断增强。要经过整整七年光阴,杀害无辜者数千之众,这门毒功方能得以大成。

刚才瘟疫取出生吞的那条毒虫,就是“千魂灵龙”。它既是毒胆,又是毒引。瘟疫吞下它以后,立刻将自己花费大半辈子时间,积聚在五脏六腑以及血液骨髓之中的毒素全面引发。内毒反噬,登时令血液浓稠如胶,肌肉坚韧似牛皮。虽然顶多只能再活几刻钟,但毒力和功力都可以因此暴升三倍,委实恐怖至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