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不常喝酒,从来没有醉过。并非自夸量大,实是因为胆小,哪敢多灌黄汤。梦却夜夜都做。梦里未必说话,醉中梦话云者,装糊涂,假痴聋,免得“文责自负”云尔。
一 笑
吴老头(指吴稚晖。) 说文学家都是疯子,我想哲学家多半是傻子,不懂得人生的味道。举个例罢:鼎鼎大名的霍布士(hobbes)说过笑全是由我们的骄傲来的。这种傻话实在只有哲学家才会讲的。或者是因为英国国民性阴鸷不会笑,所以有这样哲学家。有人说英国人勉强笑的样子同哭一样。实在我们现在中国人何尝不是这样呢?前星期日同两个同学在中央公园喝茶,坐了四五个钟头,听不到一点痛快的笑声,只看见好多皮笑肉不笑,肉笑心不笑的呆脸。戏场尚如是,别的地方更不用说了。我们的人生态度是不进不退,既不高兴地笑,也不号啕地哭,总是这么呆着,是谓之曰“中庸”。
有很多人以为捧腹大笑有损于上流人的威严,而是件粗鄙的事,所以有“咽欢装泪”摆出孤哀子神气。可是真真把人生的意义细细咀嚼过的人是晓得笑的价值的。卡莱尔是个有名宣扬劳工福音的人,一个勇敢的战士,他却说一个人若使有真真地笑过一回,这人绝对不是坏人。的确只有对生活觉得有丰溢的趣味,心地坦白,精神健康的人才会真真地笑,而真真地曲背弯腰把眼泪都挤出笑后,精神会觉得提高,心情忽然恢复小孩似的天真烂漫。常常发笑的人对于生活是同情的,他看出人类共同的弱点,事实与理想的不同,他哈哈地笑了。他并不是觉得自己比别人高明(所谓骄傲)才笑,他只看得有趣,因此禁不住笑着。会笑的人思想是雪一般白的,不容易有什么狂性,夸大狂同书狂。詹姆斯·巴里在他有名的peter pan《彼得·潘》里述有一个天真烂漫的小姑娘问那晚上由窗户飞进来的仙童,神仙是怎样生来的,他答道当世界上头一个小孩第一次大笑时候,他的笑声化作一千片,每片在空中跳舞着,后来片片全变作神仙了,这是神仙的起源。这种仙人实是比我们由丹房熏焦了白日飞升的漂亮得多了。
什么是人呢?希腊一个哲学家说人是两个足没有毛的动物。后来一位同他开玩笑的朋友把一个鸡拔去毛,放在他面前,问他这是不是人,有人说人是理性的动物。但什么是理性呢?这太玄了,我们不懂。又有一个哲学家说人是能够煮东西的动物。我自己煮饭会焦,炒菜不烂,所以觉得这话也不大对。法国一个学者说人是会笑的动物。这话就入木三分了。哈兹里特也说人是唯一会笑会哭的动物。所以笑者,其为人之本欤?
自从我国“文艺复兴”(这四字真典雅堂皇)以后,许多人都来提倡血泪文学,写实文学,唯美派……总之没有人提倡无害的笑。现在文坛上,常见一大丛戴着桂冠的诗人,把他“灰色的灵魂”,不是献给爱人,就送与satan(英语,意为“魔鬼”。)近来又有人主张幽默,播扬嘴角微笑。微笑自然是好的。“拈花微笑”,这是何等境界。爱默生并且说微笑比大笑还好。不过平淡无奇的乡老般的大笑都办不到,忽谈起艺术的微笑,这未免是拿了一双老年四楞象牙镶金的筷子与刘老老了。我要借马克西姆·高尔基的话评中国的现状了。他说:“你能够对人引出一种充满生活快乐,同时提高精神的笑么?看,人已经忘却好的有益的笑了!”
在我们这个空气沉闷的国度里,触目都是贫乏同困痛,更要保持这笑声,来维持我们的精神,使不至于麻木沉到失望深渊里。当夏洛蒂·勃朗特失了两个亲爱的姊妹,忧愁不堪时候,她写她那含最多日光同笑声的“《雪莉》”。柯珀烦闷得快疯了时候,他整晚吃吃地笑在**作他的杰作《痴汉骑马》歌高尔基身尝忧患,屡次同游民为伍的,所以他也特别懂得笑的价值。
近来有好几个民众故事集出版,这是再好没有的事。希望大家不要摆出什么民俗学者的脸孔,一定拿放在解剖桌去分剖,何妨就跟着民众笑一下,然礼失而求之于野,亦可以浩叹矣。
二 做文章同用力气
从前自认“舍大道而不由”的胡适之先生近来也有些上了康庄大道,言语稳重了好多。在《现代评论》一百十九期写给“浩徐”的信里,胡先生说:“我总想对国内有志做好文章的少年们说两句忠告的话,第一,做文章是要用力气的……”这句话大概总是天经地义吧,可是我觉得这种话未免太正而不邪些。仿佛有一个英国人(名字却记不清了)说when the author has a happy time in writing a book,then the reader enjoys a happy time in reading it( 英语.意为“一个作者写作时很快乐,读者阅读时也会极快乐”。)(句子也记不清了,大概是这样罢)。真的,一个作家抓着头发,皱着眉头,费九牛二虎之力作出来东西,有时到(倒)卖力气不讨好,反不如随随便便懒惰汉的文章之淡妆粗衣那么动人。所以有好多信札日记,写时不大用心,而后世看来到另有一种风韵。佩皮斯用他自己的暗号写日记,自然不想印出给人看的,他每晚背着他那法国太太写几句,更谈不上什么用力气了,然而我们看他日记中间所记的同女仆调情,怎么买个新表时时刻刻拿出玩弄,早上躺在**同他夫人谈天是如何有趣味,我们却以为这本起居注比那日记体的小说都高明。
查理斯·兰姆的信何等脍炙人口,柯珀的信多么自然轻妙,多布森叫他做着睡帽的滑稽家,这类“信手拈来,都成妙谛”的文字都是不用力气的,所以能够清丽可人,好似不食人间烟火。有名的塞缪尔·约翰逊的文章字句都极堂皇,却不是第一流的散文,而他说的话,给鲍斯韦尔记下的,句句都是漂亮的,显明地表现出他的人格,可见有时冲口出来的比苦心构造的还高一筹。柯勒律治是一个有名会说话的人,但是我每回念他那生硬的文章,老想哭起来,大概也是因为他说话不比做文章费力气罢。佩特一篇文章改了几十遍,力气是花到家了,音调也铿锵可听,却带了矫揉造作的痕迹,反不如因为没钱逼着非写文章不可的哥尔德斯密斯的自然的美了。goldsmith作文是不大费力气的。哈里森却说他的《威克斐牧师传》是the high-water mark of english( 英语,意为“英文高水平的标志”。)
实在说起来,文章中一个要紧的成分是自然(ease),我们中国近来白话文最缺乏的东西是风韵(charm)。胡先生以为近来青年大多是随笔乱写,我却想近来好多文章是太费力气,故意说俏皮话,拚命堆砌。赫尔普斯爵士说做文章的最大毛病是可省的地方,不知道省。他说把一篇不好文章拿来,将所有的noun,verb,adjective(名词、动词、形容词),都删去一大部分,一切adverb(副词)全不要,结果是一篇不十分坏的文章。若使我是胡先生,我一定劝年青作家少费些力气,自然点吧,因为越是费力气,常反得不到ease同charm了。
若使因为年青人力气太足,非用不可,那么用来去求ease同charm也行,同近来很时髦的essayist(随笔家)卢卡斯等学兰姆一样。可是卖力气的理想目的是使人家看不出卖力气的痕迹。我们理想中的用气力做出的文章是天衣无缝,看不出是雕琢的,所以一瞧就知道是篇用力气做的文章,是坏的文章,没有去学的必要,真真值得读的文章却反是那些好像不用气力做的。对于胡先生的第二句忠告(第二,在现时的作品里,应该拣选那些用气力做的文章做样子,不可挑那些一时游戏的作品),我们因此也不得不取个怀疑态度了。
胡先生说“不可挑那些一时游戏的作品”,使我忆起一段文场佳话。专会瞎扯的亨特有一回由麦考利介绍,投稿到《爱丁堡评论》,碰个大钉子,原稿退还,主笔先生请他另写点绅士样子的文章(something gentleman-like),不要那么随便谈天。胡适之先生到底也免不了有些高眉(high-browed)长脸孔(long-faced)了,还好胡子早刮去了,所以文章里还留有些笑脸。
三抄两句爵士说的话
近来平安( 位于北京长安街的一家电影院。)映演笠顿爵士的《邦沛之末日》我很想去看,但是怕夜深寒重,又感冒起来。一个人在北京是没有病的资格的。因为不敢病,连这名片也牺牲不看了。可是爵士这名字总盘旋在脑中。今天忽然记起他说的两句话,虽然说不清是在哪一本书会过,但这是他说的,我却记得千真万确,可以人格担保。他说:“你要想得新意思吧?请去读旧书;你要找旧的见解吧?请你看新出版的。(do you want to get at new ideas?read old books;do you want to find old ideas?read new ones.)”我想这对于现在一般犯“时代狂”的人是一服清凉散。我特地引这两句话的意思也不过如是,并非对国故党欲有所建功的,恐怕神经过敏者随便株连,所以郑重地声明一下。
十六年清明前两日,于北京
三“才子佳人信有之”
才子佳人,是一句不时髦的老话。说来也可怜得很,自从五四以后,这四个字就渐渐倒霉起来,到现在是连受人攻击的资格也失掉了。侥幸才子佳人这两位宝贝却并没有灭亡,不过摇身一变,化作一对新时代的新人物:文学家和安琪儿。才子是那口里说“钟情自在我辈”,能用彩笔作出相思曲和定情诗的文人。文学家是那在心弦上深深地印着她的倩影,口里哼着我被爱神的箭伤了,笔下写出长长短短高高低低的情诗的才子。至于佳人即是安琪儿,这事连小学生都知道了,用不着我来赘言。总而言之,统而言之,昔日的才子和当今的文学家都是既能作出哀感顽艳的情诗,自己又是一个一往情深的多情种子。
我却觉得人们没有这么万能,“自然”好像总爱用分工的原则,有些人她给了一个嘴,口说莲花,可是别无所能,什么事情也不会干,当然不会做个情感真挚的爱人,这就是昔日之才子,当今的文学家。真真干事的人不说话,只有那不能做事的孱弱先生才会袖着手大发牢骚。真真的爱人在快乐时节和情人拈花微笑,两人静默着;失恋时候,或者自杀,或者胡涂(即糊涂。)胡涂,地每天混过去,或者到处瞎闹,或者……但是绝没有闲情逸致,摇着头作出情诗来。人们总以为英国的拜伦,雪莱,开茨是中国式的才子,又多情,又多才。我却觉得拜伦是一个只会摆那多情的臭架子的纨袴公子。雪莱只是在理想界中憧憬着,根本就和现实世界没有接触,多次的结婚离婚无非是要表现出他敢于反抗社会庸俗的意见。开茨只想尝遍人生各种的意味,他爱爱情,因为爱情可以给我们很大的刺激,内里包含有咸酸苦辣诸味,他何曾真爱他的爱人呢?最会作巧妙情诗的罗伯特·赫里克有一次作首坦白的自叙诗,题目是《超越自我》中间有几段,让我抄下来吧!
i could never love in deed;
never see mine own heart bleed;
never crucify my life;
or for widow,maid,or wife.
……
i could never break my sleep,
fold my arms,sob,sigh,or weep
never beg,or humbly woo
with oaths and lies,(as others do),
……
but have hitherto lived free
as the air that circles me
and kept credit with my heart,
neither broke in the whole,or part.(可译为“我不曾深爱,不曾有过心灵的哀痛,也不曾因少女、妻子或孀妇,扰乱我的生活。……我不曾从梦中惊醒,交叠双臂,叹息或啜泣,不曾谦卑地乞求,用暂育与谎语。……但我活得自由,如同环绕我的空气,并用心去维护我的信誉。不使它受到损害,无论是部分还是全体”。)
罗伯特·赫里克这么坦白地说他绝不会有什么恋爱,也不会挨求恋和失恋的痛苦,这到是他心中的话。但是那个爱念罗伯特·赫里克的年青人不会觉得他是赞颂爱情的绝妙诗人?等到看着这首冷酷的自剖,免不了会有万分的惊愕。然而,这正是罗伯特·赫里克一贯的地方。若使罗伯特·赫里克不是这么无情的人,他绝不能够作出那好几百首艳丽的短短情歌。爱伦·波说,“真挚的情感有种质朴的气味,那是不能拿来作诗材用的。”风花雪月的诗人实在不能够闭着嘴去当一个充满了真挚情感的爱人。欧美小说里情场中的英雄,很少是文学家;情人多半是不能作诗的,屠格涅夫最爱写大学生和文学家的恋史,可是他小说中的主人翁多半是意志薄弱的情人,常带着“得不足喜,失不足忧”的态度。这都是洋鬼子比我们观察得更周到的地方。不过这样地把文学家的兼职取消,未免有点“焚琴煮鹤”,区区也很觉得怅然。
文学家不但不知道什么是爱情,而且也不懂得死的意义。所以最爱谈自杀的是文学家,而天下敢去自杀的文学家却是凤毛麟角。最近上海自杀了不少人,多半都有绝命书留下来,可是没有一篇写得很文学的,很动听的;可见黄浦江里面水鬼中并没有文豪在内。这件事对于文坛固然是很好的消息,但是也可见文学家只是种不生不死半生半死的才子了。不过古今中外的舆论是操在文学家的手里,小小的舞台上自己拚命喝自己的采,弄得大家头晕脑眩,胡里胡涂地跟着喝采。
,才子们便自觉得是超人了。
四 滑稽和愁闷
整天笑嘻嘻的人是不会讲什么笑话的,就是偶然讲句罢,也是那不会引人捧腹,值不得传述的陈旧笑谈。这的确是上帝的公平地方,一个人既然满脸春风,两窝酒靥老挂在颊边,为社会增不少融融泄泄的气象,又要他妙口生莲,吐出轻妙的诙谐,这未免太苦人所难了,所以上帝体贴他们,把诙谐这工作放在那班愁闷人肩上,让笑嘻嘻的先生光是笑嘻嘻而已。那班愁闷的人们不论日夜,总是口里喃喃,心里郁郁,给世界一种倒霉的空气,自然也该说几句叫人听着会捧腹的话,或者轻轻地吐出几句妙语,使人们嘴角微微地笑起来,以便将功折罪,抵消他们脸上的神情所给人的阴惨的印象。因此古往今来世上大诙谐家都是万分愁闷的人。
英国从前有个很出名的丑角,他的名字我不幸忘记了,就把他叫做密斯忒x罢,密斯忒x平常总是无缘无故地皱眉蹙额,他自己也是莫名其妙,不过每日老是心中一团不高兴。他弄得自己没有法子办,跑到内科医生那里问有什么医法没有。那内科医生诊察了半天,最后对他说:“我劝你常去看那丑角密斯忒x的戏,看了几回之后,我包管你会好。”密斯忒x听了这话,啼也不好,笑也不好,只得低着头走出诊察室。
听说做“寻金记”和“马戏”主角的贾波林(今译卓别林。)也是很忧郁的。这是必然的,否则,他绝不能够演出那趣味深长的滑稽剧。英国十九世纪浪漫派诗人塞缪尔·泰勒·柯勒律治曾说:我是以眼泪来换人们的笑容。他是个谈锋极好的人,每天晚上滔滔不绝地讨论玄学诗体以及其他一切的问题,他说话又深刻又清楚,无论谁都会忘了疲倦,整夜坐在旁边听他娓娓地清谈。他虽然能够给人们这么多快乐,他自己的心境却常是枯燥烦恼到了极点。写“心爱的猫儿溺死在金鱼缸里”和“痴汉骑马歌”的托马斯·格雷和考伯也都是愁闷之神的牺牲者。考伯后来愁闷得疯死了,托马斯·格雷也是几乎没有一封信不是说愁说恨的。晋朝人讲究谈吐,喜欢诙谐,可是晋朝人最爱讲达观,达观不过是愁闷不堪,无可奈何时的解嘲说法。杀犯当临刑时节,常常唱出滑稽的歌曲,人们失望到不能再失望了,就咬着牙齿无端地狂笑,觉得天下什么事情都是好笑的。这些事都可以证明滑稽和愁闷的确有很大的关系。
诙谐是由于看出事情的矛盾。萧伯纳说过:“天下充满了矛盾的事情,只是我们没有去思索,所以看不见了。”普通人,尤其那笑嘻嘻的人们与物无忤地天天过去,无忧无虑无欢无喜。他们没有把天下事情放在口里咀嚼一番,所以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味道,草草一生就算了。只有那班愁闷的人们,无往而不自得,好像上帝和全人类连盟起来,和他捣乱似的。他背着手噙着眼泪走遍四方,只觉到处都是灰色的。他免不了拚命地思索,神游物外地观察,来遣闷消愁。哈哈!他看出世上一切物事的矛盾,他抿着嘴唇微笑,写出那趣味隽永的滑稽文章,用古怪笔墨把地上的矛盾穷形尽相地描写出来。我们读了他们的文章,看出埋伏在宇宙里的大矛盾,一面也感到洞明了事实真相的痛快,一面也只得无可奈何地笑起来了。没有那深深的烦闷,他们绝不能瞧到这许多很显明的矛盾事情,也绝不会得到诙谐的情绪和沁人心脾的滑稽辞句。滑稽和愁闷居然有因果的关系,这个大矛盾也值得愁闷人们的思索。
因为诙谐是从对于事情取种怀疑态度,然后看出矛盾来,所以怀疑主义者多半是用诙谐的风格来行文,因为他承认矛盾是宇宙的根本原理。伏尔泰,蒙田和当代的法朗士,罗素的书里都有无限滑稽的情绪。
法国的戏剧家博马舍说:“我不得不老是狂笑着,怕的是笑声一停,我就会哭起来了。”这或者也是愁闷人所以滑稽的原因。
五“九天阊阖开宫殿,万国衣冠拜冕旒”的文学史
记得五年前,当我大发哲学迷时候,天天和c君谈那玄而又玄自己也弄不清楚的哲学问题。那时c君正看罗素著的《哲学概论》,罗素是反对学生读哲学史的,以为应该直接念洛克,休谟,康德等原作,不该隔靴搔痒来念博而不专的哲学史。c君看得高兴,就写一封十张八行的长信同我讨论这事情,他仿佛也是赞成罗素的主张。后来c君转到法科去,我在英文系的讲堂坐了四年,那本红笔画得不成书的梯利哲学史也送给一位朋友了,提起来真不胜有沧桑之感。从前麻麻胡胡(即马马虎虎。)读的洛克,笛卡儿,斯宾诺莎,康德的书,现在全忘记了,可是我现在对哲学史还是厌恶,以为是无用的东西。由我看来,文学史是和哲学史同样没有用的。文学史的唯一用处只在赞扬本国文字的优美,和本国文人的言行的纯洁……总之,满书都是甜蜜蜜的。所以我用王右丞(唐朝诗人王维。)的颂圣诗两句,来形容普通文学史的态度。
普通文学史的第一章总是说本国的文字是多么好,比世界上任一国的文字都好,克鲁泡特金那样子具有世界眼光的人,编起俄国文学史来,还是免不了这个俗套。这是狭窄的爱国主义者的拿手好戏,中国到现在还没有一本像样的文学史,也可以说是一件幸事。
第一口蜜喝完了,接着就是历代文人的行状。隐恶扬善,把几百个生龙活虎的文学家描写成一堆模糊不清毫无个性的圣贤。把所有做教本用的美国文学史都念完,恐怕也不知道大文豪霍桑曾替美国一个声名狼藉的总统捧场过,作一本传记,对他多方颂扬,使他能够被选。歌德,惠德曼(今译惠特曼。),王尔德的同**是文学史素来所不提的。莎士比亚的偷鹿,文学史家总想法替他掩饰辩护。文学史里只赞扬拜伦助希腊独立的慷慨情怀,没有说到他待詹姆斯·亨利·利·亨特的刻薄。这些劣点虽然不是这几位文学家的全人格的表现,用不着放大地来注意,但是要认识他们的真面目,这些零星罪过也非看到不可,并且我觉得这比他们小孩时候的聪明和在小学堂里得奖这些无聊事总来得重要好多。然而仁慈爱国的普通文学史家的眼睛只看到光明那面,弄得念文学史的人一开头对于各文学家的性格就有错误的认识。谁念过普通英国文学史会想到华兹华斯是个脾气极坏,态度极粗鲁的人呢?可是据他的朋友们说,他很常和人吵架,谈到政治,总是捶桌子。而且不高兴人们谈“自然”,好像这是他的家产样子。然而,文学史中只说他爱在明媚的湖边散步。
中国近来介绍外国文学的文章多半是采用文学史这类的笔法。用一大堆颂扬的字眼,恭维一阵,真可以说是新“应制”体。弄得看的人只觉得飘飘然,随便同情地跟着啧啧称善。这种一味奉承的批评文字对于读者会养成一种只知盲目地赞美大作家的作品习惯,丝毫不敢加以好坏的区别。屈服于权威的座前已是我们的国粹,新文学家用不着再抬出许多沾尘不染的洋圣人来做我们盲目崇拜的偶像。
我以为最好的办法是在每本文学史里叙述各作家的性格那段底下留着一页或者半页的空白,让读者将自己由作品中所猜出的作者性格和由不属于正统的批评家处所听到的话拿来填这空白。这样子历代的文豪或者可以恢复些人气,免得像从前绣像小说头几页的图画,个个都是一副同样的脸孔。
六 这篇是顺笔写去,信口开河,所以没有题目
英国近代批评家贝利教授在他那本《密尔敦(即弥尔顿)评传》里主张英国人应当四十岁才开始读圣经。他说,英国现代的教育制度是叫小孩子天天念圣经,念得不耐烦了,对圣经自然起一种恶感,后来也不去看一看里面到底有什么真理隐藏着没有。要等人们经过了世变,对人生起了许多疑问,在这到处都是无情的世界里想找同情和热泪的时候,那时才第一次打开圣经来读,一定会觉得一字一珠,舍不得放下。这是这位老教授的话。圣经我是没有从头到底读过的,而且自己年纪和四十岁也相隔得太远,所以无法来证实这句话。不过我觉得bailey这话是很有道理的,无论什么东西,若使我们太熟悉了,太常见了,它们对我们的印象反不深刻起来。我们简直会把它们忘记,更不会跑去拿来仔细研究一番。谁能够说出他母亲面貌的特点在哪里,哪个生长在西湖的人会天天热烈地欣赏六桥三竺的风光。婚姻制度的流弊也在这里。
理查国王说:“为爱情而牺牲生命并不是件难事,最难的是能够永久在早餐时节对妻子保持种亲爱的笑容。”记得哈兹里特对于英国十八世纪歌咏自然的诗人考伯的批评是:“他是由那剪得整整齐齐的篱笆里,去欣赏自然……他戴双很时髦的手套,和‘自然’握手。”可是正因为考伯是个城里生长的人,一生对于“自然”没有亲昵地接触过,所以当他偶然看到自然的美,免不了感到惊奇,感觉也特别灵敏。他和“自然”老是保持着一种初恋的热情,并没有和“自然”结过婚,跟着把“自然”看得冷淡起来。在乡下生长,却居然能做歌咏自然的诗人,恐怕只有彭斯,其他赞美田舍风光的作家总是由乌烟瘴气的城里移住乡间的人们。陀斯妥耶夫斯基的一支笔把龌龊卑鄙的人们的心理描摹得穷形尽相,但是我听说他却有洁癖,作小说时候,桌布上不容许有一个小污点。神秘派诗人总是用极显明的文字,简单的句法来表明他们神秘的思想。
因为他们相信宇宙是整个的,只有一个共同的神秘,埋伏在万物万事里面。威廉姆·布莱克所谓由一粒沙可以洞观全宇宙也是这个意思。他们以为宇宙是很简单的,可是越简单,那神秘也更见其奥妙。越是能够用浅显文字指示出那神秘,那神秘也越远离人们理智能力的范围,因为我们已经用尽了理智,才能够那么明白地说出那神秘;而这个最后的神秘既然不是缘于我们的胡涂,自然也不是理智所能解决了。诗文的风格(style)奇奇怪怪的人们多半是思想上非常平稳。切斯特顿顶喜欢用似非而是打筋斗的句子,但是他的思想却是四平八稳的天主教思想。勃浪宁的相貌像位商人,衣服也是平妥得很,他的诗是古怪得使我念着就会淌眼泪。丁尼生长发披肩,衣服松松地带有成千成万的皱纹,但是他那《悼念》却是清醒流利,一点也不胡涂费解。约翰生说goldsmith做事无处不是个傻子,拿起笔就变成聪明不过的文人了。……这么老写下去,离题愈离愈远,而且根本就是没有题目,真是如何是好,还是就这么收住罢!
写完了上面这一大段,自己拿来念一遍,觉得似乎有些意思。然而我素来和我自己写的文章是“相视而笑,莫逆于心”的。这也是无可奈何之事也。
六 两段抄袭,三句牢骚
斯蒂尔说:“学来的做坏最叫人恶心。”
second-hand vice,sure,of all is most nauseous. from“the characters of a rake and a gonquet.”
陀斯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里有底下这一段话:拉朱密兴拚命地喊:“你们以为我是攻击他们说瞎话吗?一点也不对!我爱他们说瞎话。这是人类独有的权利。从错误你们可以走到真理那里去!因为我会说错话,做错事,所以我才是一个人!你要得到真理,一定要错了十四回,或者是要错了一百十四回才成。而且做错了事真是有趣味;但是我们应当能够自己做出错事来!说瞎话,可是要说你自己的瞎话,那么我要把你爱得抱着接吻。随着自己的意思做错了比跟着旁人做对了,还要好得多。自己弄错了,你还是一个人;随人做对了,你连一只鸟也不如。我们终究可以抓到真理,它是逃不掉的,生命却是会拘挛麻木的。”
因此,我觉得打麻将比打扑克高明,逛窑子的人比到跳舞场的人高明,姑嫂吵架是天地间最有意义百听不倦的吵架——自然比当代浪漫主义文学家和自然主义文学家的笔墨官司好得万万倍了。
“醉中梦话”是我两年前在《语丝》上几篇杂感的总题目。匆匆地过了两年,我喝酒依旧,做梦依旧,这仿佛应当有些感慨才是。然而我的心境却枯燥得连微喟一声都找不出。从前那篇“醉中梦话”还有几句无聊口号,现在抄在下面:生平不大喝酒,从来没有醉过,并非自夸量大,实在因为胆小,哪敢多灌黄汤。梦是夜夜都做,梦中未必说话,“醉中梦话”云者,装胡涂假痴聋,免得“文责自负”。
十八年十二月十日于真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