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我们斯坦尼斯号航母这次到香港靠岸休息时,我们船上有一个大兵跳船跑掉了。他下船后就没有回来,当了逃兵。我们起初并不知道,等到要开船了,才发现有一个兵不见了,这时候再下船找就来不及了。

按照规定,我们下船时要签字,回来后也要签字,本来一查登记本就知道谁回来了,谁没有回来。可是很多时候下船后大家就跑乱了,比如说我跟你一起下船,两个人一起出去玩。可是进城后,你看到你的朋友,你说你要跟他们一块走,我只好说 OK 了,我当然也去找我的朋友,这样我们两个人就不在一块了。规定是一起走,一起回来,但是中间我们分开了,那也没有办法。虽然规定我跟谁一起签字下船,回来就必须跟谁一起签字回船,不可以是别的人。站岗的大兵会问我:“你的同伴上哪儿去了?”你回答不出来不行。但是有的时候,有些站岗的人不负责任,看到我们对不上,也说没有关系。还有的时候,他本来没有上船,他的同伴也帮他画勾了,说他上来了,结果他逃跑了也没有人知道。所以纪律执行太严,大家就很不方便,可是如果纪律执行不严,军队要想找出谁没有回船就不容易了。

等到我们航母要走了,马上就要离开香港回美国了,那个逃兵的单位还没有见到这个人,他们才急了,只好发警报,说丢了一个人。平常我们开会什么的,有一些人不愿去听,嫌太无聊。虽然这样不好,但也不是太严重。不过如果船上发出“有人跳海”的警报,大家就都明白这是一个很严重的事件,所以大家一定会到自己工作单位报到。集合的时候,谁到了,老板就画一个勾,每一个人都到了,他就给飞行队的队长打电话报告,我是哪个车间,我们的人到齐了,都在,没丢人。就是这样,一个一个单位报,一层一层往上报,整个航空母舰都要报,最后报给舰长。他就会宣布,船上的人,哪个部门,哪个飞行队,谁谁谁,失踪了。他广播完以后,就发动大家都去找,他们那个单位、那个飞行队的人四处找。找到了,就算没事了,因为每个人都记录在案了。可是这一次,我们找遍全船,都没有找到他。最后跟他一起下船的同伴说:“昨天上岸时,我们是一起走的,但是没有一起回来。”又有人说:“我在岸上还看到过这个人,他往什么方向走了。”最后我们确认,这个兵没有回船,跑掉了。

其实那时候我们已经到香港了,下一站就是夏威夷,也就是说我们这应当要回美国了,要回家了。这个兵从 1 月开始已经坚持到 8 月了,大半年都过去了,马上就要回家了,他突然不回美国了,逃跑了。这样做有意义吗?没有意义!我实在想不明白,不知道他为了什么。这个人够怪的,马上就要回家了,这时候逃跑实在让人想象不到。可能他就是特别喜欢香港,或者就是死活不想再当兵了,不想在船上待着了,一天也不想干了。我们美国大兵都没有护照,我也不知道他在国外怎么生活。美国海军在香港有一个办公室,他可以去找那个办公室,但是那就等于告诉人家他是一个逃兵,马上就会被政府抓住送回美国。他其实划不来,真是不值得。可是船上好多都是 20 岁左右的小伙子,想干什么就去干了,不考虑后果。有些人就是这样,年轻人这样的更多,一冲动什么都敢做,管它以后会怎么样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