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斯,他已经是废人了。我们不能为了他,让我们再冒险了!”格斯麾下的一个死忠粉忽然急道。

听着麾下皮聘如此说,格斯对其怒目而视:“闭嘴,他永远是我们的团长!”

皮聘被格斯气势震慑,哆哆嗦嗦道:“可可我听宫廷传闻,是因为他睡了公主,国王才忽然下令布置陷阱绞杀我们的。如果不是格里菲斯胆大妄为,我们这一年多怎么会那么狼狈!”

说到这,皮聘哭诉了起来:“我们为之奋斗的梦想,都被他破坏了”

格斯将剑握的咯吱作响!

皮聘的话如同打开了话茬子,将鹰之团佣兵一年多来的遭遇都发泄了出来。

“是啊,我们这一年多东躲西藏,都是格里菲斯害的!”

“是啊,之前有传闻就算了。若不是米特兰公主亲自当内应救格里菲斯,我还不会确定格里菲斯的作为呢!”

“格里菲斯太大胆了!我们可是平民,我们不是国王。”

“我们在刀口上舔血,好不容易成为贵族,享受上等人的生活,若不是格里菲斯,我们还会一直如此的!”皮聘喊道。

一些佣兵团成员看向马车,脸上露出愤恨之色:“对啊,若不是他不顾身份睡了公主,激怒国王。我们绝对不会失去贵族身份,被米特兰士兵追杀,成为丧家之犬的!”

“是啊,若不是格里菲斯,我们半年多怎么会损失一半伙伴?”

“我们为之奋斗的梦想,在格里菲斯看来,还没有女人重要,我们的梦想一不值!”

马车内,听到远处交流的格里菲斯,脸上露出一行泪水。

那是他的错吗?

若不是格斯忽然离开,他失去了理智,需要人安慰,他怎么可能会睡公主啊。

睿智如他知道世间一切都只是他为了实现梦想的工具罢了。

只有格斯才是他的爱啊!

他尝试挣扎,可惜他手脚筋早就断了,他甚至连抬起手臂的力气都没有!

看着不远处的头盔,他费尽力气,将头钻进头盔中。

几十米外,鹰之团议论还在继续。

卡思嘉怒声道:“够了!别再用这种可笑的理由了。若没有格里菲斯,你跟我们都是一帮弱鸡,你们永远也享受不了贵族的生活。我们都是失败者。我们只是想找一个领导者罢了。”

说到这,卡思嘉呵斥道:“你们忘记格里菲斯曾经是如何带领我们的吗?”

“沃德福,你忘记是谁把你救出来的吗?”

“亨特,你忘记是谁教你挥剑的吗?”

“布兰尼,你”

一帮鹰之团佣兵的脸上表情,顿时不自然了起来。

“可是”

“没什么可是的!格里菲斯一日是我们的团长,终生是我们的团长!他现在只是受伤虚弱,只要他疗好伤,就可以重新带领我们走向胜利了!”

一直崇拜着格里菲斯的捷度打气道:“对,我听说妖精岛有神奇的魔法师,可以治愈疾病。我们可以治愈好团长只有格里菲斯才配成为我们的团长!”

哥儿卡斯看几个队长都认同,自己也起哄道:“对,格里菲斯是我们的团长。”

“团长!”

“团长!”

看着鹰之团沮丧的士气重新恢复,卡思嘉松了一口气。

一旁沉默寡言,不善言辞的格斯则板着脸对卡思嘉点头。

格斯耳朵动了下,察觉到马车内有异响声。

“这次我去给格里菲斯更换药物!”

卡思嘉点头,将珍贵的魔药递给格斯。

格斯踏入马车内,看着忽然套上头盔的格里菲斯,他心中悲痛。

待在监狱中的格里菲斯遭受了非人折磨,舌头被割掉大半,手脚筋全被挑了,身上的肌肉更是遭受了多次洗涮。

曾经强壮的身体,千锤百炼的肌肉如今只剩下干瘦如柴,饱受折磨的躯体。

而后,格斯小心清理掉他身上的绷带。

感觉着格里菲斯的呼吸,格斯道:“格里菲斯,你醒了啊?”

装昏迷地格里菲斯呼吸微促。

他用尽力气扭过头,深蓝色的眸子死死盯着格斯。

眸子中露出的复杂,是直男癌晚期患者格斯无法体会的。

格斯大喜:“格里菲斯,太好了,你醒来!你总算醒来了。”

外面的捷度等人听到格里菲斯醒来后,立刻凑了过来。

“格里菲斯!”

“团长醒了!”

“太好了!”

“歇歇”带着头盔的格里菲斯吐出人类无法识别的音调。

他舌头被拷问官割掉,无法正确发音。

但格斯大概能听到对方说的是什么。

鹰之团的战士们心情变好了很多。

团长醒了,鹰之团的士气回来了。

虽然有不少人知道自家团长手脚筋被挑断,舌头都没了,成了一个活脱脱的废人,但格里菲斯威望高!

他曾被米特兰帝国誉为白凤,名气很大。

就算鹰之团的人不当贵族了,也可以去当个盗贼,多个人不过多口饭罢了。

就在众人欢呼雀跃的时候,负责放哨的佣兵忽然跑过来:“是是敌人。”

本来充满了欢快气息的鹰之团,气氛顿时安静下来。

格斯扛着大剑,扭头道:“卡思嘉,带格里菲斯他们走,去找里基特这小子。他应该在国境线找到安全出路了。”

卡思嘉是个老手,知道此刻不是儿女情长的时候:“好,你们小心!”

说完话,便驾驶马车快速撤离。

而格斯一行人相互对视一眼,他们驾驶马匹,准备拦截来袭的敌人。

就在双方快要分开之时,天空中忽然传来阵阵闷雷声。

正准备迎战的格斯,准备逃跑的卡思嘉,身体正在恢复的格里菲斯,鹰之团的所有成员,甚至在五公里外的黑犬佣兵团,都被这雷神惊醒!

那是什么雷声啊!

仿佛是一把大锤,狠狠地砸在人们心间,砸在人们的双耳,人们的脑袋中。

背着雷声震慑,无数人都失了神!

在方圆几公里内,人类思维近乎停滞。

而后,几乎亮瞎人眼睛的闪电光芒照耀。

随后,陈牧跟全副武装的九百人顺利抵达异世界。

他们带着耀眼的光,仿佛从天空中降落一般。

鹰之团在场的观众看到身穿古怪服饰的陈牧一行人,惊愕的,呆滞的、感觉像是做梦的,无意识张大嘴巴的,身体僵直的众生相各不相一。

只有格斯喘着粗气,双手狠狠攥着手中的大剑!

“吁”

还未让驮马加速的卡思嘉看到前方凭空出现的人后,无奈拉起马绳,一脸警惕地看着陈牧一行人。

“你你们是谁?”

格里菲斯双目已经蓄满泪水,心中念道:“难道是来拯救我的天使吗?”

几公里外,二千多名黑犬佣兵团的人骂骂咧咧地爬了起来。

刚才忽然的雷声吓坏了他们的奔马,耀眼的光芒让奔马失明了很久。

正在快速行军的他们顿时撞个满怀!

黑犬佣兵团长华阿尔德凭借高超的身手,躲过了友军的撞击。

看着几百匹战马跟佣兵叠到一块,华阿尔德骂骂咧咧的道:“八嘎啊该死的雷声!”

“老大,好多战马撞一块了!”

“我看到了,不过鹰之团的人就在前方,给我追!杀死一名鹰之团的人,奖励1枚银币。”

“哦也,杀光鹰之团!”

“杀光鹰之团!”

彪悍的黑犬佣兵团经历了这次意外,继续朝着鹰之团冲去。

本来准备逃走的鹰之团成员因陈牧忽然到来,导致被堵住撤离之路。

此刻鹰之团的处境很糟糕,有点瓮中之鳖的感觉。

相比于剑风世界中神色紧张鹰之团。

陈牧跟春风大队的队员们倒很正常。

在穿越前,陈牧就通知了他们新的穿越方式。

消耗陈牧体力和精力,直接带领全队,进行一次迅速穿越。

系统贴心提示陈牧:说降临另外一个世界的时候,会有雷霆声和炫目的白光,笼罩一片区域,干扰一切生灵与机械设备的窥探。

相比于一人接着一人地穿越,一次性投放所有队员更加适合春风大队。

虽然新的穿越方式动静比较大

听着女人的询问,陈牧感知这个世界的信息。

剑风传奇灵气不强,空气中蕴含的灵气,赶不上仙剑世界。

“灵气含量那么低?难道是因为蚀之刻还未降临导致的?”

陈牧眯着眼睛,仔细感知这个世界的信息。

这个世界有一股非常特殊的,让陈牧非常不舒服的感觉。

就好像馊了海鲜味一样,空气中布满腐败,绝望的扭曲感。

明明天空很美,草木丰盛,水源清澈。

但陈牧的灵识扫视中,总感觉这世界的天地之间,笼罩在一片扭曲之中。

旁边的陈爱国提醒道:“陈牧,九成九是鹰之团的人。”

“让大家注意警惕,小心神之手跟使徒。”

队员们摆出阵型,他们的动作让鹰之团的人紧张极了。

陈牧眸子扫视四周,看到前方一千多鹰之团佣兵身上,弥漫着某种特殊的血煞之气。

这股血煞之气的中心,正是马车内的格里菲斯。

驾驶的马车,狼狈的鹰之团,不见踪迹的格里菲斯,陈牧大概知道自己所处的时间线了。

就在这个时候,被拦住的卡思嘉紧张道:“你们要干什么?”

陈牧默默注视眼前的女子。

女人有一头棕红色短发,身穿修身铠甲,身材很正,脸庞只能说清秀。

她有一双英气十足的眉毛。

她应该就是格斯的女友,失心疯的可怜人卡思嘉!

“早就听闻鹰之团大名了,敢问马车内可是大名鼎鼎的格里菲斯团长?”

卡思嘉咽了下唾沫,手渐渐放在剑上。

一阵风儿吹过,陈牧看到了马车内的景象,脸色复杂。

看卡思嘉察言观色,手想持刀,陈牧摊开手,悠然道:“请不要紧张,我们没有恶意,我们是来帮助你们的!”

他的语气中不由自主地带着一丝怜悯。

陈牧已经确定时间线了!

这是鹰之团救出格里菲斯没多久,蚀之刻还未发生时。

最多几天,眼前的卡思嘉应该就要被转化成为神之手。

蚀之刻时,绝望的格里菲斯为了自己成为国王的梦想,施展邪恶的献祭魔法,用鹰之团全员成员的命,成为第五个神之手:暗黑之翼费蒙特!

代号暗黑之翼费蒙特,当着格斯的面,玩了个夫目的前犯。

受害者就是卡思嘉。

自此之后,格斯跟格里菲斯决裂。

降魔仪式完成后,第五个神之手成功蜕变,这个世界迎来黑暗时代。

鹰之团除格斯,卡思嘉被骷颅骑士救走,其他人全被成为祭品。

对了,还有一个去探路,侥幸逃脱的里基特大帝

想到眼前女人疯癫的遭遇,陈牧眼睛瞥向马车内。

他感知到马车内有一股浓烈的几乎冲天的血煞怨气。

这股怨气是如此浓郁,让陈牧非常不舒服!

“好想给他来一刀啊!”

陈牧心中如此想着,但理智压下心中杀气。

既然来到了黄金时代的末期,计划必须要略作修改。

尽可能阻止降魔仪式顺利完成。

也许此刻骷颅骑士正在四周徘回。

虽然他们刚到这个世界,准备时间不够充足,容易暴露他们的实力,但有些行动可以尽快,不能拖延!

他们可不希望五个神之手成型。

只瞥了一眼格里菲斯,陈牧的眸子便看向远处。

不少鹰之团的人短暂惊愕后看到神秘军团摆出了阵势,立刻冲过来。

看着已经提起配剑的卡思嘉,陈牧脸上露出最灿烂的微笑。

“卡思嘉,你们太紧张了,我们是好人,来拯救你们跟格里菲斯的。”

嘎察察

伴随着铠甲摩擦声,一个又一个鹰之团佣兵相继抵达。

他们默契地保护住马车,做好战斗准备。

不愧是身经百战,被米特兰称为最强军团的鹰之团啊!

感知这些人的气血,陈牧笑着释放善意。

他将手中的一夕剑收了起来。

一帮春风大队的队员们自然也是如此,他们只是注视四周可能会出现的敌人。

格斯看着眼前穿着古怪装备,给他极大心理压力的陌生军团,他冷声道:“你们到底是谁?为什么拦住我们去路?”

这些没竖任何旗帜,携带着跟他们完全不一样武器的军队,给格斯很大的压力。

格斯感觉这些人可以轻松碾死自己!

格斯的询问未曾得到回答。

陈牧好奇道:“你是鹰之团的格斯吧?我们是好人,并没有伤害你们的意思。”

为了展示善意,陈牧表示自己毫无敌意。

格斯却死死抓着自己的大剑,冷声道:“能让个路吗?”

从死人堆中爬出来,性格如顽铁的格斯,可不相信这帮凭空出现的人没有敌意。

他的一生就是个悲剧,这些悲剧让他不轻易相信他人。

格斯刚出生没多久,村落就被敌人屠灭,养父母从死人堆找出来的他。

六岁养母去世后,成为养父赚钱工具人,自此,格斯失去亲情。

养父暴虐,根本不把格斯当人看,为了挣钱,以十个铜板的价格出售给基老快活。

后来,残废的养父试图杀死自己,他被迫反杀养父。

童年凄惨的格斯见证了无数悲欢离合,见识到了无数肮脏的人格。

练就了一身火眼金睛的他,感觉这些人必定抱着某种目的。

前两天他们大闹米特兰,被国王开出了天价悬赏。

他们一定是来摘自己脑袋的。

“咳咳,我们无恶意,因为解释略微复杂,我们可以长话短说。你们也不用逃跑,我们可以帮助你们解决身后的麻烦。”

听到身后的麻烦,格斯眉头大皱。

而后,格斯核善的笑了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