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沈歌还活着就好了。
她定能告诉她摆脱神笔的方法。
哈,竟然用上了摆脱,昔日宋正途视神笔为宝物,就连她,也将神笔当成穿梭两个世界的灵物。如今,神笔在她眼中却是个不祥之物。好像和神笔有关的人,都不曾得到好下场,譬如沈歌,譬如宋正途,譬如宋词,或者,还有一个她……
通过神笔创造的书中世界,其实就像一部只可观看的电影,然而他们,却妄想从中得到更多。宋正途想要财富,沈歌和她想要爱情,宋词想要新生,他们统统贪心了。
唐诗打电话给徐轻与,她想给沈歌上香。
沈歌的骨灰盒供奉在庙里,徐轻与替他母亲在此立了一个衣冠冢,叫这母女俩自此相依不再分开。唐诗给沈歌上香,也拜了徐轻与的母亲,烟雾缭绕中,她只觉黑白照片上的沈歌笑容宽和,眉目之间皆是暖意。
她在心中默默问:如何找到神笔的接任者?如何叫他守护我笔下的世界?是歃血为盟吗?
沈歌没有给她任何暗示,那是一个死去多年的人了。徐轻与凝视外婆和母亲的照片,低声和唐诗说,“有时候我觉得,神笔消失了才好……可是偏偏有许多人,赖它生存……”
他的眼眸充满悲悯,像寺庙里俯瞰众生的神像。
“哎,你帮我留意一下公司旗下特别有才华的写手,其他网站平台也可以。”不能坐以待毙,她要在事情变得更坏之前扭转局面。
徐轻与马上猜到她要做什么,“有才华的写手虽然不多,可也不算少,怎么知道谁才是那一个?”
“不知道……”这个问题使她烦躁,“走一步算一步吧。”
庙里的和尚这个时候过来请徐轻与,“徐施主,主持有事邀您相商。”徐轻与看了一眼唐诗,唐诗冲他点点头,他便随和尚去了。
走得远了,唐诗隐隐听到“哎呀”一声,她抬头看去,是徐轻与同一个女子撞了满怀。离得远,也不知道有没有受伤,只看到徐轻与将那女子扶起来,和尚笼着手在旁边,一副不近女色的模样。
她觉得好笑,这庙里的和尚明明都是俗家弟子,听说都娶妻生子了。
有一点香灰飘到鞋面上,她正要弯下腰去擦,有人比她动作快,已经蹲下去,修长手指轻轻抹去香灰。但她今天穿的不是皮鞋,是网面的休闲鞋,香灰沾在上面糊进了网眼里,怎么都抹不干净。
她看着他头顶的银白色头发,心里五味陈杂。他的一头银白色头发剪短之后仍然引人注目,后来他干脆染成黑色,如今发根处又慢慢长了出来。她终于是蹲下去,头碰着头说,“我自己来吧。”
他抬眼平视她,“你刚刚笑了。我以为叫你笑很难,原来这么简单。”
她拿餐巾纸把鞋子擦干净,她手指上戴的戒指在两个人围成的方寸之地中显得格外突兀。她顿了一顿,淡淡问,“你怎么来了?”
“我——”他想说什么的,也许是刻薄的话,到底忍下来,望着徐轻与消失的方向说,“我把周芷若的表姐送过来。”
唐诗惊讶了一下,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那里已经没有人了。
“徐轻与这家伙像苍蝇一样烦得很,什么事情都要管。”阁休勾了勾唇角,似笑非笑,“送个女人给他,看他还有没有闲情逸致管别人闲事。”
起初唐诗以为他听到她拜托徐轻与找人的事,后来反应过来他是指之前徐轻与给她介绍男朋友的事。徐轻与因为自身原因,这些年的感情生活一片空白,他拒绝同任何女子产生朋友之外的感情。
阁休便找了一个不孕不育的女子来,免了他的后顾之忧。唐诗泼他冷水,她就是见不得他得意,“又不是只要不孕不育,他就会喜欢。”
但阁休不担心,“周芷若想来告诉过你,她的表姐结过一次婚。因为不能生育,被前夫的父母逼得离婚。她对男人很有一套,那位前夫如果不是迫于家中压力,无论如何舍不得离婚。”
唐诗隐隐觉得哪里不对,可又说不上来。虽然她也很想看徐轻与谈恋爱,但如果是这样一个女子,她又认为配不上徐轻与。她这是先入为主了,离过婚的女子在旁人眼中都是降价商品,连同胞都看她不起,唐诗为自己的想法汗颜,离过婚的女子其实更应该找到好男人。
她看了一眼阁休,他们好像很久没有这样心平气和地说话了,实际上不过才短短几天,她却觉得过了很久。
他以为她没有那么生气了,语气里有了一点点欢喜,“之前定制的礼服到了,我带你去试一试,若有偏差,还能赶在初八之前修正。”
他一提起这件事,刚刚风轻云淡的气氛就一点一点消散了。唐诗沉默了一下,她心中有计较,知道不能和他争锋相对,她太清楚他的性子了。他拿住了她的软肋,他知道她会妥协,他静静等待她的回答。
过了一会儿,唐诗说,“好。”
她想打电话和徐轻与说一声,不料徐轻与的电话首先打过来,他说,“唐诗,我撞到人了,她扭伤了脚,我送她去医院。你一个人可以吗?”
唐诗不想恶意揣测周家表姐,但是这样的出场方式总觉得有了心机。也许她可以将这场相遇当成一种特别的相亲方式,徐轻与会有自己的判断能力。她没有说更多的话,只道,“好,我可以。”
如果徐轻与真的喜欢了周家表姐,以他的为人不会介意她有过一次婚姻。
她的礼服是一件红色长裙,绣了金色的花纹,华丽而大方。他还是保守的,不许她穿白色,偏要红色才喜庆。这是照她的尺寸量身定做,店里的人都一边说好看一边恭喜她和阁休。他脸上挂着淡淡笑容,一直看着她,好像要看到她的心里去。
她转了一个圈说,“腰身好像紧了一些。”其实再合身不过,是她想要拖延。
她脱下来给裁缝修改,店员告诉她过两天就能取走,看,她根本兴不起什么风浪。他努力粉饰太平,试穿衣服之后同她走到银楼,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你还没有为我挑选戒指呢。”
她在心里说,有的,我已经挑选好了。
她把手伸过去给银楼的店员看,“我要这枚男士同款戒指。”店员把铺了黑色的丝绒垫子,把不同尺寸的戒指一一放上来。她粗粗估了一下他的手指尺寸,挑了一枚给他试戴。没想到正好,店员笑着说,“您一定很了解您的先生。”
“是的,她很了解我。”他微微一笑。
她看他手指上的戒指,和她放在抽屉里的那一枚一模一样,可是,到底有什么东西不一样了。他明明知道,可是愿意自欺欺人。面对他,她说的最多的话是“好”,既然他威胁她,她便无条件顺从。
顺从有时候是无言的抗争。
他同她说,“晚上去我家吃饭。”
她说,“好。”
没有丝毫犹豫。
他眼里仿佛有星星跌落,深深将她刺痛。也许他希望她和从前一样,在他说出邀请的时候,调笑着说,“骗我去你家想对我做什么?”亦或是拖长音调说,“不去——去我家——”
那需要更高的演技,她做不到。
他准备了烛光晚餐,盈盈烛光下,将两枚戒指小心翼翼放在软软的丝绒垫子上。她猜到他想干什么,忽然有一点退缩,“交换戒指还是等到领结婚证的时候吧。”
他把她的手抓在手里说,“反正你早晚都是我的妻子,提前交换戒指又何妨?”
他将戒指轻轻套在她的手指上,隔着一方餐桌,显得谨慎而又隆重,像小小的仪式。他不是第一次替她戴戒指,却是第一次和她交换戒指。他在任飞扬母亲的婚礼上看到这个过程,以为是婚姻的某种桎梏。
然后轮到她了,他伸出手,她犹豫着,他便一直将手伸在她面前,固执地等待。
他就是这样,太执着。
唐诗捏起银色的戒指,一点点套进他的手指。两只手,两枚戒指,在蜡烛的光芒下熠熠生辉。他喜欢这样成双成对的寓意,时不时把手拿出来端详。
饭后,他同她讨论度去哪里度蜜月。
“去国外还是在国内?要不去墨尔本吧,它是全世界最适宜居住的诚实……马尔代夫怎么样?你喜欢大海和沙滩的……”
他做了功课,有一本小本子密密麻麻记录了每个城市的美丽以及最浪漫的酒店。他絮絮叨叨说了许多,她看着眼前的地球仪和地图思绪飘得有些远,如果她一直找不到神笔的下一任主人,是不是可以带着神笔躲到其他地方去?地球这么大,他不一定找得到她……
“你在听吗?”他扬高的声音把她拉回来,“你在想什么?”
其实他也是怕的,怕她离他越来越远,用尽手段也抓不住。
她伸了个懒腰,敷衍道,“你决定吧,你喜欢去哪里就去哪里。”
她压根不在乎所谓的蜜月。她的态度激怒了他,他的眼眸猛地收缩,一下子扣住她的手腕,紧紧的,似乎要捏碎了才甘心。
很疼,但她面不改色,一声不吭。
他终于败下阵来,她的腕上红了一圈,他找了红花油帮她揉,像当初她帮他揉胸口。他说,“唐诗,我爱你更多,所以输的那个总是我。”
夜里,她忽然惊醒,察觉到他不在身边。环顾四周,看到他坐在阳台的藤椅里抽烟,他的脚下丢了满地烟头,他的脸在一点火星中忽明忽暗。
她看得心里难受,重新躺回去,忽然听到一点纸张悉悉索索的声音。她把手伸到枕头底下,摸到一张宣纸,纸上画着一个古代女子。
那是她,“你的眼睛哪有这么大这么亮?睫毛没有这么浓密,鼻头没有这么圆润……”那时阁休一边诽谤她,一边把她画到纸上。她以为这副画早不知道丢到哪个旮旯里去了,原来一直被他珍藏着。
唐诗假装没有看到这副画,塞回去继续睡觉。
她梦到许多年前收养的一条大狼狗,它是流浪狗,体型大,牙齿尖。周芷若劝她不要搭理,说它野性难驯,会咬人。她亦挣扎过,但在同一条路上碰到这条狗好几回,她觉得是缘分,认为养熟了就好,就把它带回家了。
它很凶猛,一旦有生人靠近就叫个不停,但在唐诗面前很温顺。唐诗一直引以为傲,却没想到有一天帮它洗澡的时候,它反咬了她一口,深可见骨。她只得把它送到动物收容所,所里一位研究动物心理的医生说,这条狼狗大约对洗澡有恐怖的记忆,所以不定时狂躁发难。
知道她要丢下它,它在她面前各种谄媚讨好。
她不是不迟疑的,但彼时它咬出的伤口还隐隐作痛,她终于狠下心走了。因为她不知道它还有没有下次。
阁休就像这条大狼狗,他有锋利尖锐的棱角。她以为在她面前,他会将所有的棱角收起来。其实他只是假装收起来,一旦遇事,即使会伤到她,他还是会毫不犹豫展开所有棱角。
他和大狼狗不同的是,他丢不掉。
唐诗真怕继续这样下去,有一天自己会心软。
好在过了几天,徐轻与带来好消息,他找到一个可能是神笔下任主人的写手。他订了一个包厢带人约唐诗见面,正好是周六,阁休打来电话问她要不要出去玩。她怕拒绝了阁休,他反而找上门来,胡乱说了一个游乐场的名字。
“我自己开车,我们到了游乐场汇合。”
使了这招移花接木,她小心翼翼赶去见徐轻与。那个写手的笔名叫探花郎,唐诗读过他的小说,以为是个翩翩公子,甫一见面才知是个长满络腮胡子的大汉。
唐诗悄声问徐轻与,“你是根据什么条件把他筛选出来的?”
“我抓阄的。”
唐诗,“……”
唐诗和探花郎打了招呼,两个写手互相吹嘘了一番,唐诗笑眯眯说,“我一见你就觉得投缘,我们不如结为异性兄妹,以后在网文界互相扶持,同甘共苦。”
这个提议得到了探花郎的热烈响应,虽然他内心觉得结为异性兄妹着实扯淡了,不过能和唐诗攀上关系,对他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徐轻与倒了两碗清水,对唐诗做了一个请的姿势。
唐诗咬手指,咬手指,咬不破啊……徐轻与默默拿出果盘里的水果刀递给她,她咬牙闭眼,在指头上割出一道口子,滴了几滴血到碗里。
探花郎被这个阵仗吓到了,“这……这是干啥……”
“歃血为盟。”唐诗把刀递给他,“干了这碗血水,以后我们就是兄妹了。”
探花郎接过水果刀,狠狠心割了手指,血滴到碗里,迅速在水中散开来。唐诗把两个碗换了位置,她喝他的血水,他喝她的血水。
捧了碗正要一饮而尽,包厢的门忽然被人踢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