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避免饶梅夫妇听到梁丘万的声音,我特意把他叫到了隔壁的屋子里。

这是民警的休息室。

梁丘万一来就直径走向民警的床,鞋都没脱,躺在了**。

“站起来!”我严厉的呵斥他。

刑警队长的威严不是盖的,梁丘万磨磨唧唧坐在了床边。

站不站都无所谓了,得抓紧问才行。

“听说你杀人了?”

梁丘万一听,立马骄傲的抬起头,说道:“对啊!”

“真的还是假的?你要知道杀人了会被判死刑的。”

梁丘万一听—‘死刑’!脸变得煞白。

“我还是未成人!杀了人也不会坐牢,也不会判刑的!”

“几百年前的法律你现在还信啊?现在不管你是不是未成年,只要杀人,都要判刑。”

“不可能!不可能!他们肯定不是会骗我。”梁丘万目光呆滞,整个人没了精神。

“我是警察,法律这块他们懂还是我懂?”我翻了个白眼,没比我小多少啊,脑子怎么这么蠢。

梁丘万哪经历过这些,‘呜呜呜呜’的哭了起来。

他哭了也没办法再问下去,我就坐在他旁边等他哭完。

不知是他哭声太大还是怎么,饶梅夫妇从办公室里冲出来,大喊到:“你们是不是抓了我儿子!你们把我儿子藏哪了!”

我暗想,糟了!

谁料梁丘万听到父母的声音哭得更大了。

我也没有实质性证据,只能放人。

饶梅把一米七的儿子搂在怀里,骂骂咧咧走了。

没有办法,我只能告知鲜于菲实情,并警告她不要做出什么事。

芦荟在旁边解释道:“若是郑鸿志没出事,你反倒出了事,这怎么办才好。放心交给我们吧,一有消息我们一定会告诉你的。”

鲜于菲点点头,落魄的走出了派出所的大门。

“剩下的事就交给你们了,我们先走了。”说完示意芦荟上车。

开车回到了局里。

【任务没有完成宿主。】

“我知道,现在也只能等。没有证据,我什么都不能干,万一被李局发现不在工位……”

后果我都不敢想,李局真的是太恐怖了,和小时候的灭绝师太没什么两样。

屁股还没坐热,座机响了。

“喂,嗯,好的,我们现在就赶过去。走吧大伙,来案子了。”

报案人是一个小孩,在小河边玩水,发现远处有个东西。

走近还有非常难闻的恶臭。

仔细看清楚那个物品,是个被河水泡胀的尸体。

我们立即赶往现场,岑子真对尸体进行了初步判断。

“死者男性,身高166-170cm左右,从尸体腐败程度看,死亡时间在十天左右。

脸部已经大部分被泡得发白,不太能认清楚面貌。

胸上有一块淤青,头颅上还有直径为3mm的窟窿,并且腰上还绑有两块石头。”

周围什么都没有,这里应该也不是第一案发现场。

“林队,从死者口袋里摸到一个U盘。”岩路手里拿着一个蓝色的U盘。

“肖匀,你看看U盘能不能用,势必把它打开。”我侧过身对肖匀说。

“我尽力。”肖匀接过U盘看了看。

周边已经没有什么有用的线索,我们沿着河边向上游走了几个小时,也没有新发现。

对周边进行走访调查也没有什么线索。

距离发现尸体已经过去了一个星期,我们依旧没有进展。

好在肖匀修复了U盘,这对我们来说是个天大的好消息。

U盘里面有几张照片,还有一份简历。

简历的主人名叫贾涂,男性,在一家社区单位工作。

根据简历内容,大致符合死者身形。

就在我们以为找到死者时,云霞派出所给我打来了电话。

“林队,听说你们再找一个名叫贾涂的人?”电话那头是杜烈的声音。

“对!”

“死者应该不是杜烈,一个月以前杜烈还来我报案称自己西风牌的四轮车被偷了。”

什么??!!

我们给社区打去电话,把贾涂传唤到了警察局。

一个男人来到了局里,说他是贾涂。

“为什么你的U盘会在别人手里?”

贾涂说:“十几天前,我吃坏了肚子,把包和钥匙放在了社区办公桌上,去上了个厕所。

出来就发现两个人把醉汉丢在社区门口,没等我叫住他们,他们就开车跑了。U盘和车钥匙也都丢了。”

我调取了社区周边的监控,他们的办公室刚好处在监控死角,什么都查不到。

我们也找到了醉汉,醉汉表示自己喝醉了,分不清给他送回来的人到底是谁。

案件好像陷入了僵局。

杜烈给我打来的电话,让我们有了新的进展。

“林队,死者的照片我们张贴出去了,鲜于菲非常肯定的说那是她儿子。”

“好。”

把鲜于菲传唤到了局里,让她亲自辨认了尸体,并且提取了她的DNA。

DNA结果显示此人正是失踪的郑鸿志。

这下我可以好好的问问梁丘万了。

饶梅夫妇带着梁丘万来时,依旧在骂骂咧咧。

审讯室里,梁丘万又恢复了以往的痞子模样。

“12月13号那天你在做什么?”

“在家。”

“谁能证明?”

“我父母。”

“你杀了郑鸿志?”

“没有,不是我杀的,我没有杀人。”这次,梁丘万没有像上次那样害怕到大声哭泣。

太反常了!期间肯定有人跟梁丘万说了什么!

“那你为什么跟别人说你杀了人?”

“吹牛也犯法吗?”

梁丘万怼得我哑口无言。

饶梅夫妇还在警局里大声闹吵,我实在是没心情管,跑去查了梁丘万的社交圈。

查了好几天,社交圈也看了几个轮回,终于让我发现一些线索。

梁丘万两个伙伴,经常同他进出看守所。

在询问一个比较小的同伴时,他的同伴漏出了马脚,说12月13号那天他们四人在一起。

随后改口说记错了,只有三个人。

我察觉到不对劲,对他反复询问。

经受不住反复拷问,情绪崩溃交掉实情。

那天几人在一起偷了贾涂的西风车,郑鸿志不想再和他们做这种事情,想金盆洗手不干了。

但是几人又怕偷车的事情败露,便杀了郑鸿志。

他们心里可能想的是,未成年杀人也不用坐牢吧。

【宿主,一块灵魂碎片到手了。】

“可怜啊……这就是无知惹的祸。”